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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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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方案
治超工作方案
治超工作方案
(一)
为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开展“春雷行动”的号召,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西汉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部署“春雷行动”各阶段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始终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产品保值增值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集中治超,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机制。
工作目标: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
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强化路面执法路政与运政、路面治理与源头监管、计重收费与路面治超等联动机制,多管齐下,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现象;加强治超与征费、路政等部门的联动与配合;加大活动期间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8%以内。
二、主要内容
(一)严把治超车辆入口关,控制超限超载率。
重点查处利用隐蔽工具偷逃漏费和逃避超限检测行为,坚决打击车辆强行闯站或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利用安装液压系统、千斤顶、气囊或假轴,跳称、压冲称、走S形等方式非法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二)完善治超检测工作流程。
1、规范入口检测工作流程。
各治超站要设专人引导货车按照标准车速进入治超检测道,并监督检测全过程。
在各治超检测站出口处,严格按照治超检测流程检测下站货运车辆,切实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真实、公平。
2、落实“黑名单”制度。
执行省厅《关于落实车辆超限超载“黑名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和抄报、曝光制度。
3、在检测中发现下站的超限车辆,要一车一档,查明超限超载原因,逐级落实责任。
4、加大治超、征费、路政联动机制。
积极与收费站联动。
收费站出口超3吨车辆及时移交治超站,治超站要做好核实登记,凡超55吨以上车辆必须由收费站移交治超站登记、核实,作出处理;将各收费站移交的出口无牌,车卡、车证不符的车辆及空驶的可疑牵引车辆及时报送分公司,做好倒查处理工作。
5、定期对检测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更换工作,实现操作设备准确迅速、检测程序标准,保障检测仪器的正常运行。
(三)提高治超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形象。
以“春雷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治超队伍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活动开展期间,要不断加强治超队伍学风、作风的建设,增强治超人员责任心、使命感和服务意识的塑造,集中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治超队伍的综合素质,达到“政治合格,作风过硬,行为规范,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队伍建设目标。
(四)强化路面治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
1、加强对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检查。
与路政、交警协调配合,在秦岭服务区、宁陕服务区、朱雀停车区、油房坪停车区、双河停车区等容易发生货车甩挂、甩货、倒卡、倒换车头等逃费行为的地方,组织人员集中打击和联合治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
2、积极开展重点路段专项治理活动。
在涝峪口安检站站组织治超人员抽查车辆几何尺寸、线路不符等情况,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对查出的非法车辆几何尺寸超限、非法重量装载超载车辆,及时汇总报送集团治超办,在省治超网“曝光台”曝光。
(五)春雷行动与保畅工作相结合。
开展治超“春雷行动”要和保畅工作相结合,要严控超重超限车辆进入西汉高速公路给安全保畅带来的隐患。
各管理所要因地制宜,动脑筋想办法,将治超“春雷行动”与道路保畅结合起来。
做好源头企业的宣传工作
三、阶段安排
“春雷行动”从20**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
(20**年3月1日-3月15日)
各管理所要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
(20**年3月16日-4月15日)
按分公司部署,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春雷行动”,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的目标任务,掀起新一轮治超高潮。
第三阶段:
总结完善阶段。
(20**年4月16日-4月30日)
各管理所对各自开展“春雷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对典型事例、优秀人员和有效经验进行学习交流。
四、活动措施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春雷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公司成立“春雷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
屈永照葛明霞
副组长:
朱博毅徐北平宁勇
成员:
魏建龙郝雨涝路晓英胡婷婷吕红云
陈海波张中张少挺黄宁边策
王峰雷亚超冯宝平
活动办公室设在西汉路政大队。
主任:
宁勇(兼)
成员:
魏建龙刘刚妹罗永强胡萍胡丽萍
王建林屈强康抗陈平胡靓
李小伟郝雪亮任静
分公司治超“春雷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本次活动的内外宣传、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奖惩及通报等工作。
(二)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1、为宣传“春雷行动”、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技能、加强治超队伍作风建设,西汉路政大队拓宽宣传途径,在新浪网开办西汉路政博客刊发“春雷行动”相关信息和治超业务文章,鼓励治超人员良性交流,促进西汉分公司治超业务再上台阶。
2、在各治超站站区悬挂以“春雷行动”为内容的标语横幅,利用情报板发布宣传口号;制作“春雷行动”展板,营造站区开展活动的氛围。
3、活动期间,管理所要认真收集活动照片资料,每个阶段,至少完成2篇与活动相关的宣传报道。
(三)各管理所要根据辖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为使“春雷行动”取得实效,各管理所要根据自己辖区治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采取措施。
户县管理所检测任务较重,在做好入口检测的同时,要深入附近企业,通过散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为“春雷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秦岭管理所要重点在服务区、朱雀停车区、油房坪停车区等容易发生货车甩挂、甩货、倒卡、倒换车头等逃费行为的地方,组织人员加强检查治理;宁陕管理所在做好日常检测的同时,要组织治超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现场应对、解决问题能力,高质量完善治超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借助多种形式,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水平。
1、分公司将把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等非法逃避检测行为和方式印制成册发放,供治超人员参考学习,提高治超人员现场应对能力。
2、组织一次治超业务座谈会。
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治超业务座谈会,就活动期间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高治超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
3、对治超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
组织宁陕、秦岭段治超人员前往户县、涝峪口治超站现场学习交流检测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4、活动中,分公司将组织一次关于“春雷行动”专项活动和治超业务知识书面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治超人员量化考核当中。
(五)加强活动检查稽查。
活动期间,分公司将对各管理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稽查,督促落实。
1、分公司将在每个阶段进行检查,将不定期进行稽查,“春雷行动”专项稽查通报不少于4期。
2、各管理所要设立治超人员监督岗、意见箱、留言簿,主动接受司乘人员的监督和评议。
(六)加强考核奖惩。
分公司将特设立“春雷行动”单项奖励,主要用于对“春雷行动”成效显著和成绩突出的管理所和治超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总结评比阶段,分公司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逐级推荐并结合综合考核成绩,确定优秀管理所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优秀管理所1个,奖励5000元;
优秀治超站2个,各奖励2000元;
优秀治超班长3人,各奖励500元;
优秀治超工作者5人,奖励500元。
本次“春雷行动”将实行考核制度,按各管理所的活动开展情况计算考核成绩,此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治超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完成20**年治超目标任务,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8%以内,各管理所必须清醒认识“春雷行动”开展的重要性,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在辖区内切实开展好“春雷行动”。
各管理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确保“春雷行动”卓有成效的开展。
(二)总结经验,学习交流。
各管理所要及时收集“春雷行动”相关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好的做法、活动成效、社会反响等形成文字资料,及时报送分公司,促进治超工作快速发展、高效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各管理所于4月25日前将开展“春雷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西汉路政大队。
活动期间,各管理所要按阶段安排建立专项资料盒,做好相关内业资料。
各管理所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春雷行动”考评、奖惩和激励办法,推分公司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
治超工作方案
(二)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
20**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
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
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
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
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
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
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
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
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
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
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
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
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
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
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
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治超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
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
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
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
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
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
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
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
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
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
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
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
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
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
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
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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