事务所结构统一技术措施SATWE参数设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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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结构统一技术措施SATWE参数设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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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结构统一技术措施SATWE参数设置
一、SATWE前处理——接PMCAD生成SATWE数据
1、总信息
2、风荷载信息
3、地震信息
4、活荷信息
5、调整信息
6、设计信息
7、配筋信息
8、地下室信息
9、特殊构件补充定义
10、特殊构件补充定义
11、特殊柱
12、弹性板
13、刚性楼板号
14、抗震等级
15、材料强度、刚性梁:
16、换层显示,多塔定义
二、生成SATWE数据文件及数据检查三、结构整体分析与构件内力配筋计算
四、事务所对PKPM的归档要求
编写:
吴海胜校对:
张胜潭审核:
阚明
一、SATWE前处理——接PMCAD生成SATWE数据
分析与设计参数定义
总信息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
初始值为0,satwe可以自动计算出这个最不利方向角,并在wzq.out
中输出。
可根据把这个角度作为地震作用的方向角重新进行计算,以体现最不利地震作用的影响。
地震沿着不同的方向作用,结构地震反应的大小一般也不同。
结构地震反应是地震作用方向角的函数。
“水平力与整体座标夹角”与“地震信息”栏中“斜交抗侧力构件附加地震角度”的区别是:
“水平力”不仅改变地震力
而且同时改变风荷载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侧力”仅改变地震力方向,是按《抗规》5.1.1条2款执行的。
对于计算结果,“水平力”需用户根据输入的角度不同分两个计算工程目录,人为去比较两个不同的结果,取不利情况进行配筋设计等;而“斜交抗侧力”程序可自动考虑每一方向地震作用下构件内力的组合,可直接用于配筋设计,不需要人为判断。
详见2006年《PKPM新天地》2期中“关于SATWE参数输入中两个角度的计算”一文。
混凝土容重:
对框架结构取26,对剪力墙结构取27kN/m2
主要是考虑梁、柱、墙上粉刷引起的荷载;在PKPM计算自重时不扣除梁柱重叠部分,一般框架结构可认为此部分荷载与粉刷荷载抵消。
钢材容重:
78kN/m2
裙房层数:
如果有裙房,必须在此处指明裙房层数,以便进行内力调整;无裙房时填0。
裙房层数应包括地下室层数。
程序设置了‘裙房层数’参数,作为多塔楼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判断因素,即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还要满足裙房层数
的要求,从而加强墙的抗震构造。
‘裙房层数’参数的加强仅限于剪力墙,程序没有对塔楼之间裙房连接体的屋面梁以及塔楼中与裙房连接体相连的外围柱构造上应予以特别加强。
对于这些部位设计人应在施工图中特别加强。
《抗规》6.1.3条2款及《高规》4.8.6条规定,“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程序中此项参数作用暂时没有反映,实际工程设计中可参考《高规》10.6.4条,将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框架柱(含剪力墙端柱)箍筋全高加密,适当提高纵筋配筋率,予以构造加强。
及湖北省文件————
转换层所在层号:
按实际情况。
如果有转换层,必须在此处指明其层号;无转换层时填0。
转换层所在的层号不管是否有地下室应从底层往上数的层数。
当结构设有转换层时,即存在竖向不规则,故转换层内力由程序根据《抗规》3.4.3条2款、《高规》3.3.13及5.1.14
条进行调整。
针对这些条文,程序通过自动计算楼层刚度比,来决定是否采用1.15的楼层剪力增大系数。
但是只要有转换层,就必须人工输入“转换层所在层号”,以准确实现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放大;对转换构件及其抗震等级应在SATWE特殊构件定义中加以补充定义。
地下室层数:
该参数是为导算风荷载和自动形成嵌固约束信息服务的。
无地下室时填0。
程序据此信息决定底部加强区范围和内力调整;当地下室局部层数不同时,以主楼地下室层数输入;地下室一般与上部共同作用分析;地下室刚度大于上部层刚度的2倍,可不采用共同分析;地下室与上部共同分析时,程序中相对刚度一般为3,模拟约束作用。
当相对刚度为0,地下室考虑水平地震作用,不考虑风作用。
当相对刚度为负值,地下室完全嵌固;根据程序编制专家的解释,填3大概为70%~80%的嵌固,填5就是完全嵌固,填在楼层数前加“-”,表示在所填楼层完全嵌固。
到底怎样的土填3或填5,完全取决于工程师的经验。
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
程序限定1.0-5.0之间,隐含值为2.0,该值对分析精度略有影响,对于
一般工程,可取隐含值,对于框剪、框支剪力墙结构,可取的略小一些,取1.5或1.0。
对所有楼板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位移计算(周期计算)必须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计算得到,而构件设计应采用弹性楼板计算。
2006年《PKPM新天地》1期咨询台指明,“只有位移比验算需要按‘刚性板假定’计算;其它的比值(如位移角、周期
