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x
- 文档编号:6075388
- 上传时间:2023-01-03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2.95KB
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x
《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请认真审阅以下征求意见稿,并将修改意见于4月4日下班前报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
jzqjyjrsk@。
吉州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14——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师德水平,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实现吉州教育强区的目标,现根据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吉州区师德师风建设两年规划。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和江西省《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优化制度环境,弘扬高尚师德,落实保障监督,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引导全区教师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推动吉州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目标与预期成果
一、目标
广大教师树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良好的职业操守,优化师德建设环境,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满足吉州教育发展需要的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精于教育、勤于育人、乐于奉献、与时俱进、受学生喜爱的教师队伍。
二、预期成果
1.建立师德制度体系。
制订教育、考核、监督和奖惩的具体实施制度,要符合实际,科学有效。
2.每年度表彰一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展现吉州教师的精神风貌。
3.开展师德建设的系列活动,“敬业与奉献”师德论坛活动、“学先进、崇师德”演讲活动等,使之成为师德建设的引领性活动,成为师德先进文化的载体和教师的精神家园。
4.各学校(幼儿园)形成全员参与、整体协调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师德建设的工作经验和成绩,扩大师德建设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吉州教师和吉州教育的社会声誉。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
一、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继承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要广泛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对职业道德规范的内涵和要求,提升对师德精神的理解,使教师自觉用职业道德规范引导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1.加强教师岗前和职后的师德教育。
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职后培训的必修课程和重点学习内容。
新教师岗前培训师德教育学习时数不得低于20学时,上岗后,要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帮带,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在职教师职后培训师德教育学习时数每年不得低于3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10学时,自学不得低于20学时。
2.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队伍的专题培训。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新要求,组织开展贴近工作实际的班主任、辅导员、教师等的师德专题培训。
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培养培训一批骨干班主任队伍、骨干辅导员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在师德建设工作中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带动班主任、辅导员和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建立师德建设激励机制
1.大力宣传和推广师德先进典型。
区教育工会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善于发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的思想和事迹;要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注意挖掘带有普遍意义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
每年组织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推出若干先进典型加以重点宣传,弘扬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的优秀成果,不断地推进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发扬。
2.表彰奖励师德先进个人和集体。
教育局人事股将进一步完善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工作制度,在全区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师德师风示范校。
省教育厅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标兵,每三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示范校创建活动。
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也要组织相应的表彰奖励活动,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晋升教师职务(职称)、优先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
四、严格师德考核制度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修订和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要求,分年级实施考核,统一登记。
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师德考核细则及测评方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考核工作组评价的师德考评机制,推动师德考核测评工作的科学化、客观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要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培训、聘任、辞退以及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要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
五、构建师德监督体系
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各学校(幼儿园)在学年末(6月)对照《江西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开展师德自查,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
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的自查开展监测评价,并注重监测结果的运用。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杨虎先、党委书记刘述晟任组长,副局长胡师贤、党委副书记孙菊凤、纪委书记戴晓艳任副组长,区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工会、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圣行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
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察组通过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网络监察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察活动。
对查实有违反师德的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管理工作的首位,并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
校(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师德建设的常务机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管理细则的制订,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区教育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8237939、8237933),支持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加大社会对教师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
六、落实师德惩处办法
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区教育局《吉州区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
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幼儿园)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七、开展师德系列活动
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努力使全体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观念,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1.举办“敬业与奉献”师德论坛活动,探讨教师敬业与奉献的意义和真谛、展示教师的成长历程、分享教师的教育理想,启发和激励教师感悟成就、追求成功,告别“慵懒散”,消除职业倦怠;深入交流师德建设的有效经验,研究解决当前师德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进一步提升师德建设水平的新思路与新举措。
2.开展“学先进、崇师德”演讲活动。
用身边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真实生动的展示师德建设的先进成果,结合赛课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专项活动等形式,切实增强师德建设的效果。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弘扬正气,为人师表。
3.举行“师德承诺”活动。
各校要联系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师德承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签订《师德承诺书》、宣读师德承诺等多种方式,向学校(幼儿园)、学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遵守师德承诺内容并愿意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在校务公开栏、教师办公场所及其它显要位置,悬挂、张贴有关师德承诺的内容,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形成自律与他律的合力。
4.举行“我为师德师风建设献一计”献计献策活动。
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开展“我为师德师风建设献一计”的“金点子”征集活动。
发动广大教师认真查找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不足,针对不足提出自己建设性意见,增强教师敬业乐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强化广大教师立足岗位作贡献的主人翁意识。
5.举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专项活动。
围绕“今天我怎么当好教师”、“有偿家教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主题,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新形势下如何当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有偿家教危害性的大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或参与各类以补课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培训学校的工作,提高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
八、优化师德建设环境
(一)师德建设的校园环境
师德建设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建设也需要各种物质环境和条件的保障,同时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师德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展示师德建设的成果。
1.规划整合学校各种形象标识,规范使用校徽、校歌,以及学校名称及中英文标准字体;规范校内建筑命名,逐步完善具有学校特点的形象标识体系,体现师德建设所要求的严谨务实的风貌。
2.重视各种宣传教育载体的建设,加强师德宣传。
有效利用学校校报、校刊,工作简报、教学通讯、校园网络、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校内媒介,将学校网站、校报中“教师园地”发展成师德建设交流沟通、展示成果的新平台。
