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方案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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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方案讲解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将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配电与照明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符合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一、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
本工程节能工程外墙采用保温构造,贴65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楼梯间保温层为35厚挤塑板,屋面为100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入户门均为钢制保温防盗门,外墙每层窗上口设通长500宽防水隔离带,材料为50厚挤塑板。
本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及主要控制点如下:
1)墙体节能工程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c.锚固件;
d.增强网铺设;
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门窗节能工程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3)屋面节能工程
(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
c.屋面热桥部位;
d.隔汽层。
(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4)地面节能工程
(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c.保温材料粘结;
d.隔断热桥部位。
(3)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b.当面积超过200m2时,每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c.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5)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3.4.1条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二、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进场检测的见证取样和审查复检报告。
进场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
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2)外墙及分户墙用墙体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
(3)外门、外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等。
3、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构配件。
当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
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墙体节能工程措施
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墙体节能工程各构造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作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4.2.2条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作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应作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
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块(处)。
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处。
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2)门窗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6.1.5条执行。
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
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6.1.5条执行。
3)屋面节能工程措施
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4)地面节能工程措施
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见。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作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5)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灯具出光口形式
开敞式
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格栅
格栅或透光罩
透明
磨砂、棱镜
荧光灯灯具
75%
65%
55%
60%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
75%
60%
60%
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30
32
36
40
镇流器能效因素(BEF)
电感型
3.154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电子型
4.778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谐波次数n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2
3
30×λ注
5
10
7
7
9
5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3
注:
λ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2)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检验方法:
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其中:
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3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
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
全部检测。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
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
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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