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务段桥梁工区工作标准.docx
- 文档编号:6246538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81
- 大小:851.67KB
长春工务段桥梁工区工作标准.docx
《长春工务段桥梁工区工作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工务段桥梁工区工作标准.docx(8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春工务段桥梁工区工作标准
桥隧工区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1.1桥隧工长岗位职责
1.1.1在车间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工区的全面工作。
1.1.2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命令、指示,积极开展安全预想,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1.3按规定做好设备检查,掌握设备状态,发现病害做好记录并报告,及时消灭超限处所。
1.1.4按车间月度计划,编制周、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状态保持良好。
1.1.5加强对作业过程的控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1.1.6做好设备修理的评定验收工作。
1.1.7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按标作业。
做好“三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1.8抓好生产环境和工机具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洁。
1.1.9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组织班组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1.1.10组织开展自控型班组建设、小组攻关、技术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班组的整体水平。
1.1.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桥隧班长岗位职责
1.2.1协助工长做好工区全面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作业标准,钻研技术业务,熟悉桥隧工作。
1.2.2根据工长安排的日工作量合理组织施工,控制作业过程,落实记名修,保质、保量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1.2.3协助工长开展自控型班组建设,小组攻关和技术革新活动,逐步提高班组整体水平。
1.2.4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3桥隧工岗位职责
1.3.1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学习,熟悉掌握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3.2听从工长、班长指挥,自觉遵守两纪一化,积极完成每日生产任务。
1.3.3参与班组管理,爱护集体财物,做好增产节约、修旧利废工作。
1.3.4保养、维护好所用的机工具。
1.3.5完成工班长布置的其他任务。
1.4桥隧巡守工岗位职责
1.4.1按规定巡回图巡查桥隧和两端30米以内线路,接送列车确保自身安全(在桥上(隧道)不得在限界内、人行道或路肩上接列车)。
日勤巡守工在下班前全面巡查设备,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无危及行车安全时方可离开。
1.4.2认真检查和监视桥隧设备建筑物的动态情况,使桥隧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4.3按巡回图所规定的时间完成固定地段的保养工作,保持桥上(隧道)整洁。
1.4.4过桥隧时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
1.4.5加强“两纪一化”,不违章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6对不能消灭的故障和不良现象立即报告;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1.4.7对过往船泊碰撞桥梁设备,要及时汇报并处置。
1.4.8汛期加强巡视,按时汇报水位及设备情况。
1.4.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2安全管理
2.1行车安全
2.1.1施工组织与管理
2.1.1.1营业线施工分类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项目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利用“施工天窗”进行。
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维修作业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工务维修主要包括:
(1)成段更换伤损钢轨。
(2)更换接头夹板。
(3)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轨道岔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4)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头。
(7)单根抽换轨枕。
(8)使用有碍行车的小型养路机械。
(9)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0)抬起钢轨,单根抽换桥枕。
(11)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Omm及以下时。
(12)有碍行车的隧道内刨冰。
(13)检查桥隧施工所搭的脚手架。
(14)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15)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影响行车安全时。
(16)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17)整修道口。
(18)整治钢轨接头错牙、伤损钢轨焊补、小型养路机械打磨等综合项目。
(19)冻结钢轨。
(20)清筛道床、边坡。
(21)成段松开扣件。
(22)夹板螺栓涂油。
(23)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
(24)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
(25)隧道拱顶漏水整治。
(26)隧道衬砌裂损加固。
(27)跨线路转移较重的小型机械等作业。
(28)影响行车的长大桥隧的综合检查。
(29)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
(30)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和拨道。
(31)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影响行车的维修项目。
2.1.1.2营业线施工等级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2.1.1.3作业天窗
天窗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维修天窗原则上安排在昼间,并满足作业轨温条件。
施工天窗: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线桥设备维修,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施工天窗不小于240min,客货共线线路施工天窗不小于180min;其他线桥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不少于180min。
维修天窗:
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
电气化双线不少于90min,单线不少于60min,非电气化双线不少于70min,单线不少于60min。
2.1.1.4施工管理
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必须提前确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并制定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措施。
在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
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施工,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
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各自设备。
工务设备管理单位派安全监护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2.1.1.5施工负责人
1.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条件
进行线路、桥隧等设备施工时,根据工作内容和影响行车安全的程度,按下列规定指定专人担任施工负责人:
(1)影响路基稳定的开挖路基、建筑物基坑,整治路基病害,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桥)和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整修隧道衬砌等较复杂的大型施工,由段级领导担任。
(2)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职务不低于车间主任的人员担任。
(3)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担任。
(4)需办理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制列车速度的作业,由职务不低于车间主任的人员担任。
(5)设置作业标防护的作业和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由工(班)长担任。
(6)在区间装、卸轨料及砂石料的作业,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担任。
(7)在特殊情况下,上述作业可由段(队)长指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限速地点是否设置专人巡查,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施工负责人遵守的规定
施工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开工前,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2)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
(3)施工前,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4)施工中,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
(5)线路开通前,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
(6)列车通过后,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2.1.2放行列车时线路状态要求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经常保养(速度vmax=120km/h)容许偏差管理值。
列车速度vmax›45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定。
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对封锁前准备、施工中控制、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线路开通、速度变更执行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签认制度。
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施工作业开通后的限速地段,为逐步提高行车速度,可使用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线路整修。
线路整修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作业地点两端的防护员。
在进行钢梁修理或上盖板涂装时,可根据施工需要移动桥枕,但移动后,每根桥枕的钩螺栓、道钉或分开式扣件齐全有效,固定枕木的拉条保证枕木间距不变化;移动后的桥枕中心间距不超过550mm,个别情况也不得超过600mm,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得超过210mm。
如桥枕状态不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限速运行。
行车速度100km/h以上的区段,桥枕净距大于210mm的钢梁桥客车限速100km/h,货车限速60km/h。
施工期间,列车限速不得超过45km/h。
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工务段现场负责人决定。
2.1.3防护条件
2.1.3.1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对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按开通和提速的标准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2.1.3.2设置移动停车信号不限速条件
