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docx
- 文档编号:6067797
- 上传时间:2023-01-03
- 格式:DOCX
- 页数:212
- 大小:213.58KB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docx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docx(2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
承保、理赔实务
编写部门:
业务管理部
审核:
日期:
2008年7月25日
批准:
日期:
2008年7月25日
受控状态:
受控文件
分发编号:
持有者:
章节号
修订条款
修改日期
修改人
审核
批准
备注
文件修改控制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承保、理赔实务
第一章承保
第一节查验保险标的
(一)商定保险财产范围
根据财产保险条款中“保险财产范围”的规定,展业人员要与投保人全面商定投保财产范围:
1、投保的财产必须是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及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并且在会计帐簿中能明确反映的上述各项财产。
凡有健全会计帐簿的独立核算单位,应争取可保会计科目全部足额投保。
2、投保特别约定财产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财产保险投保单”的“投保财产项目”栏内列明“特约财产:
财产项目”和保险金额。
承保时应注意掌握:
(1)承保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应事先核实数量和单价,在保险单上载明并有帐册可查。
对有些企业生产使用的金银应作为原材料予以承保。
(2)承保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时,应进行实地查勘,并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对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并能明确划分正常损坏和灾害事故损毁的,方予承保。
(3)承保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不包括矿井、矿坑本身),要加保“矿下财产险”,且应附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书,对小煤窑等风险较大的项目,不予承保。
(4)对于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在投保前应特别约定承保。
上述特约承保财产项目如双方未经约定,应从帐面金额中扣除。
3、对委托加工材料一般可由委托单位投保,并应在投保单上或另附明细表详列受托单位名称和地址。
因网点较多、分散,详列明细表有困难的,可在有帐册可依的前提下,注明名称和网点数量。
承保后,新增网点,单位应办理申请批改手续。
对于委托除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获证书外的私营体加工的,不能特约承保。
4、对选择科目或部分财产项目投保的,应由双方具体商讨哪些科目或财产项目参加保险,并在投保单上列明投保科目、项目、保险金额及财产存放地址,项目较多时要附投保清单。
另外,对已确定为冷背残次物资,先要进行查勘,根据其实际阶值,与被保险人协商估价投保。
5、帐外财产是指企业自身的帐外财产,一般包括已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财产,如低值易耗品、简易建筑物等。
承保时要在投保单上的“投保财产项目”栏内按大类列明财产名称。
6、代保管财产是指企业代管、代存、代购、代销、代加工、代修理、借用或租用财产等。
承保时也在投保单上的“投保财产项目”栏内按大类列明财产名称。
7、“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的承保:
有在用实物形态的,按帐面价值承保。
8、条款第三条所列财产属不保财产,应剔除不保。
盐场的在产品、露天盐
垛,砖瓦厂的露天砖瓦坯不予承保。
9、企业投保附加险的,按附加险条款规定,商定保险财产。
(二)查验标的
根据投保财产意向,需进行以下内容的标的查验:
1、查清房屋结构、占用性质、建造时间、建造质量、使用年限以及是否属于危险建筑;
2、查清机器设备座落地点,流动资产中存贷(如原材料、燃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放地点;
3、查清仓储物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存放标准,危险品存放地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查清供电、供热、供气、供油等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查清财产是否处于低洼易涝地段,有无防汛设施;
6、查清全部危险部位、危险程度、财产是否处于严重危险状态;
7、查清安全设施器材是否齐备有效,安全组织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8、对一些资产较多和技术复杂的投保企业,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协同进行标的查验。
