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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营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节聘用管理
一、必备条件
A1、A3车型驾驶证,客运从业资格证,5年以上驾龄,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年龄:
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聘用及解聘程序
1、报名后由安全科进行资质审核:
实际驾驶年限、工作经历询问,驾驶技能测试。
符合条件的,成为试训驾驶员。
2、试训驾驶员经过为期30天的培训,培训包括:
理论知识、公司规章制度、实际驾驶、维修保养常识,跟车实习,考核合格后到办公室办理用工手续,成为试用驾驶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成为正式驾驶员。
试用期间驾驶员发生事故或出现其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按正式驾驶员标准予以处理直至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培训程序和职责进行责任倒查。
3、因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动辞职的驾驶员须到办公室领取辞职申请表,完成车辆、物品交接,结清个人承担事故款项、违规处罚及其它有关账目,按程序签批后,双方解除用工关系。
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营运中心,满一个月后办理辞职手续。
5、聘用驾驶员招录、培训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否则按问责制度处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
第二节证件管理
1、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携带有效的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考勤卡、加油卡等)。
2、行驶证、加油卡由当班驾驶员妥善保管,如若丢失、损坏,补办费用自理;驾驶员休班或离车时,须将行驶证、加油卡交到营运中心,替班驾驶员接车时,到营运中心领取。
第三节运行管理
一、运行前
1、按季节规范穿着公司统一配发工装,肩章、臂章标志齐全,仪容整洁,不留怪异发型,工牌按规定摆放。
2、每天必须于首班前20分钟刷卡考勤,考勤后做发车前的准备工作,待命车驾驶员5:
30签到。
3、驾驶员运行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齐全有效,燃料和水是否充足(冬季预热发动机),搞好车辆例保,做好发车准备,并服从调度临时安排;备足车票;出车前须将票箱交接单(日期、车号、线路、姓名、工号)投入车内票箱里。
4、车载设备、报站器、票箱、电子线路牌出现故障,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修。
5、因车辆故障不能准时发班,驾驶员须于发班前20分钟报告营运中心进行调班。
二、运行中
1、服从指挥,严格执行营运计划,服从调度的安排、调整,按线行驶,不甩客、甩站。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违章驾车,不强行超车,严禁酒驾,不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运行中严禁赤脚、敞怀、穿拖鞋、穿高跟鞋、吸烟、饮食、接打电话、查看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闲聊、长时间鸣喇叭、会车鸣喇叭、尽量避免急刹车。
4、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停稳车后再开门,观察车周围及乘客是否安全,再关门、起步;车辆起步前或刚起步如发现有乘客跑来乘车的必须等候;如车辆满员站点有乘客候车时要减速,应用外音喇叭通知站点乘客乘坐下班车。
(通知时应说:
车已满员、请乘下班、敬请谅解!
)
5、到站停稳后,先开上客门,后开下客门;乘客从前门上车时,驾驶员应监督乘客投币,查验乘车凭证及“三危”物品;乘客投币不足或不投币时,要劝其补足或下车;乘客多投币找兑必须在本站内完成,严禁乘客在下站继续找兑;驾驶员不得自备零钱为乘客找兑;乘客较多时,驾驶员要及时疏导;下客完毕,应注意观察后视镜中的情况及车内情况,确认安全后关闭下客门,确认票款进入箱内,再关闭上客门;驾驶室右侧有乘客站立妨碍视线时,应及时劝乘客即行移位;车辆起步必须看清后视镜,注意车辆周围车辆、行人动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缓缓驶入正常路线,在车门未关好及有人拍车时,严禁起步。
6、驾驶员运行中不得接触钱币;严禁私拿票箱内的钱款、私收乘客票款;车辆运行中,必须保持车载投币箱正常使用,严禁投币箱上面存钱现象发生;运行中投币箱出现故障,箱内钱币无法落到票箱包内,应马上报营运中心登记,可用手动操作至本班次结束,立即回公司维修;严禁擅自移动或遮挡监控摄像头;车辆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停放。
7、所有营运车辆除肇事、故障维修及无法抗拒的原因外,必须按时发班。
8、严格按营运计划运行,严禁早发、晚发、抢点、长停和无故晚点。
早发、晚发:
发车时间以出场(首站离站)时间为准,实际发车时间比计划时间早1分钟以上记为早发、晚2分钟以上记为晚发;抢点:
实际末站到站时间比计划时间提前2分钟以上记为抢点;长停:
车辆在站点或非站点无故长时间滞留;无故晚点:
在无道路、车辆、客流等客观原因的情况下,人为低速行驶导致运行时间超过核定时间5分钟以上。
9、驾驶车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应保持坐姿端正,双眼正视,双手稳握方向盘,除操纵其它设备外,不得单手操作或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10、运行中行驶速度严禁超过路段限速标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11、运行班次结束、发班前车辆必须在主副站范围内,以确保系统正常接收调度指令。
