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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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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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原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原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场所
1.1 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1.2 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
进出口栏杆应拆卸方便,用后及时恢复。
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如因工作需要扔运物品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厂房内井、孔、沟道必须装置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
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3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溜槽、管道及电缆,其高度不得低于2m。
1.4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7m。
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均需设置过桥或走台,其行走平面应铺垫花纹钢板。
1.5 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
通道、走廊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操作要求。
1.6冰冻期间必须采取防冻措施,室外管道应当包扎,冰冻现场要铺垫防滑材料,高层建筑冰溜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
1.7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都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要轻巧稳固,便于装卸。
各种传动胶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
1.8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
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1.9清理工作现场时 ,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1.10禁止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胶带、钢丝绳、链条等。
行人横过铁路应走安全道或安全桥。
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两看、三通过”。
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
1.11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当在设备检修、吊装或进入设备底部和机内清理杂物以及在其他低矮狭窄工作场所作业时,都必须戴安全帽。
2、机械设备
2.1给煤机
2.1.1 煤仓堵塞时要用专用的工具捅煤,不准在仓口捅煤。
捅煤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
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取出。
捅煤时应站在适当的平台上进行,严禁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
2.1.2给煤机在运行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时禁止用手直接清除。
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时,应停机进行。
2.1.3给煤机各转动部件的销子、螺钉都必须牢固,如发现有钢丝绳缠绕在主轴上或大块矸石、铁器、木头卡在叶轮中应紧急停车处理。
2.2 筛分机
2.2.1不得在开车时上筛面清理筛孔及处理有关事故,如筛筐打圈、传动胶带松动、筛板松动和吊钩断裂等事故必须停车处理。
筛分机运行中严禁靠近、接触、清理或维修。
2.2.2清理筛面、处理事故或检修时,严格执行断电、挂牌、闭锁制度,筛分机停稳前严禁作业。
2.2.3筛分机应空载启动,不得超负荷运转。
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并汇报调度。
2.2.4操作箱上挂有停电牌时,禁止启动设备。
2.3 破碎机
2.3.1齿辊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运转中不得打开破碎机箱盖,更不准站在破碎机上。
滚筒碎选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并有洒水、防尘及防噪设施。
2.3.2 破碎机保险销的安装数量不得任意减小和增大,不准用其他金属销代替。
2.3.3防止破碎机过载,大块煤破碎前,应有除铁器和手选,严防金属和木材等不能破碎的物件落入机内。
大胶带轮和轴套配合应松紧适度,其配合应保证安全销折断时,大胶带轮能在轴套上滑动。
2.3.4 清理破碎机中的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必须有2人在场,1人清理,1人监护。
2.4胶带输送机
2.4.1胶带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或工作需要处,应设人行过桥。
一般超过50m及各重要工作地点,应设有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拉线开关的数量,应根据胶带输送机的长度及拉线开关的有效长度来确定。
2.4.2“紧急停机”的拉线开关,一般设在胶带主要人行道一侧。
3条胶带输送机共用的皮带走廊,其中间的胶带输送机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机”拉线开关。
2.4.3 倾斜胶带输送机必须设置止逆、防偏、过载、打滑等保护装置,防止胶带压住打滑而发热起火。
2.4.4胶带输送机要设清扫器。
运转中严禁清理或更换托辊、机头、机尾滚筒,不准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机架较高的 胶带输送机,必须设防护遮板方可在胶带下通行或清扫。
需要清理或更换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停车处理,并由司机在操作箱上挂“停车牌”。
2.4.5 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应设有安全防护网(罩)或栏杆。
2.4.6应在胶带输送机机下过人的地方设安全保护板。
2.4.7无论胶带输送机运转与否,都禁止在胶带上站、行、坐、卧,并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2.4.8胶带打滑、跑偏、断带和机头溜槽的堵塞等事故,应从工艺设计和机械的角度及保护装置上解决。
2.4.9 电热胶接胶带时,应注意防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第二节 锚链、刮板输送机
2.4.10锚链、刮板输送机应根据工作需要设人行过桥,机头机尾应设防护罩或栏杆。
2.4.11 运行中发现链条跑偏、跳链或槽箱内有需取出的杂物,必须停车处理,并由司机在按钮上挂“停车牌”,严禁在运行中清扫锚链输送机。
2.4.12 锚链、刮板输送机必须配有过载保护装置。
2.5 设备检修及安装
一般规定
2.5.1参加检修各工种,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较大的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违章作业。
