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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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版
安徽科技学院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2011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更好地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二)有利于引导单位与职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教职工的团队意识,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竞争机制。
二、考核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与非教学单位互评、组织考核和校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20%、50%和30%。
三、考核对象
根据工作性质不同,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别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核(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纪检监察部门不列入考核对象,如无明显工作失误,由党委直接定为B等)。
教学单位:
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现管理学院和财经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文法学院(现人文学院和思政教学部)、城建与环境学院、食品药品学院、体育教学部。
非教学单位:
党委(行政)办公室(现校党委及行政办公室和外事处)、组织部(结合党校日常工作)、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保卫部、人武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基地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会、团委。
今后如遇机构调整,上半年调整的,按调整后的单位参加考核;下半年调整的,按调整前的单位参加考核。
四、考核组织
成立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非教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教学单位的考核工作;
成立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非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非教学单位的考核工作。
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对本组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不参加各工作组评委打分。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全面、公平、公正性,因故缺席考核工作组集体活动2次以上(含2次)的评委,须终止本次评委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自评。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计分表的内容,写出自评报告。
各单位自评报告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挂到ftp上(ftp:
//211.70.49.91用户名:
rsc密码:
rsc),以便群众监督以及评委审阅。
(二)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须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审核结果应书面告知被审核单位,有争议的可在接到书面审核结果一周内申请复议。
(三)召开单位整体工作汇报会和民主测评会。
各单位推荐1名负责人在考核工作述职会上按照考核计分表的内容,介绍本单位工作情况。
汇报结束后,由本单位全体非处级人员及学校测评组成员结合被考核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及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测评。
测评表由组织部和监审部门现场收回并统计结果。
非教学单位测评组成员由非教学单位指定,共20人,负责对教学单位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教学单位测评组成员由总支秘书和教学秘书组成,共25人,负责对非教学单位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参与测评人数大于或等于测评组人数的三分之二者,测评结果有效,否则须安排重新测评。
测评组人员名单由组织部、人事处、监审处审定。
(四)考核工作组成员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给各单位考核计分。
(五)教学单位与非教学单位互评,评委为全体处级干部。
(六)校领导依据各单位自评报告和掌握的各单位工作情况,给各单位评分。
校领导给各单位的平均分值由考核工作组统计。
上述各阶段的分数统计,以百分制计分的,均须去掉评委中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去掉的具体数目按“四舍五入”取整),然后再计算每个单位的平均得分。
(七)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八)校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
六、考核内容
《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及计分表》和《非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及计分表》见附件一、二。
评委可结合各单位在学校当年度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中接受及完成任务情况等因素评分。
七、考核等级确定和考核结果使用
(一)等级确定
单位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教学单位名次在前20%的为A等(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非教学单位名次在前15%的为A等;教学单位名次在倒数后7%且测评分低于65分的为C等,非教学单位名次在倒数后7%且测评分低于65分的为C等(教学单位名次连续两年排在倒数后7%,非教学单位名次连续两年排在倒数后7%的,直接定为C等)。
其余单位均为B等。
(二)结果使用
1、综合考核为A等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超过80%且“优秀”得票率超过50%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定为A等;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教职工A等的比例为16%(各单位处级干部优秀指标单独计算、使用,下同)。
