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客运规章补充规定修订版汇总.docx
- 文档编号:6186421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47.35KB
广铁客运规章补充规定修订版汇总.docx
《广铁客运规章补充规定修订版汇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铁客运规章补充规定修订版汇总.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铁客运规章补充规定修订版汇总
广铁(集团)公司客运规章补充规定
广铁客发[2013]32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原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
规定仅适用于集团管内车站和集团公司担当的旅客列车。
第二章旅客运输
第一节车票发售
第三条旅客从无人售票的乘降所(包括集团公司批准办理客运,但未设专人售票的会让站)上车时,列车补票不收补票手续费。
经集团公司批准开设的管内乘降所,按公布的里程计算票价,未公布里程的,上车站从后方营业站算起,下车站算至前方营业站。
第四条《铁路客运运价里程》中公布的集团公司合资铁路所属营业站不与他线办理直通旅客运输业务的线名,仅限办理直通旅客列车各停车站间相互售票业务。
他线发生误售直通达到以上公司的车票时(包括学生票),应补收票价差额,免收补票手续费,同时向误售站拍发电报通告,以防类似误售再次发生。
第五条包车全部运行途中,里程采取通算。
如通算里程超过票价表公布的里程时,按票价表公布的每增加百千米的价率计算;超过里程不足一百千米时,按一百千米计算。
第六条开行旅游专列编挂1辆餐车时,不收使用费和停留费。
编挂餐车超过1辆时,对超过部分每辆空调列车按(硬卧车66个铺位)、非空列车按(硬卧车60个铺位)核收票款,产生停留时按规定核收停留费。
旅游专列编组中宿营车不收停留费。
使用宿营车铺位不实行票价90%的优惠。
旅游专列旅客补票均按始发站至终到站往返分别计算票价后加总收取票款且不实行90%的优惠。
第七条办理团体旅客优惠时,座、卧、软、硬均为不同座别;动车组商务、特等、一等、二等、卧铺均为不同座别。
第八条发售动车组学生票时,票价为全价票(公布票价)的75%。
动车组实行折扣票价导致学生票票价高于全价票票价时,学生票价按折扣票价的全价票核收。
第九条
发售学生票时,应确认学生证是否按规定注册有效(入学新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乘车区间是否相符,学生证未注册或越期注册、优惠卡经两个窗口均无法读写、乘车区间不符的均不得发售学生票。
符合学生票发售条件的正规院校电子学生证可发售学生票。
除港澳、华侨学生外,不得向外籍学生发售学生票。
第十条非电子学生证每发售一次学生票应在学生证内加盖一次站名戳记并注明日期;凭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的应在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上加盖站名戳记并注明日期,售票站、列车不得收取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书面证明由到站收取。
第十一条学生票乘车时间(票面乘车站)为暑假的6月1日至9月30日和寒假的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第十二条在可购买近径路或远径路直达车的学生票时不得按远径路分段发售学生票(远径路按动车组和普速列车分段购买除外)。
第十三条
特定区段不办理直通售票业务时,学生减价票可分段发售。
中转站接续发售时,应在学生证相应栏内另加盖站名戳记,无需再核减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内的乘车次数。
第十四条学生持通票有效期中途终了要求继续乘车至原学生票到站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列车最近前方营业站起,另行补收全价票价,核收手续费。
第十五条学生(指符合减价条件)要求一段乘坐软座(卧),一段乘坐硬座时,全程按硬座学生半价票发售,另核收软座(卧)全价与半价硬座票价差额。
第十六条列车发售剩余卧铺,在列车营业站办理时,自营业站起补收卧铺票价,在列车运行时,应自办理时的本次列车后方站起补收卧铺票价,核收卧铺补票手续费。
