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新一轮欠发达村帮扶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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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新一轮欠发达村帮扶工作实施细则
寮步镇新一轮欠发达村帮扶工作实施细则
(2017—20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精神,根据《2016年东莞市内帮扶工作方案》(东市内扶贫办〔2016〕1号)工作要求,我镇计划在上一轮欠发达村帮扶成果(2013-2016)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新一轮镇内欠发达村帮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根据东莞市欠发达村界定标准,在镇农资办和计统办提供数据的基础上,镇扶贫办深入到各村(社区)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欠发达村经济状况,形成《关于开展新一轮欠发达村帮扶工作的报告》,并向财政、农资、民政等部门征求意见后,根据村级经营性总收入、纯收入,组级经营性总收入、纯收入等指标,确定
我镇新一轮欠发达村帮扶对象为竹园、向西、上底和塘边。
二、帮扶目标
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扶贫机制,着力提升欠发达村经济发展能力;用好用活扶贫资金,增加欠发达村村级收入,建立长效稳健的经营机制;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减轻欠发达村的经济负担;完善欠发达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低保户脱贫率达到60%。
三、帮扶措施
(一)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
帮助欠发达村完善村内基础设施,由镇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为1000元/人,人数按2016年8月底户籍人口数核定,补助期为3年。
1.村内巷道建设补助。
对欠发达村村道巷道进行改造,重点修缮陈旧破损的路基、路面,实施村道巷道2-7米宽水泥路硬底化工程,由镇财政给予补助。
其中7米宽的水泥路最高补助按140万元/公里计算,宽度不足7米的补助标准按比例折算。
2、排水排污整治补助。
帮助欠发达村整治排水排污渠道,完善排水排污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和排水排污顺畅,着力解决农村内涝问题,提升农村环境水平,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农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数量、大小、长度,由各欠发达村根据实际需要申报。
3、老化水管改造补助。
采用镇、村投资的方式,用1至2年的时间帮助欠发达村全面更换农村老化水管,优化群众的饮水条件。
按照供水管网使用年限超过15年,水损率超过15%或因水管锈蚀、结垢使供水量减少50%以上的老化水管界定标准来更换老化水管。
以上三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由各欠发达村按照实际需要和先急后缓的原则,有选择性地进行申报建设。
超标建设的,超出部分费用由村自行解决。
(二)减轻欠发达村的主要负担
为了进一步减轻欠发达村的社会公共费用负担,对欠发达村采取如下补助:
1.原由村负担的治安管理费用改由镇财政支付,该费用将根据每年市财政税收切块比例的提高而减少。
〔2016年村负担的治安管理经费1.75万元/人·年计算,镇财政每年支付欠发达村治安管理费约225.75万元(治安员数量:
上底19人、向西45人、竹园37人、塘边28人)。
〕
2.由镇财政对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为4000元/人,人数按2016年8月底户籍人口数核定,补助期为3年。
原则上每个欠发达村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在上一轮帮扶工作中已申请过的欠发达村,必须扣减已补助金额,才能继续申请剩余补助金额。
(三)开展结对帮扶
安排经济发达村以“一帮一”形式挂钩帮扶欠发达村,每年帮助欠发达村解决一个10万元以上的道路硬底化、老化水管更换或文化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帮助解决若干件民生实事;欠发达村通过资金入股经济发达村优质项目,提供免息或低息发展资金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减轻欠发达村的负担。
经济发达村与欠发达村的帮扶关系,根据其在镇内的经济实力排名,每三年调整一次(详见附件4)。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通过开展“百企帮百户”活动,按照属地原则,鼓励欠发达村内企业以“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挂点帮扶贫困户,重点做好有正常劳动能力贫困户的技能培训、岗位介绍、就业创业等工作,帮助其稳定就业,增加其家庭收入。
同时,发动挂点企业组织开展节假日慰问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扶贫送温暖慰问活动,营造扶贫济困、共建幸福寮步的社会氛围。
(四)经济发展信息帮扶
在寮步商会中挑选8名副会长分别挂点各经济欠发达村组建经济发展智囊团(详见附件5)。
商会获悉经济发展或招商信息时,优先考虑欠发达村的发展可能性或研究村委会参与发展的方式。
同时,各挂点副会长定期到挂点村了解村的发展情况,为村的发展出谋献策。
四、资金管理和申报
(一)资金管理
由农林水务局督促欠发达村落实项目的实施,并协助相关单位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
财政分局、审计办、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定期审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形象工程、偿还债务以及人员福利、工资费用等支出。
