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典型火灾案例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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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典型火灾案例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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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典型火灾案例材料
公安部消防局党委(扩大)会议参阅材料
典型火灾案例剖析材料
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
“1.2”火灾案例剖析
2008年1月2日20时20分,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烧毁德汇国际广场一期、二期工程A、B段及连廊建筑,烧毁建筑面积达73799平方米,德汇大酒店部分楼层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
火灾原因系放火嫌疑,当地刑侦部门正在开展侦查,火灾损失当地政府正组织调查核定。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由新疆德力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
资兴建,共有1244个摊位,主要经营服装、化妆品、玩具和文体用品。
一期工程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3米,总建筑面积16443平方米;二期工程分A段、B段及连廊,总建筑面积54405平方米。
德汇大酒店于1996年竣工投入使用,共18层,建筑高度73.5米,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
德汇国际广场与德汇大酒店的连廊共8层,1层原为消防通道,现改为临时商铺。
德汇国际广场和德汇大酒店均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卷帘门,
各商户配备了灭火器。
德汇国际广场周围有室外消火栓4个,邻
近的钱塘江路有市政消火栓3个,为枝状管网,管径300毫米。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由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一名副总经理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下设的防损部(又称保安部)
负责德汇国际广场和集团总部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有56名保安员负责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
德汇国际广场与沙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炉院街办事处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商户进德汇国际广场必须与防损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新疆三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维护。
三、消防监督工作情况
(一)建审验收。
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和验收由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实施。
一期工程消防设计图纸
于2001年11月6日审核,2002年、2003年分两次消防验收合格;二期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于2003年1月审核,2003年至2005年对部分工程分三次消防验收合格。
(二)消防监督检查。
新疆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由乌鲁木
齐市消防支队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
2006年6月8El消防大队对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进行过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地下室机械排烟被遮挡、喷淋泵故障、部分楼梯间出口处防火门改为普通木制门等19项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时有3项未整改,应依法进行处罚,但在处罚过程中消防大队集体讨论不予处罚。
2006年6月14日消防大队与长江路派出所发现该市场职工违反规定吸烟,行政拘留2人。
2007年“春节”、“五一”前,区政府领导带队和消防大队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织对德汇国际广场多次进行检查,消防监督员也曾向单位提出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令第61号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火巡查等要求,但未下发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
2007年下半年,消防大队先后三次对德汇大酒店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
到期进行了复查。
四、火灾扑救经过
