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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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编号:
甲1011
2012年8月
1.项目的由来和概况
1.1项目的由来
为配合朝阳区整体医疗规划的实施,按照卫生局规划设置需求,进一步发挥烧伤、骨创伤、颅脑外伤等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北京市朝阳区创伤医学研究所特提出建设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项目。
1.2项目概况
1.2.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新村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
1.2.2项目建设总投资
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1.2.3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
1)项目租用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利用所在小区现有的市政配套设施,在原有楼座的基础上进行装修、修葺,设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不新建楼座。
2)项目总建筑面积14872m2,使用面积12641m2,建筑层数5层,以门、急诊和住院诊断治疗为主,社区、家庭医疗为辅,设立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设置床位200张,牙椅2张。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使用面积
12641m2
2
总建筑面积
14872m2
2.1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2394m2
2.2
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
2478m2
3
建筑层数
5层
4
床位数
200张
1.2.4年度项目进度使用计划
拟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从2012年10月开始建设,预计于2013年9月竣工。
1.3评价等级
1.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期扬尘及运营期食堂产生的炊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下游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不抽取地下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市政管网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项目排水不与地下水发生联系,因此该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最终确定为三级。
1.3.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性质为医院,评价区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1.4评价范围
1.4.1一般环境现状调查
一般环境现状调查、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是以工程拟建地边界向四周延伸500m的地区,面积约0.312[km]2。
1.4.2大气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方形。
1.4.3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工程排水口至受纳市政下水管有关管段。
1.4.4噪声评价范围
项目拟建地边界及向外延伸100m的有关地段及周围敏感点。
2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2.1周边环境概况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未发现重点文物及珍贵动、植物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的居民区、小学、医院及地表水体。
表2拟建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性质
方位
与拟建项目最近距离(m)
涉及人数
环境保护要素
1
现状周庄嘉园C区
住宅
东南
25
1284户约385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2
现状周庄嘉园B区
住宅
北
55
1242户约375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3
现状山水文园中园
住宅
西北
200
约30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4
周庄嘉园幼儿园
学校
北
93
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5
朝阳区新升小学教学楼
学校
西
65
1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6
朝阳区新升小学操场
学校
西
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7
在建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回迁房
住宅
东
320
约50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8
现状周庄嘉园南里小区
住宅
东南
300
228户约69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9
十里河医院
医院
南
575
2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10
肖太后河
地表水体
东
398
-
“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功能分类为Ⅴ类
2.2占地内现状
拟建项目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嘉园小区C区内,租用小区19号配套公建楼作为非营利性综合医院,项目地周围市政配套设施齐全。
2.3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2.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10;PM10出现超标现象可能是由于监测区域周边道路较多,监测结果符合北京市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的大环境。
2.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肖太后河,水体功能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在通州区汇入凉水河中下段;项目区污水经周边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通惠河下段,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凉水河中下段和通惠河下段均为Ⅴ类水体。
通惠河下段与凉水河中下段现状水质分别为Ⅴ1和Ⅴ3,超标严重。
2.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情况一般,主要超标物质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TDS)和硝酸盐。
2.3.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区域内多为建成小区,无较大噪声源,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值均可达标,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
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北侧弘燕南一路、西侧西燕东路、东侧西大望南路的噪声监测结果昼夜间出现略微超标现象,超标量为1.4-3.2dB(A),可见,项目区周边的道路是拟建项目地主要的噪声源。
3评价标准
3.1大气评价标准
3.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标准中没有作出规定的氨、硫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关规定。
3.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共设10个灶头,对应排气罩投影面积≥8m2,属于大型餐饮项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规定。
(2)污水处理站废气标准
本项目的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院区内的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主要有氨、硫化氢。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0.030mg/m3,氨1.0mg/m3。
3.2水评价标准
3.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地区的主要河流为北运河水系的肖太后河,属“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功能分类为Ⅴ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值。
3.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GB14848/91)中三级标准。
