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BIM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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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BIM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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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BIM标准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基础标准
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DesignBasicStandard
forCivilBuildinginHunanprovince
DBJ43/Txxx-20xx
(征求意见稿)
批准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2Terms
3BasicRequirements
4BIMSoftwareandCollaborationPlatform
4.1BIMSoftwareRequirements
4.2BIMCollaborativePlatformConstructionRequirements
5LevelofDetail
5.1GeneralRequirements
5.2AccuracyofeachProfessionalComponents
6BIMDesignProductDelivery
6.1GeneralRequirements
6.2BIMDesignModelDelivery
AppendixA:
TableforModelDepthLevelandAccuracyofComponent
AppendixB:
SelectionTableforComponentInformationinProtocolofDepthmodel
ExplanationofWordsinThisStandard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总则
1.1.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和引导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工程设计中的应用,支撑我省工程建设信息化实施,提高信息应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标准。
1.1.2本标准是湖南省民用建筑设计中BIM应用的通用原则和基础标准。
1.1.3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BIM设计。
1.1.4采用BIM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
建筑信息模型即BIM,是指创建并利用数字化模型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运营全过程进行管理和优化的过程、技术和方法。
BIM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2.1.2BIM模型BIMModel
基于BIM所产生的数字化建筑模型。
BIM模型的信息由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两部分组成。
2.1.3协同平台ProjectCollaborationPlatform
BIM设计中项目内部及项目间的所有参与方之间协同工作的软硬件环境,具备工作过程的协同、数据交互以及工作成果的归档、共享、发布、交付和审核功能。
2.1.4子构件SubComponent
承载着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以构成BIM模型的基本对象或组件。
2.1.5构件BIMComponent
包含某一类别的全部子构件的统称。
构件可以是单个建筑逻辑的子构件,也可以是多个子构件的集合。
2.1.6BIM模型深度BIMModelDepth
模型所包含信息的详细程度。
2.1.7构件精细度AccuracyofBIMComponent
构件所包含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的细致程度指标。
3基本规定
3.1.1在BIM设计过程中创建的BIM模型宜充分考虑到BIM模型在工程全寿命周期各阶段、各专业的应用。