2.5.2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
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然后由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
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工作
2.5.3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
须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2.5.4设备大修和一般维修后,经验收不合格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电焊、气焊、气割
2.5.5 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要距明火10m以上。
氧气瓶锯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要5m以上,严禁在附近吸烟。
2.5.6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2.5.7 对存放过汽油、煤油、硫磺、甲苯、酒精等易燃物品和情况不明的容器进行焊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清水或置换惰性气体等防爆措施后才能操作。
2.5.8因工作而需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工作时应设有专人监护,行进变压器不得带入,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焊工应穿干燥工作服和胶鞋,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式乙炔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2.5.9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
2.5.10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压力表、安全阀。
2.5.11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脂。
2.5.12各气瓶不许在露天曝晒,冬季各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被冻住,只许用热气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2.5.13 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用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2.5.14 扑灭电石火灾时,应用干砂、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许用水及含有水分的灭火器,如泡沫、酸、碱等灭火器。
2.5.15工作完毕或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起重工作
2.5.16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的工具、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5.17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起重作业。
2.5.18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得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2.5.19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下面停留或通过。
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上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2.5.20 严禁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承点。
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装孔,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紧计算后,方可进行。
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2.5.21 厂房内的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设置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2.5.22 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
厂房内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2.5.23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机械设备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他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卷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2.5.24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
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千斤顶等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5.25各种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
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卷扬限位装置、行程限制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必须灵活可靠。
2.5.26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任意拆卸、更换。
必须更换时,应经厂主管部门同意。
2.5.27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②、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
2.5.28 自制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和技术要求。
2.5.29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①、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一股;②、钢丝绳表面钢丝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③、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④、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表3所列数值的。
高空作业
2.5.30凡离地面(楼板)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不论什么工种,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均应执行规程。
