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008空勤餐配餐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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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008空勤餐配餐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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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008空勤餐配餐服务协议
航空配餐服务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本协议甲方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基地。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机上配餐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企业资质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乙方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供甲方审核;
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证件真实、完整、有效;
1.3本协议1.1条所明确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服务内容
2.1服务范围
2.1.1乙方同意按照甲乙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应甲方要求在乙方所在地机场为甲方指定的进出港航班提供航空配餐、向甲方提供机供品仓储配送服务、洗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1.2甲方在乙方所在地机场进出港航班包括正常航班和非正常航班。
正常航班是指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班期时刻表而运行的计划航班;非正常航班是指在临时情况或者特殊情况下执行的航班,包括延误、备降、迫降或者临时过站的航班等。
2.2航空配餐服务
2.2.1标准餐谱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准备样餐,经甲方选餐后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负责根据所定餐食制作图文餐谱,经双方审核确认后形成《标准餐谱》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配餐计划
2.2.2.1甲方应至少提前【5】日历天向乙方提供配餐计划,乙方收到甲方配餐计划后如无异议,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进行确认;如当日未收到乙方书面反馈,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配餐计划;
2.2.2.2因航班换季需要调整正常配餐计划,则甲方应提前【10】日历天以电邮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双方按上条进行书面确认;
2.2.2.3配餐计划应包括甲方所需配餐航班的班次、时刻、机型、配餐时间、餐食种类、机供品配送要求以及所需其他相关服务的项目、内容、具体要求等,但不包含配餐数量;
2.2.2.4甲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临时变更配餐计划时,甲方应提前【12】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
2.2.3配餐订单(含机供品,下同)
2.2.3.1甲方应至少提前【1】日历天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下达配餐订单,配餐订单应包括甲方所需配餐航班、时刻、配餐数量、机供品数量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2.2.3.2如甲方航班需要乙方临时加配餐食、机供品时,甲方应在航班起飞前【2】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应优先保障;
2.2.3.3特殊情况下,接受电话等形式的配餐订单或对配餐数量修改,事后双方应及时补书面确认;
2.2.4配送交接
2.2.4.1甲方飞机到达乙方所在地机场时,乙方配送车辆应在甲方飞机滑至停机位前在停机位旁等待,并在下客后【10】分钟内将机上餐食及相关供应品装入指定位置;如乙方配送的甲方航班计划停站超过【2】小时(含),乙方应在甲方航班计划起飞前【1】小时内且航班上客前完成配送;
2.2.4.2如遇甲方执行非正常航班计划,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2】小时内准备好非正常航班用餐,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含机上);
2.2.4.3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当班乘务员做好机上餐食及相关供应品的摆放,
2.2.4.4甲方当班乘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在《配备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完成交接手续,双方各自留存原始单据;
2.2.4.5《配备结算清单》涂改无效;
2.2.5配餐订单取消
当甲方需要取消配餐订单时,双方按下列规则执行:
2.2.5.1在航班计划起飞前【4】小时或者【4】小时以上取消配餐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违约金;
2.2.5.2在航班计划起飞前【2】小时至【4】小时以内取消配餐的,甲方应按甲方预订餐食价格的50%支付违约金;
2.2.5.3在航班计划起飞前【2】小时以内取消配餐的,甲方应当按甲方预订餐食价格的100%支付违约金;
2.2.5.4取消机供品配送订单时,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违约金;
2.2.6餐具设备
2.2.6.1乙方负责按配餐计划向甲方提供配餐所需的一次性餐具、纸巾/餐巾或者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日常配餐使用的餐具和设备;
2.2.6.2甲方负责提供以下餐具设备供乙方进行周转使用:
(1)瓷餐盘;
(2)保温箱;
(3)铁皮箱;
2.2.6.3甲方提供的餐具设备数量根据实际运行需要确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上述餐具设备的交接、储存、回收、清点、清洗、消毒、库存监控等工作,确保甲方提供的餐具设备卫生可用,能够满足甲方航班保障需求,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库存情况;
2.2.6.4对于本协议所列明的甲方提供的餐具设备,乙方应保证仅用于为甲方航班使用,不得改装、损坏,挪作他用;对于由于质量原因或自然磨损折旧而导致不可用的餐具设备,乙方应首先隔离不得用于保障甲方航班,且应每月上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拨更换、报损报废;
2.2.6.5对于本协议所列明的甲方提供的餐具设备,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洗涤服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洗涤服务擅自转包给第三方;
2.2.6.6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餐具设备滞留在乙方的,乙方应当及时通报甲方进行回收;
2.2.7仓储管理
2.2.8甲方职责
