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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之孤平讨论
格律诗之“孤平”讨论
以下是网友“秋绕天涯”的转帖
在下愚见,所谓甲乙两派,其实都是一派,区别在于狭义孤平和广义孤平。
甲派代表了孤平的起源,说的是狭义孤平。
因此不少人以为除了平平仄仄平(五言)和仄仄平平仄仄平(七言)这两种句式之外,其他句式根本没有孤平问题。
随着诗律要求的日见工细,这种狭义孤平显然难于充分满足诗词中想要表达的声韵美感了。
于是,广义的孤平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可以看到,唐诗中遵守的都是狭义孤平,而不是乙派要求的广义孤平。
所谓广义孤平,则是后来的文人在狭义孤平的基础上,对韵律提出的更高要求,甚至把它应用到了词联的创作当中,这就是所谓“两仄夹一平”的孤平概念。
出现的年代不是在下能够知晓的。
但在此之前,唐诗宋词中几乎没有两仄夹一平是韵律之忌的概念。
只有那两种特定句式才有防止孤平的要求。
从声韵的美感上来说,广义孤平显然要比狭义孤平大大前进了一步。
既然讲韵律美,狭义孤平显然不如广义孤平的要求更能体现美感。
例如,仄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仄平仄平仄,在狭义孤平的定义中,都不是孤平。
而实际的情况,比正常出现的孤平效果还差。
如果严格要求起来,用两仄夹一平作为孤平的定义要完美得多。
因为这个定义里,已经包括了狭义孤平强调的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
当然,作为我们普通的初学者,如果想要严格要求自己,就可以尽量去避免“两仄夹一平”,这样不但可以避免无谓的孤平争议,也会使自己的句章出口时显得抑扬顿挫,错落有致。
反过来讲,有些朋友不愿遵守防止两仄夹一平的要求也无所谓,只要能抒怀就好。
特别是自己写给自己和朋友看的时候。
如果不说自己写的是律诗,更不会有人提出异议。
包括三连平,也是一样。
诗圣杜甫经常不管这套。
别说唐诗时不讲究广义孤平,比较讲究的忌讳三连平。
老爷子在《白帝城最高楼》的四联中,三连平的占了三联。
其中还有两仄夹一平5处。
既便如此,似乎没有人笑话诗圣不会作诗,而是说他故意这样做的。
既然诗圣做得,咱这诗盲为何做不得?
附《白帝城最高楼》:
城尖径昃旌旆愁,
平平仄仄平仄平
独立缥缈之飞楼。
仄仄平仄平平平
峡坼云霾龙虎卧,
仄仄平平平仄仄
江清日抱鼋鼍游。
平平仄仄平平平
扶桑西枝对断石,
平平平平仄仄仄
弱水东影随长流。
仄仄平仄平平平
杖藜叹世者谁子,
仄平仄仄仄平仄
泣血迸空回白头。
仄仄仄平平仄平
注:
以上平仄为胡遂先生在《诗词对联入门》(96年12月)中所注、
以下是XX词条关于孤平的介绍。
孤平
诗律术语。
律语大忌。
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故称。
唐人律诗最忌“孤平”。
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须用仄声字的情形,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注:
显然,这只是唐代对孤平的看法,即狭义孤平。
其实,只要本句避免了两仄夹一平的孤平,也就不存在费力进行“对句相救”的问题了。
“孤平”小议/作者:
◆墨实◆(转贴)
关于孤平的定义,在网上已经有过好几次争议了。
为什么会有争议呢?
归根结底,是因为一个不为人所相信的事实,孤平自古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
唐宋时没有,直至到清代乾隆以前也还没有,而现在一般所奉的是现代诗律学者王力的定义。
那么王力的定义是不是就统一了呢?
不是的。
事实上,在对孤平的定义上,自古至今都分为两大派。
下面就这两大派作一点叙述。
一派即如王力所述(简称甲派),孤平的定义是,韵句中除韵之外只有一个平声字。
这个定义有一点儿不明确,使有人误认为,仄仄仄平平也是孤平。
事实上,两平相邻就不是孤了。
甲派所定义的孤平只适合于五言,而且只对韵句而言,所以归述为只有一种实例:
仄平仄仄平。
引伸到七言则是:
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
另一派是从字面定义的(简称乙派),顾名思义,孤平即是两仄夹一平。
为什么可以从字面定义呢?