3.2.3废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项目医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3噪声评价标准
3.3.1环境噪声标准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政发[2004]9号:
关于调整朝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告“,本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
3.3.2施工期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3.3.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限值,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3.4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
”
3.4固体废弃物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4项目污染源及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1)施工扬尘
距离施工场地处于150米范围内的敏感点,会不同程度受到到施工扬尘影响,TSP浓度值平均值为0.5-0.82mg/m3,最大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1.6倍,须对上述敏感点做好协调工作,完善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2)施工废水
生产废水:
主要产生于混凝土浇筑和养护过程以及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过程,含有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等。
混凝土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很快,不会大量进入土壤,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含矿物油较高,为了减少这部分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建议拟建项目的施工车辆、设备的冲洗和保养到市内定点统一处理,这样施工范围内的此类废水基本无排放,对建设区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
由于拟建项目周边小区市政设施完全,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房居住,餐饮主要是外送盒饭方式,施工期不设置临时建筑及工地食堂,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由周边小区的市政管网消纳,最终进入管网下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电钻、运输卡车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级在75-100dBA之间。
项目施工场地附近的周庄嘉园C区、新升小学、周庄嘉园B区、山水文园中园住宅楼应该给予特别关注,施工期做好协调工作,并尽量把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项目占地中部运行。
在施工期间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严禁在夜间和人们休息时使用,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对施工废物及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和转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安置。
(5)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
建设施工段必然会对居民的出行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因此在道路施工区段,应采取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就会很好的避免施工期出现安全问题。
4.2运营期
(1)大气污染分析
餐厅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选用已被广泛使用的定型产品,其最低去除效率可以保证达到85%以上,可满足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油烟浓度小于2.0mg/m3规定。
污水处理单元构筑物设置于地下,封闭处理,同时,在通风口安装固态消毒、吸附装置,经过计算污水处理站周边污染物H2S、NH3都可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0.030mg/Nm3、1.0mg/Nm3的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2)水污染分析
拟建项目的医疗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汇合排放,水质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污水可通过项目区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汇入现状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通惠河下段,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
(3)噪声污染分析
影响医院内声环境质量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周边道路交通噪声。
本项目的内部无高噪声设备,安装的设备如水泵、空调、风机等所产生的噪声。
各类机泵噪声强度68-80dB(A)、风机噪声强度70-85dB(A)、地下通风口噪声强度55-60dB(A)。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采取相应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泵房安装隔声门窗隔声量不小于30dB(A),同时对水泵采取减振基础、进出水管道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用弹性材料包扎等降噪减振措施。
换气风机安装进、排风消声器和静压箱,消声器消声量大于20dB(A),静压箱隔声量大于20dB(A)。
项目为医院项目,本身无大的噪声源,对外界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后周围敏感点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基本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但朝阳区新升小学校门口和周庄嘉园C区小区门口由于距离项目区进出口较近,人流车流增加会对学校和小区带来较大的噪声影响。
由于拟建项目北侧紧临弘燕南一路,根据现场监测及预测结果,项目区北侧边界出现超标,因此项目必须采取降噪措施,需在建筑与道路之间的绿地进行立体绿化,同时加装隔声窗项目北侧临路一侧需加装隔声量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的隔声窗。
(4)固废污染分析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生活垃圾、无害包装物。
医疗垃圾及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严格管理、分类收集,统一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环保公司集中处理。
生活和办公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区域环卫局统一清运。
无害化包装物属于有用资源可回收利用。
(5)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医用化学试剂使用量及存储量均较少,医院设施内也无易燃易爆化学品、无高温、高压的物理化学反应,所以不存在发生火灾、爆炸而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扩散污染等突发性风险事故的可能性。
项目产生医疗污水及病房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检验室排放气体消毒处理,含有害微生物固废实行消毒预处理,并统一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理环保公司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5.1施工期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5.1.1控制噪声污染措施
由预测结果看,施工场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大,因此建议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把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项目占地中部运行。
(3)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
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4)降低人为噪音
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同时要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
(5)建立临时声障
对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外,还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音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对受施工影响较大的居民或单位应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音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更严格地限制作业时间。
