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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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及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要求
(株洲授课课件)
授课提纲
一、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规定与要求
三、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工程质量和资料管理的标准和依据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要求;
五、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规范。
一.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护管理、技术改造、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重要手段和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记录工程质量,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监控和管理水平。
这是编制竣工档案最主要出发点和目的。
1、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国家制定了很多很多加强对原材料、设备、配件的质量监控措施;
2、在施工过程中,规范要求对所有隐蔽的工程要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在施工中国家强制性的规定了对砼、砂浆、焊接、压实度、桩基的检查试验。
4、在进行每一道分项工程施工时,规范要求每一道工序要履行严格的质量评定手续。
上述这些项目的结果,必须及时的在档案资料中反映出来。
严格要求资料的及时形成,就是对工程质量工作的最好监督。
(三)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是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完整的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合格的工程实体和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两方面组成的,凡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缺失或者不合格,这个工程项目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工程)
例:
长沙引公司在〔2009〕14号《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文件第二十一条中规定: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程档案资料的准确、齐全、完整、系统,工程质保金中包括对工程质量和档案资料监督,工程竣工时只有在工程质量和档案资料都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质保金”。
(四)编制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规定与要求
1、国务院的要求:
2000年元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建设工程的资料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不拔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⑴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⑵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要求:
(略)
3、湖南省建设厅的要求:
(略)
(1、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各种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以内向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2、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到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见附件一),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办理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检验材料之一。
(3、有关单位在编制竣工档案时,必须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熟悉业务的
档案资料员。
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见附件二),明确竣工档案编制责任。
各城建档案馆(室)应对归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监督指导。
(4、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前,应将编制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机构进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认可。
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见附件三)后,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否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4、株洲市建设局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
对未经档案预验收的建设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凡未按规定移送工程档案的建设项目,不得申报各级优质竣工验收前,应将编制的工程竣工档案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基本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验)收合格证》后,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株洲市建设局对地下管线档案有严格要求: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覆盖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的工程,市质安部门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三)近年来,国家重新颁布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及资料管理的所有基础文件。
1、2002年1月1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开始实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内容有了新的规范和要求,改变了过去保证资料、技术管理资料分类模式,先后更新了所有的施工验收规范;
2、建设部2002年颁发了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定》文件,市政工程档案有了新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施工中所需要的表格。
3、200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颁布了城镇道路、桥梁、给排水管道、给水排水构筑物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作竣工档案编制有了新的变化和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管理程序。
各地建委、建设局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后,建设单位才能在建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明确竣工档案工作编制责任;
③明确建设单位是编制工程档案的责任单位
建设单位是编制工程档案的责任单位,在招标投标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收集、汇总工程前期综合文件材料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
④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档案提交市城建档案馆进行预验收,初验基本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初验收认可证》,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⑤建设工程验收备案部门在办理工程验收备案手续时,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初验收认可证》,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必备条件;
⑥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城建档案馆参加;
⑦凡是工程竣工档案不齐全、不完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证》,凡是没有《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工程,规划部门不予换发规划许可证正本。
⑧凡不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各类工程竣工档案的部门和单位,将给以严肃的处罚:
凡不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各类工程竣工档案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因个人失职造成工程竣工档案重大损失和无法归档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声相档案的形成和编制