2.2.8.1甲方承诺在乙方仓库中所存机供品仅用于甲方航班上,并承担货品本身的安全和卫生责任;
2.2.8.2甲方运送机供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经乙方签收后即为乙方收货;甲方承担乙方收货前的货品风险责任;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2.8.3甲方不得在乙方仓库中储存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品,否则造成的货品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2.8.4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品,在乙方通知后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8.5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品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品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2.2.8.6甲方承诺不在乙方仓库中存放任何贵重物品;
2.2.8.7甲方应遵守乙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乙方生产和办公区域,不得擅自进入乙方设备保障区域,确保区域内空防、消防安全,确保操作安全;
2.2.8.8甲方不得将乙方仓库转租他人使用;
2.2.8.9仓库内所存货品由甲方自行投保;
2.2.8.10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仓库管理。
2.2.9乙方职责
2.2.9.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卸载并储存甲方的货品,按甲方要求配送上机;
2.2.9.2乙方提供的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甲方单独使用所承租的仓库;
2.2.9.3乙方提供的仓库应保持阴凉干燥整洁,无鼠虫害,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和污染源;
2.2.9.4乙方承诺对按甲方实行收货、验货、库存、配送管理,确保先进先出。
乙方发现甲方货品不足1/3保质期或有其他损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解决,因未按此要求操作,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2.9.5乙方有权拒接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货品,对乙方拒接的货品,甲方应立即运出乙方场地;
2.2.9.6储存和配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货品毁损丢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等同于毁损丢失的货品货值,因甲方过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2.10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仓库条件及管理进行检查,乙方应全力配合。
第二条质量保证
2.3餐食质量保证
2.3.1乙方须确保对每种类别的餐食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3.2乙方提供的不同类型的餐食必须在包装上进行区分,或粘贴标签进行区分;
2.3.3乙方提供的正副飞行员餐食必须完全区分;
2.4质量标准
2.4.1乙方所配餐食及机供品应符合《MH7004.1-1995航空食品卫生标准》、《MH7004.2-1995|航空食品卫生规范》质量、卫生相关要求,配送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
2.4.2乙方应制定并实施清洁消毒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场所、储存场所、生产设施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控制微生物污染风险,清洗消毒后的餐具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14934有关规定;
2.4.3乙方必须确保其生产餐食的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具设备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以及乙方配备、装运和回收机上餐食及供应品的操作流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符合航空配餐业的行业要求,作到质量好、物品新鲜、质价相符;
第三条费用结算
1
2.5结算标准
2.5.1双方根据本协议附件《配餐服务协议价格标准》中的价格进行结算;
2.5.2如需调整《配餐服务协议价格标准》,要求调整的一方应提前【30】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执行新价格;若未协商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应继续执行本协议有关约定;
2.6结算凭据
2.6.1结算凭据包括:
(1)结算期内的双方人员签字的《配备结算清单》;
(2)《明细表》;
(3)《结算汇总单》;
(4)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6.2结算凭据要求:
2.6.2.1《配备结算清单》应项目清晰,经双方签字并签字可辨识;
2.6.2.2所有结算单据中注明的项目应与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保持一致。
2.6.2.3《明细表》应依据甲方乘务人员签字确认的《配备结算清单》按照每一个航班号进行编制,应当包括日期、飞机号、各舱位餐食品种、配餐份数、机供品分项数量、单价、总计、各机型的服务费架次、冰块费用、开水费用等;
2.6.2.4《结算汇总单》应反映上月度的配餐、机供品及其他服务架次的单价、分项累计数与合计金额等;
2.6.3对于任何计划外的配餐,乙方必须在《配备结算清单》上注明甲方何人、何地、何时、因何原因通知配餐,并由当班乘务长或者甲方驻外场站代表签字确认或者相关**部调控岗给予书面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部调控岗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2.7结算付款
2.7.1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上一月度的结算凭据按下列地址送(寄)交甲方结算联络人审核:
甲方结算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2.7.2甲方接到寄交的结算单据经审核无异议后,应在自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结算单据持有异议则应在自收到该单之日起【15】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待双方就异议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在【30】日历天内付款。
2.7.3若乙方提交的单据和/或发票不完整和/或收费项目不清楚和/或无甲方当班乘务长的签字和/或单据被涂改的和/或结算金额有误,甲方如有异议须在收到有关单据后【15】日历天内邮件或传真通知乙方财务部门,逾期未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单据及结算金额予以认可,甲方不得以此借口拖延账务结算和付款时间。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异议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内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有异议款项,但不影响无异议款项的支付。