5.1.2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SP,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应采取以下对策:
①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
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②施工工地道路要硬化,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废水必须经沉淀才可排入排水设施。
要指定专人清扫洒水维护工地路面。
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尘量。
④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洒,渣土外运严禁沿路遗洒。
⑤水泥等可能产生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在库房存放或者严密遮盖或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遮盖剂等措施防止扬尘。
⑥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必须密闭存放,并及时分检、清运。
⑦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预拌混凝土,若设置搅拌机,必须配备防尘装置。
5.1.3控制废水环境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施工人员所租民房消纳,项目区市政管网完善,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施工材料堆放时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施工期间保证做到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就可以不造成周围地表水环境的污染。
5.1.4控制固废环境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与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同样处理、消纳。
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废弃的土方、灰渣及边角料应按有关单位指定地点消纳处理。
施工期将产生大量渣土,在运输及堆存易引起二次扬尘污染。
因此,渣土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和方法堆存。
渣土运输过程中严禁遗洒。
5.1.5控制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造成附近居民日常出行的不便,施工单位应在附近设置指示路牌,引导居民选择其他线路通过该区域,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少对附近居民日常出行的不便。
设置围墙,明确划分出作业区域,建材定点堆放;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施工范围外设置警戒线,加强安全监督。
5.2运营期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5.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或餐厅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85%,炊事操作期间保持净化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油烟排放浓度<2.0mg/Nm3。
(2)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出口应避开建筑物及病患活动频繁的区域。
(3)项目污水处理站利用活性炭吸附废水臭气,并高空排放,通风口设置固体消毒设施。
(4)化学试剂使用及病理检验等操作需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过程中逸散的少量化学气体及病菌应统一由通风管道排放。
(5)通风橱内应设置吸附过滤装置,对排放气体反复吸收过滤处理后再排放,同时,吸收液及过滤装置应定期更换,保证其吸附过滤的有效性。
5.2.2水污染防治措施
(1)要保证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管网。
(2)倡导项目区内人员节约用水。
(3)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保障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区设备噪声的防治
医院本身对声环境的要求即相对严格,为此,拟建项目对噪声的防治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消声减振等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设备选型:
各类噪声源在设计阶段即选择噪声低、振动小的产品;如低噪声离心风机、超低噪声冷却塔等。
(2)隔声措施:
空调、通风、冷冻、制氧等设备机房均采用隔声门窗,室内装修采用吸声墙面及顶棚进行隔声处理;围护结构降声量≥40dB(A)。
(3)降噪措施:
空气处理机组、冷冻机组下垫10mm厚橡胶减振垫,风机采用减振台座,吊装风机设减震吊顶,水泵设减震基础;空调机组的送风、回风、新风管上及通风机组的进排风管采用柔性接管,并加装消声器或消声弯头;冷水机组和水泵的进出口水管设减振喉。
(4)特别是处于楼顶的离心风机均严格采用隔声、消声及减振的综合控制措施。
此外,排风排烟机房,均设计排风消声道,所有排水管道设计时考虑水流噪声和共振,使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要求的同时满足病患对治疗环境的要求。
(二)项目区内交通噪声的控制
对项目区内交通噪声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将入园后车辆行驶速度限制于20km/h以内。
(2)项目区内严禁汽车鸣笛,中午及夜晚休息时间应限制入园车流量。
(3)地下通风、排风用风机必须安装风机消声器和静压箱,以降低风机的运行噪声和气流噪声向外传播。
风机消声器的消声量应不低于25dBA。
地下排风口应进行消声处理,例如安装消声百叶等,以降低排风口气流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综合降噪效果应不低于10dBA。
(三)项目区敏感受体降噪措施
项目临路一侧加装隔声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要从声学角度出发,合理布局临城市道路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尽量将不敏感的功能安排在在临路一侧,病房、办公室要远离道路。
(四)绿化隔离降噪
加强项目区的合理布局,辅以适当的绿化工作也是隔声降噪的重要措施之一。
将对环境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尽量设置在远离道路等噪声污染源的地方,对噪声敏感性相对较弱的公共建筑可以建设在道路附近。
在项目地四周种植以高大乔木为主的行道树,美化环境的同时可起到一定程度的隔声、降噪效果。
5.2.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a.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等各类3c(H&}$H(w+A,A/C()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定时按要求运送,专人管理。
b.#{0e;Z/]$U4c8J()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作好交接、登记工作。
c.严禁将医疗废物转让、买卖,严禁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d..u0}:
x#z0e z5_()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e.3~#a"R#{,y,l.K#U!
Q$S$p l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f.包装物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2)医用化学品及化学试剂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统一装入密闭桶中,医院本身不处理。
经审批后,医院保卫科陪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外运和处置。
(3)污水站污泥
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必须进行加石灰消毒处理,经过消毒处理后的污泥送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焚烧处理。
(4)生活垃圾
项目区内未受污染的生活垃圾,其数量最大,但处理、处置比较简单。
凡能回收利用其有用资源的应分类收集予以回收利用。
凡基本上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属于城市一般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往区域内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
6.结论
综上所述:
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符合北京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设计和本报告书所提有关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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