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项目版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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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项目版汇总
船舶安全检查项目
01证书与文件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1.1
船舶应配备的证书和文件
1)所有船舶(入级)
01.国籍证书
02.船体入级证书
03.轮机入级证书
04.国际吨位证书
05.国际载重线证书
06.完整稳性手册
07.破损控制手册(客船,1992.2.1以后建造的干货船)
08.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09.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等级证书(适
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10.国际防止油类污染证书
11.油类记录簿
12.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13.垃圾管理计划
14.垃圾记录簿
15.货物系固手册
16.符合证明(DOC)副本
17.安全管理证书(SMC)
18.船员健康证书
19.船舶卫生证书
20.除鼠证书或免于除鼠证书
21.训练手册
22.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23.消防培训手册
24.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25.免除证书(如有)
2)客船(入级)另加
01.客船安全证书
02.搜救合作计划
03.操作限制清单
04.船长决策支持系统
3)货船(入级)另加
01.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02.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03.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04.(或)货船安全证书
05.符合船舶载运危险物特制要求的文件
06.危险货物舱单或配载图
07.谷物装运的批准文件
08.关于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或其他
财务保证的证书
09.加强检验报告宗卷
10.最近一次压载航行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
11.散货船手册
SOLAS公约第二部分附件2"要求船上具备的证书和文件"
SOLAS公约第Ⅲ章(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SOLASⅡ-2(E)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1.1
船舶应配备的证书和文件
4)有毒液体化工船(入级)另加:
01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
02货物记录簿
03程序和布置手册(P&A手册)
04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海洋应急计划
5)化工品液货船(入级)另加:
01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02(或)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6)高速船(入级)另加:
01高速船安全证书
02高速船营运许可证书
7)噪声检验报告(入级)(84.9.1以后船舶)
8)非入级船应配备船舶检验部门以及主管机关
规定的证书
01适航证书
02船舶检验簿
03其它
9)根据船旗国或港口当局要求的其它证书
01运河证书
02舱室证书
03其它
SOLAS公约第二部分附件2"要求船上具备的证书和文件"
SOLAS公约第Ⅲ章(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SOLASⅡ-2(E)
1.2
船舶应保存的公约和文件
按公司SMS文件配备和管理,主要有:
0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修正案(要求最新
版本)
02MARPOL(73/78)公约
031966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及修正案
041966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
05STCW(78/95)公约
06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修正案
071979年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08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议定书
