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6185150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5.17KB
车辆管理制度.docx
《车辆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全局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根据本局特点,制订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驾驶员应遵守作息时间,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事需要离开,需向办公室请假,并告知所去地点和时间。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
4、积极参加局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5、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尊重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用车任务。
二、用车制度
1、按照先重后轻,先远后近,先领导后一般同志的原则用车,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一般不准交换车辆驾驶,特殊情况需要交换车辆驾驶的,需经办公室同意。
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3、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不得擅 自离开。
4、禁止公车私用。
5、上班时间车辆应做到停放有序。
三、车辆保养和汽配、油料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
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办公室负责人检 验,根据车型及故障程度,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外地执行任务外)。
修理项目驾驶员应核对后签字。
2、汽配管理:
需要换配件的车辆,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 方可购买。
做到配件与清单相符。
3、油料管理:
远途外地用车除外,加油须使用油票,领用人签字并登记行驶里程数,平时要节约用油。
四、安全行车制度
1、驾驶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用车制度,提倡 开安全车、行文明车,严禁酒后开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2、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带故障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五、奖罚制度
1、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发放安全奖。
2、私自出车一次者,办公室提出警告,二次者扣除半年安全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由本人自负,并扣除全年安全奖。
3、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扣除全年安全奖,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年度安全奖。
4、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并扣除全年安全奖。
5、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1)对事故认定在2000元以下负全责的或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次责的,扣除半年安全奖;
(2)对事故认定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主责的或20000元以上负次责的扣除全年安全奖。
6、发生下列情形者,解除劳动合同:
(1)私自出车三次者;
(2)私自出车造成严重后果者;
(3)擅自把车辆交给外人驾驶,情形恶劣者;
(4)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20000元以上负全责者。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
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9)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10) 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11) 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12) 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13) 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14) 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
重犯者从严处罚。
(15)(15)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1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18) 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19)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20)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21) 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22) 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23) 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1)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2)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3)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4)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5)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6)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7)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规范我局车辆维修费用核算管理,努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局基层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车辆维修
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如司机本人无法修理的项目需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车辆维修一律先审批后送修,并遵循如下程序:
1、车辆维修原则上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不了的车辆需在非指定修理厂修理,必须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报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意方可修理。
2、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一般故障修理应由司机提出申请,确定维修项目后,由司机填写《车辆送修单》,经司机班班长审签送修意见,报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征管所),办理车辆维修手续,送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
3、维修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的由车辆维修工作人员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4、维修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以专题报告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5、执行任务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驾驶员应向司机班班长汇报故障情况,经同意可就近修理或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联系维修厂人员到现场抢修,驾驶员应做好修理记录,更换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如属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事后应补《送修审批单》。
二、费用结算
1、车辆维修费按实际车辆维修费用核算,费用为一月一结,司机班班长需在月末将车辆维修单据签字汇总交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
2、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核定单车全年的修理费、油料用额数,为年终提供奖惩依据。
3、驾驶员没有按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或超出修理范围的费用不予结算、责任自负。
三、油料的管理
1、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卡,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加油卡不得转借任何个人或其它车辆,如有违反,将做出严肃处理。
3、本着厉行节约的方针,每月25日报车辆行程公里数,并按行程公里核实油耗一车一档。
四、车辆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
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要对车辆按一级保养标准(即:
车辆内外,电瓶检查及机油、水箱、电路方向系统,车控气压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定期保养:
(1)新车保养:
凡新车首次行驶达1500公里时须更换机油与机油格、汽油格、空气滤网格,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磨合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旧车保养:
旧车每行驶5000公里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格,并检查汽油格及空气滤网格,如有问题亦应及时更换。
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3)年审保养:
每逢年审时应对车辆按照二级保养标准(即:
除一级保养内容外还须对发动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底盘部分的传动系统,四轮定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3、季节性保养:
每年夏季前除一般日常养护外,需对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压缩机、风扇清洁保养、加氟等);冬季前要适时检查添加防冻液。
五、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主要内容
1、档案目录
2、车辆基本情况(含车辆购置或转入时间价格、费用等原始单证复印件,车牌、车号、发动机号、行车证复印件、车型照片等)。
3、保险情况(附保险单复印件)
4、车辆年审、保养情况
5、车辆维修情况(附每次维修单据及清单)
6、车辆油耗情况
7、车辆折旧情况
8、车辆报废处置情况
(二)车辆档案的日常管理
1、车辆使用后应及时建立档案;
2、投保、年审、折旧按处登记入档;
3、维修、油耗按月统计入档;
4、保养情况按时入档。
本制度于2005年7月18日起执行。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二、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三、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四、严禁车辆超载上路。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六、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七、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和他人斗气,开“英雄车”。
八、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开“疲劳车”。
十、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开。
十一、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拿餍谐担跃醢垂娑ㄏ匏傩惺唬磺啃谐担豢⑿鄢担豢钠担豢俪担豢爻担豢收铣担豢ǚ铣怠?