比等)计算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能力判断结构的整体振动和局部振动即可”。
建议在进行结构的整体参数控制(如六个比值的计算)时选[是],并应在设计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楼板平面内的整体刚度(依据见《高规》5.1.5条);当楼板凹凸不规则、开大洞、不连续时,应按“楼板弹性膜假定”再计算一次,并按“弹性膜假定”的内力计算结果进行配筋,即计算构件内力与配筋时选[否]。
选中该项后,“特殊构件补充定义”中定义的弹性楼板将不起作用。
在局部错层结构中(局部错层一般指错层高差在0.5m以内的错层),应选中此项。
SATWE中把弹性板分为:
弹性板6、弹性板3及弹性膜三种。
对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等结构的复杂形状的楼板,不应采用弹性楼板6或弹性楼板3,而只能采用弹性膜。
因为弹性楼板6是采用壳单元真实地计算楼板的面内刚度和面外刚度,是针对板柱结构和板柱剪力墙结构提出的;采用弹性楼板6会使梁的配筋偏少,不安全。
弹性楼板3则是假定楼板平面内无限刚,平面外刚度按楼板的真实情况用中厚板弯曲单元计算,是针对带厚板转换层结构的转换厚板提出的。
墙元侧向节点信息:
剪力墙少时取[出口];剪力墙多时取[内部]。
[出口]精度高于[内部],但非常耗时。
一般取[内部节点]即可。
计算理论见《SATWE用户手册》11页中9)条
这是墙元刚度矩阵凝聚的一个控制参数,若选“出口”,则把墙元因细分而在其内部增加的节点凝聚掉,四边上的节
点作为出口节点,墙元的变形协调性好,分析结果符合剪力墙的实际,但计算量较大;若选“内部”,则只把墙元上、下边的节点作为出口节点,墙元的其他节点均作为内部节点而被凝聚掉,墙元的变形协调性较差,精度略差,但效率高,实用性好。
墙梁转框架梁的控制跨高比(0为不转换)
本参数是指剪力墙洞口连梁自动转为框架梁时的控制跨高比。
本参数仅在SATWE中用,而在SAT-8中没有。
程序对建模
时输入的剪力墙洞口进行自动判断,对于跨高比大于该值的墙梁自动转换为框架梁,并采用梁元进行分析;否则仍按墙元(即连梁)分析。
如果输入0则不进行转换。
该参数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用户建模输入,可直接按照剪力墙洞口输入,无需手工转换为“墙+框架梁”。
目前程序自动判断仅局限于规则对齐的洞口,而对于上下层洞口不对齐、墙厚变化等特殊情况不进行转换。
用户可通过平面图查看转换后的结果。
建议按下列方式处理:
对跨高比大于5的,连梁框架梁输入;对于跨高比小于2.5的,连梁按洞口输入;对于跨高比在
2.5~5之间,如按洞口输入,应细化单元划分。
结构材料信息:
按实际情况。
一般按主体结构材料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构材料信息选“砌体结构”,则[结构体系]中的参数已失效。
“有填充墙钢结构”和“无填充墙钢结构”之分是为了计算风荷载中的脉动系数ξ。
在荷载规范中,结构的脉动系数可以通过两个渠道得到:
一是查《荷规》表7.4.3;二是根据《荷规》164页7.4.2-2式计算。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荷规》表7.4.3中的“钢结构”是指“无填充墙钢结构”。
注:
对于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采用振型分解法计算地震作用,地震影响系数由地震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等参数确定;对于砌体结构,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地震作用,地震影响系数取最大值αmax,而αmax仅与地震烈度有关,与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无关。
所以当地震烈度确定后,在交互式输入中输入的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参数在砌体结构抗震设计中不起作用。
结构体系:
按实际情况。
一般按主体结构计算假定体系填写,程序会按对应规范中相应的调整系数来进行构件的内力计算。
结构体系分为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复杂高层、板柱剪力墙、异形柱框架结构和异形柱框剪结构等。
当结构体系设定为“短肢剪力墙结构”后,程序自动将其中的短肢墙构件(即墙肢高厚比为5~8的剪力墙)用提高后的抗震等级进行短肢墙构件的轴压比控制和剪力设计值放大。
2002版的PKPM程序对短肢墙的认定:
SATWE及PMSAP均为单向认定(对于有长肢翼缘的短墙肢还认为是短肢墙);TAT则为双向认定。
2005版PKPM程序对短肢墙均改为双向认定,但墙长仍按节点间距计算,故布墙时建议节点间距按8.5墙厚考虑为宜。
另外2005版SATWE在定义“短肢剪力墙结构”后,在“混凝土构件配筋简图”中短肢墙构件有白色描边显示。
短肢剪力墙的底部倾覆力矩的查看:
首先要在SATWE总信息中将结构体系设为“短肢剪力墙结构”,经计算后可在WV02Q.OUT文件中查看。
另外需注意的一点是,《高规》7.1.2条3款提到“短肢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要提高一级”,并非所有的短肢墙均需提高一级。
只有当结构体系选为“短肢剪力墙结构”后,SATWE程序才自动提高相应构件的抗震等级。
当结构体系选为“复杂高层结构”时,程序对结构中剪力墙按《高规》中“复杂高层结构”的相应参数设计。
对框支剪力墙结构,不仅要选“复杂高层结构”体系,还要在“调整信息”中指出转换层所在层号。
