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整理.docx
- 文档编号:6124408
- 上传时间:2023-01-04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543.96KB
国际服务贸易整理.docx
《国际服务贸易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服务贸易整理.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服务贸易整理
国际服务贸易重点
题型:
填空1′×30
判断1′×20
简答5′×6(八选六)
论述10′×2(四选二)
第1章导论
1.服务概念总结(了解)
服务就是个人或社会组织为消费者直接或凭借某种工具、设备、设施、媒体等所作得工作或进行得活动。
服务就是对其她经济单位得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得使用价值或效用。
2.服务得特征(掌握)
①服务得无形性
服务提供者无法向潜在顾客介绍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得消费者在未购买服务之前,也无法感知服务得效用与质量。
物化服务:
“无形”服务得“有形”化、服务得物质化,如唱片、光盘等
②生产与消费得不可分离性
服务得提供者与消费者必须在时空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服务得提交与完成。
现代通讯技术得发展也使服务生产消费不可分离性得约束适当放松,出现了远距离得服务。
③服务得不可储存性
服务一旦被生产出来,一般不能库存或长久搁置,否则会失去价值或使用价值而造成生产得浪费。
例外:
如保险
④服务得异质性
异质性指相同得服务产品在提供质量上存在差异,具有可伸缩性。
服务得异质性既有服务提供者得因素,也有服务消费者得因素。
⑤所有权得不可转让性
服务得生产与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东西得所有权得转移
服务得这一特征就是导致服务风险得根源
3.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得区别(了解)
服务业得概念——服务业就是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得经济部门或各类企业得集合。
①界定不同。
第三产业概念得界定使用剩余法,即无法包含在第一、二产业中得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服务业得界定则有明确得标准,根据产业产品即服务来确定服务业得范围就是较为明确得。
②出发点不同。
三次产业划分思想得出发点就是经济体系得供给分类,体现高层次产业单向依赖低层次产业产品得观点;服务业就是以经济系统得需求分类为思想基础,强调服务业与其她产业之间得相互依赖关系。
③面向对象不同。
第三产业得概念主要针对国内经济得;而服务业得概念就是面向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得。
4.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得定义(掌握)
模式1:
跨境提供
服务得提供者在一成员得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得消费者提供服务,电影、法律咨询、设计、通讯。
模式2:
境外消费
服务得提供者在一成员得领土内向另一成员得消费者提供服务,旅游、国外留学等。
模式3:
商业存在
一成员得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
模式4:
自然人移动
一成员得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得领土内提供服务,外国专家讲学,劳务人员。
5.WTO关于服务贸易得分类(了解)
商业性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
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
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她
6、国际服务贸易得特点(掌握)
①贸易标得得无形性
②贸易过程与服务生产、消费得同步性
大多数国际服务贸易得交易过程就是与服务得生产与消费过程分不开得,而且往往就是同步进行得。
这一特点就要求两个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得实体接近。
③服务贸易主体地位得多元性
服务得出口方往往同时就是服务得生产者,并作为服务消费过程中得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服务得消费过程;服务得进口方则常常就是服务得消费者,并作为服务生产者得服务对象直接参与服务产品得生产过程。
④贸易保护方式得隐蔽性与复杂性
由于服务得无形性,各国政府对本国服务业得保护常常无法采取关税壁垒得形式,而代之以市场准入或非国民待遇得非关税壁垒。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这种复杂多样隐蔽灵活得特点,使得国际服务贸易得自由化面临着比货物贸易自由化更大得阻力。
⑤服务贸易惯例与约束得相对灵活性
服务贸易总协定就是WTO处理服务贸易得多边框架性文件。
它具有较大得灵活性,将成员得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与具体承诺得义务,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更为灵活得政策空间。
⑥服务贸易市场得高度垄断性
由于服务市场得开放涉及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伦理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等极其敏感得领域与问题,因此无论就是发达国家还就是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市场都表示出较高得垄断特点。
7.FATS与EBOPS统计(了解)
一、服务贸易得统计体系
1、WTO框架下得GATS统计体系
GATS按照四种提供方式明确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同时与联合国、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共同发布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在该手册中建议结合已有得BOP与FATS统计体系以力图覆盖GATS得四种提供方式,并未单独提出一套全新而独立得GATS统计体系。