2008年1月2日20时25分,乌鲁木齐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后,先后调集9个消防中队、61辆消防车、23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总队指挥员到场后,又调集了昌吉、石河子消防支队和部分企业专职队共205人、23辆消防车投入灭火战斗。
20时33分,辖区消防二中队到场,此时德汇二期A段与B
段连廊结合处一至四层火势通过窗口向外翻卷,燃烧猛烈,火势
沿内部两侧的扶梯迅速蔓延至6层、8层、9层。
中队立即在着火建筑正面出3门水炮从外部压制二期A段向上层蔓延的火势,并利用2支水枪堵截火势向A段北侧蔓延。
同时,组成救人小组深入德汇大酒店内疏散抢救被困群众120余人。
20时49分,支队指挥员到场后,部署到场的八中队迅速出2
支水枪沿二期A段北侧向B段堵截火势,组成2个搜救小组,进
入德汇大酒店搜寻人员,并在酒店3至11层设置三道防线堵截火势向酒店方向蔓延;部署消防一中队出2支水枪,从北侧进入批发市场内部,阻止火势向一期蔓延。
并在二期A、B段正面利用水炮压制火势。
并命令随后到场的特勤一中队、二中队沿德汇大酒店与长江外贸批发市场消防通道进入设置阵地,全力组织疏散被困人员、堵截向一期建筑蔓延扩大的火势。
21时15分,总队长叶有林到场后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并担任灭火总指挥,全面指挥现场灭火战斗,同时将现场划分为四个战斗段,全力堵截二期火势向一期和德汇大酒店蔓延,并出水炮压制二期火势向上蔓延。
22时40分,火势急剧变化,德汇二期1—12层形成立体燃烧,并迅速蔓延扩大到一期。
火场指挥部按照自治区、乌市党政领导要求,撤离所有进攻至二期批发市场的内部力量及近距离部署的灭火力量,避免因楼层坍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此后,由于现场风向不断变化,火势急剧蔓延扩大,德汇一期1-6层、地下室和二期A、B段1—12层形成立体燃烧,火势迅速向临时商铺和地面堆积货物蔓延,严重威胁到国贸大厦、新疆商贸城和军区二所海华市场。
与此同时,火焰很快蔓延至酒店的2、3、4层,并且二期猛烈燃烧的火势通过4楼、6楼窗户向长江外贸批发市场之间的通廊蔓延,酒店地下室储存柴油已猛烈燃烧,并迅速向上蔓延。
3日凌晨1时,火场指挥部针对现场危急的态势,迅速调整力量展开战斗:
一是迅速对德汇一期东侧的临时摊位棚区、货物堆垛进行拆除清理,开辟隔离带,阻止火势向国贸大厦和军区二所海华市场、招待所以及长江外贸批发市场蔓延;二是在酒店与二期连廊接合部,部署力量堵截火势向德汇大酒店内蔓延。
三是全力扑救蔓延至德汇大酒店内的2、3、4层火灾,防止火势向上蔓延。
四是在德汇二期B座西南侧部署力量,控制火势向军区二所海华市场和招待所蔓延;五是对长江外贸批发市场内部强攻,设枪压制向长江批发市场蔓延翻卷的火势。
快速蔓延的大火于3日凌晨5时许得到控制。
3日12时,组织力量对德汇大酒店逐层部署警力、消灭残火。
并坚守长江外贸批发市场内部,阻止火势蔓延,控制火势向国贸大厦和军区二所海华市场蔓延。
3日17时30分,扑灭了已蔓延到德汇大酒店1至11层部分房间的火势。
3日23时,大火被扑灭。
6日凌晨2时,阴燃的火灾全部熄灭。
五、官兵牺牲经过
2日23时30分,现场一名商户向指挥部反映市场一期6楼内还有人员被困,随后,朱晓雷带领张宇、高峰通过楼梯进入一期6楼搜救被困人员。
由于现场突然发生连续爆炸,火势迅速蔓延,3人身体被烧伤,与指挥部失去联系。
指挥部迅速组织3个搜救小组进行营救,23时52分,在距6楼楼梯口2米、6米处将朱晓雷、张宇两人救出,经现场急救人员采取心肺复苏等措施后,于0时25分送往最近的自治区中医院救治(两人抢救无效牺牲)。
此时烟火蔓延到整个搜救区域,营救小组6次试图进入,均被高温烟火逼出,营救行动被迫中断。
4日15时25分,搜救小组冒着坍塌危险将士官高峰同志遗体从一期6层距楼梯10米处搜救出来。
六、火灾教训分析
(一)单位消防责任制不落实。
一是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
德汇国际广场二期工程B段6-12层、A段与德汇酒店的连廊未经消防验收违法投入使用,违法将连廊由3层增至7层;一、二期工程与德汇大酒店之间的消防通道(10米宽)以及二期A段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被改做临时摊位,二期东侧消防车道也被占用改做临时摊位。
二是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
该单位未按照61号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违规占道经营、堵塞疏散通道、明火取暖、随地吸烟、使用电热器等问题突出;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安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懂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发生后未及时报警;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是自动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
德汇国际广场的自动消防设施未处于联动状态,发生火灾时消火栓管道无水,消防水泵未启动,一、二期工程自动喷水系统未动作,一期与二期之间、二期与连廊之间、连廊与德汇大酒店之间均设有防火卷帘,火灾中大部分未动作,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落实。
一是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
核管理有法不依。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明确规定,总队级消防部门无审核、验收职责,但新疆消防总队仍直接从事审核、验收工作,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由总队审核、验收。
二是消防监督执法不作为。
德汇国际广场二期工程B段9—24轴6-12层和连廊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未依法责令停止使用;2007年公安部两次部署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大队未对德汇国际广场进行消防检查。
