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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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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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2010-11-1615:
4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日
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国务院新近制定的《关中—天水经济圈总体规划》,未来20年,西安将以建设国际大都市为目标,实施享誉世界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
临潼作为西安国际大都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承载区域,已具备了全面启动建设、率先建设的各项条件。
为了加快临潼旅游业发展,使之成为我国和陕西、西安旅游产业的龙头,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临潼区人民政府就共同建设“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制定以下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临潼素有“中华源脉”之称,历经周、秦、汉、唐,一直为京畿之地,历史遗存众多,地热资源丰富,拥有秦始皇陵、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华清池等世界文化遗产和著名景区,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瑰宝之一。
对临潼进行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和曲江新区管委会、临潼区委、区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一项重大工程,对加快西安文化、旅游、休闲产业的发展,促进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规划
(一)总体思路
1.项目名称
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以下简称“临潼度假区”)
2.发展定位
以临潼享誉世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山水生态建设为先导,以历史文化和现代休闲旅游的交相辉映为特色,建设集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温泉疗养、商贸会展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成为陕西、西安旅游的国际新品牌。
3.总体目标
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创造山水城市和现代旅游规划建设的国际典范;实现历史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共融,协调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大发展,实现区域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4.基本原则
符合《关中—天水经济圈总体规划》和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开发建设。
生态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与区域城市化发展相结合,景区文物保护与建设开发相结合。
(二)发展规划
将临潼度假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旅游休闲度假区,使之成为带动西安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城市增长极,进一步彰显西安的城市魅力,提升西安旅游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开放度,成为西安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大都市的重大示范工程。
1.规划范围
临潼度假区位于西安市东北,临潼区西南,区域面积24.60平方公里(以实际规划测量为准)。
开发区域内现有2个街道、16个行政村。
北以西临高速至西临城市快速干道为界;南界东起烽火台西至洪庆沟,以东西穿经骊山天文观测台、柏家山、果里、龚吕、三赵、军王、小峪、马家的骊山浅山山脊线为界;西以临潼—灞桥行政区划为界;东以临潼环城东路及环城东路南端与烽火台连接的山脊线为界。
2.规划格局
临潼度假区在空间形态上形成“一山一带三湖五区”的基本格局。
一山:
即以临潼骊山景区为依托,构建山、林、水、城四位一体的大山水生态格局。
一带:
即在南部山区规划非开发用地的浅山生态涵养带,培育良好的生态涵养系统和生态屏障,更替过熟林带,培育新生林带,健全绿地林网,建设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三湖:
即在改造现有水库、水系的基础上,在骊山西侧新建1600亩水面,形成以凤凰池、芷阳湖、紫霞湖为核心水系的“三湖”优美景观。
五区:
规划建设华清池—烽火台景区、温泉疗养教育区、半山养生度假区、国际旅游休闲区、商贸居住区等五个功能区。
(1)华清池—烽火台景区(1.18平方公里)
整合华清池现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华清池—烽火台景区,保护、修复历史遗存,演绎历史场景,再现周、秦、汉、唐时代“烽火台”的历史风貌,策划大型文化演出,辅以旅游配套设施,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全新的文化演出产品。
(2)温泉疗养教育区(2.87平方公里)
依托临潼独特的地热资源,提升、整合现有46家温泉疗养院群,建设国际一流的温泉疗养基地和休闲文化设施。
同时建设国际旅游培训基地,以西安工程大学和西安科技大学新校区为依托,建设国际青年连锁旅馆和文化创意村,创办国际知名的旅游培训学院。
(3)半山养生度假区(2.12平方公里)
依托半山起伏绵延的地形优势,科学规划、集中配套,建设集游览、养生、商业地产开发为一体的高端养生度假核心区。
(4)国际旅游休闲区(13.76平方公里)
依据该区域地势优势,规划建设1600亩凤凰池,建设国际一流水准的运动公园,建设星级酒店群、商务会所、高端商业地产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剧院、影视城、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和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空中观光缆车和观光轻轨车,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度假目的地。
(5)商贸居住区(4.67平方公里)
建设商业配套设施和居住社区,使该区域成为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商业繁华的宜居新区。
3.投资建设平衡分析
经过测算,临潼度假区前期开发总投资约180亿元,开发土地等收入约180亿元,基本可以实现投资平衡。
4.实施步骤
临潼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周期为五年,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09—2010年),实施区域规划和旅游规划国际招标,完成临潼度假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规划。
全面展开起步区内道路、温泉采供中心、生态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6平方公里起步区内的征地拆迁,完成华清池—烽火台景区、温泉疗养教育区的建设,并实施临潼度假区土地流转方案。
第二步(2011—2012年)建设完成半山养生度假区、国际旅游休闲区的建设。
重点建设国际运动公园、星级酒店群和空中观光缆车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第三步(2013—2014年)完成文化设施、旅游设施建设,完成商贸居住区建设,基本建成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设施达国际标准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三、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
