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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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江苏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推广绿色建筑,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与管理。
1.0.3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1.0.4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绿色设计greendesignofcivilbuildings
在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2.0.3建筑全寿命期buildinglif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
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2.0.4被动措施passivetechniques
通过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措施。
2.0.5主动措施activetechniques
为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消耗能源的机械措施。
2.0.8热岛强度heatisland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9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SI)greenstorminfrastructure
指一种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
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
2.0.1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rateofannualrunoffamountcontrol
通过自然或人工强化采取的入渗、滞留、调蓄和回用等措施,一年内场地雨水径流中得到控制的径流雨量占全年总雨量的比例。
2.0.11再生水
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水。
2.0.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指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杂用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2.0.13分项计量
对建筑物照明插座、空调、动力及特殊电力四个分项分别装设计量装置,对不同分项设备用电能进行分别用电量的计量。
2.0.16能耗监测系统
通过对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2.0.17微气候
微气候是指工作、生活场所所处的局部气候条件,主要包括空气气温、空气湿度、气流速度(风速)以及热辐射条件等四个参数。
2.0.24遮荫率
指一定时间阶段,一定区域内太阳直射光在地面的投影所占区域的比例。
景观环境设计中的绿化遮荫率是指太阳直射乔木所形成的地面投影所占区域的比例。
地面投影不重复计算。
2.0.25绿化屋面greenroof
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实施了绿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天台及露台等。
2.0.26可再利用材料
指不改变所回收材料的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简单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如场地范围内拆除的或从其他地方获取的旧砖、门窗及木材等。
2.0.27可再循环材料
指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材料,如金属材料、木材、玻璃、石膏制品等。
3.基本规定
3.0.1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江苏省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
3.0.2绿色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模式、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3.0.3绿色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
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协同工作。
3.0.4绿色设计应从项目立项时进行绿色设计策划,以保证项目绿色设计的经济、合理和高效。
3.0.5绿色设计应包括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各阶段应有效衔接。
3.0.6绿色设计应在项目各个阶段编制绿色设计专篇。
4.绿色设计策划
4.1一般规定
4.1.1在建设项目策划阶段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设计策划,并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
【条文说明】绿色设计策划工作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或咨询机构承担。
在项目策划阶段或可研阶段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设计策划,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或在可研报告中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专篇。
4.1.2绿色设计策划应明确项目定位、确定绿色设计总体目标和分项指标、对应的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
【条文说明】绿色设计策划的目的是指明绿色设计的方向,针对不同的项目,因地制宜提出绿色设计目标,制定绿色建筑实施的技术路线,将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运用到项目全寿命期内,通过成本与效益对比分析,以求达到预期的目标。
4.2策划内容
4.2.1绿色设计策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调研;
2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
3绿色设计概念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
4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4.2.2前期调研应包括场地分析、市场分析和社会环境分析,并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分析宜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
2市场调研宜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
3社会环境分析宜包括区域资源、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区域经济水平与发展空间、周边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所在区域的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情况等。
4.2.3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分析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
2确定达到的现行国家和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
3确定适宜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可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
4.2.4绿色设计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宜满足下列要求:
1遵循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
2合理选用适宜技术和集成技术;
3选用高效能的建筑产品、设备和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
4对现有条件不满足绿色建筑目标的,可采取调节、平衡与补偿措施。
4.2.5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可行性分析;
2经济性分析;
3效益分析(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4风险分析。
【条文说明】4.2.1~4.2.5绿色设计在策划阶段的基本流程如图所示:
4.3项目各阶段绿色设计文件要求
4.3.1项目建议书应设绿色设计专篇,编制应结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提出需达到的绿色设计目标要求。
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
4.3.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设绿色设计专篇,编制应结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和项目建议书确定的绿色设计目标,依据本规范提出的要求对绿色设计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确定项目绿色设计的实施策略。
4.3.3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文件应根据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绿色设计要求,在设计文件中设有绿色设计专篇。
4.3.4方案报批文件应设绿色设计专篇,其中应包括项目的绿色设计目标、设计采用的手段及技术、投资估算等。
【条文说明】4.3.3~4.3.4方案投标文件和报批文件中,应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完整绿色设计目标、思路、技术路线、技术措施和技术指标,形成完整的绿色方案设计专篇。
此外,还应对是否满足绿色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如何达到这些要求有所表达、论述。
4.3.5初步设计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报批文件中绿色设计专篇的审查意见进行设计。
初步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设计专篇。
【条文说明】各专业应根据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在初步专业设计中,各专业必须贯彻落实相关了绿色技术措施,并且要求做到定量分析。
因此撰写各专业绿色设计说明。
由建筑专业集成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文件专篇。
绿色设计总监负责协调与审核。
4.3.6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设绿色设计专篇,该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分专业进行说明,该专篇应注明对绿色设计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并按照本规范附录xx的格式填写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
【条文说明】各专业应根据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绿色技术措施在各专业的应用。
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编制了绿色设计专篇(代替以往节能与环保专篇)。
专篇中应对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有综合论述和提出定性、定量的要求,便与业主、施工单位、执行落实及审图机构、质检部门对绿色技术的审查和验收。
4.3.7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或XX部门)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技术审查工作。
设计单位应根据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条文说明】各专业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后,由绿色设计总监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统一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绿色设计总监负责审核。
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项作为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收档,同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提交当地施工图设计审图机构,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
4.4绿色设计组织
4.4.1项目建设方宜组建绿色设计团队,成员包括业主、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等参与项目建设、使用与管理的各相关单位。
4.4.2绿色设计咨询单位宜在方案或之前阶段开展工作,应充分尊重项目的整体性要求,提供绿色设计策划、设计建议及技术支持。
4.4.3绿色设计单位应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宜设置绿色设计总监。
4.4.4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或XX部门)应配置熟悉绿色设计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中绿色设计技术的审查。
5.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5.1一般规定
1.1.1场地规划应符合江苏省各地城乡规划的要求,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1.1.2建筑场地应进行生态环境的诊断与评估,通过优化场地规划与设计进行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降低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变化影响。
【条文说明】场地的生态环境主要指原有地形、地貌、植物、生物状态及水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等环境状态。
通过察看、调研,进行诊断和评估可有效利用现有地形地貌调整设计,优化建筑布局和室外环境设计,实现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补偿是指对场地整体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恢复和建设,以弥补开发活动引起的不可避免的环境变化影响。
室外环境的生态补偿重点是改造、恢复场地自然环境,通过采取植物补偿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减少自然生态系统对人工干预的依赖,逐步恢复系统自身的调节功能并保持系统的健康稳定,保证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生态修复不同于生态补偿。
国际恢复生态学会先后对生态修复提出三个定义:
生态修复是修复被人类损坏的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的动态过程;生态修复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及更新的过程;生态修复是研究完整性的恢复和管理的科学,生态完整性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过程和结构、区域及历史情况、可持续的社会实践等广泛的范围。
生态修复更强调受损的生态系统要修复到具有生态学意义的理想状态,更强调生态完整性修复。
1.1.3综合分析场地资源,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并采用适宜技术,满足绿色设计目标和可持续运营的要求。