09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10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11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12国际信号规则
13国际无线电规则
14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干散货和杂货
船)
15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
16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
规则
17根据船旗国或港口当局要求保存在船上的
公约和文件
注:
具体的详细检查参见后附的附件
SOLAS公约第二部分附件2"要求船上保存的证书和文件"所参照的公约
公司SMS文件
1.3
船舶技术资料、检验报告、PSC、FSC等检查记录
01船舶技术资料、图纸、年度检验、结构检验
报告、状况评估报告或其它特别检验报告、测
厚报告、修船报告等均应登记,长期保存备查
02各类船舶外部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期整改
船公司SMS文件
02驾驶台管理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2.1
驾驶台
01驾驶台整洁,不得堆放什物
02除船长、引水员因工作需要在驾驶台就餐外
其他人员不得在驾驶台就餐
船公司SMS文件
2.2
驾驶台应张贴
资料
按船公司SMS文件要求张贴和管理,主要有:
01驾驶台规则
02船长常规命令
03船舶应变部署表
04《溢油应变部署表》
05船舶操纵特性图
06按期测定的磁罗经自差曲线表
07船舶号灯号型示意图
08国际遇难求救信号图表
09我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10在驾驶台或报房张贴"GMDSS设备操作指南"
(包括遇险船长操作GMDSS指南)
GB11412
船公司SMS文件
SOLASⅤ(16)
2.3
航海图书资料配备
按船公司SMS文件配齐,主要有:
01《航海图书目录》
02航线所需海图应当备齐并改正至最新
03所需航海通告、航行警告应备齐并改正至
最新,按规定填写收、改登记簿
04潮汐表、潮流表、洋流图
05航海天文历、天体高度方位表
06进港指南
07航路指南
08所需无线电信号表应备齐并改正至最新
09灯标表应备齐并改正至最新
10所需航标表应备齐并改正至最新
SOLASⅤ(20)
GB11412
IMOA787(19)
2.4
记录簿的正确填写
按公司SMS文件规定备齐,并正确填写.主要有:
01航海日志
02夜航命令簿
03车钟记录簿
04天文钟记录簿
05测天簿
06电罗经工作记录簿
07磁罗经自差记录簿
08VHF通话记录簿
09雷达工作记录簿
GB11412
STCW
SOLAS公约第Ⅳ章
船公司SMS文件
2.5
航次计划制定
要结合船舶特点,考虑到途中可能遇到的雾区、渔区和大风浪以及一切可预测的风险,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制订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IMO航次计划指南以及SOLAS等
2.6
值班制度
01船舶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包括护船班制度)
02《航海日志》必须按规定如实记载船舶航行、
系泊、锚泊时的值班情况
03船长要了解驾驶员对《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的理解,以及对航线上重点航区有关航行规
则的掌握情况,审核航线及海图上还留着的
航迹,岛礁区域航行不应仅仅依靠GPS定位
STCW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交通部《海上雾中航行规则》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2.6
值班制度
04船舶在雾航、狭水道航行及防、抗台时应
严格执行雾航,狭水道航行制度及防、抗台制
度,《航海日志》应如实记录各项安全措施及
船长在驾驶台的时间
05在船舶进出港操作中,引水员在船时,船长
和驾驶员都应坚守职责,按时校、测船位,船
长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对船舶的指挥权
06驾驶台航行值班应按规定安排足够的人员(驾驶员和水手),见习人员不能独立值班,航行值班一水应认真填写“一水航行值班记录簿”并作好交接
07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在航海日志上记录
08船舶在雾中锚泊应严格遵守《国际避碰规则》的相关规定
09船舶进出港航行应有设计航线,港内航行、接近航行危险区域应从掌握安全船位的需要缩短定位的时间间隔并标绘在海图上
STCW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交通部《海上雾中航行规则》
公司SMS文件
2.7
天气预报,航行警告
01船舶应每天接收天气预报、航行警告