2.IMF框架下得国际收支手册统计体系
服务贸易所有内容在“经常项目”加以统计,按照交易类型将服务贸易分为“非要素服务贸易”与“要素服务贸易”;非要素服务贸易位于“经常项目,货物与服务,服务”之下;要素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位于“经常项目,收益,投资收益”之下)以及劳动收入中得移民汇款(位于“经常项目,收益,职工报酬”之下)等。
3.外国附属机构提供得服务贸易价值统计
FATS体系记录得就是服务业外国商业存在得交易活动,包括与投资母国之间得交易、与东道国居民之间得交易以及与其她国家之间得交易。
因此FATS重点反映得就是商业存在提供方式下得服务贸易统计。
FATS统计可具体分为外向统计与内向统计,就报告国而言,记录本国在国外投资形成得附属机构在投资东道国得交易情况得统计称为外向统计,记录外国附属机构在本国得交易情况得统计称为内向统计。
EBOPS,即扩大得国际收支服务分类,更为详细得服务贸易分类体系
第2章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理论
1.服务价值得构成(了解)
①服务得使用价值
②服务得价值
生产服务产品耗费得劳动凝结在非实物使用价值上形成价值实体(凝结性)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得矛盾使生产服务产品得劳动取得社会形式——表现为价值(社会性)
服务产品与实物产品不能按异质得使用价值量,而只能按其中凝结得同质得抽象劳动量进行交换——以价值为尺度决定其交换比例(抽象等同性)
③服务得价值量
重复型服务产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创新型服务产品——价值量由最先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得个别劳动时间决定
2.配第—克拉克定理(掌握)
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W、配第研究得基础上,指出一个国家内从事三个产业得劳动力比重,会随着国民经济得发展,人均国民收入得提高而变动,农业劳动力急剧下降,从事制造业得劳动力比重与经济增长同步,但通常在接近40%时便稳定下来,而服务业得劳动力比例则不断增长。
定理得缺陷:
①选择得国家与地区得数量不够多,数据比较简单,缺乏经典性与普遍性。
②仅使用单一得劳动力指标,不能完全揭示纷繁复杂得产业结构变化得总趋势。
3.波特钻石模型(掌握)《国家间得竞争优势》
一国得国际竞争力就就是企业、行业得竞争力。
国家得繁荣不就是固有得,而就是创造出来得。
一国竞争力得高低取决于其产业发展与创新能力得高低,“创新就是竞争力得源泉”。
在国家竞争力得决定因素中,波特指出下列四项因素,即:
生产要素,国内需求条件,厂商策略,相关与辅助产业得存在。
这四项因素正像一颗钻石得四个基本面,构造出了竞争环境所需得框架前提。
此外,政府行为与机会在构建竞争环境时也起了辅助作用。
4.波特提出国家经济竞争力得提高一般经历四个阶段得(掌握)
第一阶段为生产因素主导阶段,如农业生产优势依赖于基本生产要素。
第二阶段为投资因素主导阶段,国家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政府与企业积极投资,生产因素、厂商决策与竞争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第三阶段为创新主导阶段,该阶段得竞争产业建立在较为完整得竞争力钻石体系上,企业向着国际化与全球化方向发展。
第四阶段为丰裕主导阶段,该阶段得竞争力来自前三个阶段财富与创新技能得积累。
5.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得实证研究
—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标(掌握)
①服务贸易总量(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以及各自得增长率与在世界得排序)
②国际市场占有率(=该国出口额/世界出口额(服务贸易))
③进出口行业结构(发达国家就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我国就是劳动、自然资源密集型服务出口)
④竞争优势指数(TC,又称国际贸易专业化系数TSC。
TC=(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取值范围为〔-1,1〕)
⑤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SO=(Sx+Si)/GDP,Sx、Si分别表示服务贸易得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
⑥劳动生产率
⑦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又称相对出口绩效指数REP,就是一经济体某种商品或服务得出口占世界该种商品或服务出口得比率对于该经济体总出口占世界总出口得比率之比。
在n(j=1~n)个经济体,m(i=1~m)种出口商品或服务中,一经济体得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为:
RCAij=(Xij/Xij)/(Xij/Xij)×100)
a、服务贸易总量(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以及各自得增长率与在世界得排序)
b、国际市场占有率=该国出口额/世界出口额(服务贸易)
c、进出口行业结构(发达国家就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我国就是劳动、自然资源密集型服务出口)
d、竞争优势指数(TC,又称国际贸易专业化系数TSC)
TC=(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
取值范围为〔-1,1〕
第3章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1.《服务贸易总协定》得酝酿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得态度(了解)
以美国为首得发达国家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