【条文说明】场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生物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自然资源包括地形地貌、地表水体、表层土壤、雨水、地下水、地下空间等;可再生能源包括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空气源能等低品位能源。
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是指场地资源利用强度应小于或等于环境承载力。
环境承载力是指在某一时空条件下,区域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的阈值,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人口、交通、能源、经济等各个系统的生态阈值。
环境承载力是环境系统的客观属性,具有客观性、可变性、可控性的特点,可以通过人类活动的方向、强度、规模来反映。
1.1.4提高场地空间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满足下列要求:
1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应满足低层≤43㎡、多层≤28㎡、小高层≤26㎡、中高层≤24㎡、高层≤15㎡。
2公共建筑容积率应满足规划要求且不应小于0.5。
3合理开发利用空间。
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比不小于5%;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不小于0.5
【条文说明】节地设计是我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
鼓励提高场地的空间利用效率,可采取适当增加容积率,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住宅建筑评价中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是作为控制项,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调整为得分项,而且作了分级评价。
过大的户型面积不是绿色设计提倡的。
对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3.0.3条的规定,提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的限值。
此值原来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第4.1.3条的规定并属控制项指标,新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调整为得分项。
本条提出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最高限值。
达到本条指标可以得10分,若达到低层≤35㎡,多层≤23㎡,小高层≤22㎡,中高层≤20㎡,高层≤11㎡,得19分。
而设定本条目是要求必须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对公共建筑,因其种类繁多,故在保证其基本功能及室外环境的前提下应按照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容积率。
就节地而言,对于容积率不可能高的建设项目,在节地环节得不到太高的评价,但可以通过精心的场地设计,在创造更高的绿地率以及提供更多的敞开空间或公共空间等方面获得更好的评价。
1.1.5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并与周边区域共享和互补。
【条文说明】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并与周边区域共享和互补,可减少重复建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低碳街区的绿色目标之一。
住区500㎡范围内宜具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5.2场地要求
1.2.1建筑场地选址应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地,并满足下列要求:
1对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场地,应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
2利用盐碱地时应进行盐碱度检测与改良评估。
建筑基础处理和建筑设计应有预防盐碱侵蚀破坏的技术措施。
3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和全寿命期成本评价,采取场地改造或土壤改良等措施。
4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利用废弃地,是节地的首选措施。
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窖地等),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
利用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地作为建筑用地时,应提供场地检测与再利用评估报告,为场地改造措施的选择和实施提供依据。
我省沿海地区在利用原有盐碱场地时,应根据盐碱度检测报告与改良评估报告,采取综合措施对盐碱地土壤进行改良利用。
除了场地改良外,还可采取基础处理或建筑设计等措施预防盐碱对建筑基础和场地的侵蚀破坏。
1.2.2建筑场地宜选择具备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场地,并应根据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的复核。
【条文说明】市政基础设施应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交通和排水排污等基本市政条件。
应根据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的复核,建设容量的指标包括城市空间、紧急疏散空间、交通流量等。
主要复核建筑容积率是否符合场地合理的开发强度。
如果复核后不满足条件,应与上层规划条件的编制和审批单位进行协调,保障场地可持续发展。
1.2.3建筑场地应安全可靠,并满足下列要求:
1避开可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避开地震时可能产生滑坡、崩坍、地陷、地裂、泥石流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对工程抗震危险的地段。
3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地段。
4在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污染源,无易燃易爆危险源威胁及有害有毒物质危害。
5当场地选择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场地对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
6利用裸岩、陡坡地、塌陷地、沼泽地、废窑坑等废弃场地时,应进行场地安全性评价,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风切变(WindShear)简单的定义是空间任意两点之间风向和风速的突然变化,属于气象学范畴的一种大气现象。
除了大气运动本身的变化所造成的风切变外,地理、环境因素也容易造成风切变,或由两者综合形成。
这里的地理、环境因素主要指山地地形、水陆界面、高大建筑物、成片树林与其它自然地和人为的因素,这些因素也能引起风切变现象。
其风切变状况与当时的盛行风状况(方向和大小)有关,也与山地地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场地迎风背风位置、水面的大小和建筑场地离水面的距离、建筑物的大小和外形有关。
一般山地高差大、水域面积大、建筑物高大,不仅容易产生风切变,而且其强度也较大。
1.2.4场地大气质量、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场地环境质量包括大气质量、噪声、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土壤氡浓度等,应通过调查,明确相关环境质量指标。
当相关指标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与土壤氡浓度的测定、防护、控制相关的国家标准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该规范4.1.1条规定“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在4.2节中提出了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及防氡措施。