第十七条旅客持广深本线动车组车票当日使用一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旅行有效,不需改签。
如持低等级列车车票,改乘高等级列车或低席别改乘高席别时,补收票价差额时免收手续费。
第十八条广深本线到发广州、广州东站的里程均以广州站里程计价,广州至广州东站的里程按实际里程计算。
第十九条由于设备问题造成制出残票、白票时,在本窗口车票制出后30分钟以内,售票员在车票注明原因后进机作废,并在票面对角打“×”标注“作废”。
进站口客运人员发现残票时,应引导旅客前往售票厅更换,经售票值班员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签字确认后全退重新购票。
旅客持残票要求更换车票时比照办理。
第二十条车票发生误售、误购时,收回原票,在本窗口车票制出30分钟以内,经售票(客运)值班员签认后方可进机作废,在票面对角打“×”标注“作废”。
并注明原因(误发售到站、日期等)和重新制票的客票票号、车次、发到站;旅客在车票制出30分钟后开车前来办理的,经车站售票(客运)值班员核实后必须报车站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原退,并注明原因(误发售到站、日期等)和重新制票的客票票号、车次、发到站;旅客在开车后前来办理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对制出完整的有效票(含“始发改签”票),原则上不得作废。
电子支付的“始发改签”票不得作废,只能按退票处理。
第二十二条自动售票机产生的废票每班次收缴一次,车站应指定双人收取。
经核对,系统状态为废票且票面没有“作废”字样的,立即在票面对角打“×”标注“作废”;系统状态为正常票的填写“自动售票机作废票信息异常表”,经售票值班员、售票值班干部及主管站长签名确认,在退票窗进行全退处理,退票窗售票员注明退票金额,售票后台做调账处理。
第二十三条代用票“旅客联”未剪断时作废,必须由经办人在票面上写明作废原因,经售票(客运)值班员签认后,在票面对角打“×”标注“作废”。
代用票“旅客联”一经剪断,原则上不得按作废处理,如特殊情况,应由经办人写出经过,经单位主管领导签认后,报上级收入审核部门核实处理。
客运杂费收据作废必须由经办人在票面上写明作废原因,经车间或车站负责人签认后,在票面对角打“×”标注“作废”。
第二十四条所有窗口(含代售点)票卷的票头、票尾应及时交回。
代售点的完整车票原则上不得作废。
第二十五条团体票、出站口到补的软纸车票在制出前应先确认后出票,一经制出原则上不得作废(设备原因造成票面模糊或残缺除外)。
如特殊情况应由经办人写出经过,经单位主管领导签认后,报上级收入审核部门核实处理。
第二十六条车站不得后台作废有效车票或后台修改有关信息。
特殊情况必须先向收入部门汇报,经收入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节检票、验票
第二十七条启用了闸机设备的车站,磁介质和IC卡车票必须通过闸机检票;未启用或无闸机设备的车站,磁介质和纸质车票必须用票剪剪口。
车站进站口统一使用“M”型或右半“凸”型票剪,车站出站口和列车统一使用“○”型票剪。
第二十八条除当日使用一次有效的车票外未经改签旅客不得提前乘车。
遇个别旅客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乘车且无票额改签时,如票面到站是管内车站且乘坐集团担当的列车,则经客运值班员(值班站长)同意后加盖“提前乘车”章,用圆珠笔填写改乘日期、车次后方可允许其进站乘车并做好口头交接;如票面到站是外局车站或乘坐外局担当的列车时,则应编制客运记录说明情况、旅客在客运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其进站乘车并与列车长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同时,车站还须提前向旅客申明提前乘车车票原席位失效,提前乘坐的车次、席(铺)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列车将补收票价差额,低于原票价时予退还票价差额。
已加盖“提前乘车”章的车票不能改签、退票。
第二十九条出站口查验旅客车票后必须将车票加剪(挂失补车票除外)后交回旅客,手工加剪时应使用“○”型票剪。
遇旅客不要车票无法交还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当次列车旅客出站完毕后将遗留的车票销毁。
严禁出站口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留存出站车票。
