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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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提高提升工程的实施成效,规范提升工程的测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14〕311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提升工程测评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测评。
通过诊断测评(前测)、培训测评(中测)及发展测评(后测),促进教师积极参与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网络研修及校本研修。
通过对测评结果统计与分析,及时发现提升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实施机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培训方案,确保提升工程的有效推进。
二、诊断测评
第三条诊断测评旨在帮助教师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学习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帮助培训机构把握教师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设课程资源和设置培训课程。
第四条诊断测评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训教师在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前登录指定的网上测评系统,按照网上测评系统的提示与操作,自主完成诊断测评(教育部网络测评系统网址:
第五条为确保诊断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参训教师个人测评数据将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布,不作为衡量教师学习效果的指标。
参训教师须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保证答题准确和结果的真实。
第六条教师个人测评数据由网上测评系统自动汇总并统计。
参训教师能够自主查询。
培训承办单位及各级工程办能够查询、管理。
三、培训测评
第七条培训测评重在衡量教师参训成效,包括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网络研修及校本研修三个环节测评。
第八条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由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完成。
主要测评指标为学习考勤和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两大部分。
详细测评指标及权重分值见附件一《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表》。
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的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第九条网络研修测评由网络研修机构负责完成。
主要测评指标为网络课程在线学习时长、参与交流讨论发言发帖的数量与质量等,由网络研修机构的学习平台自动生成或人工辅助生成测评结果,网络研修机构将参训教师网络研修测评结果反馈给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承办单位。
详细测评指标及权重分值见附件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网络研修测评表》。
第十条校本研修测评由教师所在学校配合培训承办单位完成。
校本研修主要测评指标为教师个人学习空间建设、校本应用、学校评价等。
详细测评指标及权重分值见附件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测评表》,该表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初评计分,“学校评价”栏由学校负责人填写并盖公章,该表学校填好后将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教师个人空间,并将扫描件和参训教师个人空间网址(或进入空间的其他方式)发送到培训承办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再由培训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入教师个人空间进行终评计分。
第十一条培训测评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满分为100分,网络研修测评满分为100分,校本研修测评满分为100分,三项测评成绩均要达到60分以上,培训测评认定合格。
三项测评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者,培训测评成绩视为不合格。
。
四、发展测评
第十二条发展测评主要通过上机测试完成,以评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
上机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十三条发展测评由省工程办统一组织,市、县两级工程办负责组考、监考等具体实施工作。
参加省级骨干培训的教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地工程办组织的发展测评。
第十四条经培训测评合格的教师,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市州级培训由市州工程办颁发,县市区级培训由区县市级工程办颁发,证书模版见附件五)。
经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都合格的教师,由省工程办统一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培训学分登记依据,每1学时记1学分。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师聘用、特级教师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学科带头人的必备条件,与教师考核奖励直接挂钩。
五、测评管理
第十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我省提升工程的测评工作,省工程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各市州工程办上传的测评数据,并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
测评数据汇总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提升工程测评工作。
市州、县市区工程办负责提升工程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培训基地学校,重点做好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的管理以及对校本研修测评的监管。
