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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文件
铜梁县全德小学扩建平场工程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
铜梁县全德小学
第一章比选公告……………………………………………………………………………………………3-4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5-13
第三章评审办法………………………………………………………………………………………………1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五章比选报价说明…………………………………………………………………………………………17
第六章图纸………………………………………………………………………………………………1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9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21-27
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28
第一章比选公告
铜梁县全德小学扩建平场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铜梁县全德小学扩建平场工程已由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发改委【2011】4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梁县全德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
扩建工程平场土石方、围墙及人行小道工程。
围墙基础按两阶毛条石计算,底面尺寸为600*300mm,上层为400*300mm,墙体厚度按180mm、高2400mm计算,内墙面做搓砂及涂料,涂料颜色与学校已有建筑外墙颜色一致,压顶按砖砌计算。
从现有保卫室处沿北至东、南方向连至学校现有教学楼角。
人行小道建在围墙外,面层按1.5米宽、100mm厚C20砼计算,底层原土碾压整形,从北通道口沿东、南方向连至学校现有教学楼角。
其余工程要求按平场图执行。
工程地址:
铜梁县全德小学。
工期要求:
38日历天。
3.竞选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为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本工程不需报名,比选时直接投标。
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等比选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上下载。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在比选截止日前,各竞选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
比选文件收费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各竞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一并向比选人缴纳,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公告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铜梁县全德小学
地 址:
铜梁县全德小学
联系人:
李兴禄
电 话: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比选人
比选人:
铜梁县全德小学
地 址:
铜梁县全德小学
联系人:
李兴禄
电 话:
1.1.2
项目名称
铜梁县全德小学扩建平场工程
1.1.3
建设地点
铜梁县全德小学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
扩建工程平场土石方、围墙及人行小道工程。
围墙基础按两阶毛条石计算,底面尺寸为600*300mm,上层为400*300mm,墙体厚度按180mm、高2400mm计算,搓砂及涂料做内墙面,涂料颜色与学校已有建筑外墙颜色一致,压顶按砖砌计算。
从现有保卫室处沿北至东、南方向连至学校现有教学楼角。
人行小道建在围墙外,面层按1.5米宽、100mm厚C20砼计算,底层原土碾压整形,从北通道口沿东、南方向连至学校现有教学楼角。
(,费用9250元)其余工程要求按平场图执行。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8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竞选人资质条件
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
应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本单位在册人员)。
注: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6.2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竞选人下载完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12月11日12:
00前以匿名方式传真比选人。
竞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联系比选人,则视为竞选人已全面认可比选文件内容。
1.6.3
比选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比选截止时前2天,各竞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补遗书等,竞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文件规定的和竞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所有材料。
3.2.1
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正)
2.比选保证金的递交:
2012年12月14日10:
00前必须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户,在规定时间后到账的比选保证金无效。
不缴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比选保证金的竞选人,将被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户名:
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账号:
31181501040001966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
账户:
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账号:
200910
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所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从铜梁县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里自行下载)和转账凭证复印件。
(2)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
备注:
1、请于开标时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据的原件以备核验;《保证金退还申请》原件和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
2、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和转账凭证复印件;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除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和转账凭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
(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详见附件格式)
3.2.2
签字盖章要求
竞选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包括其他地方标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3.2.3
比选申请文件的副本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为壹套正本、贰套副本。
3.2.4
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自行设计的“比选申请文件”袋。
并在袋封口处加盖单位章。
2.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竞选人的名称、地址、工程名称。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
2012年12月14日9:
30分—10:
00分(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
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
竞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出示参加比选会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的可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缴纳原始凭证,并同时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费500元,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
2012年12月14日10:
00分
评选地点:
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竞争性比选程序
1.宣布竞争性比选纪律;
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竞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
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本须知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5.比选顺序:
随机开启;
6.首先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宣读报价,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7.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8.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后打分,并计算得分。
9.根据评审和计分情况,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
10.比选人代表宣读比选结果。
11.比选结束。
6.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委员会构成:
3人。
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
7.1.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1.2
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金(现金或银行转帐)。
2.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其余待竣工结算审计后一年内付清(按规定扣除保修金,不计利息)。
9
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竞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
本工程设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比选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将所有符合性评审(含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人的比选报价去掉六分之一的最低报价(不能整除时按小数点前取整)和相同家数的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最高最低。
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
评标基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比选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比选人总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基准价的为第一中标人。
比选人总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人报价,但最接近第一中标人报价的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确定为第三中标人。
中选
比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1.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铜梁县地方相关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
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比选项目代理机构: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比选项目名称: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比选范围: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竞选人资格要求
1.4.1竞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争性比选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以及有股权关系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的竞争性比选。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比选。
费用承担
竞选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1.9.2竞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比选预备会
1.10.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竞选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比选报价说明;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发布,各竞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在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比选人可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各竞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3.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
(4)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5)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比选报价
3.2.1竞选人应按第五章“比选报价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比选保证金
3.3.1竞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必须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竞选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文件处理。
3.3.3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故放弃中选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5.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5.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竞选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竞选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评选
评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和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竞争性比选程序
详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评审
评审委员会
6.1.1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一)所有竞选人及其近亲属;
(二)与竞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比选公正评审的。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评审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比选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中选通知
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竞选人。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选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竞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7.4.1中选人不履行与比选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一)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个的;
(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比选
符合本办法第条规定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再次失败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中选人。
9.纪律和监督
投诉
竞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竞争性比选活动不符合本办法程序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者中选结果通知书后2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逾期投诉的,不予受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合理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办法前附表
2、符合性(含资格审查)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
2.1.1
有效申请文件
竞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3.2.2规定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营业执照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资质证书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工期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比选保证金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3.2.1规定
比选报价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包括清单报价)且报价唯一
2.2.1
比选报价
比选报价评分办法
本工程设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比选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做废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含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
3.评选程序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方法完成评选后,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工程合同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第五章比选报价说明
1、比选文件中未列出的工作内容和费用由竞选人在现场踏勘后自行调查测定,各竞选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白云路沥青混凝土的铺设
。
3、单价构成,所报单价以挖方工程量计算,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通过该单价计算的价格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工程量:
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5、总价:
实行总价承包。
第六章图纸
图纸随招标文件发布。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铜梁县全德小学扩建平场工程
比选申请文件
(含资格审查)
竞选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
(4)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5)其他材料
1
(一)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保持申请文件。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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