SPANlang=EN-US>(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
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本篇文章来源于范文大全网原文链接:
保险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一、 报案立案程序:
1 保险车辆如遇出险,应立即向保险公司,车友俱乐部和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俱乐部保险员在接到会员出险报告后,应立即填写立案登记表,并以书面形式报于办事处备案,并及时与俱乐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取得事故处理办法.。
2 办事处对该车的保险情况及所发生的事故经过审核后,出具立案登记单,并传真于样板站及其各分站,作为以后索赔的依据。
3 没有报案、立案的,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或对损失重新核定。
二、 事故查勘
1 事故查勘由俱乐部负责人安排。
查勘人应到第一现场核对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发动机号,车牌号等,进行现场拍照,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2 应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制度,并在查勘后,写出查勘报告,报俱乐部。
3 在验标后,确认此事故为本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员对事故车拍照。
照片应分为事故车全景照两张,正面及背面照(带有车牌照)各一张,损失部位近景照若干张,且照片上必须显示正确日期。
三、事故车辆定损修复
1 样板站及其分站接车员和保险员本着修复为主,修车自愿的原则,共同制定修复方案(估价单),并由保险员对开具的估价单价格进行核定,无误后交俱乐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2 保险公司根据此修复方案确定损失金额并签字认可,对超权限定损,将按本公司报价程序办理。
3.保险公司核定价格后,将此方案传真于各分站,由接车员开派工单,尽快安排修理。
四、办理索赔
1 被保险人应提供以下索赔单证:
保险单正本、收据、行驶证、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出险通知书,调解书、责任认定书及相关单证,以及能证明损失发生的原因、性质、程度的其他单证。
2 在赔款收据(三份)及委托函上签字办理索赔。
3 出险通知书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驾驶员及车辆牌照号,发生原因及受损情况,施救情况等。
五 事故车结算
1 经核实确定资料齐备、填写完整后,保险员应根据事故车修理清单上的项目正确填写《事故车修理结算凭证》中的被保险人、车牌号、修理费金额等项目,并将结算凭证传真到办事处复核。
2 办事处在核定事故车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确定免赔额后,将出具一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审批表并传真于各分站,保险员凭此审批表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帐手续,并索取修理清单和修理发票。
3 在办完上手续后,车主方可提车准予放行。
4 如果在没有办理审批表就准予结帐,结帐的金额如与保险公司审核的金额不一致,差额部分将由责任人自已承担。
六 其他事项
对于责任不明的事故车,不能在交付免赔额的情况下提车。
一定要在经交管部门裁
决并确定责任,提供证明及相关索赔单证后,并经第六条所述的程序后方可提车。
七 资料存档
事故车结帐后,保险员应对出险情况及修理经过进行登记并存档。
八 内部结算
1 事故车的照片应及时冲洗,连同保险公司的立案登记单的传真件及全部的索赔单证和事故车结算凭证一并送到办事处,在办事处确认手续齐全、操作程序无误后方可办理索赔。
2.办事处将在手续齐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赔付给样板站及其分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辆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