(二)师德建设的人文环境
影响师德的因素很多,包括工作压力、职业倦怠、家庭、社会等各种问题,但归根结底,与教师的心理相关,因此,人文关怀十分重要,它是师德健康成长的沃土。
1.学校要营造尊重、理解和沟通的氛围。
鼓励教师发挥才能和特长,营造宽松和谐的教师成长环境。
积极维护教师集体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疾苦,帮助困难和特殊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对师德建设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要完善教育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干部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
加强教育干部法规政策和专业理论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教育管理水平。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教师团队的凝聚力。
构建团结协作的学习型团队,营造愉快和谐的教研和学术交流的氛围,是师德相互影响和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
4.开展全员性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
引导他们增强职业幸福感,克服职业倦怠感,提高个性品质修养,建立和谐的师生、同事等人际关系,适应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形势,顺利实现教师的职业价值。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
阶段
目标
内容
具体工作
备注
第一阶段
(2014.1—2014.3)
计划部署
1.研究师德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师德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分工;
召开师德建设工作部署会议,领导小组参加
2.部署学校师德建设的各项工作。
召开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2014.4—2014.6)
宣传讨论
1.重点开展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各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投身师德建设系列活动,组织师德讨论,开展师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吉州区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并颁布执行
2.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制度体系;
3.完善保障体系。
着力研究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
(2014.7—2015.6)
实践探索
1.开展师德建设活动;
启动“师德论坛”、“师德演讲”等活动,定期举行系列活动,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2.优化师德建设环境;
3.各学校(幼儿园)在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师德建设工长效机制,并突出自己的特色。
第四阶段
(2015.7——2015.12)
总结提升
1.总结师德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创新,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开展师德建设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
2.健全并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关于印发《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吉州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监督测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中小学,区保育院、教师进修学校,局直各单位:
现将《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和《吉州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努力营造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严格实施师德考核。
各单位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
8237931。
吉州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0日
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体系,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上述学校其他在职人员、教研机构、校外活动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在职人员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具体内容详见《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测评表》(附件1)。
(二)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三)教师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向学生传播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或恶劣影响的;
3.猥亵、性侵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或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5.私自办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
7.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校外机构组织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有偿辅导或服务的;
8.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费用的;
9.侮辱、谩骂、挑衅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挑起事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10.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2.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13.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考核组织和程序
(一)考核组织
师德考核在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以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学年末(6月)进行一次。
学校应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及经民主推荐产生的一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师德考核工作组,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0%。
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经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学校制定的操作细则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
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附件2)。
2.民主评议(占60%)。
师德考核工作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和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其中教师测评占30%,学生和家长测评占30%。
3.综合评定(占40%)。
师德考核工作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并逐一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结果。
师德考核工作组以适当形式公示考核结果。
其中,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在教职工范围内通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
所有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于每年6月至9月通过“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逐级上传;同时填写《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区教育局备案。
6.权益维护。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单位考核工作组申请复核。
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但可不受纪律处分的,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批评教育和3个月整改期限;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
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测评表
附件2:
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附件3:
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测评表
测评对象:
测评人:
本人、学生、家长、教师
内容
评价标准
分值
评分
依法执教10分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3
2.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
爱岗敬业10分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对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
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
2
教书育人10分
8.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2
9.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10.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
11.诲人不倦,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
2
12.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全面、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2
严谨笃学10分
13.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无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
2
14.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不断增强教育教学能力。
3
15.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的现象。
3
16.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和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
2
关爱学生20分
17.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
4
18.关注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4
19.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20.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
21.不以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无歧视和排挤后进生的现象。
4
尊重家长10分
22.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4
23.平等对待学生家长,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3
24.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育人方法,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理念,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3
廉洁从教20分
25.洁身自好,自尊自爱,知荣明耻,坚守道德的底线。
4
26.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
4
27.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
4
28.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
4
29.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
4
为人师表10分
30.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
31.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2
32.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
33.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2
3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慈溪市 师德 建设 三年 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