5.3资源利用
1.3.1应对场地内外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并符合下列条件:
1保持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改变。
2保护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3妥善回收、保持和利用无污染的地表土。
【条文说明】应对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察,包括地形、地貌和地表水体、水系以及雨水资源等。
应对自然资源的分布状况、利用和改造方式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依据。
1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开发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
2建设场地应避免靠近水源保护区;应尽量保护并利用原有场地水面。
在条件许可时,尽量恢复场地原有河道的形态和功能。
场地开发不能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3应保护并利用场地浅层土壤资源和植被资源。
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
5.3.2可再生能源利用应进行资源勘查和评估,并符合下列要求:
1优先利用太阳能。
应根据场地及建筑条件,确定合理的太阳能利用方式。
2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热能资源可利用量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开采不得对地表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3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及周边风力资源及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风力发电设施的选型及安装应避免噪声干扰。
【条文说明】应对可资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勘察,包括太阳能、风能、地下水、地热能等。
应对资源分布状况和资源利用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依据。
场地建筑规划设计,不仅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日照标准要求,还应为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发电提供有利条件。
太阳能利用应防止建筑物的相互遮挡、自遮挡、局部热环境和集热器或电池板表面灰等因素对利用效率的影响。
应对太阳能资源利用的区域适应性、季节平衡等进行评估。
利用风能发电时应对风能利用评估,包括选择适宜的风能发电技术、评估对场地声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等。
5.3.3利用地下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应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调查评估,不得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条文说明】利用地下水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应保持原有地下水的形态和流向,不得过量使用地下水,避免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或场地沉降。
5.3.4应将场地内有利用和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纳入建筑规划。
【条文说明】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中,既有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护建筑文化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之一。
大规模拆迁重建与绿色建筑的理念是矛盾的。
5.4生态环境保护
1.4.1应对场地内的生物资源进行调查并满足下列要求:
1保持用地内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
2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保持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采取措施保护古树古木,使场地内建筑布局与现状树木有机结合。
3保护原有湿地和地表水体,采取措施恢复和补偿场地及周边原有的生物生存条件。
【条文说明】生物资源包括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微生物资源和生态湿地资源。
场地规划应因地制宜,与周边自然环境建立有机共生关系,保持或提升场地及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指标。
5.4.2应进行场地雨洪控制,合理规划场地雨水径流,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持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滞洪、蓄洪及排洪能力。
2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场地自然渗透能力。
3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
【条文说明】雨洪控制利用是生态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即充分利用河道、景观水体和绿化空间的容纳功能,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和不同季节的水位控制,减少市政雨洪排放压力,也为雨水利用、渗透地下提供可能。
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开放的绿地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4.3应规划场地内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及回收利用的场所或设施。
【条文说明】场地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包括开发建设过程和建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分类收集是回收利用的前提。
5.5场地规划设计与室外环境
1.5.1场地规划与设计应遵循被动式策略,顺应江苏气候特征,尊重地域文化和生活方式,优化建筑布局。
【条文说明】江苏属于温带向亚热带的过度性气候,夏季炎热,冬季寒冷,除徐州和连云港外,在我国气候区划中均属夏热冬冷地区。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对生活舒适程度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城镇居民已越来越多采用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等方式来解决冬夏季室内热环境问题。
通过强化建筑气候设计,优化建筑布局,做好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等技术手段,能使冬季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能够利用自然通风并减少太阳热辐射,改善场地的微气候环境,从而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是被动式策略的重要方面。
1.5.2场地光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朝向、布局应有利于获得良好的日照,建筑主要朝向宜控制在南偏东45°和南偏西30°的范围内,并通过日照模拟分析确定最优朝向。
2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要求,日照标准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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