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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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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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新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做到起好步,开好局,切实抓紧抓好了各项工作。
现将我局前段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的基本思路
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后,局班子成员迅速进入角色,认真学习领会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当前的实际,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清晰明确的思路,就是:
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市这样一个总体目标。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五五”普法的工作重点和人民调解的工作重点。
抓住“三个关键”,就是要抓住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住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抓住班子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前段工作的基本情况
新的领导班子在拟定了今年的工作思路之后,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的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突出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认真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依法治国是我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从1986年到XX年,国家已经开展了四个五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局领导班子在认真总结了“四五”普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抓规划。
普法规划是普法工作的行动指南。
根据中发[XX]7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省“五五”普法规划方案的要求,我市相应制定了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对我市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进行了明确。
此后,市委、市政府于今年元月召开了全市“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市长李红云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
春节过后,我们又积极组织专班抽调骨干力量抓“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先是督办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使全市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随后是对部分重点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如市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气象局等进行了走访座谈,协助他们拟定了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抓活动。
活动是工作的载体,开展普法活动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我们明确提出“五五”普法必须认真抓好“五大活动”。
一是抓好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的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号召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及与学习、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水平;三是抓好依法治理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四是抓好专题普法教育活动,使“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氛围深入到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当中;五是抓好公民的道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实践与道德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全体公民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提高道德觉悟,提高法纪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通过积极开展这五项活动,努力促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落到实处。
三是抓重点。
重点就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应普对象。
我们在“五五”普法中坚持全面普及与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住普法教育的五类重点对象。
第一是领导干部。
突出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二是公务员。
突出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第三是青少年。
突出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护法。
第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突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法律意识,促进他们依法维权、守法经营。
五是农民。
突出加强农民的普法教育,促进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
今年以来,通过抓规划、抓活动、抓重点,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工作,为努力开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把利器,它在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及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活动,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大做强人民调解这个“亮点工程”,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党委、政府排忧解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具体来说就是做到了“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关注四类群体,实现五个规范,强化六项措施”。
围绕一个目标。
即: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就是要构筑“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突出两个重点。
一个重点是预防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和自杀、“民转刑”案件,另一个重点是调处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撤村建居、劳动争议、医疗、交通等容易被激化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市”的工作目标。
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
二是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三是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
关注四类群体。
一是关注农民及农民工群体。
农民及农民工是一个广大的社会群体,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涉及的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很多方面来源于这个阶层,因此对这类人要予以高度关注。
要及时调处和化解他们中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定要给予法律援助。
二是关注城镇失业人员群体。
城镇失业人员大多经济条件较差,家庭较为困难,他们因再就业、就医、子女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较为普遍,对这类群体要适时关注。
三是关注城乡征地拆迁户群体。
城乡征地拆迁涉及到群众的安居问题,这里的矛盾暴发力强,容易被激化,导致群体性上访,对这类群体要认真关注。
四是关注流动人口群体。
流动人口居住不稳定,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对这类群体要密切关注。
实现五个规范。
一是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使全市乡镇、村委会调解委员会的建成率达到100%。
二是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调解组织的“五有、四落实、六统一”。
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四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建立受理、调查、调处、移送“四位一体”的工作程序。
五是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制作规范科学的调解文书,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强化六项措施。
一是在机制上,逐步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流程、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在责任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三是在领导上,坚持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综治委协调各方、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部门抓共管的职能作用。
四是在力量上,坚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是在手段上,坚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六是在保障上,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经费、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统计,今年元至4月份,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4件,调解成功915件,履行调解协议897件,调解成功率和履行协议率分达到95%和98%。
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7件22人,防止可能出现的民转刑事件18件33人。
努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五种人”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
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活动。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XX-XX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开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五种人”的矫正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于一季度在全市开展了调查摸底活动。
在调查摸底中,我们对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查找登记,掌握去向。
对表现不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加强监控措施;对有现实危害活动的我们按照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加强查证、侦控和打击。
计划到5月底,我们将会对全市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有一个比较清楚的掌握了解。
我们还将掌握情况与省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进行对照。
查实的,由司法所负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不能查实的,由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采取“两头包、双列管”的措施。
力争通过帮教和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违法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特别是对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列入重点人口管理和监控名单,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是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开展调查摸底专项活动是为了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安置帮教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我们通过调查摸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实行分类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如xx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引导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手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亲朋好友等形成安置帮教同盟,共同落实帮教安置工作。
