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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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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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律法规
水泥行业适用能源类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应用说明
评价结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年4月1日
第一章,第三章第二节“工业节能”、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章第58条,第六章“法律责任”。
符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6年1月1日
该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安装太阳能系统,以节约用电。
符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2010年4月1日
将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变化部分主要是强调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与合理调整和保障,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符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6年7月1日
第一章,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8、9、11条,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12、14、17条,第五章“法律责任”23、26、27、29、31条
符合
5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999年3月10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4、5、6、8条,第三章“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第9~18条,第四章“奖惩”第19~22条
符合
6
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发改环资[2006]571号)
2006年4月7日
对于列入千家名单企业,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
(四)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五)建立节能激励机制。
(六)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并主动寻找落实先进技术以节约能源。
对于没有列入国家千家名单企业而列入地方名单企业,应满足地方政府要求。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以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符合
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
2006年4月13日
意见中要求,新型干法水泥吨熟料热耗由130kg下降到110kg标准煤,鼓励采用余热发电生产线,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5%。
企业应积极关注,确保满足。
意见中提出,加强大型高效粉磨系统、低热值燃料应用、低温余热发电、城市垃圾处理、工业废渣及可燃废弃物应用、新型绿色水泥基材料等研究,将“可燃废弃物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及设备”等研究项目列为国家专项重点研究攻关课题,加大科研及开发投入力度,建设示范线,力争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有所突破。
在充分试验研究基础上完善标准体系,引导水泥工业科学、合理利用和处理废弃物。
企业应积极跟进,采用新技术,节能降耗。
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推广先进企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指导和帮助企业改进管理,挖潜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可走出去吸收其他企业好做法,也可以将自己好做法进行推广,全部受益。
符合
8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国发〔2006〕28号
2006年8月6日
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用能结构;强化工业节能;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
符合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通知发改工业[2006]2222号
2006年10月17日
企业应坚持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走循环经济道路,要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以及砂岩、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粘土配料,采用工业废渣做原料和混合材。
推广节能粉磨、余热发电、利用水泥窑处理工业废弃物及分类好生活垃圾等技术,发展循环经济。
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设施,降低能耗。
符合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通知
2006年12月6日
根据《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目是指导千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并规范相关审核工作。
《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千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审核工作。
该指南规定了审核要求、内容和程序等。
《企业节能规划审核指南》适用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千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提交节能规划审核工作。
该指南规定了审核要求、内容和程序等。
目前建材行业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企业共97家。
符合
11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
2006年12月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以下简称《大纲》)发布进一步推动了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纲》充分考虑了近10年来节能技术发展状况,提出了重点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重大节能技术,限制和淘汰高耗能工艺、技术和设备。
《大纲》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各行业技术政策相衔接,充分体现节能技术发展方向。
《大纲》主要包括:
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城市与民用节能、农业及农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保障措施。
《大纲》从实际出发,根据节能技术成熟程度、成本和节能潜力,采用“研究、开发”,“发展、推广”,“限制、淘汰、禁止”等措施,规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以2010年前推行节能技术为主,相应考虑中长期节能技术研发。
《大纲》为各地区、有关部门编制节能规划提供了技术支持,为企业、科研机构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提供了技术方向,对引导企业项目投资方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奠定了技术基础。
符合
12
国家发展改革为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通知
2007年1月5日
该通知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列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12个、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18个、管理及设计方面标准和规范27个、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标准14个、合理用能方面标准17个、工业设备能效方面标准7个、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24个、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9个、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7个、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0个。
符合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国发[2007]15号)
2007年5月23日
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建立强有力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符合
14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007年6月30日
该方案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要求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该方案明确提出了水泥和平板玻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求。
符合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
2007年11月17日
企业应着眼全局,提高全体员工节能意识,从日常办公和生活开始,从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二)每周少开一天车。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四)减少电梯使用。
(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
(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
(七)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等方面入手。
符合
16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通知国发〔2007〕36号
2007年11月17日
建材企业绝大多数均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按照该通知和所附方案要求,逐步做到:
一、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商品检验、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制度。
能源利用效率统计主要是指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业务量能耗统计,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及其增长速度等监测。
四、结合政府节能目标要求,建立并实施企业内部节能考核,确保目标完成。
符合
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通知(发改环资[2008]1390号)
2008年6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并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印发所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
符合