⑩工程备案、节能、分户、综合验收有严格的要求
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办理工程备案的手续。
B、建设工程要按照国家的要求认真执行建筑节能的规定,并且按照要求
办理建筑节能备案手续。
C、建筑工程在工程验收时,要按照规范要求搞好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形成分户验收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建设单位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
2、监理单位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
3、施工单位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
(一)建设单位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计划审批文件;
2.扩初设计文字、图纸资料及审批文件;
3.设计方案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工程征地文件;
5.工程报建申请、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该项在长沙不移交城建档案馆,因为规
划局留存的一套每年3月移交我馆);
6.地质勘察报告;
7.反映工程、监理、设计招投标全过程的文件;
8.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合同、协议;
9.工程概预算、决算(概、预算不移交城建档案馆);
10.工程审计文件;
11.上级文件、建设单位文件、下属文件,请示、报告、批复、简报、会议记录、会
议纪要等及其他反映工程建设的文件;
12.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材料;
13.小区建设、成片开发、厂区建设等大型项目需按照市政的要求编制道路、排水、
绿化、亮化及各种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所有工程完成后,还需按照市规划局的规定委托市勘测设计院进行竣工测量,编制建设项目布局、管线布局竣工总平面图,建设单位要负责将这些档案的移交进馆。
(以上是建设单位形成的部分文件材料)
14.工程照片、录像。
(二)工程监理文件材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内容)
1.工程监理规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业务联系单、会议纪要、现场指令、旁站记录
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平行检验报告
4.施工测量成果复验确认资料
5.工程监理月报
6.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7.照片、录象档案
(三)施工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
(1)工程概况表
(2)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3)建筑、市政工程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9.施工总结
市政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1.竣工验收证书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11.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12.施工总结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表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为统筹计划施工,科学组织管理,采用先进技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环保、节能、降耗,实现设计意图,是指导施工生产的技术性文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部位、阶段和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符合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必须是原件。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企业盖行政公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和监理项目部盖章。
凡是召开了会议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的项目,必须形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5)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记录
1、图纸会审初审记录
施工单位在审阅设计施工图后,应该将意见形成文件(文字材料)报送建设单位。
2《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
图纸会审会议因为是建设单位组织,该纪要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形成,或者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形成,纪要必须由参建各个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各单位盖行政公章。
3、《图纸会审记录表》(施2002-9)必须按照要求填写。
(6)开工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各单位必须盖行政公章
施工技术交底为四个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对象为施工项目部各部门及中层负责人)
2、分项工程(工序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对象为班组长)
3、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
4、重要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7)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要求内容完整,应是原件,后面的附件也要签字。
澜湾项目中的工程联系单中有变更内容的要求
(8)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一)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要有“四证”
1.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
2.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厂家产品年度检验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质量证明书。
(二)凡是规范中要求现场抽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还必须有以下两方面资料:
1、见证取样委托书
2、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三)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厂家或销售部门的公章。
并注明原件存放地。
(四)每一类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要使用材料汇总表
(五)设备还需要提供装箱单;性能捡测报告;随机文件、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及图纸;设备及配件清单。
(六)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和软件还必须有原产地证明、报关商检(报关单)等证明。
(七)商品混凝土资料:
1、商品混凝土厂资质证明
2、水泥、添加剂出厂质量
证明及现场抽检试验报告粗细骨料现场抽检报告
3、7天及28天配合比通知书
4、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5、生产合格证
认真做好原材料使用部位的填写工作
1、要充分发挥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岗位的作用。
原材料使用时、要有原始登记,有原始记录,有原始使用部位登记。
2、资料员在编写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部位时,一定要调阅上述原始记录。
3、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部位登记时时一定要实事求是。
(9)施工检(试)验报告
(一)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
(二)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资料。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中如果材料发生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单。
2、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试块强度试验资料和汇总表。
3、标准养护试块28天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结构混凝土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
度试验报告
4、有按规定要求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5、凡设计有抗渗、抗冻性能要求的混凝土,除应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外,还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标养的抗渗、抗冻试验报告。