02船长、驾驶员应及时阅读航行警告并签字
03有关人员应及时在相关海图上标注有效航
行警告
STCW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2.8
水舱测量
01木匠应做到每天至少两次测量压载水、污水
井及其它双层底水舱并记录
02任何时候排、压或移动压舱水前后都应及时
测量并记录
船公司SMS文件
2.9
报告制度
01应严格遵守"船舶报告制度"
02船舶海损、污染、火灾、工伤、机损和货损
等各类事故应按程序上报公司、在船上保存
事故的原始资料
IMO/A851(20)决议
《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的一般原则》
2.10
港章要求
船舶应严格遵守港口当局颁发的规章,并及时索取港口当局颁发的新规定,确保安全
港口当局要求
2.11
航行灯、信号灯
号型、雾号等
01航行灯、信号灯、号型以及雾号装置等航行
设备应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02航行灯、号灯应急电源试验正常
03用于通讯的白昼信号灯正常(使用电源不仅仅依靠船舶电源供应)(从事国际航行船舶)
04.航行灯、信号灯有船级社认可厂家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产品检验证书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SOLAS2000修正案
(19)
CCS通告No.058
2.12
操舵装置
01操舵转换程序方块图、应急舵操作程序应在驾驶台、舵机间张贴,并与设备实际相符
02每次开航前12小时内进行操舵装置核查和
试验,并记录在航海日志内
03驾驶员和舵工应能够熟练地进行主操舵装
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转换(如有)
04驾驶台操舵装置的报警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SOLAS公约
第Ⅴ章(19-2)条,
Ⅱ-1(29)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2.13
自动舵使用
01在通航密集区域或能见度不良时,以及在所
有其他航行危险的处境中,如使用自动舵,应
立即改为人工舵
02在上述情况下,驾驶台应配备合格及足够的
舵工,随时进行操舵
03自动舵转换为人工操舵或手操舵转为自动
舵,应由值班驾驶员操作或在其监督下进行
04长期使用自动舵后和进入需要特别谨慎驾
驶区域以前,应试验人工操舵并记录于航海
日志
SOLASⅤ/19
(1986.7.1以后船舶)
2.14
航海仪器
航海仪器应保持外表清洁、能够正常操作,操作规程或说明应当备齐
01罗经(电罗经、磁罗经)
01.1在操舵位置罗经读数清楚可见
01.2标准罗经与操舵间通讯联系正常
01.3有(每年的)自差曲线表并按常规测定自差
01.4主电罗经与复示器的状态正常
02应急操舵处的罗经
02.1应急操舵处的罗经(或可从驾驶台移来)状况
正常
02.2支架和照明状况正常
02.3主操舵位和应急操舵位之间通讯系统正常
03雷达(以及ARPA雷达)
实操情况正常(油轮装卸期间不查)
04舵角指示器
实操情况检查正常
05测深仪
实操情况检查正常
06计程仪(1984.9.1以后入级船)
工作状况检查正常
07航行警告自动接收器(NAVTEX)
用接收信息或运行自测程序,检查NAVTEX
接收机情况正常
08GPS
仪器正常,能正确设置警戒线报警
09六分仪
六分仪及全套附件正常,有误差测定记录
10风向、风速计或手提风速计正常
11航行数据记录仪(VDR)正常(02.7.1后入级舶
舶),数据盘的读取及取出的操作方法。
12自动识别系统(AIS)正常(02.7.1后入级船
舶),工作模式的转换及船舶识别的应用。
SOLASⅤ/12(b)
SOLAS2000修正案
(19)(20)
SOLASⅤ/12(g)(i)
SOLASⅤ/12(j)
SOLASⅤ/12(k)
SOLASⅤ/12(l)
SOLASⅤ/12(f)
《92规则》第14篇
Ⅱ
(2)
2.15
GMDSS设备
01电子员或GMDSS操作员应熟练进行卫通C
站的入网测试,或提供近期的PV试验(自动
测试)记录,以及最近的EGC信息.设备能显
示本船船位和C站的识别码
02MF/HF设备自检正常,操作人员应熟练进行
DSC呼叫测试,或提供近期的DSC呼叫测试
记录,设备能显示本船船位和本船识别码
SOLAS公约IV
SOLAS公约Ⅲ(6)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2.15
GMDSS设备
03电子员或持有G证的驾驶员应熟练掌握VHF
DSC操作,利用本船2套VHFDSC互相呼叫
沟通.设备能显示本船船位和本船识别码
04卫星应急示位标(EPIRB)
04.1检查设备位置和浸水自由漂浮座架正常,确
认电池和静水压力释放器在有效期内
04.2确认本船的识别码清楚标明在EPIRB外壳
上
04.3按操作说明进行自测正常
04.4卫星EPIRB的年度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检测的时期对于客船应在以不超过客船安全证书到期日前3个月间隔进行,货船应在以不超过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到期日前3个月间隔或证书周年日的前后3个月间隔进行