12、车辆途中因故不能继续运行,必须通过触摸屏发送报警信息,并在原地等候营运中心命令,及时安排乘客换乘同线路下班车或替班车,乘客未安置妥当时,驾驶员和车辆不得离开现场。
13、运行中如发生事故,通过3G触摸屏发送报警信息,同时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寻找证人(2名以上),记下对方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候处理。
14、严禁捎客、捎货;严禁开车门行车、滑车上下客;严禁开舱门行驶。
15、行驶过程中及进出站点时要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夜间行驶,必须按规定开启所有灯光;特殊天气必须开启警示灯和雾灯。
16、每班次结束后,要对车内地板卫生进行清理,发现有乘客遗留物品必须第一时间、全部上交车场营运中心工作人员。
17、遇有事故、车辆故障等需离开座位时,驾驶员必须拉手刹、拔钥匙。
18、遇特殊车辆(救护车、救火车、出警车辆、工程抢险车)执行任务时,要主动避让。
19、查扣违章乘车卡(证)后,要按规定及时投到票箱内,不得私自处理。
20、驾驶员在运行中路过低洼积水路段,要做到减速行驶,不得水溅行人。
三、收车后
1、保证月末(25日)满油箱,纯电动车必须每日有一次充满电。
2、全天班次结束后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位依次停放整齐;白天在场区内临时停车时必须车头向外依次整齐停放,纯电动车严禁停放在低洼处。
3、车辆停止运行,必须在指定的车场、地点停放,严禁私自动用车辆。
4、驻外车辆每天末班前通知票务更换票箱,其余车辆末班收车后更换票箱;车辆遇有故障须进厂维修,必须提前通知票务中心更换票箱;车辆肇事或须拖车进厂维修,驾驶员必须立即通知票务中心更换票箱;运行车辆的票箱必须当日更换。
5、检查车辆的各重点安全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认真检查车辆外表、车载3G设备、报站器、IC卡刷卡机、座椅、扶手杆、拉手环、提示铃、投币箱、车内广告宣传标语、灭火器等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立即报修,车内如有乘客遗留物品立即交送营运中心。
7、全天班次完成后必须关闭车内3G等设备和电源。
8、按规定要求做好车辆卫生清洁工作,达到“六净一亮”(车身内外净、地板净、顶棚净、扶手净、座椅净、瓦圈净、玻璃亮)。
四、站点停靠
1、站点停靠应遵循即停即走的原则,特殊情况临时等候需取得车内乘客同意;运行时不准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靠;末班车发车,只能滞后不能提前,原则上不能超过1分钟,特殊情况(2人以上乘车1人先到)视情等候。
2、距站点50米,车辆减速至20公里/时,临近站点车速降至10公里/小时以内,站点范围内有人,驾驶员必须靠站停车,开车门候客;站点起步前遇有乘客示意或跑来乘车的必须等候。
3、车辆停靠时要使车前门对准站牌或站棚前沿,保证车身与路沿平行,车轮外沿距路沿石最远不超过80-100厘米;多条线路交汇站点多车进站时,第一部到站车辆应停在站棚最前方,后续车辆必须依次停靠、二次进站、不得包抄进出站或倒车出站;车辆进出站时必须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五、交接班
1、驾驶员休班,必须服从计划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营运报告,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休班。
2、车辆存在故障或其它问题,休班驾驶员必须报告营运中心,及时将故障排除,并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台帐,否则出现问题由交班驾驶员负责;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营运中心讲明情况,否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负责;休班人员当天运行班次结束必须加满燃料,以备次日出车。
3、驾驶公用车辆运行收车后,驾驶员通知营运中心检查后视为完成交接班,否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第四节车辆例保
一、例保内容
1、发车前
(1)驾驶员必须于每日第一个班次前20分钟到岗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2)清洁发动机、电瓶,做到无油污、尘垢,检查发动机舱、电瓶舱等舱门是否关闭牢靠,抹布等杂物不得置于舱内。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
(4)检查反光镜、线路牌是否齐全、正确。
(5)检查发动机、转向器液压油、冷却水(或防冻液)、电解液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发动机、变速器、后桥润滑油是否损伤和泄漏。
(7)检查电源总开关、全车电路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全车灯光、喇叭、雨刮器是否有效。
(9)检查风扇带、空压机皮带松紧度及磨损情况,视情调整,必要时更换。
(10)检查制动系统总泵、分泵、刹车管路等有无异常,发现漏油、漏气问题第一时间维修。
(11)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外表有无碰撞、剐蹭等伤痕。
(12)空调车车顶积雪必须及时清除。
2、起动
(1)发动机两次起动间隔时间不少于1分钟,每次起动时间不大于5秒;起动困难时不得私自使用起动电源启动车辆。
(2)发动机起动运转,低速升温3-5分钟后,再起步行驶,车辆怠速运转不得超过10分钟。
(3)听查发动机有无异响。
(4)检查各仪表指示情况是否正常,如有报警指示灯亮时,应熄火检查。
(5)检查空压机工作情况(起步气压不低于6Kg/C㎡)。
(6)试验离合器及脚制动自由行程、刹车效能及手制动效能。
(7)检查前后乘客门开闭是否灵活可靠。
(8)检查密封性能,看是否漏水、漏油、漏气。
(9)发动机在起动时严禁大油门或急加油。
3、运行中
