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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10)
文本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12月
注:
正文中下划线部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一篇总论
前言
1.0.1.1为适应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赋予城市人民政府的职权,对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形成《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
建设部对送审稿审查工作于2000年10月完成,并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及有关材料报国务院待批。
由于在此期间(2000年6月)广州市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花都、番禺撤市设区划入广州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原上报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待调整后重新报批。
根据2001年11月建设部来文(建规函〔2001〕351号)要求,对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形成本次规划成果。
1.0.1.2本次调整重点是因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带来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调整,并补充番禺、花都两个新区的内容。
1.0.1.3本次调整工作是在《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番禺片区发展规划》和《花都片区发展规划》,采用分层次编制的工作方法,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为总论和组团规划两个层次进行。
1.0.1.4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9届86次〔1990〕27号);
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广州市人民政府,1992年2月);
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决定》(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
5、《广州市十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发展方案(1990-200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1993年6月);
6、《广州市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广州地理研究所、广州师范学院地理系,1991年11月);
7、《广州市市域规划(1989-2010年)》(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中山大学地理系);
8、《珠江三角洲城镇体系规划(1988-2000年)》(广州地理研究所,1990年6月);
9、《广州市国土总体规划》(广州市计划委员会,1991年);
10、《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1996-2010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计划委员会,1995年10月);
11、《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
12、《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11届76次〔2001〕8号);
1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广州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
14、《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0年5月);
15、《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的决议》(2004年5月);
16、《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9月);
17、《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9月)。
第一章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1.1.1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发展相协调,促进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健康发展并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城市功能,巩固和提高广州作为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全国的经济、文化、对外交往中心城市之一的地位与作用,使广州在21世纪发展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高效、繁荣、文明的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1.1.1.2城市规划战略目标:
以区域协同发展与生态优先为前提,利用广州经济高速增长和中国快速城市化的机遇,采取跨越式发展模式,调整城市空间结构,促使城市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换,完善城市功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并保持社会稳定和地区生态环境的平衡。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1广州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地位
1.2.1.1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目前最发达的三个城市群之一,它由中部的广佛都市区、东岸都市区和西岸都市区组成。
1.2.1.2广州是珠江三角洲、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为了加强广州在区域中的地位,必须首先强化广佛都市区规划发展的协同,在以广州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基础上,共同发展为开放式的“区域组合城市”。
1.2.2城市化水平预测
1.2.2.1预测2005年广州市域城市化水平约为81.5%,2010年市域城市化水平约为85%;其中市辖十区2005年城市化水平约为85%,2010年城市化水平约为89%。
1.2.3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1.2.3.1根据全市域城镇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将全市域划分为都会区、南沙片区、花都片区、从化片区和增城片区。
1.2.3.2都会区:
荔湾、越秀、东山、海珠、芳村、黄埔、天河、白云等原八区(即现中心组团)、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东涌及增城新塘、永和两镇,总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南沙片区为番禺区的沙湾水道以南地区(扣除东涌镇),面积约780平方公里;花都片区即为花都区行政管辖范围,面积约960平方公里;从化片区即现从化市行政管辖范围,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增城片区为增城市域扣除永和镇与新塘镇的广大地区,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
1.2.3.3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出发,建立由都会区、片区中心、中心镇、一般镇构成的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以都会区为中心,以高、快速路网与轨道交通体系为依托,各级城镇辐射范围合理、空间分布均衡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多层次、星座式市域城乡布局结构。
1.2.4城镇职能分工及规模等级
1.2.4.1都会区是广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管理中心。
1.2.4.2片区中心是指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等片区的区、市政府所在城镇,将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成为中等或大城市。
1.2.4.3中心镇是指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分布合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的建制镇,将依托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全市共有江高、狮岭、太平、石滩、沙湾、炭步、螯头、太和、新塘(南岗)、大岗、石楼、榄核、中新等中心镇。
1.2.4.4一般镇是指中心镇之外的建制镇。
1.2.4.5在规划期内,为了便于管理,按照行政区将市区分为中心组团、番禺组团、花都组团。
中心组团,即原八区,主要是都会区北部;番禺组团即为番禺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都会区南部和南沙片区;花都组团即为花都区行政管辖范围。
1.2.4.6在远景规划中,拟将中心组团范围向南扩大到沙湾水道。
第三章规划区范围、期限、城市性质与规模
1.3.1规划区范围
1.3.1.1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
1.3.2规划期限
1.3.2.1规划期限为近期自2001年至2005年,远期至2010年,之后为远景规划。
1.3.2.2总体规划的总论部分重点突出城市远景规划,组团规划主要体现近远期规划。
1.3.3城市性质
1.3.3.1广州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交往中心之一,是我国南方的国际航运中心。
1.3.4城市规模
1.3.4.1预测2010年市域总人口1225万,城镇人口1040万,其中市辖十区总人口1035万,城镇人口920万。
1.3.4.2市辖十区人口分布:
2010年中心组团总人口680万,其中城镇人口628万;番禺、花都组团总人口355万,其中城镇人口292万。
1.3.4.32010年市辖十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为785平方公里,其中:
1、中心组团(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49平方公里(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用地28.9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7.42平方米。
2、番禺、花都组团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36平方公里。
第四章城市空间布局
1.4.1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4.1.1规划确定南部、东部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1.4.1.2城市空间发展的基本策略为:
南拓、北优、东进、西联。
1、南拓:
南部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新兴产业区、会展中心、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新城、南沙新区等将布置在南部地区,使之成为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重要区域。
2、北优:
北部是广州主要的水源涵养地和交通枢纽,应优化地区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发展生态旅游业,并在保证新白云国际机场“机场控制区”的前提下,适当发展临港的机场带动区,建设客流中心、物流中心。
3、东进:
以广州珠江新城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的建设拉动城市发展重心向东拓展,依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科学城,将旧城区的传统产业向黄埔——新塘一线集中迁移,利用港口条件,形成密集的产业发展带。
4、西联:
西部直接毗邻佛山等城市,应.加强广州同西部周边城市的联系与协调发展,加强广佛都市区的建设,同时对旧城区进行内部结构的优化调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促进人口和产业的疏解。
1.4.2城市空间结构
1.4.2.1以山、水、城、田、海的自然格局为基础,主要沿珠江水系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结构。
1.4.2.2确立珠江作为城市空间景观发展的纽带,规划沿珠江前后航道发展带、沙湾水道发展带、蕉门水道发展带,与广州传统城市中轴线、新城市中轴线以及沿轨道交通用地发展轴交汇,形成多中心网络型发展形态。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5.1交通发展战略
1.5.1.1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密切结合土地利用,积极构筑以机场、港口、铁路为龙头,以“双快”交通体系(高快速道路与快速轨道线)为骨干的高效、快捷、人性、智能、生态的都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适应、促进并合理引导城市空间拓展与未来的持续发展,强化广州作为交通枢纽、物流、客流中心的地位,充分发挥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国际商贸中心的作用。
1.5.1.2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实现高效、快捷、人性、智能以及生态化的交通:
1、高起点、高标准地改造和建设广州空港、海港、铁路及其他交通枢纽,使之成为广州城市交通运输发展的龙头。
2、建立基于高快速道路交通系统与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双快”交通体系,通过缩短时空距离,形成对城市空间拓展、区域及枢纽间联系的重要支持,提高客货运输效率。