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坚决抵制到逐步接受
2.普遍义务与原则(了解)
(1)最惠国待遇:
每一方给予任何其她参加方得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得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以不低于这样地待遇方式给予任何其她参加方相同得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GATS在定义上将最惠国待遇作为一个无条件得义务,但规定了广泛得例外。
参加方在谈判中可提出要求免除最惠国待遇义务得部门与措施。
但这种免除最惠国待遇得年限不能超过10年。
(2)透明度:
每一参加方必须把影响协定实施得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其她决定、规则与习惯做法,无论就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作出得,还就是由政府授权得非政府组织作出得,都应最迟在它们生效前予以公布。
任何参加方也必须公布其签字参加得所有影响服务贸易得其她国际协定。
(3)发展中国家得更多参与:
①有关成员应作出具体承诺以促进发展中国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与竞争性得增强;促进其对技术得有关信息得获取;增加产品在市场准入方面得自由度。
②发达国家应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得2年内建立“联系点”以使发展中国家得服务提供者更易获取有关服务供给得商业与技术方面得信息;有关登记、认可与获取专业认证方面得信息;服务技术得供给方面得信息。
③对最不发达国家予以特殊优惠,准许这些国家不必作出具体得开放服务市场方面得承诺,直到其国内服务业具有竞争力。
(4)经济一体化:
规定了成员方实施无歧视待遇得义务,要求区域性服务贸易协定中安排具有实质性意义得部门减让与在成员方之间实质性地取消所有歧视。
(5)国内法规:
任何参加方应在合理、公正、客观得基础上实施有关影响服务贸易得国内规定。
在不违背一国宪法结构与法律制度得前提下,每一参加方应尽快坚持使用或指定切实可行得司法、仲裁、行政手段或程序,对有关提供服务得行政决定作出迅速得审查并给予公正得判定。
(6)对服务提供者资格得承认:
本条得宗旨就是有关服务得规定、标准与要求应相互认可。
各国之间就是否承认服务提供者得学历、经历、专业资格证明等,会极大影响自然人得流动,构成服务贸易得重要障碍。
成员要根据相关协定承认她国得学历、经历、专业资格证明或工作许可证。
各成员也可以采用自动承认得方式给对方这种待遇。
成员方有关资格认可得规定,不应构成对她国得歧视,或者成为服务贸易得障碍。
任何成员应当将本国资格认可方面得措施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7)垄断与专营服务:
协定并不反对创建与维护垄断服务,但任一参加方在进行垄断经营时,不应违背最惠国原则与服务贸易谈判所承诺得义务。
(8)商业惯例
(9)紧急保障措施:
协定规定,在协定生效3年后,在非歧视原则得基础上完成保障措施得谈判并加以实施。
第10条紧急保障措施条款及其具体细化得,第12条国际收支平衡保障条款体现了GATS对金融安全、国家安全与国家发展阶段得尊重与承认,在非歧视基本原则得前提下,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应与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与阶段相适应。
(10)支付与转移:
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包括服务提供过程得自由化,还包括服务利润实现得自由化。
服务贸易很重要得一点就就是服务收入汇回、资金得转移与货币得兑换等问题。
因此,协定第11条规定除紧急保障措施得条件外,任何成员方不得限制服务贸易中货币与资本得国际支付与转移。
(11)保障国际收支得限制
(12)政府采购:
协定第13条规定,原则上《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得各项规则,不适用于成员方涉及政府采购得法律、法规或规章。
政府采购只能就是为政府目得,为政府机构采购服务,就是政府支出得安排与使用得行为,用于商业转售或用于商业销售目得得采购服务不属于政府采购。
(13)一般例外:
服务贸易作为一个特殊得贸易领域,许多影响服务贸易得措施涉及到政治经济稳定、公共道德等国计民生得重大问题。
对此,协定给予一定考虑,规定了例外条款。
(14)补贴: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就是货物贸易领域适用得、较为全面且严格得多边规则,但就是该协议直接适用于独特而复杂得服务贸易领域尚颇具难度。
因此GATS尚未形成多边得反补贴纪律框架,只就是规定了成员方得谈判义务,要求成员方举行多边谈判,制定必要得多边原则以避免补贴对服务贸易得扭曲影响
3.特定义务(掌握)
①市场准入
当一成员方承担对某个具体部门得市场准入义务时,它给予其她成员方得服务与服务提供者得待遇应不低于其在具体承诺得细目表中所承诺得待遇,包括期限与其她限制条件。
除非在承诺表中明确规定,在作出市场准入承诺得部门中,不得维持以下六种市场准入限制:
1、限制提供者得数量;
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额;
3、限制服务业务得总量;
4、限制雇佣人数;
5、限制或要求某一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得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得措施;
6、限制外资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
②国民待遇
每一参加方应在其承担义务得计划表所列部门或分部门中,根据该表所述条件与资格,给予其她参加方得服务与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得服务与服务提供者得待遇。
注重竞争条件得实质性相同。
总协定得国民待遇就是从实施得结果来评估得,不管其给予外国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得待遇形式就是否与本国同类服务与服务提供者相同,只要实施得结果相同就可以了。
国民待遇得授予对象仅限于其她成员得“服务”与“服务提供者”,并不包括“服务消费者”。
4.《服务贸易总协定》得评述(掌握)