2.5.3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5.32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2.5.33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2.5.34 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有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路、支架等。
如有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2.5.35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地支靠在墙柱上。
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2.5.36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
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2.5.37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2.5.3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设备安装
2.5.39设备安装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详细讲解、交底。
2.5.40机座就位时,不得用手清理垫铁或基础上的杂物。
移动部件、调整垫铁、盘动转动机件时,应防止挤、压伤人。
2.5.41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
清洗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由专人负责清除。
2.5.42凡有可能在地面进行装配后吊装的工作,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2.5.43施工用的组合支架及平台、组件、临时加固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应有设计并经审批。
2.5.44在管道支架和对口连接未完成前,不得割去或拆卸加固件。
3、电气设备
一般规定
3.1 洗煤厂电气工作人员应当执行有关上级电业部门的现行规程及本规程各项规定。
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
对部分停电检修、带电作业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双电源倒闸操作,及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厂所(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工作,应执行专人监护制。
监护人必须承担因监护不到造成事故的责任。
3.3变(配)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工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临时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和器具。
这些用具和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3.4 严禁往电气设备、电缆沟、电缆线路上乱丢油棉纱、木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发现电气设备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使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沙子扑救,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变(配)电所
3.5 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所属电器设备,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都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杆进行工作。
无人值班的 变(配)电所,必须加锁,并由有实际经验的电工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
3.6 变(配)电所进行倒闸操作,必须办理操作票手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雷雨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
用手拉、合刀闸开关时,脸部不许正对开关,以免电弧烧伤。
值班人员发现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自行断开电源,事后向领导报告。
3.7有双电源以及有自备电源的企业,应有防止向电网倒送电源的措施,亦应防止由低压倒送高压的可能。
当电网检修时,必须将可能倒送电源的刀闸或空气开关拉开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3.8操作电器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③、操作低压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④、220V以下手提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⑤、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气按钮。
车间电气
3.9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时,应将断开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柄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显示牌。
3.10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折、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11在停电后的高压电动机回路上和启动装置上进行检修时,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3.12行灯电源应采取双线圈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V。
在特殊潮湿地方及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超过12V。
3.13 移动电气设备的电源及负荷电缆,应挂在安全可靠的支架或墙上。
通过地面的电缆,应采取防护措施。
3.14电气设备(包括输电导线、电缆等)都应作定期试验与测定。
试验及测定前,必须按技术规程拟订工作计划,准备好试验用的仪表、仪器。
二、原煤车间设备检修标准
1、胶带输送机
检修部位
方式
检修内容
检修方法
滚筒
听、闻、看
轴承缺油、损坏、声音异常
加油,更换
皮带
看
松弛,磨损坏,皮带扣开扣
紧固拉紧装置,更换,重新做扣
减速电机
听、闻、仪表测温
缺油,漏油,起热(不超过75度),声音异常
加油,清理,更换
十字滑块联轴器
听、看
噪音大,磨损严重缝隙过大
更换
托辊
听、看
声音异常,轴套磨损
加油,换轴套
支架
看
锈蚀严重,损坏
更换
清扫器
看
刮刀磨损,张紧器松弛
换刮刀,张紧
护栏
看
开焊、变形
加固,矫正或更换
2、刮板输送机
检修部位
方式
检修内容
检修方法
减速机
听、闻、仪表测温
缺油,漏油,减速机起热(减速机不超过60度),声音异常
加油,更换油或减速机
三角带
看
有无磨损、松动、断裂
更换
电机
听、闻、仪表测温
缺油,漏油,电机起热(不超过75度),声音异常,固定螺栓松动
加油,更换油或电机,紧固螺栓
链条
看
链条磨损拉长过松
张紧或更换
刮板
弯曲、变形,固定孔磨损
校直回原形,更换
轴承
听、测
缺油,轴承损坏
加油,更换
连接板
看
磨损变形,螺栓松动
更换,紧固螺栓
滑道
严重磨损,固定螺栓松动
更换,紧固螺栓
底衬板
严重磨损,固定螺栓松动
更换,紧固螺栓
3、振动筛
检修部位
检测方式
故障
原因分析
检修方法
激振器
听
运行时有异常噪音
斜齿齿轮损坏
更换损坏齿轮
温度计测
温度过高(不超过70°),油质变差
油位不合适
加油,更换油
看
表面漏油
迷宫式密封件磨损
更换
中间轴
过度颤动
缺油,橡胶连接装置损坏
加油
电机