班子其他成员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超过80%且“优秀”得票率超过50%的,方可准予参加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2、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获得A等的单位,学校对其主要领导给予一定奖励;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教职工A等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3%(即19%)。
对连续两年获得A等的单位,如第三年排名得分教学单位名次在前20%的,非教学单位名次在前15%的,不再定为A等,学校授予“单位综合考核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3、综合考核为B等的单位,处级干部和单位教职工A等比例为12%。
处级干部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超过90%且“优秀”得票率超过60%的,方可准予参加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4、综合考核为C等的单位,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定为A等,原则上定为C等或D等,同时扣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年领导责任津贴;其他处级干部和单位教职工A等的比例为7%。
其他处级干部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超过90%且“优秀”得票率超过80%的,方可准予参加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为C等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解聘或诫勉。
5、发生重大事故(含违反学校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给学校的工作、声誉和经济等带来严重损失的单位,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不论得分高低,当年一律不得定为A等,其单位主要领导及单位分管领导不得定为A等。
6、“党风廉政建设”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即加权积分小于2.4分)的单位,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不论得分高低,当年一律不得定为A等。
7、单位考核结果和教职工考核结果与校内津贴挂钩,具体办法按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
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及计分表
考核指标
观测点及
计分办法
审核
单位
备注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二级指标
(主要考核要素)
及分值
a~c
教学
工作
(35)
a
课堂
教学
(15)
a1-1教学效果情况。
学生对教师上课情况的评价:
按优秀率排名,第1名计9分,以此为基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后计入总分。
a1-2教学督导情况。
教务处督导办结合全年督导情况,对综合排名第1的院部计1分,以此为基准,每低一个名次减0.1分。
a2教学改革情况。
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与选用、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等方面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B等以上者,计5分。
加分:
a3人才培养方案有新举措的加2分。
a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案或课件评比,获得优秀等次的,每人次加0.5分。
a5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每门课程加0.5分。
减分:
a6教师发生教学事故,一般性的每例减1分,严重的每例减2分。
本项减完10分为止。
a7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本年度未为本科生上课,每例减0.5分。
教务处
b
实践
教学
(10)
b1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100%的,计5分;90%计4.5分;80%计4分;低于80%记0分。
b2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计4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减1分,低于50%计0分。
b3固定资产(单价≥800元)帐、物相符率达100%计1分,有一件不符减0.2分。
b4实验室建设经校内评估,获得优秀称号的,每个实验室计0.5分,被评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每个计1分。
加分:
b5毕业论文优秀率排名在学校前25%的,加1分。
b6生产实习、教学实习完成率达100%的,加1分。
b7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课题达学生总数5%的,加1分。
b8毕业生实行多证书制度。
毕业生获多证书比例达100%的,加1分。
b9实验室实行开放制度,制度完善且材料齐全的加1分。
减分:
b10实验室人员应有岗位职责、岗位日志、考核办法、考核材料,每缺1项减0.5分。
b11实验室当年发生安全事故减5分。
教务处
科研处
后勤管理处
资产办
保卫处
c
教学
管理
(10)
c1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完善,执行良好,材料齐全的,计1~2分;严格执行听课制度,所有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次数达到学校要求的,计3分,以此为基准,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减0.5分后计入总分。
c2按时完成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全部按时完成的计5分,每延误一次减0.1分。
c3教学计划执行严格的计3分,每变动一次减1分,变动三次(含三次)以上计0分。
c4教师人均停调课最少的计1分,其余每上升一个名次减0.1分。
c5试卷阅卷差错率为零的计3分,差错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0.2分。
c6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研究教学工作达2次以上(含2次)计1分,否则计0分。
教务处
d
科研
工作
(10)
科研工作量积分3;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据实累加。
d1按《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统计,当年教师平均积分为全校第一名的计3分,以此为基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后计入总分。
d2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每篇计0.5分;发明专利每项计0.5分;争取到纵向科研经费,每到帐10万元(文科每到帐2万元)计0.5分。
d3获得国家级科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3、2、1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1、0.8、0.5分。
