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雨季巡查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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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雨季巡查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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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雨季巡查制度汇编
1.雨季巡查制度
2.大雨停工停产撤人制度
3.探放水探掘分离制度
4.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制度
5.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6.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7.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8.水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0.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11.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2.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13.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4.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
15.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6.矿井探放水制度
17.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18.物探作业管理制度
19.物探防治水管理制度
20.井下重大水患撤人制度
雨季巡查制度
生产技术科
雨季巡查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2012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雨季巡查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的储备和防洪措施的落实。
2、加强雨季期间矿井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专人管理。
对矿井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4、加强井下防水设施及生产区积水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自检,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完)工时间“五落实”。
对重大水害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及预案,坚决做到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
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
雨季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人员进入。
6、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应急处置措施。
要对防水预案组织学习,成立防洪队伍。
7、根据矿井实际做好雨季机电安全工作,对矿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配备充足的备品配件。
矿井主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务必在雨季前完成,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实施。
8、对所管辖的高压线路逐一排查,对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问题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确保矿井电源线路及其它一类负荷的可靠供电。
9、按时完成井下水仓的清挖工作,对井上下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
10、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等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试验,做到齐全有效;主变压器、主电缆等要按照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11、泵房、变电所等重要场所要配齐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报告和反馈有关情况。
12、严格落实灾害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当连续降雨达到10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专业领导、科室科长,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保卫科等单位全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立即停产撤人。
13、暴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各井筒范围外排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雨季前要完善“三条线”检查,对压风管路、防尘管路、通讯线路进行进行检修、清查。
15、雨季“三防”期间,24小时必须有领导带班、值班,及时调度协调有关事宜,并做好记录。
科室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保持联系。
16、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正常运转,水仓、吸水井清挖及水泵联合试运转按期完成。
17、严格按照我矿领导小组值班安排表值班。
大雨停工停产撤人制度
生产技术科
大雨停工停产撤人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汛期灾害性天气是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暴雨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必须停产撤人。
2、汛期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必须停车撤人;
3、汛期凡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井下必须停产撤人;
4、存在重大透水隐患的施工地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产撤人;凡受地表水威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涌水量突增、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等情况,必须停产撤人。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五、加强信息交流沟通。
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及其相邻矿井联系,密切关注雨季天气形势,加强汛期水害预测预报。
一矿存在水害威胁或发生突水事故时,必须及时告知相邻矿井。
探
放
水
探
掘
分
离
管
理
制
度
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进一步强化我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我矿高度重视,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层层部署探掘分离制度,全力打好防范煤矿水害这场硬仗。
在日常防治水工作中,为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原则,实现探掘分离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防治水五专”,即:
专业探放水机构、专项防治水制度、专门探放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到位,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
矿专门设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成立水害防治机构和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带压开采矿井要进行带压开采评价,编制带压开采方案。
2、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收到生产技术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生产技术科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跟踪检查到位,实行层层联防。
为了科学防水治水,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手段,编制切实可行的报表。
并派专人跟踪督查,暗中检查、不定时检查,以严格规范掘探作业行为。
对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随意开采的行为坚决进行惩处,绝不手软。
4、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探水队的钻探工作。
5、探放水队归生产技术科领导,探放水队长与掘进队长平级,不受掘进队领导,与掘进队只是业务关系。
6、探水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7、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8、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
9、生产技术科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严格执行按时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
10、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生产技术科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长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
11、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
13、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14、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15、钻机必须按要求固定,压柱齐全并用10号铁丝联在一起。
16、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看”“听”“及时”。
即看操作(档位)把手振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7、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
18、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我公司探放水图牌板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
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
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
2、钻探施工人员填写“有掘必探”汇报单并报生产技术科;
3、生产技术科根据“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并审签后下发到相关单位;
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
二、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
1、凡生产技术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
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地测防治水负责人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技术科根据公司的统一格式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4、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午10点以前汇报生产技术科(不准隔日汇报)。
5、生产技术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生产技术科长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之内下发到施工队组。
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
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上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
8、生产技术科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生产技术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生产技术科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
特制定井下探放水工作质量验收制度。
一、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二、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矿地测、工程管理科、调度、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六部组成。
三、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
四、矿有关业务部门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加重处罚。
五、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
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的有关规定执行。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生产技术科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探水队及防治水技术人员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进行归类汇总,并由生产技术科长、总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安全科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生产技术科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在矿井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
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7、供应部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
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
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
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
1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
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限期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理。
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二、考核制度
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生产技术科
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为充分调动探放水队伍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进”,特制定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1、探水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2、探放水工程应使井下工作面不再受水害威胁,或根据探放水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后,采掘工作不再处于危险之中,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3、保证钻孔质量,方位、倾角、长度、深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探放水设计,规程的规定,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与考核。
4、探放水作业应保证一定的速度,根据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对探放水作业的影响,对探放水作业进行比较符合实际的考核。
5、探放水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由于缺乏保养,维护或工作人员不爱护设备,硬干、蛮干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给予考核。
6、探放水施工完成后,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工程量,不合格的钻孔应继续钻探,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7、根据采掘计划,由生产技术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并验收当月探放水队的工程量。
8、探放水工程量以m为单位进行计量。
9、有统计部门出具上年井下工人平均工资,考虑探放水队工人平均工资为上年井下工人月平均工资的2倍。
10、探放水人员平均工资为上年井下工人月平均工资的2倍。
11、用探放水人员的月平均工资除以生产技术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乘以当月探放水队可验收的工程量,再乘以参与工作的人数,为探放水队的计件工资总额。
12、防治水工作奖罚在计件工资之外考核。
水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
水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
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
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
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
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
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
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矿井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矿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
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
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
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
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科。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生产技术科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和季、月度作业计划,确定地质及水文工作的全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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