2.7.4甲方通知乙方或者向乙方付款时,应按下列地址或者帐户办理:
财务结算联系:
地址: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用于甲方付款):
帐号(用于甲方付款):
财务结算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
2.8其它
2.8.1按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交纳的税款或经双方认可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如系乙方垫付,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的当月双方进行配餐服务费结算时一并偿还。
2.8.2一方结算地址或者财务结算负责人如遇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2.9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要求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因未按本协议要求履行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0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餐食、生产餐食的环境、制作工艺、操作流程、车辆以及甲方所供餐具设备的使用状况、仓储环境等项目进行不定期卫生检查;若甲方对乙方卫生不足之处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以达到甲方要求;
2.1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机供品仓库条件及管理进行检查,乙方应全力配合;
2.12甲方权利义务
2.12.1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及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
2.1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运输、仓储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乙方应遵照执行;
2.12.3若甲方逾期支付餐食费用及相关的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日历天,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付款超过【30】日历天,甲方除承担欠付费用及其违约金支付义务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为甲方提供配餐服务。
2.13乙方权利义务
2
2.13.1卫生责任
乙方提供的餐食、机供品、由乙方管理的甲方餐具设备及机供品,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旅客、机组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在食用或使用后产生不良后果的,如食物中毒或餐食存在隐蔽瑕疵,如餐食有异物、杂质等,经甲方查实无误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生问题餐食的总费用十倍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直接扣除。
2.13.2配餐符合性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餐食计划及双方认可的餐谱生产配备餐食;若甲方当班乘务长或者甲方人员发现乙方提供的餐食与配餐计划和/或餐谱不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航班不符部分餐食费用五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月度结算付款中直接扣除。
2.13.3准点配送责任
乙方必须优先保障甲方航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航班晚关舱或延误的,乙方应按下列规则对甲方进行赔偿。
2.13.3.1飞机关舱晚于标准关舱时间(计划起飞时间前15分钟),但未造成航班延误的,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500元/次作为违约金。
2.13.3.2飞机出港延误在5分钟(含)以下时,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2.13.3.3飞机出港延误在5分钟(不含)至15分钟(含)时,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1500元/次作为违约金。
2.13.3.4飞机出港延误在15分钟(不含)至25分钟(含)时,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2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2.13.3.5飞机出港延误在25分钟(不含)以上时,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3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2.13.3.6由于飞机出港延误引起旅客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作好善后工作。
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13.3.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飞机出港延误超过(含)2次/月或3次/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13.4财产责任
2.13.4.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管甲方提供的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餐具设备),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所提供的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或由乙方私自挪用、占用或改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财产原价进行赔偿。
2.13.4.2由于乙方的操作失误造成甲方飞机和/或其他非由乙方保管的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实际损失;
2.13.5安全责任
2.13.5.1乙方应建立严格的新员工引进审查制度。
在引进新员工时,应对其思想品德、政治面貌、组织关系、社会及家庭背景等进行必要审查,严禁录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13.5.2乙方应定期对一线员工进行政治思想和空防安全教育活动,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应有专人负责了解一线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2.13.5.3乙方在保障甲方航班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件时,乙方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制定合理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13.5.4乙方应紧密结合当前空防安全形势,从安全角度,对相关工作程序持续进行完善,实行个人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到落实到个人;