3.1.2在设计各阶段,应充分利用BIM模型所含信息进行协同工作,各专业设计的BIM模型应支持与其他基于工程实践应用的建筑信息模型实现协同工作和数据共享,实现各专业、工程建设各阶段的信息有效传递。
3.1.3BIM设计应用相关方应根据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协定模型应用的设计阶段、要求、BIM模型深度、基本应用内容、构件精细度等级、数据交付格式,明确BIM模型交付和数据互用的内容、格式、模型数据提取与交换开放性要求等。
3.1.4BIM模型数据应设立对应的分类及编码,编码应满足采集、加工、处理、汇集、分发、互用、服务和应用等相关的信息处理要求。
构件的分类及编码宜在构件属性中体现。
3.1.5采用BIM技术以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其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的BIM设计数据,应作为部品(部件)交付物的组成部分交付。
4BIM软件及协同平台
4.1BIM软件要求
4.1.1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特征并根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选择BIM软件。
软件建立的模型应能满足各相关专业子模型关联和整合要求,并应协调一致。
4.1.2设计单位选择BIM软件时应对软件的信息建立、共享和应用等能力进行验证。
4.1.3BIM软件应符合企业自身各专业设计协同需求,应满足基于工程实践应用的建筑信息模型对软件技术与信息交换标准的要求。
BIM软件创建、提取和交换的数据应能根据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和管理的需求存储和持续维护。
4.1.4BIM软件宜符合设计与工程项目策划、勘察、施工、运营维护等建筑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的信息传递的需求,模型数据的提取与交换功能应满足开放性要求。
4.1.5BIM软件宜具有可定制开发功能。
软件的可定制开发功能应提供开放的二次开发数据接口。
4.2BIM协同平台建设要求
4.2.1BIM设计应在基于BIM技术的协同设计工作模式中进行。
设计单位应根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企业和工程项目设计及管理工作流程特点和实际需求,建立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流程的BIM协同设计平台。
4.2.2BIM协同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建模软件及不同专业软件之间应建立交互传递数据接口标准,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共享,保证BIM设计过程中专业内的协同和专业间的协同。
4.2.3BIM协同平台中建模软件及不同专业软件之间的数据传递应建立记录机制,记录模型数据及相关信息形成所使用的软件类型及版本、模型深度、信息的建立者与编辑者、建立和编辑的时间、信息所有权的状态等。
BIM协同平台宜对关联模型数据信息的建立者和编辑者建立相对应的权限许可机制。
4.2.4各相关专业的关联模型数据信息应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应具有一致性,不宜包含冗余信息。
4.2.5BIM模型数据的交互应保证在所有BIM工作流程中关键数据的可用性。
BIM协同平台应保证相关专业的关联模型数据信息准确地传承,按照模型结构的要求进行信息的组织与管理,并保持对信息的持续维护。
4.2.6BIM协同平台中模型数据的存储应满足数据安全的要求,宜采用高效的方法和介质进行专门的存储、更新和维护。
信息模型的输入和交付数据宜支持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多版本管理。
5
BIM模型深度
5.1一般规定
5.1.1BIM模型由基本信息和构件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为BIM模型所包含的不依附于构件的信息。
构件信息由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组成。
5.1.2BIM模型深度由不同的构件类型以及不同构件的构件精细度决定。
模型深度由低到高可分为100(M100)、200(M200)、300(M300)、400(M400)、500(M500)五个等级。
5.1.3BIM模型深度宜按与设计应用阶段对应的基本应用内容确定。
确定BIM模型深度时应满足工程项目不同设计阶段实际使用的需求,但模型深度不宜要求过高,避免过度建模。
BIM各设计应用阶段对应的模型深度等级见附录A表A.0.1。
