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福利总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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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福利总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太钢福利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强化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安全本质化,结合总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太钢福利总厂各部门、所属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
第三条总厂安全管理是指在各类工作场所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上的缺陷”进行管理。
第四条管理原则:
发挥专业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和二级单位的主体作用,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监管与过程控制,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标准执行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在总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部门、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是安全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的安全工作大纲、阶段性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指标的分解、安全责任制制定与考核,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
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评价性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年终提出奖惩建议和组织年度表彰;牵头组织安全专项整治;牵头组织重大隐患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分析、鉴定、考核、处置实施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负责总厂变电室主线路、设备、房屋修缮以及水电能源介质、防冻保温的管理。
第八条经营发展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并按时发放;负责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确保安全所需的物品采购;负责新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总厂各岗位从业人员(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负责各级、各类从业人员上岗需取得的安全从业资格的培训与取证;新进厂、转岗、离岗体检及职业卫生健康体检;把安全工作纳入专业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并按照《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及评分标准》、《生产作业中违章违制行为处罚的共性规定》(简称《共性规定》)、《各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对应处罚规定》(简称《处罚规定》)实施绩效考核。
第十条党委工作部负责安全基础知识、安全理念及安全生产形势的宣传、报道;各支部负责监督检查支部区域内分厂、分公司、事业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及时传送、转发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文件和资料;负责总厂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对各厂区车辆(包括汽车、自行车、电动车等)实施管理,指定存放地点;负责生产现场、各区域和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管理及防爆工作的预防与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负责安全投入(如:
环境改造、设备更新、安全防护装置的配备等)的支出;负责年终安全表彰时资金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检修事业部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作业现场、派驻各单位岗位作业人员以及全体外协员工的安全进行全方位管理。
第十四条所属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为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分厂厂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行业需求,依法取得本单位所需的有效资格证件;根据总厂年度工作大纲及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把安全指标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现场管理标准对现场安全加强管控,严格制止违章、违制行为;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并实施整改,做好危险源降值和现场安全改善提案工作;对所做的工作详细记录;及时传达总厂安全会议精神,同时积极开展自主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学习和借鉴其它单位安全管理好的经验与做法,并运用在实际工作中。
各单位负责人每日抽出一定的时间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有职业健康工作危害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每年度的职业健康体检;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改善提案。
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作业标准、安全培训计划等静态管理的基础上,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严格加强考核,并制定管控措施,杜绝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分厂安全管理员在分厂领导的指导下,管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分厂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积极组织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分厂领导;按时参加安全员例会;及时向分厂领导汇报公司、总厂安全会议的精神,以及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分厂实际,向分厂领导提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改善建议,在分厂领导的支持下组织实施。