xx市在安置帮教工作上做到了有花名册、有帮教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思想情况分析、有跟踪监督措施、有帮教责任人、有人户分离的联系卡等“七有”,并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其所辖xx镇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了“三个一”的安置工程,即一百斤大米、一百元钱、一亩地,切实解决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通过安其身、暖其心,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信息库、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库、重点人员的掌控库等“三库建设”,逐步实现了“帮教的社会化、就业的市场化、管理的信息化和工作职责的规范化”。
三是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从XX年开始,全省至今没有启动的有三个地区,我市是其中之一。
这使得监外执行刑事处罚的“五种人”处于一种社会的漏监、漏管状态,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为此,今年以来我们迅速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是积极向编委申报,成立了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并配备行政编制三名,科级干部一名。
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已于4月底正式挂牌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了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方面,不仅公、检、法司各部门要互相配合支持,其他社会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
因此,为了尽早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于3月份安排了3名同志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市州进行了学习考察,回来后迅速制定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我们还计划于5月底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并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司法所具体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切实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乡镇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司法行政的多项基础性业务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抓好乡镇司法所的建设十分重要。
根据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三年规划要求,XX-XX年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列入了中央财经专项预算,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项工作。
目前,我市乡镇司法所已有40%实现了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软硬件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四到位”,其余的也正在逐步完善之中。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主要抓好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司法所的“六个规范化”。
一是组织机构规范化。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一要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二要负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所一会”的工作,三要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事务繁多、责任重大,因而组织机构一定要规范。
我们按照全市乡镇的行政建制设立了基层司法所,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司法所。
二是管理体制规范化。
我们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基层司法所采取了由“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干部管理、业务指导、工资发放都纳入到司法局的管理权限之内,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是队伍建设规范化。
我们按照“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公务员身份”三项标准为每个基层司法所选配了负责人,并配备了1-3名工作人员,对每名人员上岗前都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岗前培训。
四是业务工作规范化。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我们明确了基层司法所应担负的工作职能。
一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二是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三是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协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是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是设施装备规范化。
我们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使每个乡镇司法所都拥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自有办公用房,逐步达到有办公室、有调解室、有档案室、有接待室等,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等办公设备。
六是所务管理规范化。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工作奖惩制度等基层司法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努力实现依法管所、从严治所。
通过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基层司法所整合职能、加快发展。
我们预计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基层司法所组织健全、人员充足、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条件大有改观、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实现队伍的知识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装备的现代化。
突出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
建市几年来,市司法局已大规模地调整了三次领导班子。
今年的第三次班子调整,四名班子成员中调整了3人,剩下的一人还在书面申请调出。
因而从这种现象来看,加强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队伍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针对司法局的实际情况,在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上,突出抓了“三个建设”。
一是抓政治思想建设。
司法行政部门是政法战线的弱势部门,没有钱、更没有权,所以大家更要同心协力、同舟共济。
“工作上要相互补台,才会好戏连台,如果相互拆台、大家都会垮台”。
过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每次市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的大调整、大交流都会对市司法局机关干部的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所以我们在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上,首先要解决的是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为此,我们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弘扬了团结拼搏的进取精神、同舟共济的协作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用这些精神来武装和教育大家,使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名成员都能顾大局、识大体、讲团结、讲奉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大家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岗敬业。
二是抓“五型”机关建设。
我们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高效型、廉洁型“五型机关”的活动。
通过打造“五型机关”,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改变。
比如说打造“学习型”机关。
学习是人生中永恒的主题。
过去常说“活到老、学到老”,特别是在当今知识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离开了知识将一无所成。
就像市委政法委万书记在报告中所说“一个人如果不学习,思想就会缺乏灵气、行动缺乏朝气、工作缺乏税气”,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所以我们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抓队伍建设的突破口,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自觉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历史、自然等各个方面的知识,积极把司法行政机关营造成“学习型”机关。
再比如说打造“高效型”机关。
前年底,市司法局在中层干部中搞了一次自选式的轮岗交流,由中层干部自己选择轮换的岗位,但7个机关科室中有四个科室没有一个人选,有人选的3个科室大部分也都集中在政治部和纪委这两个没有具体工作任务的科室。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多年来司法局机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有的人说是“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玩的,玩的不如捣蛋的”。
所以大家心灰意冷,不愿干事,工作效率低下。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开年来我们想方设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该提拔的提拔,该轮岗的轮岗,同时实行了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现在我们基本上是一个星期一碰头,一个月一小结,一个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评比,使全局的各项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
三是抓管理机制建设。
今年,我们根据组织人事工作的要求,在全局7个二级事业单位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并实行了负责人的聘任制。
比如对烈山公证处的改革。
烈山公证处是一个合作制的公证处,多年来,市司法局一直采取了行政式的管理体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公证处不公正,与城区其他公证处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社会影响不好。
今年3月,我们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决定将烈山公证处作为二级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让局机关公务员不再担任公证处的负责人,并重新选聘了二名具有公证员资格的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担任正副主任,使烈山公证处成为名符其实的合作制公证处。
总之,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调整不到3个月,通过开展“五抓”,使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全局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正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尽管如此,但由于有的工作起步较晚,工作成效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
因此下一步,我们将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力争在短期内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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