(1)随时听查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响,尤其是传动轴螺丝松旷产生的呼隆响声。
(2)留心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报修。
(3)转向机构效能是否正常。
(4)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有效。
(5)轮胎是否漏气或爆裂。
(6)有效避免紧急制动刹车。
(7)严禁含离合器运行。
(8)严禁熄火滑行。
(9)颠簸路况下方向摆动,要注意检查横直拉杆球头有无松旷,发现上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根据情况及时整修。
(10)纯电动公交车遇有积水运行车速要低于10公里/小时,超过30cm立即停车上报公司。
4、收车后
(1)按规定加足燃润料,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关闭手制动开关(拉手刹车),刷卡考勤后关闭3G、IC卡刷卡机等用电设施电源,切断总电源,关好车门。
(2)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
(3)检查轮胎是否残损或缺气。
(4)每周清洁一次空气滤清器(使用气泵从里向外吹,气压不超过5kpa),并按要求紧固、安装,路况较差的线路,每周清洁2—3次。
(5)清洁车辆时,车厢内禁止用水冲刷,防止地板内衬变形,车架、车皮锈蚀。
(6)随时保持发动机清洁(严禁用水冲洗);经常检视蓄电池液面高度,每周清洗一次蓄电池外部,含蓄电池桩头(严禁用水冲洗)。
第五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
是指驾驶员在从事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危害或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一、车辆火灾及爆炸
1、立即缓速平稳停车;
2、迅速打开前后车门疏散乘客,车辆带有自动破玻功能的,驾驶员要立即按键,当遇车门开关失灵,立即打开车门手动开关,呼叫乘客推门逃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组织救治伤员;
3、车门无法打开,应呼叫乘客使用车载安全锤、灭火器等钝器砸车窗玻璃四角破窗逃生。
若遇车辆侧翻或溺水,可呼叫乘客从两个天窗逃生;
4、待乘客全部下车,立即寻找火源,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9、120、110”报警。
留下2名以上证人电话,同时向公司报告。
二、突遇有恐怖分子
1、首先要沉着冷静,注意观察,将车尽量开到开阔地带;
2、引导乘客安静、不要混乱,以免激怒恐怖分子;
3、寻找时机报警;
4、寻找时机联合乘客制服歹徒。
三、遇有突发疾病乘客
1、停车查看情况,拨打急救电话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2、征得同车乘客同意,迅速前往最近医院;
3、送达医院后,保留2名以上人证。
四、遇有盗窃怎样处置
1、关闭车门,将车停靠路边报警,等待公安部门处理;
2、呼吁乘客不要混乱,协助配合;
3、利用3G设备报警,由监控中心及时监控事态进展,同时留存监控资料,以便公安取证。
五、遇有其他治安案件怎样处置(例如骚扰)
1、关闭车门,将车停靠路边报警,等待公安部门处理;
2、呼吁乘客不要混乱,协助配合;
3、利用3G设备报警,由监控中心及时监控事态进展,同时留存监控资料,以便公安取证。
第六节奖惩
一、奖励
1、凡在公司驾驶营运车辆满一年以上,按评定的星级按月予以奖励。
2、营运驾驶员通过优质服务,乘客给予的来电、来信表扬,由相关科室核实后,进行会议表扬;乘客给予的锦旗表扬、媒体表扬,由相关科室核实后,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100元;由考核办整理后张贴在场区安全服务曝光台,并通过会议进行通报表扬。
3、营运驾驶员拾到5000元以上大额现金主动上交者,奖励200元;拾到500元以上现金者,奖励100元;拾到乘客遗留的手机、物品等,视价值奖励20-50元。
4、有见义勇为、消除事故隐患、突发事件处置得当等突出行为,为公司减少了经济或名誉损失及为公司赢得社会美誉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公司确定意见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本条款未涵盖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公司参照相关法规研究意见予以处罚,处理标准即作为本条款的补充条款执行,待重新修订时一并纳入。
(一)案件处理
1、发生案件(交通肇事、车内伤客、车门事故、治安纠纷)必须第一时间通过3G触摸屏报警,由监控中心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营运中心、安全科,有人员受伤驾驶员必须同时报120,治安纠纷驾驶员同时报110;未按要求及时报案罚款1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在公司各场区内发生责任事故,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造成的损失按全责事故处理;因酒驾、未及时审验证件、私自处理事故或肇事后隐瞒、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罚款1000元、取消当年星级,扣除全部绩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2、安全科办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未到时,要保护现场寻找证人(至少2人)并留下联系电话,未保护好现场或未寻找证人的罚款100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安全科办案人员到达现场后,驾驶员应如实向办案人员反映情况,听从办案人员指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听从办案人指挥的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发生事故驾驶员停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配合案件处理(有无责任都需要配合),不予配合处理的罚款100元。