第三十条列车查验车票发现没有剪口或提前乘车的车票时必须补剪,对提前乘车且未经车站加盖“提前乘车”章的车票、乘车证或定期乘车证卡片应补签,核收补签手续费,需补差的补差。
第三十一条出站口发现无票旅客且旅客补票款确实不够时,经客运值班员和值班干部同意后可按照旅客余钱补票,补票区间为旅客无票乘车区间,备注栏注明“旅客无力全补”并有客运值班员或值班干部的签认依据(注明“同意尽补”和签名)。
第三节乘车条件
第三十二条旅客按照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在中途站乘车时,未乘区间不退。
旅客持直达票按照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在中途站下车时,前程失效。
第三十三条列车发现旅客持车票提前乘车或错后两小时内乘车应补签;持卧铺票提前上车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
下可补签卧铺,否则补签座位或无座,多不退少补并核收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计算机售票的车站发售团体票时,必须将带“”标识的车票下边剪去1厘米宽的长条贴到代用票报告联。
带“”标识的车票不能单独作为乘车凭证,必须与车站开具的代用票一同使用有效。
第四节变更与退票
第三十五条旅客因特殊情况在票面开车时间后2小时内办理改签和退票时,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含同城站)办理;退票必须经客运(售票)值班员在车票背面注明理由并和车站(车间)值班干部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核收退票费。
第三十六条代售点不得办理车票改签、退票业务。
第三十七条票面涂改或票面残损信息不完整的车票的车票不得乘车、退票和改签。
旅客持因自动售(换)票机设备问题导致的残票要求改签、退票时,经售票值班员核实并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签认后可予以办理。
第三十八条办理带“
”字的车票改签时,若旅客不取消行李托运,则应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戳记并加盖站名戳。
第三十九条旅客持有进站检票标记的车票因特殊情况要求改签和退票时,开车前必须经当班客运值班员签字并在原车背面注明理由方可办理,退票核收退票费;普速列车开车后45分钟(动车组列车开车后30分钟)内须经客运值班员和车间值班干部签字并在原车票背面注明理由方可办理;普速列车超过开车后45分钟(动车组列车超过开车后30分钟)不得办理改签退票。
因自然灾害或铁路责任造成有进站检票标记的车票改签和退票,由当班客运值班员或售票值班员在原车票背面注明理由签字后积极为旅客办理(有调度命令可不签认凭调度命令办理)。
车票有已乘车或出闸记录的,均不得改签和退票。
第四十条旅客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由客运值班员在车票上签字并注明理由,凭客运记录原件作为退票依据,退还旅客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属旅客自身责任的按20%核收退票费,否则不收退票费。
退票应在站车交接后24小时内办理,特殊情况旅客无法办理时车站应及时代办。
第四十一条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但必须改签方能乘车;超过开车后2小时因当日无运能无法改签时,车票失效(自然灾害或铁路责任除外)。
动车组车票改签预售期内的车票须在开车前或开车后2小时内;若旅客在开车后2小时内前来改签但当日无同到站动车组车票时,可经车站值班干部签字后退票核收退票费。
第四十二条铁路职工可要求变更高于所持铁路乘车证席别。
站、车办理时,补收变更区间软、硬座或软硬卧联合票价差额。
可享受硬卧变更为软卧时与硬卧中铺计算。
站车填写代用票时,记事栏内注明“随同公用乘车证××号使用有效”。
均核收手续费。
第四十三条旅客要求变更高等级列车或铺位、座席时站车具备能力时均可办理;列车上办理时,核收手续费。
旅客一次同时提出几种变更时,按