各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的BIM设计基本应用内容见附录A表A.0.2。
5.1.4设计单位有义务协助BIM应用相关方确定项目不同设计阶段中BIM技术的应用范围,并充分解释达到该应用所需模型深度的理由。
5.2各专业构件精细度
5.2.1BIM模型中的构件按照建筑、结构、机电划分专业。
5.2.2BIM模型中构件精细度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精细度等级1(LV1)、精细度等级2(LV2)、精细度等级3(LV3)、精细度等级4(LV4)、精细度等级5(LV5)。
不同精细度等级划分及其所包含的构件信息见附录A附表A.0.3
5.2.3建筑专业的相关构件精细度可根据模型深度的要求在附录A表A.0.4中进行选取。
5.2.4结构专业的相关构件精细度可根据模型深度的要求在附录A表A.0.5中进行选取。
5.2.5机电专业的相关构件精细度可根据模型深度的要求在附录A表A.0.6中进行选取。
6BIM设计成果交付
6.1一般规定
6.1.1BIM设计交付成果应满足协定的项目应用需求且应充分表达专业交付信息集合。
BIM交付成果应以电子文件的方式进行交付。
根据项目应用需求,BIM交付成果也可包括与之对应的常规图纸、信息表格和相关技术文件。
6.1.2BIM设计交付成果中的表格信息应与与BIM模型中的信息一致。
BIM交付成果中的图元信息和表格信息宜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信息一致。
6.1.3BIM设计交付成果中电子文件应以通用的数据格式进行交付,如有特殊要求应由交付合约双方进行协定。
6.1.4交付方应保证BIM设计交付成果中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使用不能完整地保留模型信息的中间格式进行交付,应取得被交付方的同意并按交付双方协定的合约进行交付。
6.2BIM设计模型交付
6.2.1BIM设计模型成果交付深度应满足相应阶段项目设计深度要求。
6.2.2BIM设计模型成果交付前,应对模型数据进行检查,确保BIM模型数据成果的准确性。
关联模型数据的交付检查,应按合同约定由交付双方进行检查和确认。
6.2.3根据附录A确定的BIM模型深度、基本应用内容、构件类型及构件精细度,宜采用附录B表B.0.1进行记录,作为设计模型成果最终交付验收的依据。
附录A模型深度等级及构件精细度表
A.0.1BIM应各设计应用阶段对应的模型深度等级应用要求可按表A.0.1选择。
表A.0.1BIM各设计应用阶段对应的模型深度等级范围表
模型深度等级
设计应用阶段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深化
竣工图
M100
√
□
□
-
-
M200
□
√
√
□
-
M300
-
□
√
√
□
M400
-
-
□
√
√
M500
-
-
-
□
□
说明:
1.模型深度应当以满足BIM应用的要求为准,本表中不同设计应用阶段对应的模型深度,可作为确定模型深度要求的参考。
2.表中“√”项为在该设计应用阶段一般常采用的对应模型深度等级;“□”项为不常用,但在该设计应用阶段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商定采用的模型深度等级;“-”项为在该设计应用阶段一般不宜采用的模型深度等级。
3.设计应用阶段相应对应的模型深度等级,宜经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A.0.2各BIM设计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的基本应用可按表A.0.2选择。
表A.0.2各BIM设计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的基本应用范围表
序号
基本应用
模型深度等级
M100
M200
M300
M400
M500
适宜应用设计阶段
1
建筑专业模型构建
√
√
√
√
√
对应按表A.0.1选择的设计应用阶段及对应的模型深度
2
功能分区及面积统计明细表
√
√
√
√
√
3
工程量统计
√
√
√
√
√
4
各专业辅助设计出图
□
□
□
□
□
5
虚拟仿真漫游
□
□
□
□
□
6
场地分析
√
√
□
-
-
方案设计
7
功能分析
√
√
□
-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8
建筑性能模拟分析
√
√
√
□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9
设计方案比选及优化
√
√
√
□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10
结构专业模型构建
□
√
√