在结构整体计算时,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定义为“复杂高层结构”,并满足①在“转换构件定义”中将托墙(或柱)梁定义为“转换梁”,与转换梁相连的柱则定义为“框支柱”;②在“转换层所在层号”项内填入转换层所在的结构自然层号,若有地下室则包括地下室层号在内。
当结构体系选为异型柱框架结构或异型柱框剪结构后,程序按《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进行计
算。
恒活荷载计算信息:
一般的多、高层建筑选[模拟施工加载3];对于框剪结构,在进行上部结构计算时采用“模拟施工方法3”;在进行基础计算时采用“模拟施工方法2”。
如有对于长悬臂结构或竖吊构
件(如吊柱),必须选择“一次性加载。
模拟施工概念:
高层建筑结构当竖向恒载一次加上时,其上部的竖向位移往往偏大,为了协调如此大的竖向位移,有时会出现拉柱或梁端没有负弯矩的情况。
而在实际施工中,竖向恒载是一层一层作用的,并在施工中逐层找平,下层的变形对上层基本上不产生影响,也不影响上面各层。
结构的竖向变形在建造到上部时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因此不会产生一次性加荷所产生的异常现象。
程序对竖向恒载作用专门做了处理,可以考虑并模拟施工加荷的这种因素。
模拟施工1,它就是上面说的考虑分层加载、逐层找平因素影响的算法。
模拟施工2,它的含义是:
将竖向杆件的刚度放大10倍后再做施工模拟1,仅用于计算基础时选用。
模拟施工3,分层计算各层刚度后,再分层施加竖向荷载,而使其计算结果更符合工程实际。
对框筒结构采用算法2时,计算出的传给基础的力较为均匀合理,可以避免墙轴力远大于柱轴力的不合理情形。
由于竖向构件的刚度放大,将使得水平梁的两端竖向位移差减小,从而其剪力减小,这样就削弱了楼面荷载因刚度不均而导致的重分配,使荷载分配更接近于手算结果。
这是竖向力计算控制参数,详见《SATWE用户手册》125页7.1.1条及164页8.1.6条。
风荷载计算信息:
选择“计算风荷载”。
地震作用计算信息:
一般选择“计算水平地震力”。
依据详见《抗规》5.1.1条及《高规》3.3.1条关于竖向地震作用上部外挑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
程序只能对全体而不是单个构件计算竖向地震。
结构所在地区:
[全国]、[上海]或[广东]
程序根据结构所在地区的地方规范或规程进行计算。
目前061025版本中,当选择[上海]后,虽然WMASS.OUT文件可按用户的选择输出[上海],但经比较发现并未对计算结果产生影响;当选择[广东]后,程序按照《广东高规》进行计算。
风荷载信息
地面粗糙度类别: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7.2.1、对于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按表7.2.1确
定。
地面粗糙程度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在确定地面粗糙度类别时,若无地面粗糙度指数实测结果,可按下述原则近视确定:
1、以拟建房屋为中心、2km为
半径的迎风半圆影响范围内的房屋高度和密度来区分粗糙类别,风向原则上应以该地区最大风的风向为准,但也可取其主导风向。
2、以半圆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平均高度来划分地面粗糙度类别。
但平均高度不大于9m时为B类;但平均高度大于
9m但不大于18m时为C类;但平均高度大于18m时为D类。
修正后的基本风压:
武汉地区:
0.35kN/m2,房屋高度≥60m取0.4kN/m2
多层建筑: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7.1.2、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附录D.4中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
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2.2、基本风压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
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
条文说明3.2.2、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目前尚无使用的划分标准。
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出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构基本周期:
初始计算时,由程序按近似方法计算,计算出结构的基本周期后,再代入重新计算,对于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结构应特别注意。
体型系数:
按《荷规》表7.3.1取值或高规3.2.5条3款取值,对群集的高层建筑应考虑风力相互干扰增大系数(60m以上高层考虑)。
按《荷规》表7.3.1取值;规则建筑(高宽比H/B不大于4的矩形、方形、十字形平面建筑)取1.3(详《高规》3.2.5
条3款)
风力相互干扰增大系数可参考《工程抗风设计计算手册》张相庭第72~73页。
一般小区高层建筑群可取1.15。
体型分段数:
现代多、高层结构立面变化较大,不同的区段内的体型系数可能不一样,程序限定体型系数最多可分三段取值。
若
建筑物立面体型无变化时填1。
对于(基础梁与上部结构共同分析计算的)多层框架或(地下室顶板不做为上部结构嵌固端的)高层来说,可将体形分段数填为2,同时将±0.000以下的体形系数填0,以去掉±0.000以下部分的风荷载。
设缝多塔背风面体形系数:
对于设缝多塔结构,用户可以指定各塔的挡风面,程序在计算风荷载时会自动考虑挡风面的影响,并采用此处输入的
背风面体型系数对风荷载进行修正。
地震信息
结构规则性信息:
一般选择“不规则”。
当对结构进行第二轮计算时,则应该严格按照结构的实际情况根据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来判断结构的规则性。
设计地震分组:
武汉地区为设计地震第一组。
设防烈度:
武汉“6度(0.05g)。
场地土类型:
该项内容应参考勘查地质报告。
框架抗震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
0代表特一级;5代表不考虑抗震构造要求
对结构中特殊构架如KZZ、KZL建议在特殊构件定义中人工指定构件的抗震等级多层建筑:
《抗规》6.1.2、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2确定。
《抗规》6.1.3、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框架抗震墙结构……
裙房与主楼相连……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丁类的建筑,……高层建筑:
《高规》4.8.2、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4.8.2确定。
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规程第4.8.3条规定的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用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规范给的表格为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其他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根据4.8.1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4.8.4、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4.8.5、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的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符合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于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总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9度抗震设计时,地下室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应小于二级。
4.8.6、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群楼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8.1.3、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阵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中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采用,轴压比限值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其最大适用高度与高宽比限值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
02Q.out文件中有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所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所占的比例,在第一轮计算完毕后可根据该项指标来调整结构的抗震等级。
按中震(或大震)不屈服做结构设计:
[是]或[否]
现行《抗规》是以小震为设计基础的,中震和大震则是通过地震力调整系数和施工图时的各种抗震构造措施来保证的。
规范要求的构造措施对于大多数工程而言,其结构安全性可以保证;但对于复杂结构、超高超限结构的施工图审查,基本上都要求进行中震验算。
目前在工程界,对结构进行中震设计有两种设计方法:
第一种是按照中震弹性设计;第二种是按照中震不屈服设计。
新版SATWE增加了两种性能设计的选择,即“中震或大震的弹性设计”和“中震或大震的不屈服设
计”。
这两种设计方法属于结构性能设计的范畴,目前规范中没有相关的规定。
只有在具体提出结构性能设计要点时,才能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和验算。
①中震(或大震)的不屈服设计。
选择该项后,把地震最大影响系数αmax取为中震或大震(如8度0.20g的多遇小震地震影响系数为0.16,中震约为0.456),并填写场地土特征值Tg,则程序在分析时自动把“荷载分项系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调整系数(属经验系数)”、“抗震调整系数γRE”均取为1,而钢筋和混凝土材料均采用标准强度。
②中震(或大震)的弹性设计。
不选择该项,但把地震最大影响系数取为中震,把抗震等级均填为4级。
程序按此参数设置来设计,因为抗震等级为4级时,所有的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调整系数均为1。