应收减已收一并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运输中断组织绕道运输乘坐原座别、铺别、席别时票价不补不退;原车绕道运输时旅客要求提高座别、席别的,按原径路补差;换乘绕道运输时旅客要求提高座别、席别的,按新径路新席别与旧径路旧席别补差;因自然灾害或承运人责任致运输中断,组织旅客换乘变更等级、席别所产生的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票价不补,低于原票价时按原径路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第四十五条因自然灾害或承运人责任造成列车晚点或停运,旅客换乘不上已购异地或联程车票的列车时,旅客须出具晚点或停运列车的车票,可在列车运行途中任一营业站办理异地、联程车票的改签、退票,退票不收退票费。
办理时由车站当班客运(售票)值班员在车票上注明原因和晚点或停运列车车票票号,并签字确认。
第四十六条因自然灾害影响铁路运营或承运人责任导致旅客无法乘车要求退票时,退还全部票价,不收退票费。
第四十七条列车空调机发生故障无法修复时,列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车票号码、未使用空调区间(数名旅客同一到站的可在一份客运记录内注明)交到站(中转站)作为退还未使用空调区间空调费的依据,到站应及时优先为旅客办理,均不核收手续费。
广深港、京广高铁和广珠城际动车组列车发生空调故障需退还空调费时,按照未使用空调区间票价的30%退还。
广深、海南东环动车组列车、普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和粤港直通车发生空调故障需退空调费时,按照空调失效区间票价的13%退还。
第四十八条因铁路责任或自然灾害列车中途停止运行如旅客票面到站与中途停止运行站票价相同时,座席票退未乘区间相应票价,卧铺票退两倍未乘区间相应座席票票价。
第四十九条因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退票时,未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退还票价,起码里程分别按票种界定。
第五十条办理联合票中一至两种的退票业务时,应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
办理时,事由栏根据退款种别填写“退快”、“退空调”、“退卧”等,原票栏照原票转记,票价栏内的空白栏填“退××票价”,退款额前以“—”号注明;核收退票费时,将“手续费”栏改为“退票费”栏,按应退票价核收退票费;同时在记事栏内注明“原票收回”字样。
第五十一条因自然灾害影响铁路运营、或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含已剪口或过点改签的车票)不能按时乘车,旅客要求改签、退票时,按如下情况办理,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1.列车停运旅客可到任一车站自停运之日起五日内(以票面发车日期时间计算)办理。
旅客持已对外发布停运但后又恢复运行列车车票前来退票时,确认旅客未乘后可比照办理。
2.列车晚点时旅客应在票面乘车站办理,旅客中途乘车的可在中途营业站办理。
3.列车晚点时间未定造成旅客未赶上晚点列车,原则上应在晚点列车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超过开车后两小时的由车间值班干部核实签认后方可办理。
第五十二条列车严重晚点旅客因特殊情况要求中途下车时,必须在中途营业站办理并编制客运记录做好站车交接。
在非本次列车营业站须报客调或经车站同意方可办理,以最近客运营业站作为终止旅行站,退票不收退票费。
第五十三条开车48小时前团体旅客中部分旅客要求改签或退票时,应首先收回全部“”标识的车票和代用票,重新开具代用票。
影响优惠条件需补收票价时,用代用票一并补收,原代用票随同新代用票报告联上缴。
第五十四条不单独办理团体旅客中“”标识车票的改签、退票业务。
开车前48小时内不得办理的团体票。
第五十五条异地票手续费属于一次性服务费用,退异地票时异地票手续费不退。
第五十六条车票改签后收回的原票必须及时在正面标注“始发改签”,办理退票手续时必须及时进售票系统办理,并在车票正面标注“退”字(磁介质、IC卡车票系统自动加印改签、退票标记的除外)。
旅客办理退票必须将退票费报销凭证撕给旅客,旅客不需要的,应将相应金额的退票费报销凭证撕毁。
旅客办理网站退票后前来索取退票费报销凭证时,核实后应予以办理并在客票系统中标注,结账时登记好网退车票张数和退票费款数。
凡不及时办理、不在车票加规定标记和不撕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均按违反收入纪律论处。
第五十七条办理不核收退票费的退票手续时,必须在车票上注明具体的退票理由并按规定签字,不得简单记为“铁路责任”。
