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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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盛世佳苑小区二期
监
理
规
划
及
实
施
细
则
湖北环鹏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盛世佳苑监理部
2014年7月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项目概况………………………………………………1
三、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2
四、监理工作目标………………………………………………2
五、监理工作依据………………………………………………2
六、项目监理组织………………………………………………3
七、监理人员职责权限…………………………………………4
八、监理工作程序………………………………………………7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9
十、监理工作制度………………………………………………20
十一、监理设施…………………………………………………25
十二、监理资料…………………………………………………25
一、编制依据目的
(一)依据
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按照本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及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编制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制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3、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并经审图办审查批准的图纸;
6、本公司《质量手册》及有关文件。
(二)目的
1、使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能够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指导下全面、有序、严密、规范地得以有效进行。
2、为实现目标控制提供了前提条件、工作依据和组织保障;
3、为建设单位监督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提供具体依据。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盛世佳苑小区
(二)工程地点:
湖北省房县大木厂镇
(三)工程规模:
70000㎡
(四)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五)工程范围:
土建安装
(六)合同工期:
700天
(七)质量等级:
以施工合同质量目标为准
(八)业主单位:
湖北居道安置业有限公司
(九)设计单位: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十)质监单位:
十堰永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承建单位:
房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监理单位:
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三、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范围为施工监理具体内容是:
对该工程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和协调。
四、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控制目标:
市优
(二)进度控制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三)安全控制:
不发生安全重大事故
(四)文件记录控制合格率:
96%
(五)不合格品纠正率:
100%
(六)顾客投诉:
无
五、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以下依据进行监理:
(一)《建筑基坑工程施工规范》(YB9259—97)
(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三)《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四)《钢筋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8—96)
(五)《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七)《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八)《砼及预制砼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
92)
(九)《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十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十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十四)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十五)本公司《质量手册》及支持性文件
六、项目监理组织
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具体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可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见图一)
土建监理工程师:
杨斌
水电监理工程师:
龚晓明
监理员:
代全超王传明
七、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一)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
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3、保持与业主的密切工作联系,并与承包商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4、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5、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督促、检查承包商开工准备工作,审签开工报告。
7、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的技术交底会议。
8、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9、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10、监理合同权限签署I—III类变更设计审查意见。
11、检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对签署隐蔽工程的执行情况。
12、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
13、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4、定期、及时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事宜。
15、分析监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半年、一年、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
(二)监理工程师
1、专业监理组是监理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组,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本专业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2、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定期检查承包商执行承包合同情况。
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避免影响施工。
4、组织研究处理本段监理工作问题;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监理公司。
5、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6、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验和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竣工初验。
7、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8、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监理月报》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作工作汇报。
9、填写监理工作日志,执行监理公司拟订的管理制度。
10、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工作总结。
八、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经营资质。
2、监督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协助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4、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的技术交底。
5、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6、单位工程开工前测量放线的复测资料,特别是几个相邻建筑物之间的测量资料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基准线的设置、固定进行审查。
对重点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线进行复查。
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措施,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和业主核查。
(二)施工阶段
1:
工程质量监理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藏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5)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6)对承包商的检查测量仪器、设备、定期检验,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计量资料的准确。
7)监督承包商对各类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制作、养护、及送检。
8)监督承包商认真处理施工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通知业主。
2:
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部位,审查承包商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2)监理公司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竣工验收阶段
①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②根据承包商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③负责工程初检,并参加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九、监理工作方法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熟悉各种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验收。
3、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1)协助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经常与市质量监督站联系,汇报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争取市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3)审核承包商关于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督促承包商根据砼、砂浆设计要求,将所用的水泥、砂石由试验室作出针对性的配合比,为施工作好准备。
凡进场材料须按批量,分工程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
4)审核承包商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方法。
5)审核承包商委托的试验室的资质。
6)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
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
专职检
合格不合格
图二: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的依据和方案是否根据设计部门设计,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图进行施工的。
2)检查和复核开挖后孔桩基础的尺寸、轴线、标高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基础工程
1)熟悉图纸尺寸及对基础施工的特殊要求。
2)在±0.000以下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上部施工。
3)做好轴线、尺寸、标高的控制点以备查。
4)跟踪检查基础施工工序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砼、砂浆配合比的图纸设计、实验设计、现场计量的“三统一”。
3、主体结构工程
1)钢筋砼工程施工(图三)
图三:
钢筋砼工程施工图
2)模板工程
①首先要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