班组长要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每日组织班组成员召开班前会,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要进行安全交底和危险预知分析,组织日常安全教育与培训,按时召开周三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查找现场的隐患,针对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制止职工的违章行为,对不执行标准和违章的员工不折不扣地执行分厂及班组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不定期的组织职工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及事故案例;监督检查班组员工对岗位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员不受伤害。
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维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工器具,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按时参加班前会的安全交底工作和每周三的安全活动,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应知应会。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标准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主要是要管好“四要素”,即: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人:
按照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不违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制止或上报;不得使用损坏设备;不得省略工作程序;凡在起重设备下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掌握基础安全知识;强化本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水平。
(二)物:
现场所有物品摆放有序,达到受控状态;安全装置完好无损;设备、设施灵敏、可靠、有效,并保持清洁;标识清晰,按时点检;实现设备本质化管理。
(三)环境:
作业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地面平整;安全通道畅通;光线亮度达到工作需求;凸出物或危险区域要有警示标志(或实行目视管理);堆放物不得超高;现场物品取用方便。
(四)管理: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递公司及总厂的安全生产形势;对本单位的隐患和违章及时处理;不得有失控、失管现象;对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管理使安全工作达到全过程的受控程度,逐步实现安全本质化。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总厂实际,制定总厂年度安全工作大纲,经总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并下发。
第十七条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按照总厂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总厂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每周一下午组织一次周安全生产例会。
各分厂每月上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会,中旬、下旬各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按时组织周三活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每日班组进行自检、自查,并做好记录。
(二)分厂安全员每日对所管区域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分厂领导、每日抽出一定时间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巡检、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区域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总厂安全生产部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分厂安全员定期对各厂区进行安全综合检查,组织各分厂安全员进行互检。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评价,安全评价是系统的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寻找解决的方法,不断完善和纠正偏差,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和提升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方法。
安全生产部按照《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安全评价结果,一是用于各类先进的评比,二是与单位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一条总厂落实执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
第二十二条总厂按照《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及评分标准》对分厂进行评价,具体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总厂按照《共性规定》和《处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考核。
查出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违章违制的行为,由安全生产部按照规定下发处罚通知书,按月汇总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财务管理部建立安全考核费用的专项台账,此款用于安全专项费用。
第二十四条分厂按照总厂的《共性规定》和《处罚规定》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针对性的个性考核条款。
分厂自行查出的违章违制行为处罚费用由分厂自行管理,用于内部安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1.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及评分标准
2.生产作业中违章违制行为处罚的共性规定
3.各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对应处罚规定
太钢福利总厂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一、评价周期
每半年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分标准》(见附表)对各单位进行评价,年终将两次评价结果汇总进行评价性排名。
二、评价方法
1、根据评分考核项目:
安全管理控制度,人的行为安全度、物的安全状态度、环境安全状态度以及安全培训绩效,标准化执行率的内容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分值实行百分制,按标准分值对缺项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作为评价中的评分依据。
3、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失管、失控、长期得不到解决及重复性违章等问题严加处理,视情况核减总分1-3分。
4、对于总厂检查出的问题而分厂没有查到(或查到没做记录)的,有一项核减1-2分。
5、对于总厂布置或安排需处理的事项,分厂未解决或延时处理的,核减总分1-3分。
6、对于分厂提出的安全改善提案,根据完成及采纳情况给予加分。
完成提案任务加0.5分;被班组采纳一项加0.5分;分厂采纳一项加1分;总厂采纳一项加2分;累计给分。
未完成提案任务扣1-2分。
三、评价考核
1、年终排在后两名的单位:
减发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5000元和2000元;取消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评比先进的资格。