3、基于公交优先的原则,更加积极地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多层次、服务优良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充分吸引并满足居民出行的需求。
做好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轨道交通使用效率,发挥公交系统最大效能。
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适应小汽车进入家庭的发展趋势。
4、强调通过新技术的运用,提升城市交通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5、重视并改善步行系统及环境,在以生活、休闲、商贸功能为主地区确立“行人优先、人车分流”的原则,构筑绿色、休闲、人性化的交通空间。
6、妥善处理交通与土地利用及生态环境的关系,建设生态化交通系统,实现城市与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1.5.2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点发展政策
1.5.2.1机场:
大力发展新机场,将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发展成为国际国内复合型门户枢纽机场。
积极发展并完善服务新机场的高快速道路、轨道交通、铁路、客货流中心等交通运输设施。
1.5.2.2港口:
广州港是我国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港口、珠江三角洲及华南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将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集装箱运输的干线港。
规划形成内港港区、黄埔港区、新沙港区和南沙港区等四大港区,南沙港区是广州港今后发展的核心港区。
加快发展广州港南沙港区,逐步疏整内港、建立以南沙港区为龙头,以新沙、黄埔港、内港为辅助的广州港区新格局。
1.5.2.3铁路:
积极发展东北及西北联络线、南部铁路支线,实现广州市域国铁的客货分流,并利用铁路线提供市郊列车服务。
加快南部广州铁路新客站的建设,使之成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中心之一;优化国铁客运系统布局,缓解广州站、广州东站的运输紧张局面。
1.5.2.4城市快速轨道:
大力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立以地铁、轻轨为基础,市郊列车、城际快速轨道线及其它有轨交通为辅助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网,为形成公共交通导向型城市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1.5.2.5城市道路:
加大力度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功能分级体系,适应小汽车进入家庭的趋势。
在市域继续发展并完善环形放射(中心城区)加方格网状(新发展区)的高快速道路系统。
在中心城区继续坚持道路改造并积极增加供给,逐步完善道路系统。
在新发展区强调根据交通发展需求以及地区实际情况建设高快速路。
1.5.2.6物流中心:
依靠广州发达的机场、港口、道路、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与通讯设施,大力发展三大国际物流园区(南沙国际物流园区、黄埔国际物流园区、广州空港国际物流园区)与五大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区(芳村物流园区、花都物流园区、白云物流园区、番禺物流园区、增城物流园区),以及一批市域专业型物流中心及配送中心,采取国际国内双向物流和海陆空物流相结合的模式,形成服务华南、辐射大西南和东南亚、面向全球的中国南方国际现代物流中心。
1.5.2.7客流中心:
在城市旧城区边缘、新发展区外围,依托高速快速道路、轨道交通线等交通设施,大力发展一批功能专业化、设施集约化、规模化,服务优良的一级客流中心,同时注重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换乘,充分预留换乘停车场。
1.5.2.8智能交通:
建立广州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数字化、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改善广州交通运行状况。
1.5.2.9其他交通设施:
在中心组团城区及外围地区积极增加公交站场,在新发展区充分预留公交站场用地。
在各组团城区积极增加各类停车场供给,重点改善并强化配建停车场的建设。
1.5.3交通发展的政策
1.5.3.1完善改造区,包含广州老城区、天河新区、各组团中心等密集建成区,强调绿色、休闲与舒适的交通理念。
1、重视行人交通的需求,通过建设完善的步行系统为整个地区提供良好的人性化交通空间。
2、以公交优先作为交通发展基础,完善轨道公交与常规公交的衔接换乘体系,引导小汽车向合理规模方向发展。
3、采取交通管理、交通需求管理以及交通控制等手段,推动对机动车的相关管理限制政策,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城市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4、在珠江两岸规划建设客运旅游专用码头,构筑休闲交通空间的同时展示城市景观特色。
1.5.3.2引导控制区,包含广州大学城、广州新城等计划优先发展的新型城市功能区,强调公交发达、出行方便的“公交社区”交通理念。
1.5.3.3协调管理区,包含南沙、花都、从化、增城等周边地区及大型交通枢纽地区,强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
1.5.4城市道路系统总体规划
1.5.4.1城市道路系统是由主骨架道路系统与基础性道路系统组成。
1.5.4.2主骨架道路系统是城市的骨架,主要为城市长距离、快速的对内、对外交通出行服务,解决出入境或过境交通,城市组团间跨区交通,组团内交通出行需要。
基本组成要素为:
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
1.5.4.3基础性道路系统是城市的次一级网络,主要为城市中、短距离、内部交通出行服务,实现点与点之间的可达性。
基本组成要素为:
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1.5.4.4城市道路主骨架网络状结构总体上呈环形放射加方格网状,三大组团的主骨架道路系统总体布局为:
1、中心组团道路系统布局形式以四个环为核心、八条快速联络线与十五条高、快速放射线为支撑,“十六横、十七纵”的交通性主干路组成的环形放射加方格网状的主骨架道路系统布局。
2、番禺组团主骨架路网形态与结构是以组团“五纵八横”的高快速路网为骨架,区域性主干道为辅助,各发展区地区性主干道为基础的三级走廊型网状路网结构体系。
3、花都组团主骨架路网形态与结构是以“三横五纵”的高快速路网为骨架,区域性主干道为辅助,各发展区地区性主干道为基础的三级走廊型网状路网结构体系。
1.5.5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体规划
1.5.5.1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及其他有轨交通组成。
1.5.5.2轨道交通线网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和利用国铁提供市郊列车服务的三类线路组成,参见表1.5.5.2。
线网总长747公里,其中城市轨道线640公里,城际轨道线(广州段)40公里,市郊列车线67公里;车站总数350座,其中换乘站61座,城市轨道线车站18座,市郊列车线车站18座。
线网基本构架由“交通疏导型”和“交通引导型”两类线路构成,形成既向心又交织的轨道交通系统,并有良好的辐射能力。
