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docx
- 文档编号:6232646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69KB
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docx
《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
全款买房后丢失购房合同
篇一:
购房合同遗失证明
篇一:
购房收据遗失声明
购房收据遗失声明
兹因本人不慎,将购买澎湖湾____楼____室收款收据丢失,收据金额:
______元。
特此申请无收据换本人所购房屋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僅此申请。
本人姓名:
___________
本人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申请人:
日期:
年月日篇二:
遗失声明书(房地产)
遗失声明书篇三: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解决,如何重新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和步骤,本文为您解答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办法。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
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
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
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篇二: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
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
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篇三: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
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
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篇四: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
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
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篇五: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_买房合同_买房全攻略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这个很是简单,意见如下: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
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
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其实还是有补救措施的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
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篇六: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解决,如何重新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和步骤,本文为您解答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办法。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
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
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
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篇七:
全付购房合同掉了
篇一: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_买房合同_买房全攻略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这个很是简单,意见如下: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
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
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其实还是有补救措施的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篇二:
购房合同有猫腻陷阱要规避
购房合同有猫腻陷阱要规避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陷阱一:
“五证”、“二书”必须齐全切莫贪图便宜盲目购买
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在小范围内推出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有一定的优惠幅度,自然对购房者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投资就会充满风险。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合同陷阱
陷阱二:
认真阅读补充合同当心开发商暗做手脚
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
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购房者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以免日后出现问题。
购房合同陷阱
陷阱三:
当心合同空白条款设陷阱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条款,有些地方是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购房合同陷阱陷阱四:
签订合同前先交定金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
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购房合同陷阱
陷阱五:
交房期限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要合理
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延期交房的问题,开发商惯用手法就是约定低得惊人的违约金,让其违约成本远低于其守约成本。
这时购房者就应该要求增加其违约成本,把违约金比例提高到他不敢违约的地步。
另外,为防止开发商将质量存在瑕疵的房屋进行交付,如裂缝、渗水、漏水、墙面脱皮等,双方最好补充约定:
买受人有权拒绝房屋的质量瑕疵交付,出卖人应当对质量瑕疵整改完毕后,另行书面通知买受人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分期付款购房补充协议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今甲方(出卖人)与乙方(买受人)单
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约㎡其中套内面积约㎡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付款方式
签订购房合同当日,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50%计人
民币拾元
整);剩余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拾万
仟百拾元整),买受人同意按分期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
付,买受人应按下述要求向出卖人付款:
1、买受人分期付款的总金额不能超过总房价款的60%,最长期
限不能超过5年。
2、买受人分期付款的期限自日起至月
3、自本协议签订的次月起,乙方每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30%,共计3期。
每个月日为付款日。
4、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应于每月的日前将当期应付款项交付到出卖人的财务部门,由出卖人为买受人出
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或存入之前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为:
开户行:
中国xx银行xx中路支行,开户单位:
房地产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号:
6xxxxxxxxxxxxxxxx甲方承诺,在乙
方每次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出示银行存款凭证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
收款凭证。
5、乙方可以提前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
第二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在本协议的分期付款期限内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买受人按日
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金额3‰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
出卖人解除协议的
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
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买受人并应按日向出卖
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3‰的违约金。
第三条:
关于房屋产权转移及产权登记的约定1、在买受人未付清全部购房款本息前,房屋的所有权中的处分
权归出卖人享有,买受人只对该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买受人不得擅自将该房产抵押、转让或租赁给任何第三人,若需出租应经出卖人同意。
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本息后,该房屋的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享有。
2、在买受人未付清全部购房款本息前,出卖人不为买受人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
3、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责
任。
第四条:
买受人对下列内容予以特别声明
1、买受人对本协议及附件的内容已认真审阅,对于不明白的条
款,出卖人已向买受人认真解释,买受人对其内容了解无误;
2、在购房合同和本附件内容之外,出卖人没有其他任何承诺内
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购房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为准。
3、在签订本协议时,出卖人不存在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抵押、已出售等事实的情况,买受人对该情况已真实了解;
4、双方对本协议意见不一致的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及修
改,买受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5、买受人保证向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住址、通讯地
址等)真实、可靠,在联系方式出现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卖人,以保证出卖人可以信函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
否则,因此导致出卖人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
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
议,否则,解除协议一方应按总房价款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若因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出卖人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只需
书面通知买受人即可将本协议解除,而无需再经法律程序解决;出卖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亦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解除时,房屋的所有权全部归出卖人所有,原转移
至买受人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也回转至出卖人享有,出卖人可对该房产进行任意处置,买受人无权干涉。
4、出卖人应本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将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
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的违约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买房 丢失 购房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