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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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
(2018年稿)
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需要,推进我省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特长的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特制订《贵州省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为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的必备条件。
(一)办学规模
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200人,不超过3000人。
班额不超过50人。
2.完全中学学生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600人(并严格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高中班额不超50人,初中班额不超45人。
(二)办学条件
1.校园面积、活动场地、教学器材、仪器设备等符合《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教育部《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基本要求。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m2/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m2/生。
3.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20%,80%以上的教室装备多媒体设备。
4.学校具有能满足国家课程实施需要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功能教室,如:
理、化、生实验室,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有满足特色教学需要的科学、技术、语言、数学、历史、文化等专用功能教室。
5.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35册,报刊杂志种类8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与学校申报特色领域有关的电子图书和专业杂志。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不少于15台。
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资料室、阅览室。
6.学生食堂和宿舍满足办学规模学生数的需求。
(三)教师配备
1.师(专任教师)生比不低于1∶16,教师学历合格率不低于95%。
2.专任教师按照办学规模和教师工作量配备合理,具有能满足特色领域课程教学需求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团队。
3.特色领域师资力量强,水平层次高。
有正高级、特级教师,市(州)级以上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或者有特色领域从业资格证书、荣誉称号、获奖作品等,有近五年省、市(州)、县表彰的优秀教师等,以上各种层次教师合计不少于3人。
学校聘用有不少于2人的特色领域校外优秀教师或社会优秀人才到校兼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四)经费保障
近两年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当年全省普通高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或者评估前两年,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规定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五)教学质量
1.评估当年,近三年有两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7个及以上学科合格率不低于90%;高考本科上线率不低于本市(州)平均上线率,或者高考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率在本市(州)普通高中名列前五,或者近三年曾获市(州)教育质量奖(含出入口评价排名前8)。
2.评估当年,近两届学生的巩固率大于95%。
3.学校申报的特色领域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学生学习成果丰富,建有申报特色领域的师生成果展览室。
(六)学校管理
1.党的领导。
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决策和监督机制建立,党组织及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充分。
2.德育管理。
建立了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的办学思想,做到了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学校、家庭、社会)。
3.课程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规定的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开设与特色领域相适应的校本选修课程。
4.办学规范。
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乱发津补贴,没有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行为,没有违规补课现象。
5.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内外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落实;校园环境和设施设备安全,无校园安全隐患;无重大影响的安全稳定责任事件。
二、特色条件
本方案设置十六个特色优先领域及评价要点,鼓励支持学校优先申报德育、科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数学、外语、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艺术、体育与健康、生态文明、课堂教学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普职融通、学生发展十六个领域的特色示范学校。
除上述领域外,学校也可自主申报其具有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某个领域的特色示范学校。
学校每次可申报1个领域的特色示范学校,申报上述特色领域(学科)的学校须具备下列评价要点规定的条件:
(一)德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德育大纲》,“立德树人”的措施与办法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全员育人机制形成,学科渗透德育具有可行的操作规范和实践经验。
2.构建课程与环境、育德与育心、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并富有特色的学校德育体系。
校园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环境的德育氛围浓郁,德育特色鲜明。
师生行为优良,文明程度高。
3.班级文化、寝室文化建设、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形成特色,有切合学生实际的德育校本课程3门以上(开设不少于3年),相应的课程评价和学分管理科学规范。
上述内容至少有一项在本市(州)或全省具有推广示范价值。
4.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及系列化特色。
学困生、待优生转化方法方式与措施具有针对性,效果好。
5.班主任培养和激励机制有特色,每个年级都有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学校班主任队伍梯队形成,80%以上教师乐意当班主任。