d4重视科研团队的组建,系或教研室教研(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的,计1分。
加分:
d5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分别加2、1分。
d6课题经费数量每增加15%加1分。
d7师均科研工作量每增加10%加1分。
d8校内专技人员作学术报告,每场次计0.1分。
减分:
d9科研项目应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者,每项减1分。
d10师均科研工作量每减少10%减1分。
d11学术造假每人次减5分。
科研处
本
项
目
计
入
总
分
的
最
高
分
值
为
10
分
e
学科
专业
建设
(5)
学科专业建设4;
新生报到率1。
e1学科专业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并能按计划实施2分。
e2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3届)建设良好计2分。
e3年度录取新生报到率达到当年全校平均水平的,计1分。
加分:
e4拟建学位点筹建工作推进有力或基本达到国家学位点建设评估指标要求的,酌情计1~2分。
e5每获批一项省级教改示范专业加1分。
e6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的,加2分,否则计0分。
科研处
教务处
招就处
f
学生
工作
(25)
学风建设6;
就业率10;
学生资助3;
学生缴费6。
f1学风建设措施得力,不及格人数比例最少的,计5分,以此为基础,每上升一个名次,减0.5分后计入总分;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良好,计2分,否则酌情减分。
f2就业率分值计算:
5*初次就业率+5*年终就业率。
f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重视、开展规范,政策贯彻执行得力,资金管理严格计3分;有学生投诉的,查实一例减0.5分,两例(含)以上减3分;贷款后,因管理不善,出现学生违约的,每例减0.1分,至多减3分;资助数据统计上报方面,出现失误或者不及时,每次减0.1分,至多减3分。
f4学生缴费分值计算:
6*缴费率(缴费率低于90%,该项分值为0)。
加分:
f5学生就业工作评估获优秀的,加2分。
f6毕业生考研率当年位居学校前3名的,计1分。
f7鼓励学生创业,本年度内创业典型在省内产生一定影响的,每例计1分;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每例计3分。
f8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学校评比获先进单位称号的,加1分。
f9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加1分。
f10学生获省级比赛前三、前八名者,每人次分别计1分和0.5分;获国家级比赛前三、前八名者,每人次分别计2分和1分。
减分:
f11学生考试作弊,每例减0.5分,至多减3分。
f12有学生违纪情况不处理,发现一例减1分;发生学生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者,减15分。
学生处
招就处
教务处
财务处
团委
g
师资
队伍
(10)
教师工作量饱满2;
师资队伍管理2;
教师引进任务3;
教师队伍稳定3。
g1教师平均工作量饱满,90%的教师能达到或超过额定工作量要求者,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g2重视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工作,计2分;其它情况计0分(a5中已扣减的事项不再重复扣减)。
g3教师引进任务分值计算:
3*教师引进任务完成率。
g4教师队伍稳定计3分,非正常减少,则按职称和学历等情况每例减1~2分。
加分:
g5每新增1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计2分;1名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计1分;1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计0.5分;1名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计0.2分。
g6年度内每增加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加5分,1名省级教学名师加3分,1名校级教学名师加1分。
g7双能型教师年度培养计划圆满完成的,加2分。
减分:
g8未完成双能型教师年度培养计划的,酌情扣减0.1~2分。
g9校派攻读学位人员毕业不能回校服务,博士每例减2分,硕士每例减1分。
g10教师进修管理不规范,违反学校规定的,每例减5分,减完10分为止。
g11教师师德败坏,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例减5分,减完10分为止。
人事处
教务处
h
党建
思想
政治
工作
(15)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
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2;
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1;
党风廉政建设4。
h1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和总结。
符合上述要求的计
1~2分。
h2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和谐单位建设,做得好的计2分,不够好的酌情扣0.5-2分。
h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并有效执行的,计2分;领导班子成员无不廉洁行为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h4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有记录,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好;有督促检查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符合上述要求的计1分,否则计0分。
h5~1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有考勤、有记录,计3分;
h5~2重视团总支和学生会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中成效明显,计1分。
h6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方法,计1分。
h7掌握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并按时上报材料的,计1分,否则计0分。
加分:
h8思政工作评估获优秀等次的,加2分。
h9单位网页主页年度评比获奖的,加1分;在学校网页主页年度新闻发布总量排名前3位的,加1分。
h10学生及青年教师入党比例达到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加1分。
h11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加1分。
减分:
h12发展党员应该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入党材料符合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h1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能很好地贯彻收支两条线制度的,酌情减1~2分。
