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模拟考试二及破产过程中律师能为债权人做的事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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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模拟考试二及破产过程中律师能为债权人做的事情
一、
破产管理人模拟考试二
考试时间:
1小时满分: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
A.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 )。
A.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B.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C.裁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
D.裁定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
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B.破产宣告的裁定
C.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为( )。
A.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B.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C.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D.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5.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中止执行
B.继续执行
C.终结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6.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 )。
A.中止执行
B.中止诉讼
C.终结诉讼
D.终结执行
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届满后15日内召开,由( )召集和主持。
A.人民法院
B.清算组
C.债权人会议主席
D.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
8.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A.1/3以上
B.1/5以上
C.1/4以上
D.半数以上
9.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
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10.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时,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A.1/2以上
B.2/3以上
C.3/4以上
D.1/3以上
11.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 )内成立清算组。
A.7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12.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D.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13.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应当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破产债权
C.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
D.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
1.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
A.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
B.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
C.债务人资不抵债
D.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持续不能偿还
2.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 )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A.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
B.取得担保的企业
C.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
D.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上级主管部门
D.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
4.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下列关于其在债权人会议表决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1/2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B.讨论决定破产宣告前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费用的支付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
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人中,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有( )。
A.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
B.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的债权人
C.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
D.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8.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下列( )情形时,应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
A.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B.无偿转让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C.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
D.不执行和解协议
9.某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该企业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B.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家的特定物
C.破产企业在与他人合资组成的法人型联营企业中的投资
D.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10.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
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0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0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0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0年7月10日将人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11.列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
A.破产财产的管理费用
B.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C.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D.债权人会议费用
12.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企业为担保人。
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破产申请后,乙银行申报了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企业的担保义务从申请破产之日起终止
B.乙银行以丙企业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
C.乙银行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甲企业要求清偿
D.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补偿其向乙银行已清偿的担保债额,用于破产分配
三、判断题(每题2分)
1.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取得担保,自破门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
( )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 )
3.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未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
( )
4.以破产企业未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
( )
5.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和解协议确定的债权人对债务减免债务的约定,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无效。
( )
6.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 )
7.破产财产就是破产宣告时在破产企业内的财产。
( )
8.在整个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方式解决。
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时,可以上诉。
( )
9.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
( )
10.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 )
11.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后,作为已到期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清偿。
( )
12.破产企业有《破产法》所列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违法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的,由清算组追回财产,依法对破产债权人追加分配。
( )
四、综合题。
(14分)
2010年3月,某工商银行与四海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由银行贷给四海公司50万元,期限为1年。
期满后,四海公司以无力还贷为由拒绝偿还。
银行遂于2011年6月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四海公司立即偿还银行贷款50万元及利息、滞纳金4万元。
四海公司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但仍未履行。
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四海公司机器设备。
正在执行过程中,四海公司的其他几个债权人于2011年10月1日向法院申请其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
经查,四海公司总资产2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
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价值40万元;一处厂房价值10万元,因欠大华公司货款8万元(履行期为2011年1月),双方于2011年4月20日经补办担保手续,抵押给大华公司。
总负债300万元,其中:
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60万元,欠国家税款10万元。
请问:
(1)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已查封的财产,法院能否继续执行?
为什么?
(4分)
(2)四海公司欠大华公司的8万元贷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4分)
(3)如破产费用为5万元,假设四海公司有一债权人的破产债权为2万元,那么该债权人能分配到的财产有多少?
(6分)
二、破产过程中律师能做的
1、根据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独立管理破产企业财产,客观公正地在法定权限内配合法院开展破产程序,履行破产主协调人责任;
2、根据债务人委托,向法院提交申请企业破产的材料,申请企业破产。
进入破产程序后,监督管理人,协调债务人和法院及其他企业破产当事人的关系,依法积极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
3、、根据债权人委托,撰写债权申报材料,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整个破产程序,监督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和法院及其他企业破产当事人的关系,依法积极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4、根据委托,主持、参加或列席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破产当事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发表律师意见或建议;
5、根据委托协助企业草拟《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企业进行和解整顿的,草拟《和解整顿方案》;
6、根据委托,依法对《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解整顿方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7、根据委托协助企业在和解、整顿、破产重组、建立和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及进行企业治理。
二、债权人律师能做的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
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停止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并且债务人除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外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律师代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证明债权、债务性质、数额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相关证据材料。
破产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和请求;
3.债权发生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4.债权的性质、数额及相关证据;
5.债权有无担保及相关证据;
6.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协助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
要明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的权利外,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也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而且,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召集。
律师可以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出席债权人会议。
律师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在债权人会议上行使下列职权:
1 核查债权;
2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费用和报酬标准;
3 监督管理人;
4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 通过重整计划;
7 通过和解协议;
8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12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第三、发现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有企业破产法所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无效行为的,律师应当及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的行为无效。
第四、发现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扣划债务人款项还贷的,律师应当及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银行退回。
第五、 向债务人进行询问,审核债务提起的和解整顿方案,帮助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和解整顿协议。
第六、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律师可以帮助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异议应在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通过之后的7天之内提出。
第七、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行使取回权。
代理行使取回权的律师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
第八,参加和解与整顿。
被申请宣告破产的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法院认可后,由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在此条件下,企业就可以进行整顿并且应当定期将整顿的情况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如果是代理或协助企业一方的律师,要注意企业在整顿期间如有
(一)不执行和解协议;
(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三)或有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的,经法院裁定,就要终结整顿,宣告破产。
第九,参加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明确什么是破产债权与破产财产。
当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律师可以受聘参加清算组从事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清算组的职责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由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等财产及其财产权利构成。
而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进行,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时按比例分配。
第十、审核申报登记的破产债权
审核分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
形式审核主要是对申报的破产债权资料是否齐全、完备的审核。
实质审核主要是对申报债权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包括:
1、对破产债权申报程序合法性审核
2、对破产债权是诉讼时效审核
3、对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的审核
4、对债权性质即债权有无财产担保的证据的审核
5、对债权数额的审核
6、律师审核后应编制破产债权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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