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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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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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模板
附件
XX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
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
一、进一步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深化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
加强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学科建设,深化医教协同,开展面向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强化全科医学教育与临床实践的衔接。
鼓励支持XX大学康达学院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在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中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
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XX大学康达学院,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
鼓励我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积极对接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推动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有效相衔接。
鼓励XX大学康达学院开展大专、本科层次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委托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探索开展中专层次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加强有关政策宣传,预留工作岗位和编制,推进我市农村本地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
改革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的有机衔接,稳步推进“3+2”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工作。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中医药处)
(二)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数的20%以上,并逐年增加。
改革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模式,探索弹性培养制度,逐步扩大经社会化招收未确定单位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中的比例。
临床医学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高职(专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推动“3+2”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与成人本科教育相衔接,符合条件的培训合格者可获得成人本科学历。
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中医药处、政治处、财务处)
(三)加强全科专业培训基地建设。
我市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全科专业培训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并按标准配置基础设施设备和人员,以人才培养为重点,高质量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强对基层实践基地的检查指导,建立紧密型联系,鼓励全科专业培训基地指导基层实践基地开设病区。
以转设为三级医院的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提XX县级医院为基层培训合格助理全科医生的能力。
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作用发挥和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并与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挂钩。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中医药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处、财务处)
(四)强化全科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国家、省级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围绕提升全科岗位业务能力,大力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遴选开发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等,面向基层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经过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引进、推广、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
将基层全科医生继续教育纳入卫生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推动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的开展。
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政治处、中医药处)
(五)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医政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
(六)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政策研究。
完善全科医生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
认真执行国家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建立市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库,实行双导师制。
支持XX大学康达学院建立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加强骨干师资培训,增强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鼓励XX大学康达学院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有教学能力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成立全科医学研究中心或智库,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相关政策理论研究,为我市不断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提供政策依据。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中医药处、政治处、基层卫生处、医政处)
二、不断增强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一)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有关规定,调整和增补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特点的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价格,切实体现全科医生技术劳务价值。
(牵头处室:
财务处,配合处室:
体改办、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
各地要根据实际,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水平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对基层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财务处、体改办、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牵头处室:
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
政治处、体改办负责)
(二)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
统筹调剂县域内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额,向全科医生倾斜。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配备,用足现有人员编制,用于基层全科医生补充。
对于难以核增编制的地区,可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结合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和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探索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公立医院对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各方面与原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其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由双方依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备案制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聘用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对经公开招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其门户网站公布。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
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录用,简化招聘程序,可不经过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
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对取得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受高级岗位比例限制,可超过所在单位的岗位数进行聘用。
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人才,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三)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职称评审制度。
对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聘采取倾斜政策,科学设置职称晋升工作年限要求,优先晋升和聘用。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四)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级职称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15%,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
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稳步扩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规模,在骨干人才遴选工作中对全科医生进行重点倾斜。
组织全科医生参加出国研修活动,学习先进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等知识。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在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医师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
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
组织开展全科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组建若干家庭医生团队,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医政处)
(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
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
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牵头处室:
医政处,配合处室:
规划处、基层卫生处、体改办、监督处、科教处)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
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牵头处室:
财务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医政处、体改办、科教处)
三、落实省关于经济薄弱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扶持政策
(一)落实全科医生培养倾斜政策。
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在招生计划分配、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对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倾斜力度。
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升。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做实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下派卫技人员到基层帮扶,并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医政处、财务处)
(二)职称政策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
对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社区类副高级职称,取得的社区类副高级职称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综合医改、建设健康连云港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有序有力推进。
要把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与实施XX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18—2010)紧密结合起来,将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纳入乡村振兴战略。
市卫生计生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督导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牵头处室:
科教处,配合处室:
体改办、政治处、基层卫生处、医政处、中医药处)
(二)强化医保政策支持。
医保基金要加大对全科医生和签约服务的政策倾斜力度,将符合规定的签约服务项目以及延伸处方、慢性病长处方、家庭病床等新增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医保基金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与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比例保持同步增长。
鼓励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费用控制中的“守门人”作用。
(牵头处室:
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
体改办、医政处、中医药处)
(三)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补助等投入责任,并根据财力、物价变化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拨款和补助标准。
鼓励通过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及全科医学继续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
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及继续教育的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牵头处室:
财务处,配合处室:
政治处、基层卫生处、科教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全科医生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采取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的方式,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全科医生的社会氛围。
(牵头处室:
政治处,配合处室:
基层卫生处、科教处、医政处、中医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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