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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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余市卫生局
新余市民政局
新余市财政局
余残联字〔2012〕号
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宜县及渝水区残联、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人保局及仙女湖、孔目江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按照江西省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为全市城乡605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
为确保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残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一路制定了《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新余市卫生局
新余市民政局新余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
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为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康复难问题,市政府认真总结持续四年实施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基础上,2012年继续将残疾人康复项目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为全市城乡605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扩大了残疾人的受益面。
为保证项目顺利、高效、公正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2]6号)文件精神和《江西省民生工程手册(2012年度)》指标组成及目标任务要求,2012年为全市城乡605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
其中为400名神经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5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需求评估与建档服务,为5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600件,为6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脑瘫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
二、经费标准
市、县(区)财政按《江西省民生工程手册(2012年度)》经费配套,市级财政30万元,县(区)级财政28万元(详见附表)。
三、组织管理
成立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员单位由残联、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各级残联。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核拨省级下达的项目补助经费及市级配套经费;催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形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和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催促检查工作。
五、办法与要求
一、成立目标责任制。
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6050名残疾人取得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成立目标责任制。
二、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
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需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取得康复救助。
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成立鼓励机制。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在项目终结时,对项目实施情形进行总结表彰,对项目执行得好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予以表彰。
4、严格项目经费管理。
各级财政、残联要严格依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要成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利用项目补助经费,同意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造福。
五、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
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县(区)应于每一个月10日前上报所辖地域民生工程进展情形(详见附表),市残联于12月10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六、踊跃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各级残联要踊跃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尽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气氛,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六、统计与录入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岸江西残联网站(网址:
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
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记录、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附: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办法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
实施办法
为规范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工作,细化和分解项目任务。
按照《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神经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
(一)任务与经费标准
2012年度继续为全市城乡400名贫困神经病患者提供购买药品费用的补助。
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一年450元,其中,神经病患者大体用药费补助每人每一年补助400元,病员筛查和建档卡每人每一年补助50元。
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一年250元,县(区)级财政每人每一年补助200元。
(二)对象
经神经病院专科医生确诊确需服用药物且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志愿申请同意救助的全市城乡贫困神经病患者。
对神经病防治康复工作记录在册且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神经病患者予以优先救助。
(三)要求
一、各县(区)级残联要成立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本级承担的救助任务开展病员筛查工作,依托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肯定具有神经病诊治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神经病人诊断、药物医治工作。
二、肯定救助对象,成立受助对象领药和就医档案,按期对神经病患者(监护人)发放药品,确保每一个救助对象直同意益。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神经病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本地居(村)委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新余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贫困神经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表),经街道(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区)级残联审核批准并发放《新余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贫困神经病患者医疗救助卡》。
——经指定的神经病院或医院精神科专科医生确诊后,必需记录造册;县(区)级残联负责《申请审批表》的保留并存档;“医疗救助卡”必需由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保管,不得交由定点医院统管。
——受助对象凭医疗救助卡到指定神经病专科医院领取药物,领取药物时必需由医院神经病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并加盖处方专用章,且经领药人签字认可后,凭处方和医疗救助卡领取药物。
定点医院要成立救助对象门诊病历,监测和处置不良反映。