对其进行复核,预埋件的固定应可靠,防止其移位。
②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③督促承包单位在浇注砼时,派专人检查,如发现跑模,胀膜,漏浆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钢筋工程
①施工中必须加强对钢筋进厂验收和质量检查。
钢筋应按规格,批量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②进场时按批量及品种分批验收,对标牌、外观检查,并按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无复检合格报告而提前制作(有的碰到星期五进场,而星期六、日无法拿回复试报告,提前使用,对此施工单位应作好钢筋协调工作,避免此类事发生)。
③按规格、品种、钢筋焊接应有按批量随机取样报告。
④检查钢筋制作过程中调直、除锈、弯曲等。
⑤钢筋安装完毕后根据《钢筋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验收。
⑥验收钢筋完毕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方可浇捣砼。
4)砼工程
①按图纸设计标号,试配设计配比,砂、石、水泥品种规格相符,计量准确方可开盘。
②检查各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复检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
③水泥要求分批按规定堆放,不同时间、不同批量的水泥不能同罐使用。
水泥有时进场,赶上星期六、日未能拿回3天或7天快测报告,不能提前使用,对此施工单位应作好材料的协调工作。
④随时抽查砼搅拌时间和坍落度。
⑤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作好砼试块并养护及送检。
5)砌砖工程
①砖进场时检查其外观、几何尺寸,并出厂合格证及按批量的复检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监督砌筑砂浆其配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检查砖墙灰缝、错缝、组砌方式、砂浆饱满度、墙垃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④4)检查墙体的轴线位置、垂直度、平整度、水平灰缝的平直度,10皮砖灰缝的累计厚度及门窗洞口的位置。
⑤检查预埋件及埋管位置。
6)楼板安装工程
①进场楼板须有相应资质的构件厂出具的有效出厂合格证(附钢筋、水泥、砂石、砼的28天试验报告)。
②严禁以赶工期为理由将养护期未达28天的预制板提前安装到工程上,板上应有型号、生产日期、合格印章。
对此施工单位应提前作好楼板的委托工作。
③空心板进场尽可能按一楼一层开具一个出厂合格证。
④首次安装楼板前须经市检测中心现场抽样试压。
⑤对既使已安装的楼板若发现了麻面、孔洞、变形、露筋而不符合规定的应换下退回或现场砸毁。
⑥楼板安装应保证两端的搁置长度及楼板下口的最小缝宽,板端孔应提前堵头,安装时座浆,据实填写《楼板安装记录》。
⑦主体工程完工后,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准许下道工序施工。
3、装饰工程
1)控制各种装饰材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
有关装饰材料应待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见证封样保存后,批量据此进场。
(封样至单位工程竣工止)。
2)把握施工工序,材料配比,控制抹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以及棱角的细部作法。
3)跟踪检查各种面砖的线条及粘贴方法和所有材料的质量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检查测量木门,塑钢窗的位置尺寸,嵌填定位、安装、开关、插座、器材质量等是否按验收规范施工。
5)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作出装修阶段防治建筑质量通病措施方法,建筑质量通病不管是什么原因均不放过。
(楼地面平面;倒返水、起砂、空鼓开裂、厨房、厕所楼地面渗水,地漏处找坡不规则。
内外墙、顶棚抹灰粘结不牢空鼓、不平、阴阳角不方正顺直。
面砖镶贴不牢固,排砖不合理、不美观,缝隙不均匀,顺直,套割不规矩等)。
6)门窗安装消除安装位置,开向不正确,开启不灵活,关闭不严密。
4、给排水工程
1)按图纸设计和施工规范观察、量测、管件、器具的安装位置及坡度,接头。
管阀连接、水表、消火栓、卫生洁具器件的出厂合格证。
2)为杜绝厨房、卫生间的漏水渗水质量通病,各种管件,器具安装完毕后,对厨房、卫生间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
5、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1)观察、量测、屏柜、附件、线路、绝缘、接地是否按设计和验收规范施工。
2)所有采购来的电气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对采购来的电气材料根据电气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3)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督促承包商做好成品保护。
6、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意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如附图1所示。
并填写《下道工序审批表》。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分项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承包商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预检表》,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
重点部位,须请质监站、设计院一并验收。
8、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一个人签署,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经业主代表同意方有效。
若现场监理经语言提示某施工部分不符设计及规范要求而继续强行施工,其有权下发《监理通知<指令>》。
9、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由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每月主持一次,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发放业主、承包商作为公函形式往来签收。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
1、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先由监理、建设、承包单位初验后,质量达到要求,再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承包商应事先填写《竣工报验单》。
2、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
3、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4、对不合要求的既成事实部分,承包商应填写《事故报告单》,例如砼工程,严禁擅自修补隐蔽。
5、对已不按工序及要求施工造成不可更改且对质量有影响的部位,填写《工程建设监理联系备忘录》。
十、进度控制
(一)进度的事前控制
进度的事前控制,即为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1、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项目总进度计划为对工程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审核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制定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材料。
(二)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其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应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施工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2、工程进度检查
审核承包商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并据实填写《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
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作好基础工作。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调整进度的措施和方案。
(三)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1)技术措施。
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2)组织措施。
如增加作业人数、增加工作班次等。
3)其它配套措施。
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2、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四)监理措施
1、质量控制
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进度控制
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
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施工面;采用高效率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
十、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的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于工程开工前,会同承包商、业主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设计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承包商执行。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已完成时,承包商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监理公司审批。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承包商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签同意后进行设计变更。
监理公司审核无误后签发《监理通知<指令>》。
(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应将需要隐蔽的分项工程于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承包商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分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七)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工程建设监理联系备忘录0
、》,《监理通知〈指令〉》,通知承包商,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查结果不合格,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商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商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通知〈指令〉》,限期改正。
2、如承包商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监理通知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承包商改正后,报监理公司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监理通知复工指令》。
3、承包商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公司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4、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商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指令〉》,催促承包商执行。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评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必须用《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公司应立即上报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公司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承包商应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监理公司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商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公司;对大质量事故,由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由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承包商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公司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公司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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