√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深化、竣工图
11
机电专业模型构建
-
□
√
√
√
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
竣工图
12
建筑结构平、立、剖面检查
-
√
√
√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深化
13
竖向净空优化
-
□
√
√
-
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
14
冲突检查
-
□
√
√
-
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
15
管线综合
-
□
√
√
-
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
16
预制拆分设计
-
-
√
√
-
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
17
一体化设计
-
-
□
√
-
施工深化
18
施工深化设计
-
-
□
√
-
施工深化
19
构件预制加工
-
-
□
√
□
施工深化
20
建筑空间管理
-
-
-
□
√
竣工图、运营维护
21
资产管理
-
-
-
-
√
竣工图、运营维护
22
运营系统建设
-
-
-
□
√
竣工图、运营维护
23
建筑设备运行管理
-
-
-
□
√
竣工图、运营维护
说明:
1.不同模型深度中的基本应用内容应当以满足BIM应用的实际需求准。
本表中不同模型深度各专业模型的基本应用内容,可作为确定模型深度要求的参考。
基本应用内容选择时不宜提出过高的深度要求,但应考虑各阶段的模型衔接和传递要求,充分利用BIM模型数据的复用性和延续性,避免过度建模和重复建模。
2.BIM交付成果除相应的BIM模型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还应包括模拟分析报告、碰撞检查报告、工程量清单等各类BIM应用形成的成果文件和信息表格,也可以包括由BIM模型输出的二维设计图纸和三维视图、虚拟仿真漫游视频文件。
3.表中“√”项为在该模型深度等级一般常采用的基本应用内容;“□”项为不常用,但在该模型深度等级可以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商定采用的基本应用内容;“-”项为在模型深度等级一般不必要采用的基本应用。
4.在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确定的基本应用内容,宜经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A.0.3不同精细度等级划分及其所包含的构件信息可按表A.0.3确定。
表A.0.3构件精细度等级划分表
构件精细度等级
代号
几何信息
非几何信息
精细度等级1
LV1
仅线条和面积的尺寸、形状及概略的定位
概略的信息,如名称、类型、参数、材质、设计说明
精细度等级2
LV2
概略的尺寸、形状及准确的定位,概略的部件
一定的信息,如名称、类型、参数、材质、设计说明
精细度等级3
LV3
精确的尺寸,形状及定位,准确的部件
较丰富的信息,如名称,类型、材质、参数、工艺要求、设计及重要的施工说明、成本
精细度等级4
LV4
实际的尺寸、形状及定位,详细的制作、建造部件
完整的实际产品信息,如名称、类型、参数、材质、工艺要求、型号、、制造商、安装说明、成本
精细度等级5
LV5
实际安装的真实尺寸、形状及定位,详细的实际竣工部件
实际安装的真实产品信息,如名称、类型、参数、材质、工艺要求、型号、制造商、安装及使用说明、成本、运维信息
A.0.4BIM设计各专业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的典型构件精细度可按表A.0.3、表A.0.4、表A.0.5选择。
表A.0.4建筑专业模型深度对应的典型构件精细度表
构件分类
模型深度等级
构件
子构件
M100
M200
M300
M400
M500
场地
地形表面
◎
○
△
△
△
道路
◎
○
△
△
△
周边建筑
◎
○
△
△
△
新建体量
◎
○
○
○
○
建筑地坪
◎
●
△
▲
◇
建筑红线
○
●
▲
◇
△
建筑墙
非承重墙
◎
◎
▲
▲
◇
活动隔断
◎
◎
▲
◇
☆
建筑柱
非承重柱
◎
◎
▲
◇
◇
阳台及飘板
◎
◎
▲
◇
◇
门
◎
○
▲
◇
◇
窗
◎
○
▲
◇
◇
立面洞口百叶
±
○
▲
◇
◇
屋顶
屋面
◎
○
▲
◇
◇
屋脊
±
○
▲
◇
◇
檐口
±
○
▲
◇
◇
幕墙
立面幕墙
◎
○
△
◇
☆
楼梯
楼梯
±
○
▲
◇
◇
爬梯
±
±
▲
◇
◇
电梯及扶梯
电梯
±
○
▲
◇
☆
自动扶梯
±
○
▲
◇
☆
栏杆扶手
±
±
●
◇
◇
吊顶天花
±
±
△
◇
☆
家具
±
±
△
◇
◇
其他设备
±
±
△
◇
◇
建筑装饰
±
±
○
▲
◇
停车场
◎
●
●
