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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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的认识与实践“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按照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作为实施“四化两型”总战略的重要引擎,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
当前,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呈现出由速度型向速度、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由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与品质提升并重转变的新态势,新型城镇化的“湖南梦想”正在变为生动的现实。
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加快湖南发展的“主平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
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标志性工程;2008年召开了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2011年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正式纳入全省发展的总战略。
通过多年努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7%,比2007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在实践中,全省上下普遍形成了“新型城镇化是加快湖南发展的主平台”的共识和共为。
——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的最大潜力。
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过程,是投资大幅增加、产业快速发展、人口大量聚集的过程,这些都将加速释放内需潜能和增长动能。
我省目前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仅城镇化本身有加快发展的空间,而且也有拉动内需的巨大潜力。
省委、省政府认为,这种潜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将给消费需求装上“倍增器”。
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2.48倍,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意味着更多的农村人口将不断成为城镇人口,新市民的衣食住行必然带来消费方式的转变和消费规模的提升。
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将给投资需求装上“加速器”。
据测算,全省城镇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可转移70多万农村人口,带动3500亿元投资,增加70亿元消费。
这说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给我省扩大内需提供“弹跳板”,城市轨道交通、供水供电、天然气管网、城市排水系统、通信、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会明显增加,带动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最大潜力。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省发展速度也和全国一样有所放慢,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稳增长,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动力。
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
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载体”,这是因为,新型城镇化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现代化,涉及几十个产业,可以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按目前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测算,城镇化发展每年可以推动我省GDP增长3到6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红利”,这是因为,现在人口数量的红利正在逐渐消失,人口结构的红利正在逐步显现,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从农村走向城市,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会产生新的红利;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动力”,这是因为,新型城镇化是一个涉及改革最多的领域,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体制、财税体制等方面,而改革的深化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新型城镇化是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杠杆。
近年来,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存在“转得慢”、“转得难”的问题。
如何变慢为快、变难为易?
省委、省政府分析认为,加快新型城镇化是一条最便捷而有效的现实路径。
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拓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新空间、新平台、新市场,实现产业结构的集约化、低碳化、高端化;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增强我省城乡结构的平衡性、协调性、互补性,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城乡互补;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进一步增加城镇人口的比重,提升全省人民素质,使我省逐步转型为以城市发展为主导的现代社会。
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
新型城镇化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实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
为此,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按照更加重视城镇发展动力培育、更加重视区域协调、更加重视城乡统筹、更加重视城镇质量提升的要求,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
——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把城镇做大。
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强,抓好了这个龙头,就能更好地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和综合效应。
针对我省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坚持中心城市带动,依照科学合理的原则,构建包括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
第一层次是长株潭城市群,按照建设特大型中心城市的目标进行设计和布局,三个城市共同发力,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将其打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第二层次是市州中心城市,重点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城市经济,做大城市规模,将其建设成区域性经济中心;第三层次是县城和中心镇,主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扩大非农产业规模,使其成为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和居住的重要载体。
目前,我省有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2个,50—100万人的大城市8个,20—50万人的城市7个,20万以下的小城市12个,全省城镇体系结构日趋完善。
——突出产业发展驱动,把城镇做强。
新型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产业集聚,产业强,城镇竞争力就强。
针对我省城镇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潜力,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强化城镇的产业支撑,培育一批工业带动型、现代农业型、商贸流通型和旅游服务型城镇,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体系。
在实践中,主要是推进“三个结合”:
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的结合,在布局产业园区时一并考虑城市新区建设,在规划城市新区时密切关注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产城互动”;推进优势产业发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以优势产业带动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形成“双轮驱动”;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结合,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提升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装备制造智能化水平,加快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做到“两化融合”。
当前,我省正呈现出产业向城镇集聚的趋势,如长株潭城市群以全省近27%的城镇人口、13%左右的国土面积,创造了超过全省40%的地区生产总值。
——注重承载功能拉动,把城镇做精。
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决定着城市的承载力。
在这方面,我省主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建设:
抓好高效便捷的城市内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城际间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立体交通体系,同时加强以公共交通为重点的城市交通建设;抓好供应充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是统筹推进供水、排水、排污、供气、通讯等城市“生命因子”建设;抓好体现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加强满足群众教育、医疗、文化、科普、体育和居民休闲娱乐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重点是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抓好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强城市的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建设。
近五年来,全省县以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400亿元。
截至2012年底,全省县以上城镇自来水普及率、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96.42%、13.49平方米和8.83平方米,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
——实施城乡一体互动,把城镇做活。
新型城镇化“新”就新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
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攻方向,着力推进“五个一体化”: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从单纯注重城市发展转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把县城和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节点和纽带,实现由城市优先型规划向城乡一体型规划转变;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基础设施方面统一考虑、统一布局、统一推进,强化城乡基础设施的衔接、互补,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着力构建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配置的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以实现服务均等、城乡共荣为目标,全力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管理体系。
多管齐下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合唱”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能力,努力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资源与力量,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合唱”。
——注重顶层设计,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定盘子”。
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顶层设计是前提。
我省注重做好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规划,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湖南省“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走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发展、人本发展、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按照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超过50%,建设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6个,50—100万的大城市6个,40个县(市)中心城区的人口发展到20万以上,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发展到3万以上。
——完善投入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输血液”。
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投入是保障。
为了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我省主要念好“引、调、合”三字经:
“引”,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机制,让城镇化建设的血液“多起来”;“调”,主要是优化财政支出的调节效应,对重点项目和试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专项补助,让城镇化建设的血液“活起来”;“合”,主要是发挥财政管理的整合功能,按照“统一规划、分口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县城和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让城镇化建设的血液“浓起来”。
近年来,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25%以上,2012年达到13000多亿元。
——加强生态建设,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添魅力”。
新型城镇化是以“两型”为特质的城镇化。
依山傍水、临江靠湖、山水在城中、城在山水中,是我省城镇的最大特色。
为进一步突出这种生态优势,增添城市的魅力,我省注重做好“天、地、水”三篇文章:
做好“天”的文章,主要是注重严格执行产业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让天更蓝;做好“地”的文章,主要是推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迹地更新、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让地更绿;做好“水”的文章,主要是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治理,恢复扩大城镇水面和湿地,让水更净。
近年来,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32.23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32.68个百分点,实现了全省县域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1.90平方米。
——破解民生难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拆藩篱”。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不是简单地让农民“洗脚进城”,而是要让人真正融入城市。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我省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降低“门槛”,改城镇户口指标控制制度为城镇户口准入制,让新市民“进得来”;二是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让新市民“留得下”;三是完善保障,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大力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提高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让新市民“过得好”。
——健全体制机制,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搭平台”。
健全的体制机制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
为打牢基础,我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在征地制度、农村土地确权、城乡土地流转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有效增加了全省城乡建设用地,较好解决了“地从哪里来”的问题;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宽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精神,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较好解决了“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强化管理,不断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较好解决了“城市怎么管”的问题。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头连着发展,一头紧系民生,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力“推进器”。
可以相信,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将得到充分释放,更多的三湘人民将在城市文明的沐浴下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供稿: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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