h14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的,减1分。
h15对职工疏于教育管理,劳动纪律松懈,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查处的,发现1起减2分,本项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纪委
监审处
宣传部
组织部
团委
人事处
注:
1、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各一级指标总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的120%。
2、各项减分除特别说明的以外,减分最高值以本二级指标分值为限。
附件二:
非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及计分表
考核指标
指标
内涵
考核分值
考核方式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A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55)
a1
年度
工作
任务
(0.9)
完成情况
及
工作成效
年度计划中的任务全部完成且质量较好的计90分,虽全部完成,但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未全部完成的,属党政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酌情多扣分,非单位自身原因没完成的任务不扣分。
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任务,对照实际完成情况计分
a2
校领导
交办任务(0.1)
全部完成且质量较好的计10分,虽全部完成,但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未全部完成的,属重要的任务酌情多扣分,非单位自身原因没完成的任务不扣分。
对照校领导批示,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B
工作任务的
性质或特点
(合署办公及
职能情况)
(15)
b1
任务轻重
情况
(0.6)
平均
轻重
程度
任务重的,50~60分;
较重的,40~50分;
一般的,20~30分。
根据单位报告对照判断计分
b2
任务复杂
情况
(0.4)
平均
复杂
程度
复杂的,30~40分;
较复杂的,20~30分;
一般的,10~20分。
根据单位报告对照判断计分
C
工作
创新
(8)
c1
规章制度
创新(0.5)
有否
成文
规定
有创新意味的成文规定,最多50分。
主要指本单位制度创新,须提交文本和说明
c2
创新绩效
(0.5)
执行及
绩效
情况
实行创新机制或制度效果明显,最多50分。
须写出书面报告
D
全局意识
和协作
精神
(10)
d1
团结协作
(0.5)
内部
团结
相互
协作
好的,40~50分;
较好的,30~40分;
一般的,20~3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d2
校内沟通
(0.3)
单位间
沟通协调
好的,25~30分;
较好的,20~25分;
一般的,15~2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d3
与社会沟通(含建立
网页)
(0.2)
与社会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沟通
好的,15~20分;
较好的,10~15分;
一般的,5~1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E
服务情况
(8)
e1
为教学服务(0.4)
服务
情况
好的,35~40;
较好的,30~35分;
一般的,20~3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e2
为基层和师生员工服务
(0.6)
服务
情况
好的,50~60分;
较好的,40~50分;
一般的,30~4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F
廉政建设情况
(4)
f1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0.5)
制度建设与执行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并有效执行,计50分。
f2
领导班子廉洁行为(0.5)
班子成员廉洁行为
领导班子成员无不廉洁行为的,计50分;否则,不计分。
附加分
奖励(5)
G
奖励
(5)
g1
受上级表彰情况
(1)
视单位所获表彰级别计分
部门工作在省内产生良好影响,被媒体报道或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50分;
厅级(系统内)表彰60分;
厅级(人事厅)表彰70分;
省部级(系统内)表彰80分;
省部级(省委、省政府或国家人事部)表彰90分;
国家级表彰100分。
依据获奖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会议材料
扣减(10)
H
工作
失误
造成
损失
(5)
h1
经济损失
(0.3)
损失
大小
无损失的计0分,有损失的计负分,最多计负3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h2
声誉损失
(0.4)
损失
大小
无损失的计0分,有损失的计负分,最多计负4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h3
其他损失
(0.3)
损失
大小
无损失的计0分,有损失的计负分,最多计负30分。
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I
廉政
建设
遵章
守纪
情况
(5)
I1
廉洁自律
(0.6)
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行为的计负分,最多计负60分。
依据纪委、监察处提供的报告计分
I2
遵守校规校纪和劳动纪律(0.4)
违规违纪情况
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劳动纪律情况的计0分,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劳动纪律情况的计负分,最多计负40分。
依据人事处、监察处提供的书面报告计分
注:
1、“附加分”经审核后,按10%加权直接计入总分(奖励分最高0.5分;扣减分最高1分),评委、校领导评分不再考虑奖励(扣减)分因素。
2、单位综合考核是对一个单位年度整体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在计算奖励分时,应以单位(部门)工作所获奖励作为计算依据。
截止当年12月31日仍处在公示期,但未正式下文的奖励,应列入下一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延后下文但表彰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视学校审定最终考核结果的时间再行确定是否计入。
对两个以上单位共用一项奖励的,由共同申报单位根据其承担工作任务多少,经协商后,确定权重,报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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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徽 科技学院 单位 年度 综合 考核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