6.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学校家庭协同育人制度化,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好,家校合作有亮点,效果好。
每学期召开两次全校性家长座谈会,家长反响好。
7.每年至少有两项突出德育特色的全校性专题教育活动,其中至少有一项专题教育的德育特色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专题教育主要指:
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革命理想与革命传统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劳动教育、人道主义与社会公德教育、正确人生观与科学世界观教育、生命与环境教育、国防教育等)。
8.师生理想信念坚定、行为习惯良好,校园风清气正,富有爱国情怀和奋斗精神;四风(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得到彰显,学生自主管理井然有序。
9.学校德育成果显著,德育工作近三年受到地(州、市)以上表彰,并推广其成果经验;德育课程资源、德育研究成果获市(州)以上成果奖。
(二)科学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至少两个学科有科学类教育优秀教师团队(如物理和化学、生物和化学、生物和物理等),能引领本地区将科学教育有机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使科学教育成为整体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助推器。
2.学校有丰富的科学教育资源(如设施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各种与科学教育有关的功能教室,丰富的仪器设备、材料与用具等),至少建有一个科学体验园(馆)、科学类功能教室或科技教育实践基地等,能满足和促进科学教育教学及开展相关活动的需要。
3.实验教学开设情况良好,设备使用充分,维护良好,实验室使用管理登记等资料完整;学校结合实际,开设有与科学教育相关的校本拓展课程6门以上,其校本教材科学、规范,并至少有一种教材正式出版;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评价机制,对课程实行了学分管理。
4.学校有覆盖在校生30%以上的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或者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数达到班级数三分之二,持续开展有关活动不少于3年。
5.至少两个科学技术类学科选修课的开设情况良好,课程计划、课表、教学设计、选课名单、平时作业、考查资料等印证材料完整;学科课程设置符合国家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满足学生特色发展的需求,相应选修课程学生问卷调查满意度在90%以上。
6.学校的科技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本县(市)有较大的影响。
师生在各种科学类相关活动或比赛中,获省级、市(州)级奖的比例高。
或者有10%以上的学生有科技作品、科学小论文或科技小制作、小发明。
7.科学教育工作成为学校综合改革与特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成为师生成长的重要载体和动力,学生的科学素养逐年提升,科学教育至少2个学科的学业成绩、特长生培养或学困生转化在本地具有有明显优势。
8.本校开展的科学教育的举措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关经验在期刊上发表或在本市(州)、区(县)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本校的科学教育在本市(州)、本区(市)县有辐射、带动作用,有充实的案例材料佐证。
(三)通用技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建有符合有关规定标准配置的通用技术教室和实验室,特色领域功能室(如木工室、电路设计工作室、机器人工作室、家政技能工作室、建筑设计工作室等)能满足教学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2.有独立的通用技术课程教研组;开齐开足国家通用技术课程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全体学生均获得相应的学分;开设2-3门技术类校本课程,其相应的校本课程(教材)正常使用了3年以上;每门校本课程选修人数均占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以上。
3.学生参加通用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每次合格率不低于90%,优良率不低于60%。
4.每学年开展4次以上的技术类相关科技教育活动,至少有20个以上持续正常开展活动的通用技术类学生社团,或者参与社团的学生占总人数的25%以上,活动材料详实。
5.有比较明确的通用技术类教学改革思路,形成技术特长生培养体系,教学改革富有成效,其成果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的表彰或推广。
6.有20%以上学生至少具有一项通用技术特长,在近三年高校自主招生选拔中有技术类特长生入选升学。
7.与同类学校相比,师生参与各技术类大赛的比例高,近三年至少有10件次作品或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奖励。
(四)信息技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有独立的信息技术课程教研组;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学校至少有3门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技术拓展课程,相应的校本教材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且已经使用3年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计算机)不低于20台/百人,信息技术专用教室能满足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和学生特长发展的需要。
3.全校老师具有现代社会信息化要求的教与学的素养,信息技术融入各学科课程教学,成为推动教学变革、优化学习方式的重要抓手。
有二个以上学科应用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融合,学生学习成效显著,在本市(州)具有推广示范价值。
4.开设信息技术类选修课程三门以上,且有不少于三门课程持续开设三年以上,选修学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30%以上。
5.每月正常开展活动的信息技术兴趣小组或学生社团达到学校班级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与学生不低于20%,持续开展有关活动不少于3年。
6.学生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0%、优良率不低于60%。
7.学生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成果、教师相关的教研与教学成果丰富,参加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活动成绩显著。
近3年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大赛等信息技术比赛,获省级以上奖人数不低于10人,或者有30%以上学生至少具有一项信息技术特长,或者有10%以上的学生有信息化应用成果、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作品等。
近五年教师获获市(州)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研成果奖2个以上。
(五)数学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有比较丰富的数学学习资源,如数学杂志、数学科普读物、数学学习软件。
每个年级建有数学功能教室或数学实验室。
2.有至少3门近年正常开展的具有本校特色的数学拓展选修课程,数学拓展选修课程或特色数学校本课程实行学分管理,课程选修学生不少于本校学生三分之一。
3.有20个以上数学建模、数学探究兴趣小组或学生社团,或者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数量达到学校班级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每学年有相对固定的数学科普、数学文化、数学竞赛等活动;持续开展有关活动不少于3年,学生参与人数不少于在校生数的20%。
