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仪安装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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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仪安装技术方案
电仪安装工程
电仪安装技术方案
工程名称:
ХХХХ厂电仪安装
施工单位:
ХХХ工程公司
一:
技术标准及依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及设计施工图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06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电气篇)2009年版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精细化管理》
二:
工程概况:
ХХХ
内容包括电气盘柜及高压开关柜、桥架、配电箱、各类开关、灯具安装、电缆管、金属软管、电缆接线、防雷接地极安装、调试、分部试运及整体试车配合等。
三:
主要工作量:
35kV主变压器25000kVA2台
10kV高压开关柜39面
10kV全密闭电力变压器2500kVA2台
10KV循环泵电气部分及自控7台
其配套电缆10000多米、电缆桥架及防雷接地、照明等安装
四:
甲醇电仪安装作业必备条件:
4.1开工前准备
4.1.1现场道路畅通平整,能够满足运输及起重机械通行;
4.1.2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及时到位,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4.1.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经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4.1.4开工前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1.5施工人员应掌握管道走向、布置及施工工艺要求;
4.2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备:
4.2.1施工人员:
电工15人,电焊工2人、起重工1人、技术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要求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4.2.2施工机械:
25t汽车式起重机1台,平板运输车辆1台,50挖机1台、交流电焊机2台,直流电焊机1台。
要求车辆、机械经审验合格,机械性能良好。
4.2.3施工工器具:
序号
工器具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交流电焊机
BX6-350-216KVA
台
2
检验合格
2
台钻
LT-19750W
台
1
检验合格
4
角向磨光机
φ125
台
4
检验合格
5
手提电钻
台
2
检验合格
6
链条葫芦
3t
台
2
检验合格
7
冲击钻
台
1
检验合格
8
水平尺
500mm
把
2
检验合格
10
液压弯管机
台
1
检验合格
11
热风枪
把
2
检验合格
12
压接机
台
2
检验合格
13
个人工具
套
15
齐全
4.3施工场地、环境要求:
施工场地应文明整洁,设备材料合理布置,摆放整齐,安全设施齐备,状态良好。
施工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雪、防寒等措施。
五施工程序
开工前准备—构架焊接—设备吊装—设备接线—设备调试—三级质检
六:
电仪安装人员要求:
6.1工作前认真做好准备,拟订检修试验程序。
准备检修工具,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电源箱,安全用具和备品备件,图纸资料。
6.2开工前一天由班组组织认真学习安装、预验和定检规程,掌握安装试验内容、工艺要求、技术质量标。
6.3凡担任各项部件安装的电工,必须经相应项目技术考核合格。
6.4应有良好的工艺作风,严格按照给定的电器安装工艺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本规范和企业制定的施工工艺细则,并认真实行质量自检。
6.5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作业指导书,凡遇与作业指导书要求不符时,施工人员应拒绝施工。
当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6.6施工前根据技术措施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七:
电仪安装技术要求
7.1电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7.2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7.3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7.3.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7.3.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7.3.3电缆封端应严密。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7.4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7.4.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7.4.2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7.5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7.5.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7.5.2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7.5.3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7.5.4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7.5.5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7.6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6.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7.6.1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7.7 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7.7.1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
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7.7.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7.8 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7.9 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7.10 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
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7.10.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7.10.2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7.10.3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7.11 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
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7.11.2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
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7.11.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7.11.4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4.0.2的规定。
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4.0.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注: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7.11.5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0.3的数值。
表4.0.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
沟底、地面的距离
7.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7.12.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7.12.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7.12.3 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7.12.4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7.12.5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7.12.6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注:
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7.12.7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7.12.8 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
表中D为电缆外径。
表5.1.8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7.12.9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7.12.10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5.1.10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7.13 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13.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7.13.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7.13.3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
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7.13.4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
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7.14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7.14.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7.14.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7.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5.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7.15.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7.16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7.16.1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