成立西安市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临潼度假区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对临潼度假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事权划分、运营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指导。
西安市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临潼度假区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同时成立西安曲江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曲江临潼度假区管委会”),为曲江新区管委会派出机构,和西安市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曲江临潼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委派,管委会其余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曲江新区管委会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临潼度假区内相关事宜,按照曲江新区管委会现行管理职能和权限进行管理。
具体为发展改革、招商引资、规划建设、市政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屋管理等。
其它社会行政和事务工作由临潼区政府负责。
曲江新区管委会、临潼区政府双方约定:
曲江新区管委会对临潼度假区的管理年限自双方签订协议日起计为13年,13年后,曲江新区管委会从临潼度假区退出,并将临潼度假区的所有管理职权全面交付临潼区人民政府,临潼区政府不承担曲江管委会在对临潼度假区实施13年管理权限期间内的建设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
四、事权划分
(一)产业发展、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工作
临潼度假区的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管理、引进项目的服务以及企业投诉受理、外经贸管理等工作,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临潼度假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建设审批及管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户外广告审批,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征地拆迁工作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上访等工作由临潼区政府负责;涉及国有土地上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地的收回、搬迁、安置、补偿及上访等工作,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所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全部承担。
临潼度假区征地拆迁和安置的标准,按西安市农用地转用和城中村的相关政策执行,由临潼区政府制定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方案,上报西安市临潼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在西安临潼度假区范围内,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建设集中安置区,用于临潼度假区的拆迁安置,旅游区内的企业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被拆迁群众。
(四)房屋管理工作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管理工作,由市房管局配合曲江新区管委会,依据高效服务、集中管理、现场办公的原则进行管理。
工作人员由市房管局推荐,曲江新区管委会借调,其行政办公经费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全额承担,接受曲江新区管委会的直接领导和市房管局的业务指导。
(五)土地管理和土地开发工作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和土地开发,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留归曲江新区管委会,用于临潼度假区的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土地管理和土地开发业务,由市国土局曲江新区分局负责。
(六)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管理工作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由市工商局曲江新区分局负责。
市工商局曲江新区分局在临潼度假区内设立办事机构,与支撑服务体系集中办公,其办公经费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全额承担。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税收管理,由市国地税局临潼分局设立临潼度假区国地税分局或征收科,独立成库,接受曲江临潼度假区管委会领导。
(七)财税征收和投资分成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市政配套费,由曲江新区管委会收取,全部用于临潼度假区区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
临潼度假区内新建项目的税收(除契税外)及附加收入,自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前3年,由国地税曲江分局在临潼度假区内的派出机构统一征收,曲江新区管委会每年全额返还临潼区政府;自第4年起至第13年,曲江新区管委会和临潼区政府双方按5∶5的比例,由国地税曲江新区分局在临潼度假区内的派出机构统一征收,每季度分成,年终结算审计。
临潼度假区内原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商行政管理和税收仍由工商临潼分局、地税临潼分局和临潼区国税局管理和征收。
临潼度假区内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契税收入归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所有,用于临潼度假区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公共设施、文化旅游设施建设,临潼区政府不承担曲江新区在管理经营期限内的债权和负债。
此前,临潼区政府在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因土地开发需要,所投入的征地、拆迁费用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偿还。
临潼区政府将相应的土地批文 和土地资料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移交曲江新区管委会,由曲江新区管委会挂牌出让。
临潼度假区内实现的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项目投资的内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以及合同外资额、实际利用外资,曲江新区管委会和临潼区政府均按5∶5的比例分享。
(八)户籍治安管理
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户籍、治安管理,由市公安局临潼分局设立全建制的临潼度假区派出所负责,派出所的费用由曲江临潼度假区管委会全额承担。
(九)临潼区政府和曲江新区管委会双方利益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组建投融资和开发建设机构
成立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属曲江新区管委会下属公司,承担临潼度假区的项目招商、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作。
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公司计划注册资金15亿元。
其中,陕西文化产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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