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普法工作大会讲话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纪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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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普法工作大会讲话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纪要汇编
依法治市普法工作大会讲话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纪要汇编
依法治市普法工作大会讲话
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今天是自"四五"普法开始以来召开的第二次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总结全市XX年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安排XX年度工作任务。
刚才,远庆同志对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安排,道胜书记就今年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完全同意,下面,再强调几点。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法制建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制建设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又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
新世纪、新阶段,加强法制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加强法制建设,首先。
坚持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组成局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十六大提出这一目标,不只是党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实践的总结。
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需继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这就要求我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第二。
坚持依法治市,一个乡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与WTO全面接轨的经济,对我来讲,就是要把经济运行转入到法制轨道上,转入到WTO运行的规则上。
一方面,企业要遵纪守法,另一方面,政府各个部门及各级公务员要依法行政。
这几年,对外招商引资中有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过去外商很着重一个地方的优惠政策,而现在外商尤其是有实力的外商更看重的一个地方政府行政法律水平。
哪个地方的法律健全、行政透明、公正司法,哪个地方的环境就优,就会吸引更多的投资。
如果一个地方朝令夕改,公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行政执法缺乏公正透明,就不可能赢得外商,经济就不可能加快发展。
当前,整治经济环境,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尤其是要提高各级领导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强法制建设,第三。
坚持依法行政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落幕时就新一届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如何忠实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一条要求就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因此,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社会,就是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最重要的就是要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建设法制社会才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加强法制建设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圆满实现,总之。
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不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抓好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首先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
去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召开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电话会议,第一。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要认真依照这一文件的要求和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一月一法"活动,鼓励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自学,通过锲而不舍的学习,不时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
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组织部门要指导协调在市委学校举办的各种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法制课;宣传部门要把党委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内容之中;新闻舆论部门要大力宣传学法用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发明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组织实施和考试考务等具体工作。
去年市普法办、市委党校对全市600多名县(处)级干部组织"四五"普法培训,收到好的效果,今年还要继续组织没有参与培训和新提拔的县(处)干部进行补训。
要切实抓好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培训工作。
要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的有关安排,第二。
组织好我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人事部门要制订学习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并组织好考试考核工作,考试效果要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
司法行政部门要配合人事部门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三、要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
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赔偿责任制。
要依法规范执法主体,一是要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确定执法权限,确立执法责任人。
对违法行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因行政执法过错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造成损害的执法部门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
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纪要
今天召开的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了大家对于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工作想法,从会上的讨论来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我相信这将使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
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
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
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
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
“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
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
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
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
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
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
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
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
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
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
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
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
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
”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
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
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
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
主要是:
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
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
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
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信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
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
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
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
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
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
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
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
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
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
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
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
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
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
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
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
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
比如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
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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