4、发生事故驾驶员因证件不齐全或现场不服从交警部门管理者,处以200元罚款,扣除安全绩效30%。
5、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损失(事故费用扣除交强险赔付额)按照全责30%、主责20%、同责15%、次责10%的比例由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发生车内伤客、车门事故,驾驶员负有责任的,按30%的比例由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款项按其本人收入20%的比例分月扣除;经保险理赔后公司没有经济损失的,按全责、主责、同责、次责分别对责任人降星一级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
6、凡发生责任事故者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
公司损失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降星一级4个月,扣除10%安全绩效;
公司损失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降星一级6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公司损失在1000元—2000元(含2000元)的,降星一级12个月,扣除100%安全绩效;
公司损失在2000-5000元(含5000元)的,取消星级6个月,扣除100%安全服务绩效;
公司损失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取消星级12个月,扣除100%安全服务绩效。
当事故损失总额超过公司确定的安全服务绩效总额时,扣除100%安全服务绩效。
7、严重违章导致事故者、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者、年内发生责任事故3次(含3次)以上者、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由公司安委会研究意见从重处理直至劝其自愿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8、治安纠纷和服务纠纷驾驶员负有责任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研究意见处理直至劝其自愿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9、考核周期内事故未结案,暂扣责任人的安全服务绩效,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
10、驾驶员因故被吊扣驾驶证的,吊扣证期间停岗,劳保自付;吊销驾驶证的,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二)运营管理
1、因个人原因未出满勤者,取消当月星级。
2、未能于首班前20分钟到岗的,罚款20元。
3、每缺1个计划班次者,罚款30元;月内累计缺班4个(含)以上,降星一级1个月,并按所缺班次扣除当天出勤工资。
4、上下班未按规定进行刷卡考勤及运行中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
5、未按规定加油(气、电)者,罚款50元。
6、3G车载机出现故障,超过两个班次未及时报修的,每班次处以50元罚款。
7、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50元,降星一级1个月。
8、未按规定认真查验票证、监督乘客投币、乘客较多时未及时疏导乘客者,罚款50元,降星一级1个月。
9、早发、晚发、抢点、长停、无故晚点,罚款50元,降星一级1个月。
10、违章驾驶被交警查处导致扣车、扣证者,罚款100元。
11、不进主副站,不按公司规定的统一地点停放车辆者,罚款100元。
12、违章行为被电子警察查出处罚者,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10%安全绩效;违章行为被公司查出的,按交通法规条款进行罚款,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10%安全绩效。
13、站点停靠不规范、非站点停靠或非站点停车让熟人上下车、未按规定依次停靠、二次进站或包抄进出站及倒车出站的,罚款5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30%安全绩效。
14、经核实甩客、甩站行为属实的,罚款50元,降一个星级1个月,扣除50%服务绩效。
15、运行中吸烟、饮食、闲谈者,罚款10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30%安全绩效。
16、运营中驾驶员擅自离开座位、车辆的,罚款10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30%安全绩效。
17、车未停稳开车门、车门未关起步行车、滑行上下客,罚款10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18、驾驶员未进行询问查验,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者,罚款10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19、开车门、开舱门行驶者,罚款100元,降星一级1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20、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路段规定的最高时速值,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罚款100元,降星一级6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21、未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车辆无故未完成圈次及擅自放空的,罚款100元,降一个星级6个月,扣除100%服务绩效。