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7.16.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7.16.3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7.16.4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7.16.5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7.16.6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7.16.6.1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7.16.6.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7.16.6.3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7.16.6.4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
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7.16.6.5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7.17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7.17.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7.17.2 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7.17.3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7.17.4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7.17.5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
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7.17.6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
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
压缩比应符合要求。
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
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7.17.7 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
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7.17.8 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
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
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7.17.9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7.17.9.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7.17.9.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7.17.9.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7.17.9.4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7.17.10 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7.17.10.1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7.17.10.2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7.17.10.3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7.17.11 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
110kV及以上电缆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6.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7.17.12 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7.17.13 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
7.17.14露时间。
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7.17.15 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7.17.16 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
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7.17.17 35kV及以下电缆在剥切线芯绝缘、屏蔽、金属护套时,线芯沿绝缘表面至最近接地点(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4的要求。
表6.2.4电缆终端和接头中最小距离
7.17.18 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
对包带石墨屏蔽层,应使用溶剂擦去碳迹;对挤出屏蔽层,剥除时不得损伤绝缘表面,屏蔽端部应平整。
7.18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7.18.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7.18.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7.18.3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
7.18.4螺丝应拧紧。
7.18.5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采用0.05mm×10mm的
塞尺检查,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
7.18.6附件应齐全、完好。
7.19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7.19.1低压电器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
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7.19.2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7.19.3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7.19.4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7.19.5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7.20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7.20.1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7.20.2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7.20.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7.20.4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7.20.5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7.20.6母线与电器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7.20.7的规定。
表7.20.7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
间隙(mm)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
间隙(mm)
U≤500
10
500<U≤1200
14
7.21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1开关应垂直安装。
当在不切断电流、有灭弧装置或用于小电流电路等情况下,可水平安装。
水平安装时,分闸后可动触头不得自行脱落,其灭弧装置应固定可靠。
7.21.2可动触头与固定触头的接触应良好;大电流的触头或刀片宜涂电力复合脂。
7.21.3双投刀闸开关在分闸位置时,刀片应可靠固定,不得自行合闸。
7.21.4安装杠杆操作机构时,应调节杠杆长度,使操作到位且灵活;开关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7.21.5开关的动触头与两侧压板距离应调整均匀,合闸后接触面应压紧,刀片与静触头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且刀片不应摆动。
7.22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22.1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明确规定时,宜垂直安装,其倾斜度不应大于5°。
7.22.2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装在电源侧。
7.23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1开关应垂直安装。
当在不切断电流、有灭弧装置或用于小电流电路等情况下,可水平安装。
水平安装时,分闸后可动触头不得自行脱落,其灭弧装置应固定可靠。
7.23.2可动触头与固定触头的接触应良好;大电流的触头或刀片宜涂电力复合脂。
7.23.3双投刀闸开关在分闸位置时,刀片应可靠固定,不得自行合闸。
7.23.4安装杠杆操作机构时,应调节杠杆长度,使操作到位且灵活;开关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7.23.5开关的动触头与两侧压板距离应调整均匀,合闸后接触面应压紧,刀片与静触头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且刀片不应摆动。
7.24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24.1控制器的工作电压应与供电电源电压相符。
7.24.2凸轮控制器及主令控制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上;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宜为800~1200mm。
7.24.3控制器操作应灵活;档位应明显、准确。
带有零位自锁装置的操作手柄,应能正常工作。
7.24.4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动作方向,宜与机械装置的动作方向一致;操作手柄或手轮在各个不同位置时,其触头的分、合顺序均应符合控制器的开、合图表的要求,通电后应按相应的凸轮控制器件的位置检查电动机,并应运行正常。
7.24.5控制器触头压力应均匀;触头超行程不应小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凸轮控制器主触头的灭弧装置应完好。
7.24.6控制器的转动部分及齿轮减速机构应润滑良好。
八质量检验
8.0.1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1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8.0.1.2电器的外观检查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方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8.0.1.3电器安装牢固、平正,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8.0.1.4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
8.0.1.5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8.0.1.6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8.0.1.7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8.0.1.8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
8.0.2通电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8.0.2.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8.0.2.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8.0.2.3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
8.0.2.4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
Х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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