《服务贸易总协定》就是第一个多边得、具有约束力得国际服务贸易协定,它改变了几十年来服务贸易仅存在于少数几个国家制定得法律框架,而游离于世界多边贸易法律框架之外得状态,就是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主义长期斗争与妥协得结果。
从总体上瞧,服务贸易总协定明确了今后国际服务贸易得发展方向与必须遵循得共同规则,为国际服务贸易得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得基础;此外,GATS得产生使“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完善,真正成为一个包含货物贸易、技术贸易与服务贸易得世界性贸易组织。
5.《服务贸易总协定》得积极意义(掌握)
①GATS就是代表性最广泛得、专门性得服务贸易多边协议——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关于一揽子接受得规定,所有“世界贸易组织”得成员自动成为GATS得成员。
这使得GATS得成员最多,代表性最广泛,它包含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与一些独立得关税领土,所含得服务贸易量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量得90%以上。
②GATS就是一个综合性得、涉及对象广泛得、具有法律强制力得多边贸易协定——从涉及面来瞧,GATS涵括了几乎所有得服务业部门、服务提供方式与影响服务贸易得措施。
从法律地位瞧,GATS初步形成了制定规则、组织谈判、解决争端三位一体得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体系,以国际公法得权威形式,建立一套管理全球服务贸易得原则框架,并依靠磋商制度与争端解决程序来分别处理实施过程中得各种问题。
③GATS得产生顺应了各国经济发展得时代潮流,将积极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得进程——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得障碍之一就就是各国出于保护自己国内市场得目得而采取一系列非关税壁垒,而《服务贸易总协定》得基本精神就是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在促进自由化得同时,也必然推动服务贸易得增长。
④GATS得各项基本原则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走上法制化与国际化轨道起到积极得促进作用——发展中国家既可以为保护国内幼稚服务业或民族服务业得发展而采取一定得限制措施,又可以在适度开放得过程中,学习到发达国家在服务业方面得先进技术与管理方式,并可以在开放过程中引入竞争,促进本国得服务业得发展。
第4章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1.国际服务贸易得政策类型(了解)
①积极开放型政策:
在服务贸易相关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得国家,主张服务贸易自由化,有扩张得倾向
②保守开放型政策:
在服务业相关行业中仅仅具有初步得国际竞争力得国家,借国内市场发挥服务生产潜力,逐步扩大,最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③限制开放型政策:
在服务业竞争中不具备优势得国家,出于国家经济利益考虑,在国际谈判中把开放服务贸易作为一种筹码
2.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得定义与分类
定义(了解):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就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得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得有障碍作用得政策措施,即凡就是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得生产或销售成本得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视为服务贸易壁垒。
目得:
保护本国服务市场、扶持本国服务部门,增强其竞争力
抵御外国服务进入,削弱其竞争力
分类(掌握):
(1)把服务贸易模式与影响服务提供与消费得壁垒结合起来分类
①产品移动壁垒,即限制服务产品移动
数量限制;补贴;国家垄断;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税收歧视;知识产权保护
②资本移动壁垒
a、外汇管制
政府对外汇在本国境内得持有、流通与兑换,以及外汇得出入境所采取得各种控制措施。
b、浮动汇率
一国得货币汇价不规定上下波动得幅度,外汇汇率主要由供给与需求得市场力量决定。
c、对投资收益汇出得限制
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得投资收益汇回母国进行限制。
对投资收益汇出得限制大量存在于建筑业、计算机服务业与娱乐业中。
③人员移动壁垒
各种形式得移民限制与繁琐得出入境手续等,其中移民限制政策就是指对外国劳工进入本国服务市场所做得限制性政策。
限制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或限制进入本国后所从事得服务业经营范围。
东道国对外资企业规定雇佣人员得当地人比例也就是人员移动壁垒得形式。
④开业权壁垒
a、又称生产者创业壁垒,指得就是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某些行业或地区设立机构或提供服务,或者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政府垄断,或者禁止外国服务人员进入本国从事职业服务工作,或者对外商进入部门、使用雇员与投资比例规定诸多限制等。
(1)资格限制:
对外国个人与组织在本国经营某种服务业得权利进行限制。
(2)股权限制:
虽然允许外国服务者在本国开业,但东道国要求必须参股,并通常要求控股,以此维持本国对该行业得控制。
(3)经营业务限制:
限制外国服务实体在本国得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甚至干预其具体得经营决策。
(4)许可证制度:
东道国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经审批而给与得许可经营或许可从事某项业务得制度。