遇承运人责任或自然灾害致使10人以上同日同车次旅客改签或退票时,可不对每张车票逐一签字,有调度命令、客运记录或传真电报的,应附上调度命令、客运记录或传真电报作为该批车票改签、退票的依据;否则由票房主管写出书面报告交车间(车站)主任(站长)签字并加盖车间(车站)公章后,作为该批车票改签、退票的依据,随票上报。
第五十八条办理联程票车票的改签、退票时,原则上所有车票应统一办理同一业务,特殊情况下旅客自行要求分开办理且后续行程安排合理的方可分开办理,且应要求旅客书面说明理由签认并保存一年。
第五十九条旅客前来办理挂失补办车票但列车停运时仍为旅客办理挂失补办车票,编制客运记录通过其他列车送旅客到票面到站后退票,到站凭有运送列车签认的乘车站编制的客运记录办理退票。
车站可预留其他列车相应席位或与列车、旅客协商好席位安排。
第六十条旅客前来办理挂失补办车票但售票系统故障至列车开车前仍未恢复时,车站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先办理补票并安排原席位,到站核实旅客确实已购票后凭列车签认的席位使用正常的客运记录办理退票,退还票面全部票款但补票手续费不退。
第六十一条因自然灾害影响铁路运营或承运人责任导致旅客无法乘坐粤港直通车时,旅客可在集团公司管内任意车站办理退票。
第五节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旅客越站乘车至同一城市另一车站时,如票价相同持原票使用有效,票价不同时补收票面乘车区间与实际乘车区间票价差额(卧铺部分票价除外),核收手续费。
旅客误乘需送回时,如票价相同且旅客要求送到同城站时,车站可编制客运记录并由旅客签字认可后送旅客到同城站。
第六十三条成人持儿童票乘车时,是实名制车票时按照无票处理,是非实名制车票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加收已乘区间票价50%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超过1.5米的儿童无票乘车时,只补收票价不加收。
第六节携带品
第六十四条多人携带多件物品可按人数拆分重量,超过规定重量的按超重补收运费,但整件超重的不得拆分。
个人携带物品超重不足5千克免收运费。
第六十五条旅客携带物品中夹带危险品时,不得拆分按整件包装计重。
限量携带物品超过数量且可拆分时,拆分后再按照危险品处理。
补收的危险品运费按照旅客乘车站至危险品移交站计算。
第六十六条长、宽、高尺寸超限的所有自行车均严禁进站上车。
第七节车票票据的填制
第六十七条代用票事由栏有关略语填写如下:
1.发售“G”字开头的列车车票时填“高速”;发售“C”字开头的列车车票时填“城际”;发售“D”字开头的列车车票时填“动车”。
2.发售有空调的列车时“空客特快”、“空客快”、“空客快速”、“空客特快卧”、“空客快卧”,“空客快速卧”。
3.补卧时“加卧”。
4.发售空闲卧铺优惠票时“优硬卧”、“优软卧”。
5.低等级车票乘高等级列车、席位时“越级”。
6.退还其中票价时“退快”、“退卧”、退“空调”。
7.同时又退又补时“退补”。
8.误售到不与他线办理直通业务的车站产生的补差时“误售”。
第六十八条代用票记事栏注明事项:
1.发售减价票记载“残”、“学”、“孩”。
2.站车同意上车补票记载“同意”。
3.原票收回记载“原票收回”。
4.随同原票使用时记载“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5.发售(补)卧铺票时记载“××车××号铺”。
6.由到站退款时记载“到站退款”。
7.票价超过万元时记载大写款额。
8.其他需要注明事项。
第六十九条站车使用代用票发售车票时,发到站均在一条线路上的可免填经由;发售客快、客快卧等联合票时,“客票票价”、“快票价”、“卧票价”、“空调票价”四栏可用“}”一笔填记联合票价。
第三章行李包裹运输
第七十条承运至集团公司管内的活动物均按二类包裹计费。
第七十一条承运的报刊、杂志,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类别计费,不符合条件的按三类包裹计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个人阅读的书籍,不分国内外版,凭客票托运时按行李办理。
第七十三条旅客托运行李至客票以远的车站时,应分别按行李和包裹运价计算,加总核收。
不足起码运费时,分别按起码运费计算。
第七十四条集团公司管内包裹的运输每件最大重量为80千克(鲜活鱼介类连同包装含最大装水量)。
装卸费按每50千克核收一次,不足50千克的尾数按50千克计算。
第七十五条逾期到达的行李免费转运,免收杂费。