3、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适时将民生工程专项经费下拨至县(区)财政。
4、认真做好项目的统计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康复需求评估与建档项目
(一)任务与经费标准
2012年为全市城乡5000名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与评估建档,省级财政补助经费标准每人20元。
(二)对象
全市范围内有康复需求与康复愿望的残疾人。
(三)组织与实施
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评估建档项目由各县(市、区)残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的调查评估建档工作由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承担。
(四)要求
一、县(区)级残联要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摸底调查工作,与卫生部门一路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深切残疾人家庭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功能评估,对需要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残疾人建档立卡,摸清底数。
二、认真做好项目的统计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项目
(一)任务与经费标准
——2012年度为全市50名肢体残疾缺肢者安装假肢50条:
25条大腿假肢、25条小腿假肢(任务见附表)。
各地可按如实际情形加大经费投入,在省下达的任务数中追加经费提高安装假肢的补助标准,也能够依照省级经费标准增加救助对象的数量。
(二)对象
全市城乡贫困肢体缺失者且身体条件符合假肢安装要求。
第一次同意救助者、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段的肢体缺失者优先。
(三)要求
一、县(区)级残联要按照本级承担的任务数切实做好救助对象的筛查与摸底工作,严格依照方案要求对救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把关,踊跃配合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组织、筛查工作。
二、2012年假肢安装项目由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省残疾人假肢矫形技术中心承担安装任务。
3、认真做好项目的统计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项目
(一)任务与经费标准
2012年度为全省会乡各类残疾人配发600件辅助器具。
包括配发轮椅、拐杖、盲杖、坐便椅、拐杖、浴凳等六类辅助器具用品。
省级经费补助标准视品种而设定,由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统一经政府采风购下发。
主要用于组织协调、采购安装、病员筛查、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对象
——为全市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包括截瘫、偏瘫、脑瘫、麻风畸残、盲人和低视力患者)提供适配的辅助器具。
——第一次同意救助者、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优先提供适配的辅助器具。
(三)要求
一、县(区)残联要按照本级承担的任务数切实做好救助对象的筛查与摸底工作,掌握本地残疾人需求品种等情形,以便合理配发辅助器具。
同时要严格依照方案要求对救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把关,踊跃配合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组织、筛查、申报工作。
二、2012年为城乡各类残疾人配发的辅助器具由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申请省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后,直接发放至县(市、区)残联,由各县级残联负责组织发放和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五、残疾儿童抢救康复项目
(一)任务标准
2012年为6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
其中有聋儿助听器听力语言康复训练项目,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项目(任务指标待省残联统一下达)。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户籍在本市常住、年龄不超过6周岁,且有康复需求与康复愿望的贫困聋儿、脑瘫和孤独症残疾儿童。
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优先资助。
——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且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固、家庭成员配合、有康复潜力。
其中聋儿条件要求精神、智力和行为发育正常。
(三)经费补助标准及内容
——聋儿听力语言康复。
省级财政为每名受助聋儿提供康复训练补助经费万元。
训练经费补助内容包括:
受助对象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食宿等项费用。
——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
省级财政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万元的康复训练补助经费。
经费补助内容包括:
受助对象康复医治与训练、家长培训、家庭指导、康复档案及教材等费用。
——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
省级财政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万元的康复训练补助经费。
经费补助内容包括:
受助对象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训练、康复效果评估、家长培训、食宿及家庭指导等费用。
(四)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及经费管理与评估验收等工作,依照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12】71号)要求执行。
聋儿助听器的采购与配套服务工作由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承担。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县(区)残联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增强项目管理和对项目执行机构的督导,确保救助资金用于残疾人和康复质量。
要成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执行机构要增强对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档案和受助对象档案,严格按方案规定利用资金,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挪用,一经发觉将严肃处置。
3、增强督查,确保质量。
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将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实施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不按期进行项目执行中的阶段性检查与评估,及时发觉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质量。
4、认真做好项目的统计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
附表:
一、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分派表
二、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记录表
三、新余市政府民生工程贫困神经病患者服药补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四、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表
五、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记录表
六、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完成进度表(月报)
表二: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
救助对象记录表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
婚姻
状况
家庭经济
状况
1.家庭人均收入纳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2.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3.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享受医疗保
险情况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2.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享受医疗救助□4.享受其他医疗保险□5.无医疗保险□
残疾
类别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残疾人证号
残疾等级
文化程度
年平均收入。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白
内
障