下列作业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速度正常,线路允许速度vmax>160km/h地段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首列速度不得超过160km/h:
(1)清理危石、伐树影响行车安全时;
(2)钢梁上盖板涂装;
(3)安装更换防磨垫板;
(4)更换桥上护轨;
(5)清除隧道衬砌表面烟尘;
(6)隧道拱顶漏水整治;
(7)隧道衬砌裂加固;
(8)清理修补隧道内纵向排水沟;
(9)隧道除冰;
(10)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1)抬起钢轨,单根抽换桥枕;
(12)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mm及以下时;
(13)桥隧施工或检查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拆装的轻便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mm的范围内时;
(14)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15)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2.1.3.3临时封锁施工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
下列作业办理临时封锁施工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
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1.4施工防护办法
2.1.4.1一般要求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设置防护。
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
钢轨探伤作业防护员、道口看守员、巡检及看守人员,均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
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封锁施工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如无通信设备,施工负责人与现场防护员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的听觉、视觉信号进行联系。
2.1.4.2区间线路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
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2-1所示。
图2-1(长度单位:
m)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2-2所示。
图2-2(长度单位:
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2-3所示。
图2-3(长度单位:
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少于860m时,如图2-4所示。
图2-4(长度单位:
m)
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少于60m时,可不放置响墩。
现场防护人员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m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
响墩放置位置如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砟桥上或隧道内时,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
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
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瞭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在维修天窗内进行垫板、螺栓涂油等频繁移动地点的作业,由现场防护员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时,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按减速信号防护的办法防护。
2.1.4.3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1)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如图2-5所示。
图2-5(长度单位:
m)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少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6所示。
图2-6(长度单位:
m)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如图2-7所示。
图2-7
(4)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8所示。
图2-8
2.1.4.4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标明列车限制速度。
120km/h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1)单线区间施工如图2-9所示。 图2-9(长度单位: m) 注: 图中“A”为不同线路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vmax≤120km/h时为800m;120km/h (2)双线区间在一条线路上施工时,如图2-10所示。 图2-10(长度单位: m) 注: 限速地段无施工作业不设置作业标。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2-11所示。 图2-11(长度单位: 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时,如图2-12所示。 图2-12(长度单位: m) 注: (1)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设置移动减速信号; (2)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2.1.4.5区间线路上,使用作业标防护办法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如图2-13所示。 列车接近该作业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图2-13(长度单位: m) 2.1.4.6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 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讯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点燃火炬。 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2-14所示,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图2-14(长度单位: m) 3.如不知来车方向,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瞭望,发现来车,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 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炬。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地点,同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沿线工务人员发现线路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除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外,采取紧急措施设法修复,并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和工务工区;如不能立即修复时,封锁区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有人手守的道口装设遮断信号机。 有人看守的较大桥隧建筑物及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坍方落石地点,根据需要装设遮断信号机。 遮断信号机距防护地点不得少于50m。 2.1.4.7区间线路上施工,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 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 1.施工负责人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在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1)预报: 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2)确报: 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 (3)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 (4)变更通知: 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为止。 同时加强警戒,注意瞭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 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至少每3~5min联系一次。 4.驻站联络员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要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 2.1.4.8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规定 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2)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 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2.1.5听觉、视觉信号使用规定 如无线电话联系条件,施工负责人与现场防护员联系的听觉、视觉信号,按表2-1规定执行。 表2-1听觉、视觉信号表 凡上道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设现场防护员。 在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避开速度大于120km/h的列车;无法避开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3min联系一次。 在长大桥梁、隧道及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增设防护员;在调车场及驼峰下的线路、道岔群等处所作业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并按规定向车站联系登记。 2.1.6防护信号备品 线桥车间、工区和巡道、巡守小组的防护信号备品数量,按表2-2规定配备。 表2-2防护信号备品表 2.2劳动安全 2.2.1基本要求 各单位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安全操作技术。 员工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以上单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新工人、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 从事电器、焊接工作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资格,方可上岗。 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搬运装卸及使用时,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 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酷暑、严寒季节,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2.2.2避车 线桥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管内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并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 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在路肩或路旁走行。 在双线区间,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在站内如必须走行道心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及时下道避车。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遵守以下规定: 2.2.2.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1.vmax≤120km/h时,一般满足2m; 2.120km/h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春 工务段 桥梁 工区 工作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