(三)绘制标的座落平面图
1、准确标明标的分布状况和厂房、办公室、仓库及其他房屋的座落位置,并简要注明建筑面积和结构。
对锅炉房、变电所、油库、材料库房等重点部位及没投保的财产的位置在图上明显标出。
2、注明机器设备、仓储物资、危险品、原材料存放位置,并标明危险部位。
(四)抄录资产负债表
确定财产的投保范围及日期后,将被保险人资产负债表中确定保险的固定
资产项目帐面原值、原价、流动资产中存货上月末余额或投保前推12个月的平均余额抄录下来。
其他投保财产项目按可查帐簿或协商实际价格抄录。
第二节填制投保单
展业人员应协助投保人填好投保单,各项内容的填制方法如下:
1、险别:
选择承保险别,基本险、综合险或一切险,只可选择其一。
2、投保人/被保险人:
指投保单位的全称,投保人名称要写全称即与被保险人公章一致的名称。
3、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应由投保人详细填写。
4、被保险人营业性质:
按被保险人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时的营业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行业分类表详见附件四。
5、占用性质:
投保单中占用性质项根据财产保险费率表填写。
要反映出类别及号次。
类别中工业类、仓储类、普通类分别按
(一)、
(二)、(三)填写,号次按费率表相应的阿拉伯数码填写。
例如,投保单位为四级工业,占用性质填写:
“
(一)4四级工业”;投保单位为日用杂品商店,占用性质项填写“(三)13日用杂品商店”。
6、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另办手续。
保险责任从约定起保日的次日中午12时正起,至保险期满日中午12时正止。
约定起保日应在投保人填交投保单的次日,或填交投保单日的若干日之后。
保险期限如果为整月,则在“××个月”中填入月份数;如果不是整月的,则不填。
7、投保财产项目:
投保财产项目应根据投保单位帐目具体情况而定。
按条款确定应保项目、特约项目和不保项目,详见“商定保险财产范围”内容。
8、分项保险金额、以何种价值投保;分项保险金额即投保财产金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款的金额。
保险金额确定的是否合理,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被保险人的利益。
(1)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保险金额一般可有以下几种方式:
*按照帐面原值确定。
帐面原值是指在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
币总额。
*按照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帐面原值加成数即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基础上再附加一定成数,使其趋近于重置价值。
*按照重置价值确定。
重置价值即重新购置或重建某项财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按其他方式确定。
可以依据公估价或评估后的市价由被保险人确定。
(2)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是指从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的其
中任意1个月的流动资产帐面余额,被保险人可以依据最近12个月任意
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流动资产(存货)保险金额。
流动资产(存货)的帐
面余额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
(3)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4)上海地区可以采用固定资产原值加成后即视为足额投保做法,流动资
产(存货)如按最近十二个月帐面平均余额或分期结算的均视作足额
投保。
原值加成主要弥补固定资产的陈旧贬值。
为此,加成应根据固定资产陈旧
程度不一,采取不同的幅度。
*不分企业单位的经济性质和成份,也不按企业单位成立时间的长短,加成幅度要视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凡新建厂房、办公室、宿舍等和购入新的机器设备,在新建新购后的二年内可不加成。
如其按帐面原值投保的都视作其已足额投保。
*如新建厂房、新购机器设备超过二年以上的,则经协商可视陈旧程度按帐面原值自20%起始加成,一般最高不超过50%。
*如有的企业单位厂房与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差异较大,而且均有相当数额的,经双方同意则可按不同加成数分别计算。
(5)在建工程,可以按最近月份帐面余额加本保险年度计划数确定。
如属一项完整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则应投保建筑安装工程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按建安险规定确定保险金额。
9、费率:
在财产保险费率表上按险别和占用性质确定费率,均需分项填写:
*如有费率浮动的应在特别约定中注明费率计算公式。
*附加险的费率按附加险费率表或费率规定填写。
*财产保险费率均为年费率,按保险期限一年,以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