至2010年,广州将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及十四号线的全线或部分线路,线路总长度255公里。
1.5.5.3轨道交通线网将使中心城区与片区中心之间的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与佛山、东莞等周边地区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1小时内。
1.5.5.4规划的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如下:
1、赤沙车辆段:
用于二号线的检修、定修;
2、洛溪车辆段:
用于三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3、新造车辆段:
用于四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4、南岗车辆段:
用于市域东西骨干线和南海-蟹山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5、高塘石车辆段:
用于高塘石-南浦岛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6、横沙车辆段:
用于七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7、黄金围车辆段:
用于八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8、神岗车辆段:
用于九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停车;
9、沙湾车辆段:
用于十、十二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10、蟹山车辆段:
用于五、七、九号线的停车、检修、大修、架修;
11、南沙车辆段:
用于南沙环岛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12、大岗车辆段:
用于十三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13、嘉禾停车场:
用于二号线和三号线的检修;
14、沙贝停车场:
用于五、六号线的检修。
15、槎头车辆段:
用于十四号线的检修、定修、大修、架修。
表1.5.5.2轨道交通线路一览表
编号
线路简称
路由
长度
站点数
性质
一号线
中山路线
西朗—中山路—广州东站
18.5km
16
城市线
二号线
嘉和线
嘉和—公园前—江南西—南浦岛—新客站
32.0km
25
城市线
三号线
机场线
新机场—广州东站—番禺广场—广州新城—海鸥岛
84.5km
30
城市线
四号线
科学城线
罗岗新区—琶洲—大学城—广州新城—南沙
67.0km
23
城市线
五号线
环市路线
滘口—环市路—珠江新城—蟹山—开发区
41.0km
30
城市线
六号线
沿江线
沙贝—大坦沙—沿江路—沙河—高塘石
36.9km
20
城市线
七号线
南浦岛线
新客站—大学城—蟹山—横沙—罗岗
33.5km
16
城市线
八号线
黄金围线
黄金围—工业大道—昌岗路—新港路—新洲
34.5km
28
城市线
九号线
天河北线
槎头—天河北路—中山大道—蟹山—南岗—新塘—荔城
79.0km
34
城市线
十号线
市桥北线
紫坭—横江—市桥—石基—莲花山
30.5km
11
城市线
十一号A线
南沙A线
环南沙岛的区内轨道交通线
25.5km
23
城市线
十一号B线
南沙B线
蕉门—横沥—南沙
16.0km
7
城市线
十二号线
沙湾线
西朗—新客站—横江—沙湾—市桥—广州新城
53.0km
22
城市线
十三号线
横沥线
顺德大良—大岗—横沥—南沙
28.5km
10
城市线
十四号线
新华线
汽车城—新机场—街口
60km
19
城市线
----
市郊列车线
广州北站(花都)—新塘
67.0km
18
市郊铁路线
----
广佛线
魁奇路—海八路—芳村—工业大道—沥滘
17.4km
10
城际线
----
广珠线
珠海—中山—顺德—广州沥滘
11.1km
6
城际线
----
广深线
深圳—东莞—广州蟹山
11.5km
2
城际线
汇总
747.4
350
注:
(1)线路简称按:
“纵向线路以线路北部终点、横向线路以线路中部道路名”的原则命名;
(2)城际线以起终点的城市命名。
第六章城市生态环境
1.6.1城市生态建设目标
1.6.1.1建构与城市建设体系相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城乡生态良性循环,形成城市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保障、促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把广州建设成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1.6.1.2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完善城区园林绿化系统和交通绿化走廊。
到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2010年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1.6.1.3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构筑融通城乡生态格局的“水网”。
强化河湖水网自然水环境建设,以珠江和河网水道为脉络,完善城乡生态格局。
强化珠江前后航道的景观规划和建设。
抓紧市内河涌的综合治理,充分展现广州岭南水乡的风貌。
各类河、涌堤岸河床要采用合理的开发、整治和保护模式,充分保护和维育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
保护饮用水源,开展中水回用,实现对水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1.6.1.4全面治理水环境、大气、噪音污染,基本形成各环境功能区分区明确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
1.6.1.5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中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消除规划实施的潜在消极环境影响。
1.6.1.6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我市严格保护区面积为858.41平方公里,控制性保护利用区为2216.23平方公里,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为4359.76平方公里。
1.6.2生态空间布局规划
1.6.2.1以广州市景观生态系统的安全格局为基础,构筑两道“绿色生态走廊”,打通纵贯南北的“生态通道”,保护三个“城市绿心”,建立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建构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形成山水型生态城市的基本构架。
1.6.2.2“绿色生态走廊”:
以花都北部、增城西北部生态源为核心,由源间联接及源间辐射道联系,形成横贯广州北部的“赤坭——荔城绿色生态走廊”;以白云区东部生态源为核心,沿华南路西北段与规划的珠三角外环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向东延伸至新塘、南岗东北部山林地区,构建广州中部的“江高——新塘绿色生态走廊”。
1.6.2.3“南北生态通道”:
由增城西北部生态源、白云区东部生态源及其源间联接、南北向辐射道共同组成“北部生态通道”;以番禺区北部及南沙生态源为核心,与其南北向辐射道及南部水网生态隔离带共同组成“南部生态通道”。
1.6.2.4“城市绿心”:
以白云山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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