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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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1、总则
1.1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
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2.1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
其上一级单位实施: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
(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2.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5公司系统对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表彰和奖励。
2.6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3、处罚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
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可按政府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给予处罚。
若政府部门处理意见低于本规定的,应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3.2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或电网事故,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重大设备事故,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主管领导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3.3对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和事故扩大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或开除处分。
(3)对主要或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降职、降岗使用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对管理该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6)对管理该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损失或影响巨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行政正职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3.4对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和事故扩大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主要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警告至降
职处分。
(5)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对分公司、子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公司系统通报批评。
3.5对发生重大人身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和事故扩大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主要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5)对分公司、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6)对分公司、子公司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分公司、子公司行政正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在公司系统通报批评。
3.6对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人身事故,给予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主要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4)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7对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未构成重大事故的,给予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记过处分。
(3)对主要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至降职处分。
(4)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以
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警告处分。
对一年内重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的有关人员的处分应加重。
3.8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建设企业一年内发生2次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电网或设备事故,给予企业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记大过至撤职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记过至降职处分。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给予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公司系统通报批评。
3.9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一年内发生特大事故或重大人身事故共2次,或1次死亡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身事故,给予分管副职撤职处分,行政正职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3.10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确定为领导责任的,上述对车间级及以上领导的处分应加重。
3.11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和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给予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
3.12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库(输电类)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复习题库
(输电专业)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120题)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27条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A.1.5m
B.2m
C.2.5m
D.3m
答案:
B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2.1条2、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无职业禁忌的病症,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一次体检。
A.每年
B.每季度
C.2年
D.每月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2.2.2条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系统内部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应()接受一次本规程的考试;间断现场工作连续()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考试。
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参与工作前应接受本规程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A.每年3个月
B.每月3个月
C.每年6个月
D.每月1年
答案:
C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3.6条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A.4m8m
B.8m6m
C.4m7m
D.8m4m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3.8条5、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厂站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导体附近,禁止使用();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将其放倒后,宜由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A.金属梯子
B.木梯子
C.竹梯子
D.绳梯子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3.11条6、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作业期间需将升降口、井坑、孔洞、楼梯和平台的栏杆、护板或盖板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围栏)和警示标识,夜间应设(),在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恢复。
A.警示光源
B.方向标
C.照明灯
D.指示牌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5.4.4条
7、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低压
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应不低于2.5m,
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应不低于5m。
A.2.5m5m
B.2m5m
C.3m6m
D.2.5m5.5m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1.2.3条8、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作业
前应召开现场工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要求。
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分组负责人、工作分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分
组人员进行安全交代。
交代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及分工、作业地点
及范围、作业环境及风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被交代人员应
准确理解所交代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A.值班员
B.安全员
C.工作许可人
D.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答案:
D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1.3条9、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不属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
A.他人代写填写工作票。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核实已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D.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在作业中不发生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答案:
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1.7条10、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班(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不正确的有:
A.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B.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令。
C.相互关心作业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D.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答案:
B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2.6条1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简称“三种人”)()应进行“三种人”资格考试,合格后以发文形式公布。
调度许可人可不参加“三种人”资格考试,但应以调度员资格发文形式公布,并送达相关单位。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年
D.两年一次
答案:
C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3.2条12、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厂站内以下工作需选用厂站第一种工作票:
不正确的是:
()
A.高压设备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B.在高压电力电缆或高压线路上需停电的工作。
C.待投运的新设备已与运行设备连接,进行新设备安装或试验的工作。
D.高压电力电缆或高压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答案:
D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3.3条1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1中:
人员、工具及材料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作业安全距离为:
()
A.10kV:
0.7m35kV:
1.2m110kV:
1.5m220kV:
3m
B.10kV:
0.6m35kV:
1m110kV:
1.5m220kV:
3m
C.10kV:
0.7m35kV:
1m110kV:
1.5m220kV:
3m
D.10kV:
0.7m35kV:
1m110kV:
1.5m220kV:
2m
答案:
C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3.5条1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工作需选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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