中途退保或短期投保的,应按《短期保险费率》的规定计算保险费,保险期限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有的单位因撤并、停业等特殊原因,保险期限不满一年的经保险公司同意,可不按《短期保险费率》的规定,而按实际天数计算。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超过一年部分按日费率计算。
*财产保险费率依据投保单位的全部财产全部投保的原则制订,每一独立核算的投保单位,原则上适用一个费率(不论其保险财产所在处所座落在同一地址,或几个不同地址,亦不分生产与非生产部分)。
对选择投保局部财产的费率确定,应根据其占用性质及危险程度,按最高费率厘订,并不得低于费率表规定该单位应订费率。
*企业单位名称与其生产或经营性质不相符时,应按其主要产品或商品的属性和危险程度定率。
生产或经营内容不止一项时,要按危险程度大的定率。
*仓储险按仓储物资危险等级定率。
同一仓库混存不同危险等级的物资,按危险程度最高物资的等级定率。
*凡费率表中未列明的企业单位,而规定费率又不能适应的,应经实地查勘,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审批。
*财产险一经承保,在保险期满前所订费率,一般不作中途改变,如因转产等导致占用性质改变,费率可在续保时进行调整,但如工业级别或物资储存类别改变导致与原费率差距过大,离保险单到期时间较长的,得经协商后,中途调整其费率。
10、分项保险费:
分项保险费=分项保险金额×相应费率保险费计算精确到角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11、附加险:
财产保险中基本险和综合险的附加险共有十六个:
(1)暴风、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险;
(2)雪灾、雹灾、冰凌险;
(3)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险;
(4)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险;
(5)水管爆裂险;
(6)盗窃险;
(7)商业盗窃险;
(8)露堆财产险;
(9)橱窗玻璃意外险;
(10)矿下财产险;
(11)第三者责任险;
(12)员工意外险;
(13)机器损坏险;
(14)电脑险;
(15)现金险;
(16)利润损失险。
其中:
*
(1)~(4)只能用于基本险;
*(5)~(12)可以用于基本险和综合险;
*(13)~(16)可以用于基本险和综合险,但须另出分险种的保单。
如果(13)机器损坏险的保额在总保额的30%以内,可以直接在原财产保险单上附加。
超过30%需四级以上承保人审批。
盗窃险的保额以主险总保额为限;员工意外险的承保价值必须注明:
“每
人×元,共××人”,第三者责任险注明赔偿限额的组成情况。
12、总保险金额:
按主险的各项保险金额之和计算,分大小写,并注明币种;另行出单的附加险则在各险种的保单下统计保额。
总保险金额不得涂改。
13、保险费总额:
按主险和附加险的各项保费之和计算,分大小写,并注明币种,不得涂改。
14、保险财产地址:
“共××个,座落于……”,如果财产存放地址不止一处时,应注明保险财产地址的个数和座落地址,如为一处,则只需注明“保险财产座落于……”。
15、特别约定:
对保险合同中未尽事项,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特别约定予以明确。
*约定在各级承保人权限规定范围内的优惠、无赔款优待。
*按××年××月资产负债表帐面。
*保费如果分期付款,需注明分付款总期数,最多不超过四期。
*如果分期结算,需注明分期结算的保费计算公式,分期结算凭证的填制方法见后。
16、投保日期:
填入投保日期。
17、投保人签章:
投保人对投保单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须在“投保人签章”处签章。
18、经办人:
保险公司的经办人员在此签名。
19、承保人:
承保人审核投保单,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名确认可以承保。
20、保险单号码:
由保险公司在审核确认承保并签单后,将相应保单的保单号填入。
第三节涉外财产险和超限额财产险业务投保手续
保险标的投保涉外财产险或保险标的符合下列标准的承保业务:
承保金额
类别
人民币
美元
工业类(1-3级工业)
40000万
5000万
工业类(4-6级工业)
28000万
3500万
仓储类(一般物资)
40000万
5000万
仓储类(危险品)
28000万
3500万
普通类
40000万
5000万
展业人员首先应协助投保人完成业务承保问卷的填制,次之向上级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在获得同意承保批复后,再完成本章第二款的内容。
业务承保问卷
1、投保人名称及地址:
2、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
3、受抵押人名称及地址:
4、使用性质(工业、商业):
(如果财产不是在一个地址,请分列):
(一)生产—是否使用动力()
(二)销售()
(三)仓储()
5、保险项目情况
地址:
占地面积:
建筑方式和楼层楼目:
6、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保险财产保险金额
(1)房屋建筑(包括装修):
(2)机器设备:
(3)装置、办公设施及用品:
(4)仓储物品:
(5)附加费用、清除残骸费用:
(6)消防费用:
(7)专业费用:
(8)其他物品和费用:
总保险金额
7、保险费率:
8、保险项目的周围有无其他建筑?
