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保安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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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保安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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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汇编
第八章员工守则1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员工守则2
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十、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二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
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
清风教育资源网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朮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
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十)未按规定收发信件、书报、快递等,致使信件、书报、快递遗失、损坏者
(十一)擅自进入保安室、厨房、车间、仓库、异性宿舍或未婚男女同宿,或者在保安室滞留、在保安室会客闲聊者,以及未经许可携带外来人员入厂参观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十二)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宿舍、床位,或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其他电器设备或在宿舍生火做饭、聚餐、喝酒者。
(十三)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垃圾、乱泼脏水、乱倒剩饭、剩菜,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影响公共卫生及公共安全者。
(十四)正常上班时间擅自调岗、离岗,或离开岗位回宿舍或到隐蔽处休息、打电话者。
(十五)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有剩饭剩菜、垃圾经常不清理,物品、设备摆设杂乱无章,对生熟食品未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或隔离者。
(十六)用餐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厨房、餐厅卫生或用餐未完而急于清理桌面卫生影响员工用餐者。
(十七)食堂未按就餐时间准时供应饭菜,员工未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或就餐盛打饭菜时插队、拥挤、闹事,或无理取闹、刁难辱骂、漫骂管理及服务人员者。
(十八)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车间、办公室及餐厅用餐者。
(十九)未按自己饭量盛打适量饭菜,随意糟蹋粮食以及浪费、水、电资源,利用饮用水洗碗或用热水浸洗衣物者。
(二十)有其它违规行为情节轻微者。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申诫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5-10分。
(一)私自张贴或撕毁公告以及妨碍生产、生活或团体秩序者。
(二)不服从上级主管合理工作安排和调配,曲解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以及拒绝或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合理检查工作而无理取闹、恶语伤人者。
(三)玩忽职守,不按规定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及其水、电,引发安全隐患或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者。
(四)上班打瞌睡或脱岗、睡岗,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收到信号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保持通讯通畅致使通信受阻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赶到现场,并未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者。
(六)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未顾全大局,鲁莽行事,致使冲突或事件升级者。
(七)发现违纪问题不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或知情不报、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或越级上报工作者。
(八)上下班不交接工作或未按规定交接、交接不清或接班人员未到擅自离岗下班者。
(九)私自占用、损坏或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公物者,或未尽职责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者。
(十)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60分钟以上者。
(十一)已受三次以上警告处罚,屡教不改者。
(十二)有其它违规行为较为严重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0-15分。
(一)对上级命令无故拖延,执行工作不力或懈怠、疏忽,致使未能如期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以及遇到困难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二)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三)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四)对同事、上级态度粗暴或言行不逊者。
(五)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或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以及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未进行消毒的餐具供用餐人员食用和使用者。
(六)未经批准携带工厂物品离开车间、办公室者。
(七)在厂区、宿舍、办公区域内聚众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八)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120分钟以上者。
(九)已受三次以上申诫处罚,屡教不改者。
(十)有其它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20分
(一)借故寻衅滋事,影响工厂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二)无故损毁、涂改工厂重要文件、财务账册或档案,损失严重者。
(三)怠工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弄虚作假、制造伪证,骗取他人工资或奖励者。
(五)对同事恶意攻击、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端诬陷他人致使他人受罚者。
(六)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谋取利益。
(七)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者。
(八)月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0分钟以上者。
(九)已受三次以上记过处罚,屡教不改者。
(十)有其它重大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
(一)对同事暴力威肋、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破锁、越墙、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重要文件或档案、吸毒等违法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散播或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不真实之言论、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怠工或罢工、打架斗殴、勒索他人或辱骂、污辱、威胁管理人员者。
(四)故意泄漏工厂机密或利用工厂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工厂名誉蒙受损失者。
(五)玩忽职守,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应作为而不作为,致使事件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六)明知或应知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仍从事食堂工作者。
(七)携带、私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匕首、管制刀具或其它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厂区、宿舍者。
(八)月累计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300分钟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5日、季度累计旷工10日以上者。