2、排名在前两名的单位,绩效工资分别奖励5000元和2000元。
福利总厂安全管理评分标准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安全管理控制度(60分)
人的行为安全度(20分)
分厂领导构成、职责、分工(5分)
查出一项没有,扣1分;不完善扣0.5分
现场人员受控情况(6分)
管理制度缺一项扣1分;日常查出违章一人次扣1分
班组主要生产内容(工序)(2分)
查出没有生产工序标准扣1分;生产工序标准制定不合理扣0.5分
班前、班中安全交底及确认情况(3分)
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确认扣2分;没有记录扣1分
分厂班组、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种类、人数及取证情况(2分)
岗位工种需取证而未取证的有一人扣1分;到期未换证有一人扣0.5分
违章人员台账记录(2分)
分厂记录不全扣1分;
班组没有记录扣1分
物的状态安全度(20分)
分厂在用主要设备的分类和台数及点检记录台帐(2分)
有一项未按要求进行点检的扣1分;没有管理记录的扣0.5分
分厂辅助设备(特种设备、工器具)的分类和台数(2分)
现场所有物品实行定置管理(5分)
按要求定置的物品,产生随意乱放的有一处扣1分
设备使用状态(2分)
有一处没有标识扣1分
设备安装达到现场管理标准(3分)
有一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
缺少安全防护装置(3分)
缺少一处防护装置扣1分
分厂能源动力情况(3分)
电、汽、水查出一项问题扣1分
环境的安全状态(10分)
照明能达到工作要求亮度(2分)
达不到要求扣1分;长明灯或损坏不及时更换扣1分
作业危害场所安装相关防护设施及
进行可视化管理(3分)
没有按照要求安装扣2分;
没有达到可视化管理扣1分
安全通道畅通(2分)
查出占用通道一次扣1分
分厂生产工艺流程图(2分)
生产工艺流程图缺失或不规范缺一项扣1分
分厂主要危险因素分布情况介绍(1分)
主要危险因素分布缺少文字、图视化缺一项扣1分
安全培训绩效(10分)
分厂和班组的两级培训
(要记录、有内容、考试卷)(2.5分)
有一人次没有参加考试扣1分;没有记录扣0.5分;缺少1份考试卷的扣0.5分
分厂培训(岗位练兵)管理机制建立
及实施(2.5分)
培训(岗位练兵)管理机制一项未建立扣1分;一项未实施扣0.5分
分厂岗位应知应会测试(2.5分)
有一人次不及格扣0.5分
分厂危险因素与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情况(2.5分)
危险因素未制定控制措施的扣1分,应急预案未制定方案扣0.5分
分厂实际操作演练(2.5分)
有一项未演练扣0.5分
标准化执行率(40分)
分厂全员岗位操作标准(5分)
一个岗位未制定标准扣1分;未执行标准操作一人次扣1分
分厂设备安全检查标准(5分)
未制定检查标准扣1分;未按制度执行检查缺一项扣1分
分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5分)
一个工种未制定规程扣1分;未按规程操作一人次扣1分
分厂安全管理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8分)
未制定分厂安全管理标准、制度缺一项扣1分
分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
一个岗位未制定扣0.5分
分厂执行制度情况(5分)
一项未执行扣0.5分
班组管理台账记录(含周三安全活动)(2分)
缺少一天记录扣1分;
记录不符合实际扣0.5分
职工熟记、熟知岗位标准程度(5分)
抽查职工熟悉程度,有一条不知道扣0.5分
合计(100分)
(100分)
附件2
生产作业中违章违制行为处罚的共性规定
为了加强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生产作业中的违章、违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实现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使安全生产确实为生产经营奠定基础,总厂将严肃厂规厂纪,重新修订规章制度,希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类
1、各级领导干部指挥工人冒险作业者,扣500元。
2、各级领导干部在新设备投入生产前,未制定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就进行生产或试生产的,扣300元。
3、各级领导在未办理用工手续就擅自让工人上岗操作的,有一人次扣200元。
4、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未对新工人、转岗人员、外协人员进行分厂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就允许上岗的,查出一人次扣单位相关负责人100元。
5、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项目部负责人在新建项目设计、建设中未严格执行“三同时”者,扣200元。
6、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需按照整改时间和要求立即组织整改,有一项问题拖延一天扣问题单位10元,累计扣除。
7、有职业健康工作危害的单位,相关单位领导负责组织上岗前、离岗时及每年度的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有一人次不参加体检或不按照要求复查,扣所在单位2000元,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8、公司对总厂所属各分厂职业病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积极整改,如整改不达标扣单位1000元。
9、各检修、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后,未制定单项施工安全措施开始施工的,发现一项要求积极整改并扣单位负责人100元。
10、各分厂(分公司、事业部)每月10日前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每月25日前组织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查到一次没有召开会议,扣分厂领导200元,分厂安全员50元。
11、分厂对班组、班组长必须有考核制度,未建立考核制度的扣分厂责任人100元。
12、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所管辖的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对违规人员做好真实、详细的违章违制的档案记录,被查出习惯性违章三次以上者外协职工解除协力合同、本单位的职工离岗一个月(到安全生产部学习安全)。
13、班组所做的安全工作必须有记录,检查中发现班组没有按要求记录的或记录不合格的有一项扣班组长20元。
14、班组每周三必须召开雷打不动的班组安全会,如查到一次不开扣分厂领导50元,扣分厂安全员20元,班组长20元。
15、对于分厂领导未按时参加总厂组织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一次扣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00元;对于安全员未按时参加总厂组织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一次扣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50元。
16、在总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查出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和隐患问题,而分厂安全员及班组长在日常检查中没有查到或查到未作记录的有一项扣分厂安全员、班组长各20元。
17、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对当天所做的工作进行安全交底和危险辨识,不召开班前会议或会议没有记录,查出一次扣班组长10元,累计扣。
二、综合类
1、各岗位操作人员未按标准穿戴防护用品的,查出一次扣20元;工装穿戴不规范者,查出一项扣10元。
2、进入工作现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者查出一次扣50元,未系帽带扣10元;高空作业者未佩戴安全帽者查出一次扣200元,未系帽带扣100元。