复
明
手术眼
□左眼□右眼
手术时间
年月日
术前视力
□光感□手动□数指□~□≥
术后视为
1.未脱盲2.脱盲3.脱残
植入人工晶体
1.植入2.未植入
精
神
病
患
者
服
药
疾病诊断
诊断机
构名称
监护人
姓名
与患者
关系
电话
监护人家庭地址
邮编
救助类型
其他救助(请注明)
救助时间
年月——月
实际救助
金额
元
疗效
改善很多□稍有改善□没变化□有所下降□
轮椅
配发
配发时间
配发型号
配发数量
假
肢
装
配
截肢时间
年月日
截肢原因
车祸□工伤□疾病□其他□
截肢部位
大
腿
左口
小
腿
左口
膝离断假肢□
髋离断假肢□
上
肢
装配装饰□
功能性□
右口
右口
左□右□
矫形器
上肢□脊柱□踝足□膝踝□
假肢装配厂家
装配地点
装配时间
装配情况
独立行走□拄拐行走□其他□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市级或县级残联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
残疾人证复印件
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粘贴手术前照片
假肢装配项目粘贴装配前全身照片
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粘贴手术后照片
假肢装配项目粘贴装配后全身照片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三:
市政府民生工程贫困神经病患者
服药补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省市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号
疾病诊断
诊断机构名称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电话
监护人家庭住址
邮编
家庭经
济状况
1.家庭人均收入纳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2.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3.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享有医疗保险情况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享受医疗救助□
5.享受其他医疗保险□6.无医疗保险□
个人或监护人
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居(村)委会
核实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街道(镇)残联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区(市)残联
审批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及复印件、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农村社会救济金领限证明及复印件。
3、本表及有关证明复印件由县(市、区)残联存档。
表四: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表
姓名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监护人姓名
与残疾
人关系
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祖父母□邻里□其它□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残疾人证
有□无□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职业
就业□未就业□务农□
文化程度
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专)□大学(专)□大学以上□
主要生活来源
个人所得□家庭供养□不定期社会救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享受五保供养(农村)□
医疗保障情况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得到医疗、康复救助□有其它医疗保险□费用全部自理□
生活自理程度
完全自理□需他人部分帮助□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主要残疾
视力:
□(盲□低视力□)
听力:
□
言语:
□(失语□发音障碍□其他□)
肢体:
□(偏瘫□截瘫□脑瘫□截/缺肢□儿麻后遗症□
关节疾患□畸形□其他□)
智力:
□
精神:
□
残疾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评定□
致残原因
致残原因:
遗传□先天□疾病□药物中毒□创伤或意外损伤□
有害环境□原因不明□围产期因素□接受热辐射(桑拿、
睡热炕等)□噪声□其他□
致残时间:
年月(精神病首次发病时间:
年月)
康
复
需
求
康复
医疗
医疗诊断□残疾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耳蜗植入□
肢体矫治手术□理疗□传统医疗□医疗、康复护理□
精神病服药□家庭病床□住院□转诊□
功能
训练
视力: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日常生活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训练□
低视力视功能训练□其它□
听力语言:
听觉言语能力训练□言语矫治□双语训练□手语指导□其它□
肢体:
运动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训练□社会适应训练□其它□
智力:
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其它□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语言交流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其它□
精神:
工(农)疗□社会适应训练□作业治疗□娱(体)疗□其它□
辅助
器具
视力:
助视器□盲杖□盲人书写用具□盲人报时用具□
听力语言:
助听器□人工耳蜗□语言训练器具□会话交流用具□
智力:
认知图片□认知玩具□启智用具□
肢体:
生活自助器具□辅助坐、卧、翻身、站立器具□拐杖及助行器具□
轮椅、手摇三轮车等代步工具□防褥疮垫□集尿器具□
坐便器具□阅读书写器具□操作电脑辅助器具□装配假肢□
装配矫形器□其它器具□
精神:
文体用品□
其它服务:
购买□租借□咨询□信息□维修服务□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
指导制作辅助器□
心理
服务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家庭成员心理支持□其它□
知识
普及
培训残疾人□培训亲友□家长学校□普及读物□
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社会宣传□其它□
转介
服务
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心理服务□信息服务□
知识普及□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
家庭无障碍改造□参与社会生活□其它□
其它
需求
填写日期:
年月日填写人:
备注:
此表为民生工程数据库系统录入用表,依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纸质内容录入。
(民生工程数据库系统录入用表)
表五:
2012年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儿童
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记录表
儿童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儿童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编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户口类别
□农业户□非农业户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保险□无医疗保险
项目救助情况
聋儿(助
听器)
康复训练
听力损失及康复情况
发现耳聋月龄:
是否有家族耳聋史:
□有□无与儿童关系:
平均听力损失:
左耳分贝右耳分贝
助听器配戴史:
□否□是
(配戴时间个月配戴耳:
□左□右)
目前康复状况:
□机构康复□家庭康复□未接受康复
接受求助后家庭中有无专人陪伴康复:
□有□无与儿童关系:
接受救助内容
助听器
型号
康复训练经费补贴
□左耳□右耳
元
康复训练
效果
家长培训:
□是□否
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是否进幼儿园、小学就读:
□是□否
脑瘫儿童
康复训练
脑瘫类型
是否伴有其他残疾
致残原因
既往医疗\康复情况
康复训练起止时间
(一年)
训练经费补贴情况
康复训练效果
康复训练:
□显效□有效□无效
参加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是□否
家长培训:
□是□否
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是否进幼儿园、小学就读:
□是□否
孤独症
儿童康复
训练
定点康复机构
受训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康复训练效果
家长培训:
□是□否
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度: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是否进幼儿园、小学就读:
□是□否
康复效果评估
感知觉:
□显效□有效□无效
粗大动作:
□显效□有效□无效
精细动作:
□显效□有效□无效
语言与沟通:
□显效□有效□无效
认知:
□显效□有效□无效
社会交往:
□显效□有效□无效
生活自理:
□显效□有效□无效
情绪与行为:
□显效□有效□无效
家长培训
□是参加培训次□否
经费使用
康复训练元家长培训元康复教材元
其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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