4.有比较明确的数学教学改革思路,形成较为成熟的教改方案或模式。
近五年有3个以上立项或结题的市(州)以上数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有2项以上成果获市(州)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研成果奖。
5.对数学学习有较高兴趣的学生比例不少于20%。
学生数学学习效果较好,在本地具有明显优势,如近三年学生参加数学学业水平测试优良率不低于60%,或高考数学平均分,或者及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
6.近三年学生参加校外各种数学竞赛活动,获省级以上奖人数不低于10人。
或者学生的数学研究性学习成果丰富,有30个以上数学应用、数学探究、数据挖掘处理等方面的学习成果。
(六)外语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有明确、可操作的外语特色教学模式或方案,使用不少于3年。
成立有外语拓展课程开发、外语研究性学习、外语课堂教学改革或竞赛辅导等教师研究指导小组。
2.有不同层次、不同素养指向的、丰富的外语特色课程群;或者有不少于3门外语特色课程,并有科学、规范的的外语校本教材,特色外语校本课程实行学分管理,课程修习学生不少于学生总数的30%。
3.有丰富的、分层次、分领域的外语学习图书、音视频、学习软件等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
建立学生展示外语学习成果的网络平台与各种媒介,学生展示面广,持续使用不少于3年。
4.有20个以上外语特色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常态化;有全校层面制度化的外语活动系列,如外语戏剧节、外语微电影节、外语夏令营、外语冬令营、外语演讲比赛等三项以上,持续时间不少于3年。
5.有跨区域外语合作交流机制,与国内高校外语学院或外国语学校或域外母语学校结成姊妹学校,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不少于3年。
6.外语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水平在本市(州)有一定影响,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20%以上的外语教师有出国培训进修或到国内著名高校外语学院学习进修的经历。
7.近3年学生外语学业成绩显著,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优良率超过60%,外语高考成绩显著,外语特色课程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外语竞赛,获奖率较高。
或者有不少于10%的学生可以进行日常口语交流、简单现场翻译、地方基本导游,有不少于20%的学生可以用外语唱原版歌曲、表演课本剧、书面翻译文学作品等。
(七)传统文化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开设5门以上优秀传统文化校本课程,有使用后反响良好的科学规范的校本教材,课程管理评价机制健全,实行了学分制;形成了适应学生发展需要的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并在本地产生良好影响。
2.有丰富的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发使用2种以上优秀传统文化读本,并融入语文、历史、思想政治、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教学。
3.有各种文学社团、优秀传统文化社团20个以上,或者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数量达到学校班级数的三分之二,且20%左右的学生每月参与社团活动。
持续开展有关社团活动不少于3年。
4.校园环境、班级文化有浓郁的优秀传统文化氛围。
5.有10%左右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优秀传统文化特长,学生传统文化作品丰富,在文学期刊发表优秀传统文化(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文学作品20篇以上。
6.近五年有结题的市(州)级以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课题3个以上,发表(或获省级二等奖)研究论文(教学设计)10篇以上,传统文化或文学教育获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2项以上。
(八)民族文化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聘请至少1名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或民族文化人才到校兼职。
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结合的民族文化校本课程开发建设团队。
2.开展三年以上不少于2项的民族文化教育课程。
课程覆盖受益面不少于在校生的80%。
有相应的课程实施计划和校本课程,有比较丰富的民族文化教学资源,形成比较完整的课程体系或系列微课程资源包。
3.有推行三年以上民族文化项目的技能训练、情景学习、探究学习、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和知识传授等教学模式。
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民族文化教育与部分学科课程教学相结合。
4.有民族文化学生兴趣小组、社团15个以上,经常开展活动,效果良好。
学生每年参加校外民族民间文化考察、社会调查、研究性学习等不少于3次,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形成较为丰富的文字成果和物化成果。
5.创建具有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的校园环境,校园的民族地域文化特征突出。
注重在校园不同功能区展示地方民族文化特点和师生民族文化教育成果。
6.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开展常态化,持续开展有关工作不少于五年,且在师资培养、课程建设、学生特长发展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民族文化教育在当地具有影响力,获得社会普遍认可。
学校是市(州)级以上民族文化教育项目学校。
7.民族文化教育对培育师生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多元文化意识,增进民族团结,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效果明显。
教育成果丰富,学生作品和研究性学习成果丰富,20%以上的学生具有一项民族文化技能技艺、一件创意作品或一个研究性学习成果;学生参与校外文化展示活动多,市、州以上各种民族文化文艺活动、技能比赛获奖率高;教师发表有关论文(教学案例)3篇以上或者获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2项以上。
(九)红色文化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有一支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结合的红色文化教育课程开发团队。
2.学校及所处地域红色文化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建设有不少于3项红色文化教育校本课程,开展相应教育教学活动不少于3年,课程覆盖受益面不少于在校生的80%。
3.红色文化教育有机融入学校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等学科课程教学,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并与有关学科教学紧密结合的课程资源包或微课程系列。
4.创建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的校园环境,校园环境的红色文化地域特征突出,能够充分展示师生的红色文化教育成果,富有红色文化教育品味。
5.红色文化教育与学校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拓展训练、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并形成有计划、有层次的系列教育活动。
6.建设15个以上红色文化教育学生社团和课外兴趣小组,并持续开展有关社团活动不少于3年,学生课外活动效果显著,有关学生作品及研究性学习成果丰富。