如有,请列明方位及距离。
9、有无保安措施?
如有,请列明保安状况。
10、有无防损设备?
如自动喷淋、自动火警检测器及灭火体系、消防队等?
如有,请列明数量及安装方位。
11、其他消防设施情况(请列明种类、数量、安放地点及消防组织情况):
12、以往损失情况:
如有,请列明:
发生时间:
原因:
损失金额:
13、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4、以下能源中是否经常出现突然中断现象?
水()电()气()
如有,请列明原因。
15、是否需要利润损失和其他附加保障?
如有,请列明保障金额及应用条款
16、是否有免赔额?
如有,请列明
1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8、保费支付日期:
上述承保问卷中各项要素,均属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范围,展业人员必须详尽说明填制要求及意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填制完毕后,在承保问卷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章(签字)处签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一并作为投保要约凭证归业务存档保管。
第四节缮制保险单
1、业务内勤接到投保单后,经核对无误,即缮制保险单证,并将保单号转录在投保单及附表的“保险单号码”栏内。
保险单一式三联,应在电脑出单系统中,一次打印完毕。
要求单面整洁。
保险单内容应与投保单及附表的各有关内容填写一致。
制单完毕后,制单人应在“制单人”处签名盖章。
2、条款、特别条款和附加条款应在保险单正本背面印上或加贴,加贴的条款应加盖骑缝章。
3、保险单及附表缮制完毕后,制单人将其连同投保单一起再送承保人审核,承保人在审核过的保单上签名盖章。
4、加盖业务专用章后,将正本送交被保险人。
第五节填制分期结算凭证
分期结算凭证仅适用于上海地区,投保时使用“财产保险投保单”。
分期结算凭证用于资产变动较大的单位,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分期结算期数。
承保时,首先开立保险单,保险单上注明“险别”、“被保险人”、“保险财产地址”、“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占用性质”、“保险期限”、“特别约定”、“承保人、制单人、经办人、签单公司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签单日期”。
开立保险单时,保险金额、保费等项目空白,以各分期结算凭证的保额,保费为准。
在分期结算凭证中:
1、保险单号码:
同保险单的保单号。
2、结算期限:
按××年××月底帐面金额,结算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第几期保险费,共××期,按协议约定期数,如
期填写。
3、本期保险金额:
第一期的保险金额为该保险单的保额统计依据,以后各期的“本期保险金额”作为计算当期保险费的依据,不计入保额统计中。
4、本期总保险费:
约定期数的全部“本期总保险费”之和为该保险单的保费统计依据。
5、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本期总保险费的计算公式。
本期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结算期限。
第一期分期结算凭证随同保单一同送被保险人,以后各期的分期结算凭证
在各结算期开始时送交被保险人。
第六节电脑出单操作
第七节批改
详见《批单实务规定》
第八节出具保费收据
保险单缮制完毕后,内勤应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费数额,填写
保险费收据,由投保人凭此缴纳保险费。
第九节日结单、登记表
日结单、登记表参见《报表系统实务》。
第十节单证清分、归档
保单一式三联,一联正本交客户,一联业务部留存,另一联交代理点。
保费收据,一式六联,一联交客户,一联业务部留存,三联交财务,一联为存根留存。
保单副本后面粘贴收据、批单、投保单,按顺序无重号、漏号,每一百份装订成卷归档,作废单证需加盖作废章后按顺序装订其内。
附件:
1、承保工作程序图。
2、投保单、保单、财产保险分期结算凭证。
3、行业分类表。
行业分类表
B01农业
B02林业
B03畜牧业
B04渔业
B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06煤炭采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其它矿采选业
B12木材及竹材采选业
C13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饮料制造业
C16烟草加工业
C17纺织业
C18服装及其它纤维制品制造业
C19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
C20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家俱制造业
C22造纸及纸制品业