在做“中震弹性”或“中震不屈服设计”时,首先需要明确“业主”或审查者提出的是保证所有构件均“中震弹性”或“中震不屈服”还是保证重要构件(如框支结构构件)保持“中震弹性”或“中震不屈服”。
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如何分析计算结果和改进设计。
要明确“中震弹性”或“中震不屈服设计”是一种基于性能设计的性能目标,这种性能目标并非是“硬性的”,设计人在其中有很大的主动性。
详见2006年《PKPM新天地》1期中《浅谈结构中震设计》一文。
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0~5)及相应角度
可允许最多5组多方向地震,附加地震数可在0~5之间取值。
在相应角度填入各角度值。
该角度是与X轴正方向的夹
角,逆时针方向为正。
斜交角度>15度时应考虑;无斜交构件时取0。
计算理论见《SATWE用户手册》134页7.2.2.12条、
《抗规》5.1.1条2款(强条)及《高规》3.3.2条1款(强条)。
需要注意的是:
①多方向地震作用造成配筋增加,但对于规则结构考虑多方向地震输入时,构件配筋不会增加或增加不多;②多方向地震输入角度的选择尽可能沿着平面布置中局部柱网的主轴方向。
建议多方向地震作用的角度按对称输入,如45°和
-45°,因为风载并未考虑多方向作用,否则易造成配筋不对称。
考虑偶然偏心、考虑双向地震:
单向地震力计算时[是];双向地震力计算时选[否]
《高规》3.3.3条“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条文说明3.3.3、…..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
多层规则结构宜考虑。
《高规》4.3.5条规定,计算位移比时,必须考虑偶然偏心影响;《高规》4.6.3条注的规定,计算层间位移角时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程序中层间位移角为按不偶然偏心影响的值)
新版的SATWE允许用户同时选择“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力计算”,两个取不利,结果不叠加。
SATWE、TAT在进行底框计算时,不应选择地震参数中的“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否则计算出错。
另外,可以把“剪力墙加强区起算层号”填为大于底框层数,这样,底框部分的剪力墙将按构造边缘构件设计。
考虑偶然偏心计算时,对结构的荷载(总重、风荷载)、周期、竖向位移、风荷载作用下的位移及结构的剪重比没有影响;而对结构的地震力和地震下的位移(最大位移、层间位移、位移角等)有较大区别,平均增大18.47%;对结构构件(梁、柱)的配筋平均增大2~3%。
高层建筑:
(强规)3.3.2、高层建筑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
1……
2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条文说明3.3.3、…..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
3.3.3、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每层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的偏移值可按下式采用:
ei=±0.05Li
3.3.11、考虑扭转影响的结构,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时,各楼层可取两个正交的水平位移和一个转角位移共
三个自由度……单向作用下,考虑扭转的地震作用效应……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地震作用效应……
[文献1]何时需要考虑计算双向地震作用
强震观测表明,几乎所有地震作用都是多向性的,尤其是沿水平方向和竖向的振动作用。
《高规》第3.3.2条规定了考虑计算双向地震作用的情况,即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均匀、不对称的结构。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均匀不对称”,主要看结构刚度和质量的分布情况以及结构扭转效应的大小,总体上是一种宏观判断,不同设计者的认识有一些差异是正常的,但不应产生质的差别。
一般而言,可根据楼层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之比值判断,若该值超过扭转位移比下限1.2较多(比如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1.4、B级高度或复杂高层建筑等大于1.3),则可认为扭转明显,需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计算,此时,判断楼层内扭转位移比值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
质量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作用是否同时考虑
质量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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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 结构 统一 技术措施 SATWE 参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