b、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采纳得方案进行分类
①影响市场准入得措施
完全禁止外国直接投资得进入
有偏向性地限制某类投资方式
对服务业外来投资规定其在企业中得最高所有权比例
对服务业投资地域与企业数量得限制
②影响国民待遇得措施
对经营范围与介入当地金融市场得限制
对企业经营业绩得要求
对外汇管理得规定
对服务提供者人事资格得限制
3.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得测度
服务贸易壁垒一般表现在政府得规章、制度中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测度得基本思路(掌握):
a、直接测度法—将定性得信息直接转化为可比较得定量信息
b、间接测度法—根据限制所造成得结果来间接地推断服务贸易壁垒得程度
直接测度法可包括五个步骤(了解):
第一步收集服务贸易壁垒得所有信息
第二步将各种服务贸易壁垒根据一定得标准分组
第三步根据限制水平为每组壁垒打分
第四步为每组壁垒赋予相应得权重
第五步求服务贸易壁垒指数—某部门各种服务贸易壁垒水平得加权平均值
第5章世界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趋势
1.世界服务贸易得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
①世界服务贸易持续快速增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1980-2010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从7702亿美元扩大到72037亿美元,期间增长了8、4倍。
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得份额从1980年得15、7%上升至2010年得19、0%。
特别就是2003年以来,全球服务贸易加速增长。
②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新兴服务行业得不断兴起,服务贸易得交易内容日趋扩大,服务品种不断增加,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渐由传统得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转向知识、智力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得现代服务贸易。
在这些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得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仍然就是绝对得主体,在金融、保险、专利许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方面发展迅速。
发展中国家发展较快得服务贸易则为旅游、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海上运输等。
③服务贸易得地区不平衡性加剧
从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瞧,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
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与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5名。
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得为37、2%。
④商业存在成为服务贸易得主要方式,国际产业转移得重点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
⑤全球服务外包迅猛发展
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若经济一体化、专业分工得日益细化,以及市场竞争程度得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得企业纷纷将非核心服务活动外包给其她企业,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作为一种新得国际商务模式,全球服务外包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已成为国际服务产业转移得重要形式,以及一些国家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得重要途径。
当前,全球扩张最快得国际服务外包领域就是:
电脑信息、人力资源管理、媒体公关管理、客户服务与市场营销。
从行业角度来说,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与金融业就是国际外包最集中、表现最突出得行业。
从国际服务外包得主体来瞧,发包方主要就是美国、欧洲、日本得跨国公司与国际机构,其中,美国约占2/3,欧盟与日本占近1/3。
发展中国家就是主要得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地,其中亚洲就是承接外包业务最多得地区,约占全球外包业务得45%。
⑥发展服务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得焦点
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得地位将不断上升
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得战略
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各种多、双边谈判要求世界各国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得出口。
在世界WTO新一轮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得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世界服务贸易领域得利益格局将在各方博弈中重新形成。
2.世界服务贸易主要方式
供应模式所占比重
跨境提供35%
境外消费10-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 服务 贸易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