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取消享受扶持政策资格外,依法追究责任。
(二)项目申报
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逐级申报制度。
由经济欠发达村向农林水务局提出申请,经农林水务局对四个村所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实效性进行论证,报分管扶贫领导审核同意后,并由分管领导在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提出申报项目,集中研究决定是否提供专项补助、提供多少补助资金等事宜。
申报村负责人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安全性、有效性负责。
申报材料:
1、竹园、向西、上底和塘边四个申报村提出书面申请。
2、欠发达村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
3、项目位置图。
表明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长度、宽度等主要信息;
4、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和投资概算书。
设计预算。
欠发达村根据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同意项目立项建设等事宜,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方案,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施工设计和编制预算。
财审投标。
补助项目由镇投审部门,审核确定工程最高限价,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
施工建设。
欠发达村应加强项目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原则上,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确需调整的,应及时报批。
资金审拨。
工程动工后,欠发达村综合整理项目有关资料,向镇扶贫办提出资金拨付书面申请,由镇扶贫办经过查阅资料,察看施工现场后,提出核实意见,由镇财政分局拨付施工合同内约定的预拨资金,竣工决算后再拨付余款。
本意见从2017年1月开始执行,到2019年12月结束,解释权归镇农林水务局。
附件:
1.欠发达村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申报表
2.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补助申报表
3.欠发达村整治排水排污设施项目意见
4.“一帮一”结对帮扶村(社区)名单
5.挂点帮扶智囊团名单
附件1
欠发达村完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申报表
项目名称
村(社区) 项目
项目类型
(打√)
□建设村道巷道□整治排水排污设施
□老化水管改造□其他
项目具体地点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含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概算投资
(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01年月村(社区)
户籍人口数(人)
补助上限
(万元,户籍人口数乘0.1)
已申领金额
(万元)
本次申请金额
(万元)
是否需使用
建设用地
□是
□否
如需使用建设用地,是否已取得许可
□是
□否
是否涉及征地拆迁
□是□否
项目进度计划
1、201年月前完成设计预算
2、201年月前完成财审投标
3、201年月前动工
4、201年月前完工
5、201年月前完成竣工结算财审
村(社区)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经审核,该项目选址(已/未)纳入三旧改造和拆迁范围。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扶贫办审核意见(代章):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备注:
整治排水排污设施项目还需填报续表1。
附件2
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补助申报表
项目名称
是否属于村参股项目
□是□否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含建设标准及规模)
概算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
村(社区)户籍人口(人)
补助资金上限
是否需使用建设用地
□是
□否
如需使用建设用地,是否已取得许可
□是
□否
是否涉及
征地拆迁
□是□否
项目投资构成及资金
用途
进度计划
经济效益
分析
风险预测
村(社区)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镇农林水务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镇街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201年月日
附件3
欠发达村整治排水排污设施
项目意见
经审核, 村(社区)申报建设的项目,符合当地的实际需要;具体选址和设计方案与我镇排水专项规划衔接;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镇水务部门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一帮一”结对帮扶村(社区)名单
序号
欠发达村(社区)
发达村(社区)
1
竹园
横坑
2
上底
凫山
3
向西
下岭贝
4
塘边
岭厦
附件5
挂点帮扶智囊团名单
序号
欠发达村(社区)
智囊团成员
1
竹园
尹耀东
陈达强
2
向西
梁培高
陈灿华
3
上底
易应新
袁暖标
4
塘边
陈隆斌
邝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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