22、经核实拒载行为属实的,罚款100元,降一个星级6个月,扣除100%服务绩效;考核周期出现第二次,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23、机动车道、路口停车上下客,罚款200元,降星一级3个月,扣除50%安全绩效。
24、私自开车外出或私自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驾驶者,罚款200元,取消考核周期内的星级,扣除100%安全绩效,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25、野蛮行驶,故意别拐其他车辆或行人的,罚款200元,取消考核周期内的星级奖,扣除100%安全服务绩效。
26、驾驶员在运行中查看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的,第一次处以停运学习、罚款500元、取消考核周期内余下时间的星级和安全服务绩效,留厂察看;第二次解除劳动关系。
27、工作日饮酒上岗,罚款1000元,星级归零重新核算,取消其安全服务绩效一年,其工资(一年)按上一年驾驶员工资核算标准计算,留厂察看。
2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全部安全服务绩效,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利用车辆私自拉运公司财物外出者;酒驾者;发生重、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者;年内发生有责事故(交通肇事、车内伤客、车门事故)3次以上(含3次)者;年内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或未完成圈次2次(含2次)以上。
(三)服务管理
1、有下列情况者,罚款20元,降星一级1个月:
(1)不耐心解答乘客询问、态度生硬或对乘客询问置之不理的、用语不文明的;
(2)因乘客原因,驾驶员处理不当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上下客时因驾驶员观察不周,造成车门夹客,乘客向驾驶员示意,驾驶员置之不理、未及时道歉的;
(4)在乘客较多、上车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疏导的;
(5)车辆中途故障经公司允许放空回场,外出加油(气)、维修、或执行其它工作任务时,驾驶员未及时关闭线路牌或乘客上车时未做好解释(示意)的;
(6)车辆中途抛锚,驾驶员未组织乘客转乘后车,后车驾驶员拒载或要求乘客再次付费的;
(7)因紧急制动导致乘客车内碰撞、摔倒,未及时了解情况并道歉的;
(8)遇路堵或其它原因绕行时,驾驶员未主动做好解释工作的;
(9)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车辆需暂停运行等候处理,未做解释工作的。
2、有下列情况者,罚款50元,降星一级1个月:
(1)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或运行中满员,站点有乘客候乘,未发送提示音告知者;
(2)捎客、捎货者;
(3)拉客过站者;
3、班次结束后,车内有乘客遗留物品,未能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降星一级6个月,扣除50%服务绩效;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元,降星一级12个月,扣除100%服务绩效,直至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4、与乘客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者及被新闻媒体曝光者,罚款500元,取消当年星级,星级归零重新核算,取消其当年安全服务绩效,留厂察看,留厂察看期间如再次发生服务纠纷或有责投诉,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四)爱车例保
1、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罚款20元:
收车后未关闭车载机电源;私自使用备用电源启动车辆的;灭火器压力不足或其他故障未及时报修的;车辆卫生不达标的(六净一亮)每次;大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LED线路牌故障未报修的;座椅开焊未及时报修;3G触摸显示屏、提示铃故障未及时报修的;减振器松动未及时报修的;发动机或滤清器漏油未及时报修;电瓶桩锈蚀;水箱缺水或漏水未报修的;皮带松或断裂的;发动机舱、电瓶舱等舱门关闭不牢靠;营运车辆每月两次的一级维护,每少一次者。
2、有以下行为之一或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者罚款50元:
刷卡机、投币箱故障;轮胎、半轴、传动轴、U形罗丝、突缘等部位的螺栓、螺母缺失或松动;制动皮碗、制动阀漏气;十字轴松旷;轮胎残损,气压不符合标准;前后乘客门开闭不灵活;转向机构效能不正常;发动机、变速器、后桥润滑油,转向器液压油、冷却液及电瓶、机油液面不够或存在漏油情况;喇叭、雨刮器有故障;未能按规定清洁空气滤清器;例行保养记录不全或不及时者;未按规定怠速运行3—5分钟再行熄火。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降星一级6个月:
不按时参加车辆综合检查的;私自调整车辆安全部位及车内设施影响安全的;转向球头松旷、球头肖缺失、制动臂肖缺失;车内、发动机舱、蓄电池舱及各舱体内放置抹布、油桶等杂物的。
4、车载附属设备(除材料费考核范围外的一切设施)人为原因损坏,能够修复的全额承担维修费用,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如有丢失,按价赔偿。
5、车辆故障未及时报修或私自维修而造成机械事故者,发生一切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降星一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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