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度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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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度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doc
石狮市2017年度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
二、基准地价构成及内涵4
一、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03号)、《关于抓紧做好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8号)等文件要求,本次石狮市基准地价修编的工作范围是石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包括石狮市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87平方公里。
其中城市中心区的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和宝盖镇,总土地面积约48.0平方公里。
二、基准地价的构成及内涵
(一)基准地价的构成
基准地价的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1.土地取得成本:
包括征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等费用,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取得费用等费用。
2.土地前期开发成本:
土地前期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
包括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收取的其它费用等,不含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教育费附加。
4.土地出让收益:
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土地出让成本后的收益,其中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
1.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基准地价用地类型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范用地类型名称和内涵,基准地价的用地类型范围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等。
在上述用地类型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到二级类用途,即商服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和其它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为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和盐田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为普通住宅用地、别墅等高级住宅用地。
另外,针对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营利性殡葬用地、营利性停车场用地等用地类型设立单独的基准地价体系。
表2-1各用地类型的含义
用地类型
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商服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交换电站等的用地。
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加油(加气)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主要用于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含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SOHO公寓式办公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其它商服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包括汽车4S店、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营利性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
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
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营利性殡葬用地
营利性殡葬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2.基准地价年期:
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是以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其他类型用地50年。
3.基准地价表现形式:
商服用地采用路线价和级别价两种表现形式,路线价仅适用于宗地临街进深16米以内的开发性质(可分割销售)的零售商业(商铺)用地地价评估,而级别价适用于路线价适用范围以外的商服用地评估。
普通住宅用地表现形式为级别楼面地价。
高级住宅用地(别墅等高级住宅)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
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
4.基准地价开发程度:
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统一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
5.基准地价容积率: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根据石狮市的用地实际情况,最终设定石狮市的商服路线价为里地线16米,容积率为1.0;商服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5;普通住宅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5;高级住宅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工矿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特殊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交通运输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
6.土地还原率:
本轮基准地价修编土地还原率统一确定为6%。
7.基准地价估价期日:
本轮基准地价修编估价期日确定为2017年1月1日。
三、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件)
(一)商服用地土地级别