2.13.5.5乙方在航班保障运行过程中出现如下的安全事故或安全事故征候,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1)因餐食或机供品夹带爆炸物、刀具、枪械等违禁物品造成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
(2)因乙方违规操作食品车而刮带或碰撞造成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
(3)如因乙方原因,机上餐食或机供品在航班保障前因人为投毒破坏原因,在航班运行当中造成人员伤亡和飞行事故。
(4)如因乙方原因,航班保障前发现餐食和机供品内夹带违禁品、遭人为投毒破坏,而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情况,但又未造成航空器损坏、人员伤亡的事件;
(5)在机场安全检查部门的抽检过程中发现违规的安全隐患事件。
2.13.5.6乙方在供应甲方空勤餐,在生产、运输、仓储方面确保具有切实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以防止XX的人员进入其工作场所;防止对供应甲方产品进行更换、置换、针注等危险行为的发生;防止将危险物品、设备放入产品中,确保机供品的安全。
2.13.5.7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造成包装完好产品被置换、针注等危及航空、食用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13.6其他责任
2.13.6.1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餐食和/或其他饮食品及其包装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第三人就此向甲方主张权利和/或提出索赔。
2.13.6.2如因乙方提供的餐食和/或其他饮食品及其包装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诉讼和/或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及因处理投诉、诉讼所产生的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的费用。
2.14不可抗力
2.14.1如乙方和/或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遇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罢工、瘟疫等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而导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历天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并在【15】日历天内取得当地政府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其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协议。
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赔偿责任。
2.14.2如乙方和/或甲方因迟延履行本协议并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实的,视为违约,不适用前款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如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继续履行;
第五条廉洁合作
2.1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廉洁从业。
甲乙双方应当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和业务交往,双方的业务洽谈信息以书面确认为准,不能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业务中达成的优惠,双方应当在主协议条款中明确,并通过支票或转帐结算,不得以现金直接兑现;
2.1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乙方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和手续费等;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赠送的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业务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应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亲友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2.17乙方不得给予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扣;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考察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亲友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2.18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应向甲方的纪律检查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公约的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的后续业务。
2.19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有权立即终止主协议。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附则
3
2.20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异议,应于本协议到期前至少【30】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否则视为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制;
2.21本协议壹式份,乙方份,甲方份;
2.2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约定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3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应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2.24本协议由甲方驻各地营业部、商务处或场站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1:
配餐服务协议价格标准
1航班餐食价格表
单位:
人民币元
餐食种类
餐食价格
机组餐
机组人员早餐
机组人员正餐
头等餐
头等旅客早餐
头等旅客正餐
头等旅客点心餐
经济餐
经济旅客早餐
经济旅客正餐
其他
冰块
干冰
备注:
上述价格包含一次性餐具费用、刀叉包费用、湿巾费用。
2服务费价格表
单位:
人民币元
机型
服务费(元/架次)
3仓储租赁费
单位:
人民币元
租赁面积
租赁费(元/平米/月)
4餐具清洗费
单位:
人民币元
清洗项目
清洗费用(元/套/次)
附件2标准餐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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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CS008 空勤 配餐 服务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