温度计测
温度过高(不超过75°)
缺油,轴承损坏
加油或更换轴承
听
异常声音
螺栓松动,轴承损坏
紧固螺栓或更换轴承
不规则振动
螺栓松动
紧固螺栓
三角带
看
磨损、松动
老化
紧固或更换
筛板
破损缝隙大
磨损
更换筛板
翘起
轨座损坏
更换轨座
座簧
断裂
老化
更换座簧
三、原煤车间机电设备故障处理规定
序号项目
维修人员
扣分原因
扣分
1
设备巡检不到位
2
2
操作不规范
2
3
设备问题未及时处理
2
4
记录填写不规范
2
5
工作任务未完成
5
6
设备检修不到位,造成影响
5
7
滚筒轴承缺油损坏
15
8
突发事故处理不及时
3
9
运转班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
2
10
各种损坏的仪表不及时更换
1
11
防破碎不完好
5
12
厂房照明一处不亮
1
13
控制箱监管不到位损坏
2
14
灭火器损坏、失压、过期一个
2
15
损坏设备更换不及时
5
16
设备带病作业
2
17
电缆悬挂不规范
1
18
临时工作完成不好
2
19
控制箱未上锁或自锁不管用
2
20
出现7.5千瓦以上电机烧坏
20
21
公司机电等检查出现整改项一处
2
22
厂机电、煤质、材料、零点行动检查出现问题一处
2
四、原煤车间员工劳动纪律
1、点名室管理规定
1.1点名时间按照通勤车来到的时间,如无特殊情况,点完名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20元。
1.2全体人员要按照规定要求就座。
优秀员工按到场先后顺利坐在“优秀员工”位置,副主任以上人员坐在“干部席”,坐满为止。
其他职工按先前再后的顺序就座,前面有空位时不得坐到后面。
1.3点名室内不准吃饭,保持会议肃静,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如剪指甲、交头接耳等。
手机设置为关闭或静音状态,手机响一次,罚当事人50元,并记车间“三违”一次。
1.4点名室内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并把垃圾清理干净,不服从者,加倍处罚。
1.5不准在点名室内吐痰,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并负责把痰清理干净。
1.6开会期间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中途退出。
发现一次中途退出者,罚款20元。
1.7爱护点名室内设施,发现蓄意损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
2、交接班管理规定
2.1班前会议结束后距岗位接班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2.2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必须佩戴好选煤厂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上岗证,交班人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工作。
2.3交接班地点必须在本岗,由交接的双方当面交接,严格遵守“手交手、口交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制度。
2.4交接班过程坚持:
重要部位一点一点交接,重要数据一个一个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无证上岗及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不交接;正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
2.5交接班时要做到认真、文明交接,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者方可离去。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交接班双方协商,按照岗位工、班长、带班主任的顺序依次协商,协商未果的由车间协商。
交接班出现争吵、推诿扯皮或因接班不严导致接班后有其他影响的,带班主任、接班人各罚款100元,班长罚款50元。
2.6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2.7交接班后,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的有关记录。
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3、班中管理规定
3.1上班期间有事不请假而回去者,记“三违”一次,当班不算出勤,二次以上者停工;有事准假回去者,当班不算出勤;未向车间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旷一天,扣奖金20%,另外罚50元,旷两天,扣奖金50%,另外罚100元,旷三天或三天以上者,停工一个月。
3.2严禁上班期间带小孩、干私活、打扑克、玩手机,看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者记“三违”一次,并罚款50元。
3.3不按规定上够班数者,少一天,扣奖金20%,少两天,扣奖金50%,少三天或少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
3.4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谩骂他人、无端滋事、结伙上访。
违者记“三违”一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处理。
3.5工作中禁止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作业或不服从指挥者,记“三违”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工。
3.6各班组人员请假时,先向所在班组班长、带班主任签字后,再向车间请假,严格按照厂请假制度执行。
3.7班中不准脱岗、串岗、睡岗,违者记“三违”一次。
3.8被认定为“三违”,但有特殊原因者,须经正当途径反映,严禁无理取闹,否则予以停工。
3.9按时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罚款30元。
3.10每天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没完成又没有反馈的罚责任人50元。
3.11其他未尽事宜,按厂里有关规定处理。
五、员工行为规范
1品行规范
2作业规范
3行走规范
4礼仪规范
5上网规范
6语言规范
7会议规范
8着装规范
9环境规范
六、员工应知应会
1、集团公司安全理念:
零容忍,零工亡。
2、新庄选煤厂安全理念:
零容忍,零伤害。
3、新庄选煤厂安全目标:
现场零隐患,员工零违章,安全零事故,人身零伤害。
4、三知:
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
5、四会:
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6、四不伤害: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7、三违: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8、“四不生产”原则: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工程和设备运行质量部达标不生产。
9、“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材料领取规定(不了解)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原煤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对本车间安全培训工作负责。
1.4负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5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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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煤 车间 安全生产 管理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