表3-1商服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备注
Ⅰ
Ⅰ
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北环路---外西环路---共富路---石金路---行政区划界线---石龙路---学府路---宝岛东路---濠江路---宋塘路---福辉路---东西三路---南洋路---香江路---北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详见石狮市商服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
Ⅱ
Ⅱ
分布在Ⅰ级地的周围,狮城大道-北环路-外西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彭田路以南、石金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至行政区划界线的区域,学府路以西、经六路以西、石锦路以南、石永路以北的区域,北环路-福辉路-濠江路-东西三路-学府路围合而成的Ⅰ级地以外的区域
Ⅲ
Ⅲ1
市区范围内的III级地,分布在Ⅰ、Ⅱ级地的周围,彭田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的区域,狮城大道以北、北环路以西的区域,石狮大道---石北路右侧规划路---石蚶路---大北环路---外东环路---外东环路以南与宝盖山风景区部分---八七东路以南---前埔路以西至晋江市交界线所包围的I、II级之外的范围
Ⅲ2
蚶江镇:
沿海大通道---港口大通道---蚶江大道---沿海大通道围合而成的区域
Ⅲ3
祥芝镇:
祥芝西路---石祥路—规划路-祥芝西路
Ⅲ4
鸿山镇:
石祥路---伍鸿路---沿海大通道---伍堡路---祥芝西路
锦尚镇:
港海路---沿海大通道---西港二路---48米规划路---港海路
Ⅲ5
永宁镇:
黄金大道---永祥路---沿海大通道---共富路
Ⅳ
Ⅳ
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I、II、III级以外区域。
(二)住宅用地土地级别
表3-2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备注
Ⅰ
Ⅰ
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北环路---外西环路---共富路---石金路---行政区划界线---石龙路---学府路---宝岛东路---濠江路---宋塘路---福辉路---东西三路---南洋路---香江路---北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详见石狮市住宅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
Ⅱ
Ⅱ
分布在Ⅰ级地的周围,狮城大道-北环路-外西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彭田路以南、石金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至行政区划界线的区域,学府路以西、经六路以西、石锦路以南、石永路以北的区域,北环路-福辉路-濠江路-东西三路-学府路围合而成的Ⅰ级地以外的区域
Ⅲ
Ⅲ1
市区范围内的III级地,分布在Ⅰ、Ⅱ级地的周围,彭田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的区域,狮城大道以北、北环路以西的区域,石狮大道---石北路右侧规划路---石蚶路---大北环路---外东环路---外东环路以南与宝盖山风景区部分---八七东路以南---前埔路以西至晋江市交界线所围合而成的I、II级之外的范围
Ⅲ2
蚶江镇:
沿海大通道---港口大通道---蚶江大道---沿海大通道围合而成的区域
Ⅲ3
祥芝镇:
祥芝西路---石祥路—规划路-祥芝西路
Ⅲ4
鸿山镇:
石祥路---伍鸿路---沿海大通道---伍堡路---祥芝西路
锦尚镇:
港海路---沿海大通道---西港二路---48米规划路---港海路
Ⅲ5
永宁镇:
黄金大道---永祥路---沿海大通道---共富路
Ⅳ
Ⅳ
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I、II、III级以外区域。
(三)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
表3-3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备注
Ⅰ
Ⅰ
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北环路---外西环路---共富路---石金路---行政区划界线---石龙路---学府路---宝岛东路---濠江路---宋塘路---福辉路---东西三路---南洋路---香江路---北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详见石狮市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
Ⅱ
Ⅱ
分布在Ⅰ级地的周围,狮城大道-北环路-外西环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彭田路以南、石金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至行政区划界线的区域,学府路以西、经六路以西、石锦路以南、石永路以北的区域,北环路-福辉路-濠江路-东西三路-学府路围合而成的Ⅰ级地以外的区域
Ⅲ
Ⅲ1
市区范围内的III级地,分布在Ⅰ、Ⅱ级地的周围,彭田路以北,外西环路以西的区域,狮城大道以北、北环路以西的区域,石狮大道---石北路右侧规划路---石蚶路---大北环路---外东环路---外东环路以南与宝盖山风景区部分---八七东路以南---前埔路以西至晋江市交界线所包围的I、II级之外的范围
Ⅲ2
蚶江镇:
沿海大通道---港口大通道---蚶江大道---沿海大通道围合而成的区域
Ⅲ3
祥芝镇:
祥芝西路---石祥路—规划路-祥芝西路
Ⅲ4
鸿山镇:
石祥路---伍鸿路---沿海大通道---伍堡路---祥芝西路
锦尚镇:
港海路---沿海大通道---西港二路---48米规划路---港海路
Ⅲ5
永宁镇:
黄金大道---永祥路---沿海大通道---共富路
Ⅲ6
服装产业基地
Ⅳ
Ⅳ
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I、II、III级以外区域
营利性殡葬用地的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本轮基准地价修编范围,不再细分土地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参照住宅用地土地级别;特殊用地的土地级别参照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交通运输用地的土地级别参照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
(一)商服用地路线价
表4-1 石狮市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单位:
元/平方米
范围
编号
路段名
路段迄至
路线价
市区(灵秀镇、宝盖镇、湖滨街道、凤里街道)
S001
群英北路
九二路--农贸路
24580
S002
振兴路
八七路--九二路
23500
S003
鸳鸯池路
南洋路--八七路
23350
S004
九二路A
南洋路--民生路
22000
S005
华南巷
九二路--新华路
20350
S006
人民路A
农贸路--民生路
20100
S007
大仑街
九二路--达群巷
18600
S008
金相路
石泉路--石灵路
18000
S009
仑峰路
八七路--九二路
16850
S010
镇中路A
九二路--新华路
16850
S011
灵秀路
振兴路--九二路
16850
S012
新华路A
人民路--镇中路
16500
S013
民生路A
糖房街--九二路
13435
S014
群英中路