3、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查出一次扣200元,低挂高用扣100元;高处坠物查出一项扣50元。
4、禁止在班前、班中饮酒,对班前饮酒违规者处罚100元,班中饮酒违规者处罚200元,累计3次者待岗处理。
5、不按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者扣100元。
6、各岗位操作人员离开操作设备时,未停机或未断开电源以及没有按规定清理工器具归位者扣30元。
7、未按照岗位操作标准操作者,查出一次扣50元。
8、各类机械设备在运转中进行加油、清扫、维修者,查出一次扣50元。
9、汽车在拉运货物时,人与货物混装者,扣司机100元。
10、在禁烟区内吸烟者查出一次扣50元。
11、未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扣分厂责任人50元。
12、未按消防要求定期检查或到期未及时更换消防器材的,扣分厂责任人50元。
13、作业时易滚动物品未进行支垫的、物品、物件未支垫平稳进行操作的,查出一次扣责任人30元。
附件3
各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对应处罚规定
序号
危险源名称
主要危险
因素
事故防范措施
对应的处罚规定
1
变电室
线路老化、触电、
着火、
爆炸
必须持证上岗,两人相互配合;确认工作开始前实行挂牌制度,检查接地、接零的保护系统;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绝缘体、护栏等;采取隔离手段、连锁保护;电工用具齐全、有效、可靠;确保安全距离;加强线路改造,及时更换不符合线路;加强线路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及巡视工作;做好线路的保洁清理;做到标识明确。
1、未持证上岗者扣100元;
2、未办理停电工作票进行检修作业者扣100元。
3、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带电操作者,扣200元。
4、擅自带负荷拉闸者扣50元;5、在未确认停电的情况下,越过防护栏杆或打开高压开关柜者扣300元。
6、停送电时,未填写操作票或未按照操作票作业者,扣100元。
7、电器操作人员工作时不使用验电笔进行确认者扣20元;未按照电工规定人数进行操作的扣50元。
8、电工作业前未进行操作确认的、停电未挂牌者扣50元。
2
车辆
超载、
超速、
逆行、
酒后驾车
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杜绝违章驾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不定期进行检修;积极参加驾驶证及车辆的年审;做到持证上岗。
按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办理。
3
油罐、油桶
储存
现场
着火、爆炸
禁止吸烟;及时清理油罐、油桶中存放的废油;定量存放;分类放置;作业现场禁止烟火;放置足够数量及有效的消防器材;废油不得随处乱排;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禁烟区吸烟见《共性规定》综合类第10条。
2、现场生火、使用电炉子取暖者扣500元。
3、进入油料生产现场,携带明火者扣200元。
4、分类的废油混放,扣责任人100元。
4
配电柜电器
线路
触电、着火
按照要求和标准安装配电柜内的电器线路;检查接地、接零的保护系统;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采取隔离手段;实行专人负责;加强线路维护,更换不符合线路;做好运行管理和巡视工作;确保线路的保洁;做到标识明确,配电柜处配备专用消防栓。
1、未持证上岗者扣100元;
2、未办理停电工作票进行检修作业者扣100元。
3、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带电操作者,扣200元。
4、擅自带负荷拉闸者扣50元;5、未采取一机、一闸、一保护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6、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的,扣责任人50元。
5
特种
设备
龙门吊
夹伤、
撞伤、
擦伤、
扎伤、
搓伤、
砸伤
吊物坠落、
员工定期参加培训考试,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时站位距离适当,思想集中,搞好确认,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进入吊物下;哨声、手势准确,禁止多人指挥;杜绝超负荷吊运,禁止斜拉斜吊;安装安全可靠、性能良好的安全防护装置(超载限制器、缓冲器、夹轨钳、超速保护等装置)。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与规则的培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点检(检查吊具的安全可靠性、制动装置、吊钩、钢丝绳的磨损程度等)、维护及记录工作;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或可靠性能小的零件;完善防护装置;定期聘请专业部门进行年审。
1、天车、龙门吊、电葫芦司机未持证上岗者查出一次扣100元。
2、指吊人员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哨子的查出一次扣50元,戴手套指挥扣20元。
3、指吊人员严禁在吊物下作业或停留,查出一次扣100元。
。
4、天车、龙门吊、电葫芦司机将货物吊在半空中或已经放置在地面上,但未摘下吊钩就离开驾驶室(操作台)者,查出一次扣100元。
5、天车、龙门吊、电葫芦司机离开驾驶室(操作台)未将总开关关闭,未锁驾驶室门者查出一次各扣50元。
6、吊运物品时使用断股或严重生锈的钢丝绳,查出一次扣100元。
7、使用磨损超标的钢丝绳或吊链、吊具,查出一次扣50元。
8、吊运过程中吊物捆绑不牢,或有摆动现象的,查出一次扣20元。
9、开动未经检验发证的起重设备,查出一次扣200元。
10、操作人员在吊运中斜拉斜吊或发生超载现象,查出一次扣200元。
6
焊接
现场、
电焊机
埋弧
焊机、
气保
焊机
触电、
着火、
烧伤
加强对焊工的电器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持证上岗;电焊设备与电力线路的连接,拆除以及电器维修由电工担任,焊工不能自己处理;做好防护隔离;保持良好绝缘;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标准穿戴劳保用品,使用符合标准的专业防护用品;焊机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按照动火要求办理手续;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焊工、切割工未持证上岗操作者,查出一次扣50元。
2、工作时未佩戴护目眼镜、防护面罩者扣20元;不戴焊工手套者扣20元。
3、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切割作业者,扣100元。
4、乙炔减压器未安装回火防止器者扣50元;使用破损氧气、乙炔减压器者扣30元。
5、焊补物件时,未对物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扣操作者30元。
6、电焊机一、二次线未安装防护罩或电线裸露未包扎,查出一次扣操作者50元。
7、电焊机一次电源线超过规定3米,又未采取悬挂、固定等措施的,除指令及时整改并扣操作者20元。
8、乙炔瓶、氧气瓶间距或与操作地点不符合规定距离的,查出一次扣操作者20元。
9、在易燃、易爆或危险区域切割、焊接时未办理动火票或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7
钢丝绳编制
现场(钢丝编织机、压套机)
夹伤,扎伤地面油污较多,容易滑倒
1、按照工作需求,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及时、定期清理地面油污;禁止占用通道。
2、使用压套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劳保类见《共性规定》综合类第10条。
2、未及时、定期处理地面油污的,扣责任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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