7.红色文化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培育价值、历史价值、政治价值、文明传承价值得到充分彰显;红色文化育人效果明显,对培育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艰苦奋斗精神进而坚定“四个自信”发挥积极作用。
师生红色文化教育成果丰富,近三年获市(州)以上各种表彰奖励不少于3次。
(十)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面积和设备符合办学规模和课程教学要求;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器材能满足学校艺术课程的开设和特色艺术项目活动的需要;校级学生艺术团(队)有固定的活动场地。
2.学校每周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艺术兴趣小组活动,有艺术专长教师参与辅导,学生参与面不低于20%;围绕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组建有艺术社团、兴趣小组不少于班级数的三分之二;上述活动持续开展不少于3年。
3.学校至少有两个艺术特色教育项目,开发建设有相应的艺术特色项目校本课程4门以上并实行学分管理;每年围绕特色项目定期举办主题艺术节、艺术展演或大型艺术作品展,艺术特色项目在本地具有明显优势,影响力大,反响好。
4.校园环境具有浓郁的艺术氛围。
校园不同功能区艺术特色鲜明,雕塑、壁画、宣传画、装饰画等体现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师生艺术作品、创作成果在校园得到充分展示;师生具有良好审美情操,形成崇德尚艺良好氛围。
5.主动传播艺术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为其他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6.师生创作出的艺术作品内容健康、品位高雅、形式多样。
学校积极参加各种校外艺术活动和比赛,成绩突出,水平较高。
近三年获市(州)级团体一、二等奖3次以上,个人奖30人次以上,或者有一批在各种艺术活动、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本地有良好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7.校内形成良好的艺术教育研究与课程教学改革氛围。
近3年学校完成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二项以上,2/3以上的艺术学科教师参加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或课程开发项目,近五年获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2项以上。
(十一)体育与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近3年开发了具有特色的体育与健康项目4个,开设了相应的校本课程并在教学中取得良好效果,80%的学生具有该课程要求的体育与健康素养,并形成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2.建立特色项目校运动队运动员档案库,内容包括身体特征、生理机能、训练情况、运动成绩等。
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级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有运动队梯队建设实施方案。
3.成立特色体育项目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20个以上,培养特色项目体育骨干,持续开展特色体育项目兴趣指导、特长培养、校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活动,实现体育特色活动的示范带动。
4.体育与健康特色项目运动技能有机融入大课间活动,学生参与面广,参与热情高,体育大课间活动特色鲜明。
5.每年举办1次全校运动会并形成制度,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重点比赛项目,精心打造运动品牌。
学生每周每生参加特色项目体育课外活动不低于1次,每天阳光体育活动不低于1小时。
6.近三年,校运动队每年至少1次以上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特色项目体育竞赛活动,个人项目至少获省级1个前5名或市(州)级2个前3名;集体项目获得市(州)级前三名,省级前十名。
7.近三年向上一级学校(体育特长班)、市队、省队(或部队)输送运动员。
培养体育考生,向体育院校输送体育专业大学生10人以上,向高校输送高水平运动员。
近年来培养有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
8.全校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良好,有真实数据表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
近三年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优良率达80%以上。
9.学校至少有一个体育特色项目(如足球特色、体操特色)是本市(州)公认的特色优势项目,并获得市(州)级或省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称号。
10.学校积极实施体育课程改革,进行体育特色项目教学研究,实施科学训练实践改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成果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十二)生态文明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要点
1.学校有一支优秀的生态教育教师团队,对生态教育的研究、实践每年均有进步,生态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与学校文化建设中,并形成常态化。
2.结合本地实际和资源优势,开设3门以上与生态教育有关的校本课程;学校生态教育课程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健康生活方面的图书、视频及其它软硬件教学资源能充分满足师生教与学的需要。
3.校园环境有明显的生态教育特色,构建了美化与绿化、生态与循环、可持续与节约相结合的、环境友好型、人文生态型校园;学校场地道路、环境绿化和活动设施、休闲空间体现了环保性、知识性和生态品味。
4.有20个以上生态领域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有关活动持续开展3年以上;积极参与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学生参与面不低于在校生数的30%,师生参与热情高,活动成果显著,在本地(市、州)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5.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生态教育,至少建有一个生态实验室、生态科技园(馆)、生态体验区、或生态教育实践基地等;生态文明教育与相关学科课程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有机结合。
6.生态教育有效促进了有关学科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生态文明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重要载体和动力,学生具有较高的生态文明素养,与生态教育相关的研究性学习、生态实验创作、学科探究学习等成果丰富。
7.生态教育在本地有辐射带动作用和较大的影响力。
学校的生态文明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对所在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8.学校开展的生态教育举措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有关经验在期刊上发表或在本市(州)、区(县)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获得市(州)以上有关部门奖励,学校获市(州)以上环保先进单位或绿色学校荣誉称号。
(十三)课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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