因为古人根本没有严格的定义,甚至没有可信的说法,于是乎后人便只好顾名思义了。
乙派关于孤平的定义并不限于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内,也不限于韵句。
由乙派所定义的孤平就会有很多种实例,任何位置,只要是两仄夹一平,就是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现代学者里,如果王力算是甲派理论的代表,启功或可算是乙派理论的代表。
启功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多次提到孤平,引几则如下:
“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
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
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
”
“君至石头驿 (‘头’字孤平)”
“往日用钱禁私铸 (‘私’字孤平)”
“如果己处(引者注:
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
”
有那么多的犯孤平的实例,怎么好写诗呢?
所以就有了拗救的律法。
相对而言,诗律上对韵句的要求比出句更严格,韵句中,又由左向右至韵字,一字比一字严格。
所以出句可以宽一些,允许有拗句,即使有犯孤平,也不算严重。
这种出句犯孤平的情况虽然不严重,但也不能完全被忽视,所以就出现了救。
救不是光救孤平,但救孤平的情况占了很大比例。
甲派于是有一种说法,既然叫拗句,就不叫犯孤平。
这是一种混淆的说法,因为犯孤平其实只是拗句中的一种而已。
但乙派还是比较容忍这种说法,不是很严格地限制出句中的犯孤平,条件是有足够的补救。
补救的方法有同句补救,如平仄仄平仄;对句补救,如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于是两派都把重点放在韵句上。
除了甲派所定义的犯孤平的情况外,乙派定义还多了一种情况,仄平仄仄仄平平,也算犯孤平。
清代学者赵执信有《声调谱》,很能作为诗律讨论的依据。
赵执信在《声调谱》里,也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
在提到仄平仄仄平的句式时他说:
“仄平仄仄平则古诗矣。
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
”
另外,关于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他这样说:
“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
”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字断宜平。
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
”
赵执信似乎颇支持乙派观点的,一是并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二是关于上句属孤平的,下句必须要救。
赵执信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使我更确信唐宋时并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
旁证于宋代的《诗人玉屑》(宋?
魏庆之)和明代的《唐音癸签》(明?
胡震亨),我几乎可以下结论了。
《诗人玉屑》和《唐音癸签》都是关于诗的专著,在述及诗病时,从未提及孤平的定义,都只提到“八病”之说,而“八病”俱与孤平无关。
诗的八病详见后附。
为什么犯孤平是失律呢?
不是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吗?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到律诗的基本要求,律诗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用平声,少用仄声,以使诗读来高亢清朗。
这个基本要求不仅对整首诗而言,而且也对单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平不行。
如平平平仄平,是合律的;而仄仄仄平仄,却是出律的。
关于特拗平平仄平仄。
这种拗句在古人的诗中出现之多,使人觉得它根本就不是拗句。
最近有学人用计算机统计,平平仄平仄的句式比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出现的次数还多。
也证实了我原来的估计。
有人说这种句式是杜甫首创的,开始我也信以为真,后来发现王维早有了。
对于这个拗句,有两个情况是必须注意的。
一是对句必须是仄仄仄平平,或平仄仄平平;二是句子不能写成:
仄平仄平仄。
第一字绝不能是仄,因为这样就双犯孤平了。
附:
诗的八病:
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
平头:
第一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与第七字同声
上尾:
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
蜂腰:
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
鹤膝:
第五字与第十五字同声
大韵:
与韵相犯,一联中有与韵同音者
小韵:
除韵外,一联中有相犯同音者
旁纽:
一联中有同韵母而同声调者,如田延连
正纽:
一联中有同韵母而不同声调者,如壬荏衽
对联不必责以孤平
?
?
与砚冰兄商榷
作者:
刘清之
《野草》九十二期载《流沙河和我的游戏联》,说的是张远山先生出一征联“静听动静更动听”,沙河先生认为此联“出联‘不律’,平仄未协,且犯了孤平(唯第二字读阴平)”且云已“对出一联,联曰:
闲看忙闲不忙看,”并特别强调了“后一字‘看’应读(kān)刊,阴平”。
对此砚冰兄表示赞同。
我以为以上说法未妥。
首先,张远山先生出联“静听动静更动听”的“听”字当念阴平。
何况,第二字都已经念了阴平,末字还不念阴平吗!
这一句里的两个“听”字还有什么不同么?
“听”本来倒是有两读,但只有在作“听任”、“听之任之”时才读去声。
那么张先生的出联实为一下联(因为只有下联才能平声收尾),求对的是上联。
上联末字当然只能是仄声(反正仄必须对平)。
沙河先生自己对出的“看”正应当读kàn,去声,不应读(kān),而他强调的读阴平恰恰错了。
其次,关于“犯孤平”一说,一般只责求于律诗并不强求于对联。
它的意思是除了韵脚,全句中应不止一个平声字。
对联又不讲押韵,孤什么平!