△
△
说明:
1.表中各单元格中标识符分别表示构成各模型深度等级的相应构件精细度等级。
“◎”表示LV1;“●”表示LV2;“▲”表示LV3;“◆”表示LV4;“★”表示LV5。
2.标识符中:
LV1(◎)表示应具备。
LV2(●)~LV5(★)实心形状表示应具备;空心形状表示应具备,但可根据应用需求降低构件精度且不得低于LV1(◎)。
“±”表示可不具备、也可根据应用需求选用LV1(◎)的信息。
表A.0.5结构专业模型深度对应的典型构件精细度表
构件分类
模型深度等级
M100
M200
M300
M400
M500
基础
锚杆
±
○
△
△
△
承台
±
○
△
△
△
筏板
±
○
△
△
△
柱
结构柱
◎
●
▲
◇
◇
构造柱
±
±
△
◇
◇
梁
主框架梁
±
●
▲
◇
◇
次梁
±
±
▲
◇
◇
圈梁
±
±
▲
◇
◇
板
楼板
◎
●
▲
◇
◇
集水坑
±
±
▲
◇
◇
楼板反边
±
±
△
◇
◇
墙
挡土墙
±
○
▲
◇
◇
承重墙
◎
●
▲
◇
◇
洞口
梁洞口
±
±
▲
◆
☆
板洞口
±
○
▲
◆
☆
墙体洞口
±
±
▲
◆
☆
楼梯
楼梯
±
○
▲
◇
◇
梯边梁
±
○
▲
◇
◇
钢爬梯
±
○
▲
◇
◇
车道
车道板
±
○
▲
◇
◇
车道梁
±
±
▲
◇
◇
雨棚
雨棚梁
±
±
▲
◇
◇
拉杆、支撑
±
±
△
◆
☆
雨棚柱
±
◎
▲
◆
◆
预埋件
预埋件
±
±
▲
◆
☆
节点
钢结构节点
±
◎
△
◆
☆
砼节点
±
◎
△
◆
◆
钢筋
±
±
△
◇
◇
说明:
1.表中各单元格中标识符分别表示构成各模型深度等级的相应构件精细度等级。
“◎”表示LV1;“●”表示LV2;“▲”表示LV3;“◆”表示LV4;“★”表示LV5。
2.标识符中:
LV1(◎)表示应具备。
LV2(●)~LV5(★)实心形状表示应具备;空心形状表示应具备,但可根据应用需求降低构件精度且不得低于LV1(◎)。
“±”表示可不具备、也可根据应用需求选用LV1(◎)的信息。
表A.0.6机电专业模型深度对应的典型构件精细度表
构件
子构件
模型深度等级
M100
M200
M300
M400
M500
风管
◎
●
▲
▲
◇
风管管件
±
○
▲
▲
◇
风管附件
风阀
±
○
●
△
△
末端堵头
±
±
●
△
△
其他附件
±
○
●
△
△
软风管
◎
●
●
△
△
风道末端
±
○
●
△
△
空调设备
风机
◎
○
●
△
◇
末端空调设备
◎
○
●
△
☆
冷热源机组
◎
○
●
△
☆
其他
◎
○
●
△
◇
给排水管道
◎
●
▲
▲
◇
给排水管件
±
○
▲
▲
◇
给排水管路附件
水阀
±
○
●
△
△
其他附件
±
○
●
△
△
末端堵头
±
○
●
△
△
软管
◎
○
●
△
△
卫浴装置
◎
○
●
△
◇
喷头
±
○
●
△
△
给排水设备
水泵
◎
○
●
△
☆
水箱
◎
○
●
△
◇
其他
◎
○
●
△
◇
电缆桥架
◎
○
●
△
◇
电缆桥架配件
±
○
▲
◇
◇
电缆
±
○
●
△
◇
线管
±
○
●
△
△
线管配件
±
○
●
△
△
导线
±
○
●
△
△
母线
±
○
●
△
☆
电气设备
变、配电柜,
发电机组
◎
○
●
△
☆
开关柜、配电箱
◎
○
●
△
◇
电气装置
插座、开关、
接线盒等
±
○
▲
◇
◇
用电末端
照明灯具
±
○
●
△
◇
安全设备
防雷接地
±
○
△
▲
◇
火灾监控
±
○
●
△
◇
火警设备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
○
●
△
△
智能化设备
数据设备
±
○
△
◇
☆
通讯设备
±
○
△
◇
☆
安防设备
±
○
△
◇
☆
其他构件
支吊架
±
○
△
▲
◇
设备洞口
±
○
▲
◇
☆
说明:
1.表中各单元格中标识符分别表示构成各模型深度等级的相应构件精细度等级。
“◎”表示LV1;“●”表示LV2;“▲”表示LV3;“◆”表示LV4;“★”表示LV5。
2.标识符中:
LV1(◎)表示应具备。
LV2(●)~LV5(★)实心形状表示应具备;空心形状表示应具备,但可根据应用需求降低构件精度且不得低于LV1(◎)。
“±”表示可不具备、也可根据应用需求选用LV1(◎)的信息。
附录B模型深度协定构件信息选用表
表B.0.1模型深度协定构件信息选用表
BIM设计应用阶段
(□中√选)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深化□竣工图
模型深度等级
建筑专业:
M级
结构专业:
M级
机电专业:
M级
与模型深度等级对应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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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BIM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