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各培训承办单位上传的测评数据。
第十八条培训承办单位要做好参训教师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校本研修的终评及相关组织工作。
会同各级工程办、网络研修机构和参训教师所在的中小学校做好教师测评数据的收集和上报。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教师校本研修的初评,着重评价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有效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能力,并出具相应的书面评价意见。
第二十条网络研修机构负责诊断测评、网络研修的测评工作。
负责测评数据的汇总、统计、存储及测评数据的发布,确保参训教师、培训承办单位、各级工程办及中小学学校能够查询、管理、共享测评数据。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表
附件二: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网络研修测评表
附件三: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测评表
附件四: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数据汇总表
附件五: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模版
附件一: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测评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
被测评人:
测评模块
测评
内容
权重
测评要点描述
记分
培训
考勤
及
学习
态度
(35分)
出勤
情况
(15分)
迟到/
早退
7
培训期间无迟到或早退记7分,迟到或早退1次记5分,2次记3分,3次以上记0分。
缺课
8
培训期间满勤记8分。
缺课1次记5分,缺课2次记0分,缺课3次及以上者直接认定培训测评不合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学习
态度
(20分)
组内
活动
10
参与组内活动发言积极,且有个人见解记10分;其他情况酌情递减,最少记5分。
班级
活动
10
参与班级内活动发言积极,且有个人见解记10分,其他情况酌情递减,最少记5分;承担班级内学习组织、管理工作或学习汇报任务的学员,记10分。
作业
数量
及
质量
(60分)
作业
数量
(30分)
学习
体会
5
完成1篇以上学习感受在班级QQ群交流记5分。
没有记0分。
教学
设计
10
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教学设计1篇记10分。
合作完成1篇的主执笔者记8分,组员记6分。
没有的记0分
教学
课件
10
独立完成与教学设计配套的教学课件记10分。
合作完成1篇的主制作人记8分,组员记6分,没有的记0分。
说课或上汇报课
5
完成小组内说课任务的记3分,没有的记0分。
被推荐到班级上汇报课的记5分。
作业
质量
(30分)
学习
体会
5
经小组评审,参训教师完成的学习体会(300字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记5分,良好记4分,合格记3分,没有的记0分。
教学
设计
10
经小组内互评,评为优秀等次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
教学
课件
10
经小组内互评,课件中体现有音视频编辑和图片处理加工技术,且评为优秀等次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
说课或上汇报课
5
个人说课,经小组内互评,评为优秀等次记5分,良好记4分,合格记3分。
经小组推荐,参与班级上汇报课的记5分。
文明素养(5分)
5
严格遵守基地学校和培训班规章制度,尊重他人、举止文明、讲究卫生,记5分。
如有违规,记0分。
总分
100
/
测评时间:
测评人:
附件二: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网络研修测评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
被测评人:
测评指标
标准
权重
记分
在线学习(分钟)
800分钟及以上
60分
600分钟—799分钟
40分
400分钟—599分钟
20分
400分钟以下
0分
发起沙龙、话题研讨
(发帖+跟帖)
(条)
20条及以上
40分
10-19条
20分
1-9条
10分
总分
/
100
测评时间:
测评人:
附件三: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校本研修测评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
被测评人:
测评
模块
测评
内容
权重
测评要点描述
学校初评记分
培训单位终评得分
个人
学习
空间
建设
(20分)
学习空间
10
建设有个人学习空间,提供个人空间链接地址:
记5分;应用所学技术装饰学习空间,且美观大方,记5分。
空间内容
10
上传原创文章(论文、心得体会、教学反思等),10篇以上记5分。
上传原创教学资源(含教学素材),5件以上记5分。
校本
应用
(60分)
教学设计
10
撰写一篇本人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上传到个人空间,且格式符合信息技术应用理论要求,记10分。
教学课件
20
制作与教学设计相匹配的教学课件,上传到个人空间,且质量较高,美观实用,记20分。
教学应用
10
将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应用于课堂的教学实录(突出解决重难点问题视频不少于5分钟)和过程照片(不少于10张)上传到个人空间,质量较高记10分。
10
完成本课例分析报告或教学反思,并上传在空间中,质量较高记10分。
10
完成本课例1个知识点微课制作记5分。
学校
评价
(20)
提示:
由学校对参训教师回校后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参与校本研修、教师工作坊、公开课案例交流等情况进行评价,字数不少于200字。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日
总分
100
/
测评时间:
测评人:
附件四: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数据汇总表
市州:
培训承办单位:
汇总人:
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单位
学科
学段
培训(分)
发展
测评
成绩(分)
测评
结论
(合格)
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
网络
研修
校本
研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件五: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模版
结业证书尺寸:
28厘米×21厘米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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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湖南省 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 应用 能力 测评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