愿意把对联写得如律诗中那两联对仗一样工稳固然好,但不遵守律诗对仗规矩来写对联也是完全可以的。
事实上脱离律诗后独立发展了的对联只需在每个词的末字上讲究平仄即可。
还有更加自由的宽对,仅在末字或某个重要停顿处讲究一下平仄即可。
毕竟,对联总共只有两句,因此它只受“对”的约束,不受“粘”的牵扯,与第三句无涉,可以说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要平仄对得工稳就算数。
不必要求按两平两仄顺序死板排列,如果那样,是在“做诗”,不是在“作对”,反而僵化了。
以下举几副名联为例加以说明:
1、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蒲松龄)
“有志者事竟”连续五字仄声。
2、斗酒纵观廿四史
炉香静对十三经 (史可法)
上联仅一“观”字平声。
3、齐白石,傅抱石,老石少石,两石画坛同突兀
许地山,欧阳山,前山后山,双山文苑互峥嵘
上联几乎全是仄声(除了齐、坛、同,但都处在不必计较的位置。
)
4、 坐,请坐,请上坐
茶,泡茶,泡好茶
(清,阮元)
上联全部仄声。
5、青城山有清李善济394字长联,一开头是:
“溯禹迹奠岷阜以还……”连续四仄。
6、李白“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上联也是孤平,人们也乐意视之为对联。
恕不一一列举,只要一翻对子书,比比皆是。
只要对得工稳,全平全仄皆可。
关键是词组结构相同,每个词的末字必须讲平仄。
如果那词仅一字,这一字也必须讲究的,不管它是在奇数上还是偶数上。
对联不存在“孤平”之说。
转帖秋月伊人
一、什么是犯孤平?
“孤平”是清朝学者归纳前人作品所得出的一种近体诗大忌,最早见之于李汝襄的《广声调谱》,已故北京大学教授王力先生定义为,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只剩一个字是平声字,称为“孤平”。
根据此种说法,犯孤平只有两种形式:
1.仄平仄仄平
2.仄仄仄平仄仄平
同时,王力也说形式2中即使第一字用平声也属犯孤平,由此衍伸出第三种孤平的形式:
3.平仄仄平仄仄平
另外,清诗人赵执信在其《声调谱》中说:
“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
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
盖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
”王力教授在《诗词格律十讲》(北京出版社1964年3月新1版)之《后记》中也承认:
“赵氏的话是对的,盛唐以后的诗,如果照赵氏的话来检查,极少例外。
现在趁‘十讲’新版的机会,把这个道理补讲清楚。
”他还在该书第24页举例说:
“值得注意的是:
五言平起出句第三字如果用仄声,则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潮平两岸阔’)”;七言仄起出句第五字用仄声,则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怅望千秋一洒泪’)。
”据此可以认为王力先生已经接受了赵氏“落调”之说,即“仄平仄仄仄”句式为出律了,只是因属于仄脚句而不称其为“犯孤平”,而启功先生却将此类与平脚句的犯孤平等量齐观,或许更全面且更有指导意义。
二、怎样拗救孤平?
以上三种孤平的形式,都要拗救,否则即造成“犯孤平”,其拗救方法如下:
1.仄平仄仄平?
?
仄平平仄平
恐惊天上人(唐?
李白《夜泊山寺》)
况经长别心(唐?
杜甫《捣衣》)
2.仄仄仄平仄仄平?
?
仄仄仄平平仄平
笑问客从何处来(唐?
贺知章《回乡偶书》)
五亩就荒天一涯(唐?
高适《重阳》)
3.平仄仄平仄仄平?
?
平仄仄平平仄平
双鬓向人无再青(宋?
陆游《夜泊水村》)
三十六湾芦荻秋(清?
陆费?
《湘江竹枝词》)
格律诗的一个句子中,全句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做“犯孤平”。
有些情况(如处于一句之中的四、五、六字的位置上)是两个仄声字之间夹一平声字,前人也称为“犯孤平”。
为了避免“犯孤平”,某些句子的“一、三、五”诸字也不能不论。
如“仄仄平平仄仄平”
这种句子,其第三字平声如换用仄声字,便只剩下第四字为平声了(韵脚的平声字不计),这就会犯孤平。
因此,这种句型也不都是‘“一、三、五不论”。
犯了孤平,一般可以“救”,即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回某个平声字,使平,仄声字的比例恢复大体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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