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质量保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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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质量保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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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质量保证
太阳能质量保证
篇一:
君乐太阳能质量承诺书_君乐太阳能质量保证书君乐太阳能质量承诺书_君乐太阳能质量保证书“一流的品牌”=“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口碑”买太阳能热水器,选择正规品牌厂家,一次牵手,终生是朋友。
君乐太阳能热水器厂家全体员工随时恭候大家的到来。
◇太阳能热水器厂家简介泰安市君乐太阳能有限公司是国内一新兴的太阳能生产企业,公司集科研、生产、销售,外贸于一体,首期注册资金500万,实际投入已过千万,一直致力于打造太阳能行业的一流品牌,始终坚持以高性价比的产品回报顾客,做真正老百姓的品牌。
我们采用与国际同步的生产技术与生产设备。
专业从事太阳能热水器的研究、生产、销售和国际贸易,产品目前主营“普通家用式太阳能热水器”与“分体式”、“壁挂式”,“分体式”“平板式”等诸多新型太阳能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厂家大事记2010年:
1,君乐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再次提交泰安市质检局检验,并被批准产品质量合格,产品性能优良。
2,君乐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再次经山东省质监局检验,同样被批准产品质量合格,产品性能优良。
3,产品提交国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并由上海英格尔官方验检,正式通过了iso9001质量认证,并获得了相应的授权证书。
4,君乐品牌以行业领先的产品性能与质量,受用户的广泛好评,并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授予“中国著名品牌”,“全国产品质量十佳太阳能热水器品牌”与“质量服务信誉AAA品牌”三项殊荣,并颁发了相关的荣誉证书。
5,加入家电下乡产品,并且经过他们各个方面的严检,公司成为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开始享受国家产品补贴,君乐品牌迈出了巨大的一步。
6,中国市场品牌战略论坛组委会授予我司“全国太阳能热水器行业首选放心品牌”并颁发了相应的证书。
2009年:
1,根据太阳能热水器的经验与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耗资近500万引进了一整套与世界同步的全自动生产流水线,并采用了君乐独有的免焊工艺,无缝内胆让太阳能使用期限扩展了五年,真正开始了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与研发的磨合期。
2,经过长达几个月的磨合与研发,产品性能以及产速得以最大化提高,公司开始准备上市。
3,历时一年,“君乐”这一品牌,注册成功,“君乐”品牌正式诞生,同时将公司名称由”泰安市君乐太阳能厂”改为了“泰安市君乐太阳能有限公司”。
4,同时,君乐研发产品正式开始上市,主要是君乐“红双喜”系列与“百姓乐”系列,并受广大用户的广泛好评。
5,正式加入XX,阿里巴巴等推广平台进行全国范围能招商,君乐也真正开始进入了全国人民视野。
6,中国著名相声大师刘伟被聘请为我们的君乐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让君乐更加深入心。
2008年:
1,公司开始着手向太阳能行业进军,并向政府商标管理部门提交了“君乐”一太阳能热水器品牌的注册申请。
2,君乐着手进军太阳能行业,建立了太阳能热水器厂,注册资金500万,成立了专门的研究部门,对太阳能热水器这一绿色能源产品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为缔造世界一流的太阳能热水器品牌与一流的产品口碑,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
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2、服务目标:
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3、服务效率:
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
3、服务原则:
本公司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
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在保修期外我公司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三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
流通企业精神构塑,首先要根据商品流通的行业特点,确定和强化企业的个性与经营优势,通过这种确定和强化唤起职工的认同感,增强职工奋发向上的信心和决心,形成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二是以营销服务为中心,引导和培育企业职工创名牌、争一流、上水平的意识和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风尚,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是大力提倡团结协作精神,使企业形成一个精诚合作的群体,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四是发扬民主,贯彻以人为本,造就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文化氛围,激励职工参与意识,使他们把自己与企业视为一体,积极为企业的兴旺发达献计献策;五是提炼升华,将企业精神归纳为简练明确、富有感召力的文字表达,便于职工理解和铭记在心,对外形成特色加强印象。
企业精神的形成具有人为性,这就需要企业的领导者根据企业的厂情、任务、发展走向有意识地倡导,亲手培育而成。
在构塑企业精神的过程中,特别应将个别的、分散的好人好事从整体上进行概括、提炼、推广和培育,使之形成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精神。
我们是绿色能源的主人:
君乐太阳能,一个以环保为己任的太阳能企业,致力于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应用,不遗余力地推广和普及太阳能产品,宣传太阳能科普知识,让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公民使用绿色能源。
我们是绿色生产的主人:
作为开发绿色能源的太阳能企业,君乐采用绿色原材料、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回收与处理等全方位的绿色生产方式,进行清洁生产,实现了太阳能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绿色环保。
我们是绿色生活的主人:
君乐不但是采用绿色生产方式,而且通过宣传和行动,引导广大用户选购绿色产品,绿色消费,最终使广大的社会公民认识、理解并建立全新的绿色生活方式。
2010年,君乐将以绿色主人的身份的绿色影响力,让更多的企业、社会公民和我们一起做绿色的主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所有太阳能热水器均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经山东质检局,泰安质检局,公司质检部等质检部门严检,实际可用15年以上。
2、对太阳能热水器性能的检测,我们诚请代理商与销售商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太阳能热水器的高质量和先进性,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材料与配件。
2、本公司的所有的代理商与销售商报价均会遵守公司价格限制,并且我们承诺不会为了产量与利润,降低生产成本,始终以最优秀的产品回报广大客户。
3,同时我们是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每台国家补贴13%,君乐太阳能,真正老百姓的品牌。
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