18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
2008年5月29日
国家发改委为推广国家重点节能技术而发布目录,其中包括:
节能技术名称、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条件、典型项目投资额、预计“十一五”期间推广比例、节能量(单位节能量、项目节能量、节能潜力。
其中“冶炼烟气余热回收-余热发电技术”、“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辊压机粉磨系统”、“立式磨装备及技术”、“变频器调速节能技术”等适用于水泥行业。
符合
19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2009年5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和《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发布该推荐目录,共4大类35项设备(产品)。
其中,内燃机7项,工业锅炉7项,电动机4项,通用设备17项。
符合
20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通知国发〔2009〕38号
2009年9月26日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强调了对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要坚决控制总量、抑制产能过剩;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项目严禁开工建设;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
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落后水泥产能比较多省份,要加大对企业联合重组支持力度,通过等量置换落后产能建设新线,推动淘汰落后工作;
符合
21
国家公布淘汰机电产品目录
本目录公布是机械工业第一批至第十七批淘汰能耗高、落后机电产品项目(包括淘汰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淘汰理由、淘汰日期、推荐更新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参数、推荐更新产品制造厂),涉及到仪器仪表、电动机、电器、电焊机、工业电炉、变压器/调压器、锅炉、风机、泵、空压/空分设备、轴承、阀、柴油机、机床、锻压设备、木工机械、汽车及汽车起重机、其它共十八大类);建筑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等)。
符合
22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2009年12月4日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高耗能设备,共9大类272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27项,电焊机和电阻炉13项,变压器和调压器4项,锅炉50项,风机15项,泵123项,压缩机33项,柴油机5项,其他设备2项。
符合
23
建材工业节能降耗发展纲要
2006.12
纲要分析了建材行业能源消耗现状,企业应积极关注自身能源消耗,及时跟进新能源标准更新,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满足标准要求,可以进一步超越标准要求,以节约更多能源。
符合
24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
2006.7.1
条例对节能管理、合理用能、节能技术进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符合
25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
2006.11
本决定对节能工作指导思想、保障体系、监管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符合
26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填报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通知
2009.6.1
要求重点用能企业按照要求报送2006-2008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11张表。
符合
27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发河北省能耗限额通知
2009.12.2
分不同规模生产线对水泥行业五项限额指标进行了规定。
符合
28
水泥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2011.2.1
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实施细则等都做了具体说明。
符合
29
水泥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
2010.11.25
到“十二五”末,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
水泥颗粒物排放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0%,氮氧化物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2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
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上普遍应用余热发电、高效粉磨技术、电机变频等技术,重点水泥企业加快建设能源管理中心。
大城市周边水泥企业基本形成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泥能力,使水泥工业转变为兼顾污染物处置新兴环保产业。
符合
30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2010.11.16
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综合能耗要达到国家规定单位水泥能耗限额标准。
水泥粉磨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38kWh/t。
利用工业废渣作为水泥混合材,其废渣品种、品质和掺加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企业,应按国家《节约能源法》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环保评价检验测试,提供准确可靠能耗数据和环境污染基本数据。
符合
31
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2011.2.21
到2015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20%提高到4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56%提高到80%;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建成一批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较为完整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引导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向多途径、大规模、高附加值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符合
32
河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2011.7.12
在巩固深化已有“双三十”工程基础上,重新筛选单位能耗高、排放总量大、示范作用强30个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工程,进一步扩大和强化节能减排引领带动作用。
对新选“双三十”单位实行每年一考核、两年一奖惩、五年算总账制度,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对原有“双三十”单位实行常态化管理和考核,每年一评估、两年一考核、五年算总账,促其继续巩固提高,严防出现反弹。
符合
33
河北省能源管理师试点管理
2011.8.9
建符合省情能源管理师制度框架,使企业能源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试点单位,其中建材行业9家,培训能源管理师1000名左右
符合
3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
2011.8.31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明确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
符合
35
河北省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1.9.6
“双三十”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制定,节能目标是否分解,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工程项目是否按期实施。
设区市节能目标责任制是否建立,考核奖惩措施是否兑现,节能减排专项规划是否编制,节能专项资金落实是否到位,专项资金规模是否逐年增大。
设区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省要求,违规建设高耗能项目是否按规定停止建设,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审批高耗能项目等。
有关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计划、按批准内容组织实施,国家、省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双千”节能重点企业是否存在超限额标准用能问题,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装置),是否按规定聘用能源管理师。
符合
36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指南(Ⅴ)
2011.11
本《指南》是针对第六批、第七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发布和实施而出版,包含电力变压器、通风机、房间空气调节器(修订)、平板电视、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五类产品。
《指南》出版有利于帮助社会详细了解、全面学习能效标识制度,从而强化能效标识落实,确保电力变压器等五类产品顺利实施。
符合
37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
2011.11
水泥行业适用是高固气比悬浮预热分解技术和曲叶型离心风机技术
符合
38
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12
对水泥工业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措施、淘汰落后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要求。
符合
3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通知
2011.12.1
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
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符合
40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2011.12.7
对万家企业节能工作提出了十项具体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等。
符合
41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实施方案
2012.1
开展社区家庭、企业、青少年等十个专项行动促进全民实施节能减排,其中企业是耗能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主力军,要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工作
符合
42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通知
2012.2
实现年节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优化等项目可以申报国家奖励
符合
43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通知
2012.2
2012年重点支持钢铁、建材、化工等六大行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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