第七十六条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后,至装车前要求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按日核收保管费,核收变更手续费和搬运费。
已收运费低于保管费和手续费时,运费不补也不退。
第七十七条行李包裹运到期限以运价里程计算。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计费时,全程按行李计算运到期限。
第七十八条外交人员乘坐北京西—九龙的直通列车,每张车票免费携带重量按35千克计算,旅客携带品无论是超重或超大,均按超重物品计算,只补收超重部分的包裹运费。
第七十九条行李车包租必须按如下规定办理:
同一始发、终到站只能由同一单位办理包租业务;包租货物集团管内运输单件重量不得超过80Kg、直通运输单件重量不得超过50Kg,包租货物单件超重包裹必须经客调超重命令批准后方可承运;包租方必须与铁路方签订包租协议(合同),有效期一年。
第八十条行包包装必须完整牢固,适合运输。
其包装材料和方法应符合国家、铁路或行业的包装标准,按规定使用铁路的货签及封箱纸(包租货物必须使用铁路统一规格的货物标签)。
第八十一条动、植物的运输应遵照国家和承运站当地的有关法规,不得在运输中途站停止运输(卸车)。
第八十二条车站开办铁路包裹代办点必须报集团公司客运处审批。
第四章客运杂费
第八十三条跨及国、地铁运行的旅客列车,办理补票业务时只核收一次手续费。
涉及两个收费标准时可按高的标准核收。
集团公司客杂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合资公司收费标准指合资公司管辖的车站和担当的旅客列车。
第八十四条京广高铁、广珠城际、海南东环、广深港厦深各站和在以上线路上运营的动车组列车办理补票手续时,均按照国铁客杂收费标准核收手续费。
。
第五章
特定票、运价
第八十五条广深股份公司广州至深圳站间,广深线普通客运价格在国铁票价上下浮动50%的基础上再上下浮50%。
动车组列车票价试行由企业自主定价的管理方式,调整价格前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六条京广线广坪段(广州—坪石)软席票价可在国铁统一运价基础上上浮50%。
广坪段与其他营业线之间开行的直通旅客列车,其软席票价分段计算,同时涉及广坪段和广九线的旅客列车,将广坪段和广九线里程通算,执行广坪段软席票价水平。
广坪段软席票价按下列办法确定:
广坪段软席票价=〔(900公里+广坪段里程)处的国铁票价-900公里处国铁票价〕×1.5。
第八十七条经京九线运行的直通列车实行京九线分段计算地铁票价,广梅汕段票价=〔(900公里+广梅汕段里程)处的国铁票价-900公里处国铁票价〕×1.35;但超过2000千米的直通列车按国铁票价通算。
第八十八条广梅汕公司东莞至定南,龙川至琥市、汕头站间,三茂股份公司广州至茂名站间,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50%计算;其中100千米卧铺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100%。
第八十九条石长公司捞刀河至石门县北站间,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50%。
第九十条平南公司平湖至深圳西间,卧铺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50%,其他票种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200%。
经京九线运行的直通列车实行京九线分段计算地铁票价(超过2000千米的直通列车按国铁票价通算)。
第九十一条粤海公司塘口至三亚间,票价可在国铁票价基础上上浮50%计算。
第九十二条国铁、地铁及广深特殊票价区段相互间办理运输时,分别按各段里程、票价计算加总核收(跨局直通列车另有规定除外)。
所有特殊运价区段票价应依据非空调列车分票种票价表和计算公式按照各自票价政策计算。
国铁涉及几个地段时,国铁段里程加总通算。
地铁因分段计算的卧铺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分别按100、400千米计算(涉及粤海段、石长线列车分别按100、200、300、400千米计算,跨局直通车另有按规定执行)。
不涉及分段计费的卧铺起码里程仍按400千米计算。
第九十三条旅客列车使用直供电或新编全列空调车底时,按空调列车票价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客运 规章 补充规定 修订版 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