05雷达应答器(SART)
05.1至少每舷1台
05.2按操作说明进行自测正常
05.3电池在有效期内
06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VHF)
06.1船舶至少配备3台
06.2双向VHF锂电池有效期(锂电池不能启封)
及保养情况正常
07GMDSS应急电源
07.1检查电瓶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检查电瓶充
放电记录以及电瓶的保养情况正常
07.2C站、中高频、VHFDSC交直流供电转换
工作正常
07.3电台应急照明正常
08GMDSS设备天线
08.1天线无严重锈蚀及损坏
08.2水密、绝缘性能良好
08.3中高频发信天线警戒标志清晰
SOLAS公约IV
SOLAS公约Ⅲ(6)
经MSC.152(78)决议案修正的
SOLAS74.IV/15.9条
2.16
电台管理
01检查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以及电台执照上所列
的设备与实际相符
02有GMDSS岸基维修协议
03一名GMDSS电子员或2名GMDSS操作员
证书齐全,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
04按SMS文件配齐通讯业务资料,主要有:
04.1无线电信号表
04.2国际电联《海岸电台表》,《海上卫星移动业
务手册》,《船台表》,《特种业务电台表》
05持有GMDSS设备产品证书(二手船需有船检
检验报告)
06有卫星应急示位标入码证明或读码报告,以及
年度检测证明
07应张贴GMDSS遇险报警操作方法以及取消
误报警的程序、操作指南
08应张贴写有呼号,海上识别码,NBDP号码以
及可能有的A、B、M站号码的船铭牌
《国际无线电规则》
SOLAS/IV
船公司SMS文件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2.16
电台管理
09规范填写各类台账:
09.1电台日志
09.2电报及航行警告签收簿
09.3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登记表
09.4船舶通讯导航设备备件登记表
09.5船舶电台工具登记表
09.6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0遵守通讯纪律,对外通信应经船长同意并签字
11保持航行途中对MF/HF、VHFDSC遇险安
全频率上的值守,C站的EGC接收,对收到的
遇险报警要记入电台日志
03甲板、船体、舱室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3.1
船壳
01水线以上部分无过度严重锈蚀,一般生锈面
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无过度凹陷情况
02艏艉船名、船籍港标绘以及两舷载重线、水
尺标志清晰
载重线公约
《港口国监督程序》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程》
3.2
露天甲板
01主甲板、艏艉甲板及舷墙舱口围、桅屋和装
卸货设备外部维修保养良好,无过度锈蚀
02主甲板无过度塌陷、无裂纹,不影响局部强度
03舷墙、肘板及根部与甲板的连接结构无明显
损坏,舱口围与甲板连接处无裂纹
同上
3.3
老旧船特别检查
01甲板舱室、仓口围板无锈蚀严重的环带或烂
洞
02甲板机械底座无严重锈蚀
03进入货舱通道完好
04舱内肋板与船壳板无脱焊
05货舱壁无裂纹、无锈蚀严重的环带或烂洞
06舱底板及其四角连接部位、隔舱板、货舱肋
骨及其上下端衬板(包括焊接区)无裂纹、无
严重锈蚀
07压载舱内部结构正常
08杂货船29年以上、散货船28年以上、油船
26年以上、客船24年以上、高速船18年以
上需进行特别检验
载重线公约
《港口国监督程序》
交通部2001年2号令
3.4
舱盖
01无明显损坏、锈烂,保证货舱水密
02能够正确开启、关闭,封舱装置和工具齐全,
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03舱盖滚轮、导轨、开舱钢丝、铰链状况正常
04注油嘴无损坏和封堵的现象
05安全锁定和止动装置完好
载重线公约
《港口国监督程序》
3.5
羊角、地令和令环
舷墙、甲板、舱口和桅屋等处装卸货、挂引水梯、系船等使用的羊角、地令和令环必须牢固可靠,锈蚀严重或因损坏强度不够的应换新,或标上"禁止使用"的警示标志
《港口国监督程序》
3.6
货舱污水井
01应保持货舱污水井清洁,污水管路排水
02杂货船应在装货前清洁、保养货舱污水井,
结合冲洗舱进行系统抽通试验,并记录
03国内煤船按船公司规定清通污水井
03.1设备经型式认可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03.2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规程张贴在报警装置处
03.3相关人员应熟悉报警装置的功能测试并定期
检查
《港口国监督程序》
SOLAS公约
第XII/12
(仅散货船)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3.7
透气管、测量管
01各水舱、油舱透气管和测量管防浪水密装置
良好,测量管盖齐全,透气管顶部浮球或浮盘
完好;外表无明显锈泡
02各舱空气管、加油管、测量管应标明对应舱