6、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28天的试块抗压、抗折、抗渗、抗冻指标作为评定的依据,并应在相应试验报告上标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7、应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要有抗折强度评定资料)
(三)砂浆试块强度试验资料
1、有砂浆试配申请单、配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
2、预应力孔道压浆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三组的7.07×7.07×7.07cm3
试件,其中一组作为标准养护28天的强度资料,其余二组做移运和吊装时强度参考值资料。
3、有按规定要求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四)钢筋焊、连接检(试)验资料
1、钢筋连接接头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锥螺纹、套管等机械连接接头方。
式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连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
报告必须对抗弯。
抗拉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2、试验所用的焊(连)接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数量。
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试验报告后应附有效的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3、委托外加工的钢筋,其加工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七)钢结构、钢管道、金属容器等及其它设备焊接检(试)验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八)桩基础应按有关规定,做检( 试)验并出具报告。
(九)检(试)验报告应由具由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
(十)地下管线安装工程必须按照规范出具施工检(试)验报告。
(10)施工纪录:
建筑工程常见施工记录表格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各类往来文函用表格式汇编》,市政及管线工程常见施工记录表格见建设部221号文件
(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上一道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结果)所掩盖的工程,均称隐蔽工程。
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质检人员,并请监理参加,涉及到基础和重要结构部位的隐检须请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设计人员和质监人员参加,检查要及时形成隐蔽记录,并及时签证,隐蔽记录的内容由质检员负责填写。
建筑工程的隐蔽项目
土方工程:
土方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桩基工程:
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地下防水工程:
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
止水做法: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
等
钢筋绑扎:
1、钢筋的质量、规格状况
2、钢筋现场质量抽查结果
3、各种直径钢筋接头方法
4、各种直径钢筋搭接长度
5、同一截面接头占总面积百分率(%)
6、钢筋是否锈蚀,锈蚀程度,锈蚀情况
7、钢筋之间的间距
8、保护层厚度
9、限位措施
10、钢筋代换情况及其它。
钢筋焊接:
1、焊接材料质量、检验
2、钢筋焊(连)接型式
3、焊(连)接种类、
4、接头位置、数量
5、焊条、焊剂、焊口形式、
6、焊缝长度、
7、厚度及表面清渣
8、连接质量等
预应力工程:
1、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的预埋垫板;
2、预应力筋的下科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
3、锚具、夹具、连接点的组装等
钢结构工程:
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砌体工程:
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抹灰工程:
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地面工程:
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节点密封处理、黏结情况等。
门窗工程
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黏结等。
吊顶工程:
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表面防火、防腐处理、外观情
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及铺设、固定等。
轻质隔墙工程:
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位置、数量、连接方法、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
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设置等
幕墙工程:
1、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
2、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
3、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
4、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建筑屋面工程
主要记录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情况:
1、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黏结情况;
2、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等情况
房屋建筑给排水:
隐蔽检查项目
1、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入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
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
3、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
隐蔽内容:
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接口处理、变径位置、防腐做法及效果、附件使用、支架固定、焊接情况、保温质量、基底处理效果、保温材质、规格及支墩情况等
建筑电气工程:
隐蔽检查项目
1、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
2、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
3、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
4、接地极装置埋设
5、金属门窗、幕墙及避雷引下线的连接
6、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
7、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
8、直埋电缆
9、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
隐蔽的内容
房屋各种暗配电气线路、导管、线槽的位置、设施的标高、规格、弯度、防腐、接头;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坡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等
通风与空调工程:
隐蔽检查项目
1、敷设于竖井内、不进人吊顶内的风道(包括各类附件、部件、设备等)
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
隐蔽内容
1、检查风道的标高、材质,接头、接口严密性,附件、部件安装位置,支、吊、托架安装、固定,活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
2、正确,风道分支、变径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风管的漏光、漏风检测、空调水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3、检查绝热形式与做法、绝热材料的材质和规格、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
电梯工程隐蔽内容:
1、电梯承载梁的规格,埋设长度,过墙体中心距离,焊接情况,防腐措施,梁端封闭等情况。
2、起重吊环的材料规格质量,吊环与钢筋锚固的尺寸
道路隐蔽项目:
1.土质路基各层压实度及土料;
2.路床的中线高层及横坡;
3.各种类型垫层及基层的厚度、中线高程及横坡;
4.涵洞基础验槽;
5.收水井预埋交管的连接;
6.护展、护坡、挡土墙基础验收槽;
7.人行道下预埋管线的线路、标高、接头、根数。
排水管渠工程隐蔽记录项目:
1.各类管道和渠道沟槽的验槽;
2.各类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平基、座管、
接口、抹带;
3.各类管道的填度、墙高及墙厚、盖板;
4.检查井、收水井须砌情况、几何尺寸;
5.排水泵站基坑验槽;
6.泵站沿井钢筋及焊接的隐蔽验收;
7.钢管管道内外绝缘防腐。
桥梁工程隐蔽检查项目
1.地基与结构基础,包括土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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