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技术保养维修手册安装总图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提供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一定量的备件四、产品售后承诺:
1,质量保证期从购买之日起算(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
2,在质量保证期内,仪器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凭产品保修卡由我公司负责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公司将视情况收取材料费和维修费。
未出示产品保修卡或与产品保修卡内容不符者;未依据用户手册上所指示的工作程序和环境使用所致的损坏;擅自拆卸、扩充、改装所致的损坏;非我公司技术人员维修所致的损坏。
因水灾、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而导致的损坏。
篇二:
太阳能光伏组件25年期产品质量及功率补偿责任保险条款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组件25年期产品质量及功率补偿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符合国家以及进口国相关同类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并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光伏组件产品,均可以适用本保险。
第三条依法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第四条上述产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是本保险合同的权利人。
第五条除另有约定外,保单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为二十五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本保险只负责保单期间内投保的光伏组件在未来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本合同约定保险责任事故而产生的损失。
保险责任第六条在保单期间内,由被保险人投保的光伏组件产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亦在保险期间内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申请时,根据被保险人的《有限质保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或者应对于承诺发电功率与实际发电功率差额部分进行补偿时,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或者功率补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一)原材料缺陷
(二)制造缺陷、工艺不善(三)原材料老化被保险人的《有限质保书》包括:
(一)产品质保承诺
(二)功率质保承诺被保险人《有限质保书》的具体内容应事先经保险人审核并留存备案。
任何情况下,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得超过被保险人《有限质保书》承诺的责任范围,如果《有限质保书》的责任范围小于本条款规定的,以被保险人《有限质保书》的责任范围为准。
第七条经保险人另行书面确认的与上述第六条修理、更换、或退货有关的鉴定费用、运输费用和交通费用等,保险人也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权利人的欺诈行为;(三)战争、入侵、谋反、军事行为、恐怖活动、罢工、骚乱、盗窃、抢劫、敌对行动、暴动、武装冲突;(四)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毁坏;(五)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污染;(六)地震、雷击、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七)权利人不按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违规操作;(八)产品的自然消耗或磨损;(九)产品召回;(十)运输或仓储过程中外来原因;(十一)设计错误;(十二)安装不当;(十三)因组件以外的光伏系统发生的问题;(十四)组件的不当使用、测试或实验;(十五)组件在超出规定以外的高压/低压、载荷、温度下发生的损坏;(十六)因污染或因沙、泥土、苔藓或生锈,以及其他因化学反应等导致的缺陷或者功率损失;(十七)美观上的缺陷,包含但不限于抓痕、刮痕及生锈;(十八)因事故,如外部的非故意的事故造成的损坏;(十九)任何因权利人/被保险人没有及时申报缺陷和/或任何时候应进行的维护没有进行而导致的损失;(二十)任何时候,当组件零部件供应商等第三方根据维修委托或者其他质保约定有义务进行维修的,本保险合同仅仅涵盖上述维修委托或者质保约定未涵盖的部分;(二十一)任何因为组件所在地的变更造成的损坏;(二十二)任何因为地陷、建筑物或附属建筑全部或部分的倒塌、当地或者公众电网的电击穿以及由此引发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坏;(二十三)任何更改、改进组件性能产生的费用;(二十四)任何正常使用和运转情况下的损耗、腐蚀和氧化;(二十五)任何通过其他的输送、质保、保险、维护或其它合约可能解决的损坏问题;(二十六)权利人明知部分零部件需要及时维修而未及时维修,而导致的损失,除非能证明实际损失与上述零部件无关;(二十七)分解或组装太阳能光伏组件以及所带来的损失;(二十八)保单生效时,投保人已知或检测出的已有组件的任何缺陷。
第九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保险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失;
(二)关联企业之间的相互索赔;(三)罚款、惩罚性赔款;(四)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第十条保险人对下列产品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赔偿责任:
(一)权利人认可并接受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二)出厂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允许出厂,以及无法确定生产日期或销售日期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期或保质期销售的产品;(四)被保险人停业、关闭或破产以后销售的产品;(五)被保险人承诺免费维修的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第十二条保险期间为二十五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第十三条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五条保单期间内每一销售合同项下每次提出的保险事故视为一次事故,同时申报的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合同的,每个合同项下事故单独视为每次事故。
保险事故仅涉及单个合同,但被保险人分多个时间点单独申报损失的,每个时间点单独申报的损失视为每次事故。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以保单规定为准。
等待期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范围内的光伏组件产品的等待期为一至五年,以保险单上载明为准。
即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满上述等待期后按照第六条规定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费第十七条保险费根据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率计收,保险费的缴付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八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产品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同时,在保单期间末提供投保产品的序列号及相关的规格、型号以及买家信息。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九条指定检测机构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产品发生在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产品质量问题,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依据双方认可的国内外第三方权威的相关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事故产品的任何形式的专业检测报告或产品检测参数报告进行认定(若原产品在出厂前经过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受损产品在出险后,应该由原检测机构包括该机构的总部和国内外的分支机构,在原测试环境中进行测试)。