柜名称
03油舱、污水舱、粪便仓透气管金属防火网完
好
04机舱双层底测量管自闭阀正常,测量管口应
装铜质密封盖,所属舱室标志清晰
05干隔舱定期测量检查(有积水、积污油情况
应清除并查明原因)。
载重线公约
《73/92海船建造规范》
3.8
步梯、栏杆、扶手
01各层甲板、生活区和通往舱内的各种步梯、直梯的梯档无损坏、无变形或严重锈蚀,栏杆扶手完整、有效
02标准罗经、驾驶台两侧分罗经等处露天木质踏步无霉烂、断裂
SOLAS公约II-2
(28-1)(29)
(45)(46)
3.9
通风设备
所有通风设备保持良好:
01通风筒挡板开关活络,"开、关"方向及舱室名
称标志清晰
02通风筒的围壁及风雨密关闭装置良好、无明
显变形、锈穿
03百叶窗式通风口关闭装置良好、舱室名称标
志清楚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定》
3.10
压载水舱
01按规定对压载水舱内部结构进行检查,并记录
02人孔盖完好
03压载水舱(含高边柜、艏、艉尖舱)内管系、
阀门工况、阀门控制系统应保持正常
04管弄水密完好
《港口国监督程序》
3.11
甲板管系
甲板管系阀件试验良好,甲板管系无损坏、无过度锈蚀和穿孔漏水现象
《港口国监督程序》
3.12
水密门、窗
01所有水密门、窗应无变形、无锈烂,手柄、元
宝螺帽完好,开关良好,密封胶条无油漆、
不老化,关闭无露光、漏水情况
02滑动式水密门关闭装置(含遥控)完好,指示装
置正常(1992.2.1以后船舶)
《港口国监督程序》
载重线公约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定》
3.13
起货设备
01应按规定进行检验,保持有效检验记录簿
02起货机外露传动齿轮、排缆装置、滑车应按
规定保养
03起货机齿轮箱油位、马达及控制系统正常
04吊货设备的固定及活动零部件的最大磨耗
不超过原始尺寸的10%,并无裂缝
05吊货钢丝在8倍直径的长度内,不得有10%
的断丝或过度磨损
06钢丝绳需有合格出厂证明(入级船)
07各限位开关齐全功能正常
《港口国监督程序》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定》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3.14
舷梯、升降机、
伙食吊
01舷梯、升降机(含电梯)、伙食备件吊安全保
护装置应有效,工作钢丝按规范换新或调头,
滑轮、导轨保养良好,安全负荷标志清楚.检
查、维护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每4年进行一
次负荷试验,钢丝绳需有合格产品证明)
02各限位开关齐全功能正常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定》
3.15
锚机、锚链、绞缆机
01外部无过度锈蚀,电气部分绝缘、水密完好,
机械部分油封正常,刹车良好,组合锚缆机转
换离合正常,绞锚速度符合要求
02每半年检查锚链、锚头卸克及锚链卸克等损
伤磨耗、锈蚀情况并记录(磨损:
入级船<12%
非入级船<15%)
03保持锚链横档无松动,每节标志保持清晰可
见,带缆导向滚轮转动自如,滚轮本体及底座
无锈烂,配备有效锚钟
04锚机拨链器、制链器正常
05锚机、绞缆机底座正常
《港口国监督程序》
《海上营运船舶检验规定》
3.16
引水梯
01应保持干净,适当维修和存放,并定期检查
02绳梯的构造符合要求,边绳状态良好,有足够
的强度,用于系固绳梯的甲板地环有足够强度
03踏板完好、无破裂或霉烂保证安全使用
04引水员登船点放置带有自亮灯的救生圈和一
根抛缆绳,如引航员有要求,应备有直径不小
于28mm两根安全绳
SOLAS第Ⅴ章(17)
3.17
舷梯安放
01按照保证安全、易于通行的原则,安装好拦杆、
扶手绳,装设"安全网",保持良好的夜间照明.
如需要,应配有不少于50cm宽度的跳板
《港口国监督程序》
3.18
油漆间(存放易燃液体物料间)
01应配备灭火器材,超过4平方米的油漆间
应配备主管机关认可的固定灭火装置
02应设独立通风并保持良好,有警示标志,设置
防爆灯,灯的开关应设在室外
SOLASⅡ-2(18)
3.19
工作间
01工作间、物料间内、克令塔内保持干净整洁
02工具物料摆放整齐,无杂物乱放,无油污和积
水现象,通道通畅
《港口国监督程序》
序号
名称
要求
依据
3.20
生活区
01生活区各层露天甲板应保持整洁,无严重锈
渍,各层甲板和桅屋排水管系无堵塞、无锈
穿,保养良好
02生活区通道应照明充足,照明灯罩完好无损,
通道处有碰头、绊脚、坠落危险的应张贴安
全警示标志
03船员舱室、娱乐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场
所应保持卫生,无虫害,无鼠害,无异味,浴室、
洗衣间、卫生间、更衣室等应保持整洁,设施
完好
04船员舱室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任何场所
都不能乱拉电线和乱装电器设备
05伙食仓库、厨房用物料间、卧具间应整洁卫
生、无异味、无虫害、无鼠害
06厨房、配膳间、餐厅应整洁、通风良好(炉灶
必须是独立排烟管,有金属防火网),炊具、配
料保持干净,放置有序,厨房冰箱、砧板要"生
熟分开",厨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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