(九)已受三次以上记大过处罚,屡教不改者。
(十)有其它重大违规行为,造成极为严重后果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以结算任何工资。
(一)无故连续旷工3日及以上者。
(二)超过请假或休假时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补假、续假手续而三日仍未到岗者。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生产暂行规定: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内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
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
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
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没收衣物。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
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间区域划分车间卫生值日制度,以确保车间环境卫生,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电池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2职责
2.1生产车间
本制度由生产部车间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生产车间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净化间区域划分和管理内容
3.1.1净化间责任区域划分
a)净化间内区域按电池生产线各工序进行责任区域划分,各责任区域主要责任人为各工序工序长,负责管理区域内全面6S管理及实施工作。
b)各工序工序长应根据管理区域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工,在每班班长负责整个班卫生情况并对各工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
c)各工序责任区域包括:
休息区、生产作业区、作业区周边的公共区域(如参观走廊)及各区域内的物品,主要包括:
1)公共设施类,包括消防设施、门窗、地面、休息室、清洁工具、看板、库房等。
2)设备类,包括各工序的生产设备。
3)工装工具类,包括推车、片盒、镊子、吸笔、工作桌、椅子及常规工具等。
4)检测设备类,包括各工段的检测设备。
5)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处理等问题。
6)标识标志类,包括净化间内各种标识、标志等。
7)各工序责任区划分
扩散前清洗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有设施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扩散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有设施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扩散后清洗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属设施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镀膜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有设施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印刷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属设施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成品包装工序主要责任区域为本工序生产作业区内的所属设施、成品中转区及参观走廊所属本工序部分;休息室,更衣室卫生情况由更衣室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各类库房的卫生工作由库管人员负责。
3.1.2管理内容
a)车间卫生工作要求每班下班前执行。
b)工序长负责本工序责任区域内的日常整理和清扫工作,班长检查并做好记录。
c)任何工序不得随意占用其他工序的责任区域。
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其他工序责任区域时,应将存放的物品整齐规范地摆放,在物品或适当位置标识物品名称、责任人。
占用的班组,要负责物品及所占用场地的整洁。
d)本工序责任区域内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通知有关单位清理。
e)工作区域不得出现与生产活动无关的生活垃圾。
f)责任区域内可以存放垃圾桶,但垃圾桶外不得有散落的废弃物。
废弃物应分类摆放,并遵从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g)对来路不明的物品,应及时报告上级,经上级许可后再进行处理。
3.2各种设施卫生标准>标准
3.2.1净化间内公共设施的管理与保养
a)门、窗卫生标准
1)门的内外表面、门框内外各边,目视、手摸均无尘土、手印及其他污物。
2)低于1.5米的窗台内外每天擦拭干净。
3)1.5米及以上的窗台内外、所有窗框内外各面,手模、目视不得有尘土、不得有污物。
4)室内所有玻璃表面(窗户玻璃、橱、柜、镜子、玻璃板、框、表等),目视应无尘土、污物和印迹。
b)墙壁
墙壁、顶棚上目视无明显的积土、灰尘絮状物,否则应及时进行清理。
c)室内地面
室内地面每天保持干净,无废弃物、无垃圾、无尘土、无污物、无卫生死角。
手模、目视不得有明显的尘土、不得有附着可擦掉的污物。
d)消防设施
1)消防器材、管道等表面,手摸、目视不得有积土、絮状灰尘、蜘蛛网等。
2)根据要求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防止失效。
3)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e)清洁工具
1)垃圾不可堆积在门后、墙角等地面上;每天产生的垃圾一般是日产日清,在桶内积存最多不超过三天,有易腐烂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垃圾桶外不得有垃圾;桶内不可有垃圾外露。
3)垃圾桶外表面目视、手摸不得有明显的积土、污物覆着。
4)清洁用具应整齐规范地摆放在规定位置。
5)有损坏的工具应及时维护或更换。
6)除尘地毯应固定,派人按时或按清洁程度定时清理及时更换。
f)电源控制箱、开关、插座、闸盒
1)电源控制箱、开关、插座、闸盒外露表面及棱边,目视应无尘土、手印、污痕。
2)定期对电源控制箱、开关、插座、闸盒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g)看板或宣传栏
1)看板或宣传栏放置处地面目视、手摸不得积有尘土或纸屑。
2)看板或宣传栏内外目视、手摸不得积有明显的尘土。
3)内侧张贴的纸张保持清晰、规范,已过时或已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h)标识、标志牌
各种标识、标志牌应保持干净,目视、手摸不得积有尘土、手印、污痕。
i)办公用具
净化间内的桌、椅等表面应保持清洁,
成型课车间管理制度
所有成型部成员均须遵守厂纪厂规。
必须服从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顶撞、威胁管理人员,记警告处分一次;情节严重或累犯者予以记过处分直至开除。
生产管理中,管理人员督导不严,出现重大品质异常,损毁公司信誉,各管理者均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1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者,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0元;但间接责任人为管理人员,则处以与直接责任人同等处罚;
3.2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800元者,直接责任人处以小过一次,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一次;
3.3造成经济损失在800元~1500元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间接责任人处以小过一次;
3.4造成经济损失在1500元以上者,均处以大过以上之处罚。
4、生产中加料员加错料,造成原料报废或产品报废,按造成经济损失进行处罚:
(1)100元~500元者处以小过处分;
(2)500元以上者处以小过两次处分;
(3)造成2000元以上物料(原料或成品报废折合金额)处以大过处分并留厂察看。
5、上模员上错模造成生产延误超过2小时者,处以警告之处
罚,其当班领班处以书面批评;如有物料报废之额外经济
损失则加倍处罚。
6、上班时间,禁止在车间和啤工聊天、嘻戏打闹,一经查实,双方当事人均处以警告之处分,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纠正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7、生产中发现有安全事故,模具、胶料及机台设备有异常必须及时呈报负责人处理;如果因处理及时避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50元~200元之奖励,并通报全公司;但如知情不报,而任由事态漫延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则给予同等金额之处罚。
8、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调机、模具养护而导致工模、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工模或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9、加料员加料造成胶料散落机台或地面未及时清扫,处以申诫处罚。
10、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警告之处罚。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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