第二十条保单申报被保险人须在被保险产品出运后30天内(如遇分批装运的情况,则按照最后装运日为准)向保险人提供每笔销售合同相关资料(内容包含以下信息:
经销商/买方名称;合同编号;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序列号(条形码)、测试报告;集装箱号;发货日期等),保险人会将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整理存档,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将参照该资料明确保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指与本保险所承保的被保险人之赔偿责任有密切关系的因素和投保时相比,出现了增加被保险人之赔偿责任发生可能性的变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的设计、工艺、原材料、构成部件、化学成分、使用说明、供应商、生产流程等发生变化,或影响性能的相关技术改变、销售区域扩大等,导致保险人所承保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或者功率补偿责任的可能性增加等情况。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和原材料进厂及产品出厂时的检验制度,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应认真接受保险人对保险产品的质量检查和监督,提供保险人认为必要的生产、销售、质检及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等方面的数据资料和帐册,对保险人的防损建议认真付诸实施,但保险人的检查和监督并不构成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险产品的包装标识和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保险人可以在广告、产品说明书或类似的宣传材料中宣传投保本保险的事实,但必须事先就宣传内容和方式征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与保险人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三)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不能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期满不再续保时,被保险人应从本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停止使用由保险人提供的投保本保险的宣传标记和其它宣传材料。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应当按照第二十五条所述书面协议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赔偿处理第二十九条当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损失或诉讼后,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一旦保险人接受该通知,则今后因该事故造成的索赔,如由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之内通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该索赔视同为在保险期间内提出。
被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权利人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经被保险人(必要时须经过保险人)鉴定确认后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进行索赔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销售发票、权利人的索赔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维修费用凭证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按下列处理方式进行赔偿,赔偿包括两方面,即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以及功率衰减对应的赔偿:
(一)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
(1)因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零部件、元器件失效或损坏时,赔偿该部件或元器件应有性能所需的修理费用;
(2)整件产品需要更换、退货时,其赔偿金额以该新产品的出厂成本价格或销售商进货成本价格(不包括任何利润)为限。
若出厂成本价格或销售商进货成本价格(不包括任何利润)高于购买地重置价时,其赔偿金额以重置价为限;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功率衰减对应的赔偿:
赔偿承诺最低功率和实际功率之间的差额:
差额赔偿金=∑每片出险组件差额(瓦数)×每瓦重值价其中每瓦重置价根据出险时的实际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因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引起的鉴定费用、运输费用和交通费用等,赔偿金额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之外单独计算,但上述费用赔偿金额在同一赔案中不得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0%;篇三:
如何鉴别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的优劣?
如何鉴别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的优劣?
在通常情况下要通过仪器检测,看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判别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部分的优劣最主要根据是真空集热管的吸收率和发散率,这与真空集热管的村料和制作工艺有关。
储热水箱是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仓库,它的质量保证有两个:
一是不漏,二是保温。
水箱内胆的焊接方式也很主要的,焊接的强度及材料是否防腐是水箱内胆质量的关键,另外保温材料决定保温性能,寒冷地区必须采弓加厚保温层。
太阳能热水器支架支持太阳能热水器主机部分运行,保证真空集热管的正确的位置。
太阳能热水器需要与主机及其他元件有相同的寿命,这就需要有很好的强度和防腐能力,判别它的优劣,可以通过目测它的材料、厚度、表面处理。
如果仅凭经验来识别,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购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时,必须了解太阳能热水器、集热器、管道接口和水箱在出厂前是否进行过耐压试验和渗漏检查,同时还要对产品类型、材料以及用户本身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如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来挑选不同价格的产品,根据家庭人数选择不同容积的热水器,北方地区还要考虑防冻问题。
2)要了解技术性能,主要是平均日效率和平均热损系数。
目前不少人有一种误解,认为水箱内的水温越高说明热性能越好。
实际上水温高低不能说明产品的好坏。
水温和日照强度、日照时间、水容量、采光面积、水的初始温度均有关系,所以最科学的办法就是看热效率和热损系数。
目前真空集热管的平均日效率应大于40%。
3〉要了解产品所使用的材料。
目前正规厂家都选用0.6mm厚板材做水箱内胆,而一些小生产厂为了节省成本,多选用0.3-0.4mm的板材,并由人工锡焊而成,产品使用寿命大打折扣。
由于水箱常年置于室外,其保温效果完全取决于保温材料的种类和厚度及密度,高质量产品的保温材料大多选用优质聚氨酯材料,厚度在4~5cm左右,东北严寒地区需达到6cm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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