九二路--八七路
12000
S015
九二路B
民生路--湖滨路
12000
S016
福辉路A
东港路--嘉禄路
10120
S017
延年西路
九二路--农贸路
10950
S018
步行街
九二路--农贸路
10950
S019
南洋路A
八七路--鸳鸯池南路
10100
S020
八七路A
南洋路--濠江路
10250
S021
民生路B
九二路—琼林路
10000
S022
福利路
民生路--湖滨路
10000
S023
农贸路
群英路--民生路
9330
S024
子芳路
八七路--金盛路
9300
S025
宝岛路B
镇中路--子芳路
9145
S026
宝岛路A
子芳路--福辉路
8800
S027
宋塘路
子芳路--福辉路
8600
S028
糖房街
民生路--城隍街
8250
S029
鸳鸯池西路
八七路--南环路
8076
S030
八七路B
西环路--南洋路
8000
S031
鸳鸯池东路
八七路--南环路
7765
S032
南洋路B
狮标--八七路
7700
S033
城隍街
和平路--镇中路
7630
S034
南洋路C
濠江路--南环路
7240
S035
和平路
新华路--宝岛路
7150
S036
东港路
子芳路—经五路
7380
市区(灵秀镇、宝盖镇、湖滨街道、凤里街道)
S037
宝岛路C
镇中路--南洋路
7540
S038
鸳鸯南路
南洋路--莲池路
7100
S039
长宁路
九二路--香江路
7000
S040
南洋路
狮标--香江路
6850
S041
八七路C
濠江路--经五路
6600
S042
福辉路B
东港路--香江路
6600
S043
石泉路A
西环路--狮标
6250
S044
镇中路B
新华路—东西三路
6500
S045
新华路B
长宁路--镇中路
6300
S046
莲池路
八七路--鸳鸯池南路
6100
S047
人民路B
民生路--玉湖东巷
6000
S048
香江路A
福辉路--西环路
6000
S049
濠江路A
宝岛东路--嘉禄路
6000
S050
湖滨路
琼林北路--福利路
5955
S051
石灵路
西环路--九二路
5800
S052
琼林南路
南环路--八七路
5735
S053
灵狮中路
金相路--南洋路
5735
S054
茂林路
嘉禄路--八七路
5400
S055
琼林中路
八七路--民生路
5400
S056
琼林北路
民生路--子芳路
5280
S057
嘉禄路
群英中路--濠江路
5345
S058
学府路
香江路--南环路
5000
S059
南洋路E
大北环路—香江路
5000
S060
石泉二路
大北环路--金盛路
5000
S061
香江路B
濠江路--福辉路
5000
S062
濠江路B
香江路--宝岛路
5000
S063
民生路C
琼林中路--八七路
5000
S064
石泉路B
西环路--市界
5000
S065
西环路
南洋路--香江路
5000
S066
南环路
南洋路--学府路
5000
S067
金林路
民生路--子芳路
5000
S068
金星路
八七路--琼林北路
5000
S069
大北环路A
南洋路--香江路
4500
S070
石湖公路
大北环路--香江路
4000
S071
大北环路B
南洋路--溪前路
4000
蚶江镇
HJ01
新大街
公园路--旧卫生院
3325
HJ02
新街
旧卫生院--供销社
2850
锦尚镇
JS01
市场路
工业区环岛--镇政府
2760
JS02
新大街
锦尚桥--二中门口
2200
永宁镇
YN01
永梅路A
卫生院--永宁农贸市场
2320
YN02
永梅路B
永宁卫生院--镇政府
2115
YN04
永宁街
1850
YN03
石永路
威尔大酒店--永宁农贸市场
1800
祥芝镇
XZ01
芝山西路
边防派出所--祥堡路
1735
XZ02
环村西路
1600
XZ03
祥堡路
芝山路--环村西路
1600
鸿山镇
HS01
伍堡新大街
环岛--工业区路
1600
注:
商服用地路线价是指沿街地上一层店面标准深度16米的平均楼面地价。
路线价仅适用于宗地临街进深16米以内的开发性质(可分割销售)的零售商业(商铺)用地地价评估,而级别价适用于路线价适用范围以外的商服用地评估。
(二)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
1.商服用地级别价-开发性质(可分割销售)
表4-2石狮市商服用地级别价-开发性质(可分割销售)
级别
零售商业及批发市场用地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上限
下限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
1930
322
2316
386
1544
257
20%
-20%
Ⅱ
1400
233
1680
280
1120
187
20%
-20%
Ⅲ
970
162
1164
194
776
129
20%
-20%
Ⅳ
850
142
1020
170
680
113
20%
-20%
级别
餐饮及旅馆用地
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上限
下限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
1100
183
1320
220
880
147
20%
-20%
Ⅱ
830
138
996
166
664
111
20%
-20%
Ⅲ
580
97
696
116
464
77
20%
-20%
Ⅳ
475
79
570
95
380
63
20%
-20%
级别
商务金融用地
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上限
下限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
1300
217
1560
260
1040
173
20%
-20%
Ⅱ
920
153
1104
184
736
123
20%
-20%
Ⅲ
650
108
780
130
520
87
20%
-20%
Ⅳ
530
88
636
106
424
71
20%
-20%
级别
娱乐及其他商服用地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上限
下限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
1050
175
1260
210
840
140
20%
-20%
Ⅱ
725
121
870
145
580
97
20%
-20%
Ⅲ
565
94
678
113
452
75
20%
-20%
Ⅳ
470
78
564
94
376
63
20%
-20%
注:
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是指除商服用地路线价适用范围外,容积率为2.5的平均楼面地价。
2.商服用地级别价-自营性质(不可分割销售)
表4-3石狮市商服用地级别价-自营性质(不可分割销售)
级别
零售商业及批发市场用地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上限
下限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
1350
225
1620
270
1080
180
20%
-20%
Ⅱ
980
163
1176
196
784
131
20%
-20%
Ⅲ
680
113
816
136
544
91
20%
-20%
Ⅳ
595
99
714
119
476
79
20%
-20%
级别
餐饮及旅馆用地
级别价
级别价上限
级别价下限
修正幅度
楼面
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楼面地价
地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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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狮市 城镇 土地 定级 基准 地价 应用 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