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充气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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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充气柜应急预案
35KV充气式开关柜维修工程施工工程
现场应急预案
(章)
年月
批准人时间
审查人时间
编写人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主席令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1998〕第4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10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35KV充气式开关柜维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触电、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2事件特征
2.1危险性分析
35KV充气式开关柜维修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触电、火灾的事故
2.2事故发生的地点或设备名称
电气设备因维护、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验电及悬挂标志牌制度等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休息是出现的食物中毒危险。
2.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触电危险可能导致人休克严重会有生命危险,施工吃饭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危险。
2.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带电设备未停电。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小组组长:
副组长:
现场处置应急人员:
3.2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a)决定所发生的事故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b)制订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c)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战训练和演习,督促检查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d)发布和解除应急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援;
e)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经验教训;
f)作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应急处置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4.1.1发生事故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严重。
4.1.2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不能放弃现场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直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决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断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
4.1.3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
4.1.4抢救应按照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进行。
4.1.5脱离电源首先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体脱离。
在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应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干燥的木棒或绳索;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救治。
伤员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或轻拍伤员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
禁止摇动头部呼叫伤员。
4.1.6若伤员胸、腹部无起伏动作,口鼻无气息,颈动脉无脉搏,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应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A通畅气道;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1.7抢救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
4.1.8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了方便随意移动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不应超过30秒。
移动或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
在移动或送往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1.9如伤员心跳和呼吸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
但心跳和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1.10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神情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4.1.11应尽快得到医务人员的援助。
4.2.1.1发生事故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严重。
4.2.1.2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不能放弃现场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直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决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断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
4.2.1.3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
4.2.1.4抢救应按照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进行。
4.2.1.5脱离电源首先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体脱离。
在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应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干燥的木棒或绳索;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救治。
伤员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或轻拍伤员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
禁止摇动头部呼叫伤员。
4.2.1.6若伤员胸、腹部无起伏动作,口鼻无气息,颈动脉无脉搏,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应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A通畅气道;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2.1.7抢救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
4.2.1.8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了方便随意移动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不应超过30秒。
移动或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
在移动或送往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2.1.9如伤员心跳和呼吸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
但心跳和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2.1.10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神情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4.2.1.11应尽快得到医务人员的援助。
4.2.2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①防雷,采用避雷针、避雷带措施,引下线不少与两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②抗震。
根据地震烈度和设备的摆动,有关设备底座加固处理;压缩空气管道采用必要的耐振连接方式。
③防暑防寒。
为防止夏季暑热,在生产厂房内采取自然通风换气措施。
冬季低温,主要建筑物、厂房内设供暖设施。
此外,对贮存、输送水或压缩空气介质的设备及管道采取保温和抗振动措施。
④其它。
为防止不良地质对建筑物破坏,对重要生产建筑物基础采取加固措施。
为防止内涝,厂内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
4.2.3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2.3.1、火情处置程序
4.2.3.1.1报警:
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
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同时现场人员应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4.2.3.2接报:
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按综合应急预案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2.33火情已被扑灭,事发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4.2.3.3火灾处置程序
4.2.3.3.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4.2.3.3.2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场人员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公安消防机构保持联系。
4.2.3.3.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4.2.3.3.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4.2.3.3.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
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4.2.3.3.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4.2.3.3.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4.2.4、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4.2.4.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4.2.4.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4.2.4.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4.2.4.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4.2.4.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灭火。
4.2.4.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4.2.4.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2.5、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2.5.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5.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2.5.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2.5.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4.2.6、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报警电话:
110急救中心电话:
120
应急联络方式:
①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青春创业开发区管委会。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
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5.注意事项
5.1个人防护器具佩戴
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要佩戴好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触电防护器具。
5.2抢险救援器材使用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用途
绝缘靴
500V
3双
处理漏电事故时防护
担架
200X60
1副
各种事故伤员的抢救
急救药箱
1个
轻微磕碰划伤的救治
5.3救援对策或措施的采取
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使应急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能力,并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评估应急人员的整体协调性
5.4现场自救或互救
呼救。
当车祸发生后,迅速向“110”、“120”报警求救。
现场抢救。
遵循先人后物、先重后轻的原则。
把伤者从各部位抢救出现场,遇伤者被挤压,夹嵌在事故车辆内时,不要生拉硬拽,而应用机械拉开或切割车辆后,再救出伤者。
应注意颈椎、脊椎损伤者的救护和搬运。
伤者救出后,根据伤情分别实施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进行救护,如遇呼吸、心跳骤停者,应进行心肺复苏。
5.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
经过应急处置后,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确认满足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5.6应急救援结束后
应急解除判别标准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5.7其他特别警示的事项:
制订预案时必须明确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分类以及应对的组织机构行动原则和处置措施等内容。
尤其要突出主办部门职能职责及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做到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各相关救援(上级)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医疗救护
120
安监办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用途
储存地点
绝缘靴
500V
3双
处理漏电事故时防护
配电室
担架
200X60
1副
各种事故伤员的抢救
办公室
急救药箱
1个
轻微磕碰划伤的救治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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