C23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C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制造业
C30塑料制造业
C31非金属矿物制造业
C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34金属制造业
C35普通机械制造业
C36专用设备制造业
C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C39武器弹药制造业
C40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C41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C42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C43其它制造业
D4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D46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47土木工程建筑业
E48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E49装修装饰业
F50地质勘查业
F51水利管理业
G52铁路运输业
G53公路运输业
G54管道运输业
G55水上运输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7交通运输辅助业
G58其它交通运输业
G59仓储业
G60邮电通信业
H61食品、饮料业、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H62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H63其它批发业
H64零售业
H65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H67餐饮业
I68金融业
I70保险业
J7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J73房地产管理业
J74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K75公共设施服务业
K76居民服务业
K78旅馆业
K79租赁服务业
K80旅游业
K81娱乐服务业
K82信息、咨询服务业
K83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K84其他社会服务业
L85卫生
L86体育
L87社会福利保障业
M89教育
M90文化艺术业
N91广播电影电视业
N92科学研究业
N93综合技术服务业
O94国家机关
O95党政机关
O96社会团体
O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P99其他行业
第二章理赔
第一节理赔工作基本程序
理赔工作程序按照时间顺序可分为“案件受理和立案”、“现场查勘和责任审核”、“赔偿计算和审批”、“单证清分”和“追偿”五个阶段的工作,现明确这五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案件受理和立案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出险赔案的受理和登记,查抄底单,重大案情上报,异地委托检验、理赔等工作。
报案受理客户报案一般由客户服务中心理赔内勤接待,理赔内勤应待有关报案情况登入“出险案件登记簿”,并及时给予编码,指导客户填报“出险通知书”、“财产保险标的损失核损明细清单”,向客户交待清楚有关理赔手续的各项注意事项。
之后理赔内勤通知客户服务中心接手处理。
若由外勤人员接待报案,外勤人员应将有关出险情况及时转达给理赔内勤,以便登记和编号。
理赔内勤接到客户或业务外勤报案后,在登入“出险案件登记簿”后,即刻及时填制“保险出险受理单”一式二份,于同工作日内完成向业务部门发出抄单指令,向客户服务中心发出受理指令,该受理单上的编码应和“出险案件登记簿”上的编码完全一致。
编码第一位数字为月份码,其次为险种码,再次为年度统计赔案流水顺序号。
“保险出险受理单”是公司内部流转凭证,是理赔内勤抄单的依据,是客户服务中心受理赔案的依据。
抄单立案业务内勤在收到“出险通知书”或“理赔联系记录”后应立即通过电脑。
电脑抄单的应在保单上加盖“抄单章”(样章附后)。
“抄单章”上须有经办、复核签字。
业务内勤在抄单同时需查核保单项下保费到帐情况,未到帐情况可在“抄单章”上的备注栏中注明。
理赔内勤应判断该案可否立案,立案条件成熟的,理赔内勤应在“出险案件登记簿”、“出险通知书”或“理赔联系记录”上注明赔案号码,以示该案已立案受理。
然后转理赔部门处理。
赔案申报若立案赔案,属重大案件或分保保单项下的赔案,则理赔内勤或外勤应及时填写“重大案件申报表”,由承保人签字后,上报上级公司业务部门及再保部。
异地委托检验、理赔异地赔案,需委托当地机构代查勘的,由理赔外勤填制“代检验/理赔/追偿委托书”说明具体委托事由和权限,授权当地机构查勘处理,委托书付本应留存理赔内勤处,以便在“出险案件登记簿”中具体登记备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产保险 基本 综合 承保 理赔 实务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