节日期间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下发法律文书。
消防通道宽度为14米,被出租摊床挤占仅剩4米,检查也未提出整改意见,这次发生火灾就在这里。
三是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素质低。
德汇大酒店与二期连廊部分有门窗连通,1-4层门设有防火卷帘,4层以上窗未用防火墙封堵,消防监督检查未能发现。
德汇大酒店防烟楼梯间门全部为普通木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也未发现。
(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
虽然乌鲁木齐市在2003年就编制了城市消防规划,但没有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实施。
按乌鲁木齐市建成区规模,应建消防站23个,实际只有10个,欠帐57%。
城区供水管道多为枝状,消火栓建设滞后,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1951个,实有1699个,欠账12.9%。
灭火区域长江路和钱塘江路应建市政消火栓17个,实有11个,欠帐35%,且消火栓流量和压力不能保证火场用水。
(四)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量少质差。
按规定全市缺消防车85辆,仅配备了4辆一般性能的举高消防车,其中两辆已过服役年限。
此次投入战斗的消防车,有8台超期服役,应退出执勤灭火,灭火中因天气寒冷原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大部分消防车无法正常工作退出战斗。
除了车辆装备存在问题外,部分指挥员面对此类大型火场心理素质较差,存在恐惧心理,不能正确领会和实施上级指挥员下达的作战意图。
(五)报警晚,失去了扑救初期火灾的最佳时机。
单位保安人员在发现起火时,因忙于灭火或惧怕着火会受到消防队罚款,而没有及时拨打“119”报警,几名保安使用灭火器自行扑救未果,又使用室内消火栓扑救,因消火栓无水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无法控制而逃离。
一名货车司机于门前发现火情后用手机报警,待辖区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到现场时,火势已呈猛烈燃烧、迅速蔓延的态势。
辽宁省沈阳市汽车配件中心市场
“4.6”火灾案例剖析
2007年4月6日8时左右,沈阳市汽车配件中心市场因电气短路引燃汽车配件纸质包装等可燃物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67平方米,死1人,直接财产损失3807.7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沈阳市汽车配件中心市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213号甲,1992年动工建设,1995年3月18日投入使用。
市场建筑为9层商住楼,地下1层至4层局部为市场,4层局部至9层为居民住宅,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市场共有298个档口、265个业户、246个库房,主要经营和存放轮胎、塑料保险杠、各种垫圈、包装材料、汽车内饰商品等汽车配件。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沈阳市汽车配件中心市场1、2层使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3、4层未设防火分区,市场整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疏散指示标志及火灾应急照明。
消防水池(500m3。
),泵房设在地下1层,消防水箱(20m3。
)设在屋顶水箱间。
设有室内消火栓26个,配置干粉灭火器600余具。
该市场1、2层设有机械排烟系统,3、4层设有自然排烟窗。
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火灾发生时,屋顶的消防水箱无水,出水管、稳压泵阀门全部处于关闭状态,压力表指针全部指向“零”。
二、火灾扑救情况
2007年4月6日8时37分58秒,沈阳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集6个中队、25辆消防车、90名官兵前往扑救。
支队、总队接报后,先后调集本市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和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盘锦等6个公安消防支队的160辆消防车、1000多名消防官兵,500多名公安干警、300名武警官兵,80多辆环卫、市政洒水车和工程机械车前往增援。
8时45分,辖区中队南市中队和北陵中队到场后,汽车配件中心市场西侧北部3楼浓烟滚滚,大火已猛烈燃烧,三楼大部分空间已充满浓烟。
经侦察火场内有人员被困。
第一到场消防力量在控制火势蔓延的同时,立即组织1个救人小组,在水枪掩护下,从西侧北门进入3楼强攻救人,成功将疏散楼梯旁3名被困人员救出。
9时左右,支队及总队指挥员到场,此时大火燃烧异常猛烈,三楼东北角、西北角都已突破外壳。
市场内储存的大量易燃、可燃物资燃烧产生的大量浓烟,迅速从窗口翻卷而出,市场上部居民楼被浓烟包围,楼内居民受到严重威胁,立即成立火场指挥部,并组成了23个救人小组,利用疏散楼梯、登高车、软梯等,进入着火市场、居民楼,通过呼喊、敲门等方式,全面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
经过艰苦努力,成功救出44人,疏散95人。
11时15分左右,三楼大火更加猛烈,并通过北侧竖井向四楼蔓延,火场情况更加复杂严峻。
指挥部及时调整了作战部署,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对市场三、四楼“凹”形建筑实施强攻近战,全力堵截控制火势的发展。
18时40分左右,由于燃烧时间过长,建筑东侧北部、西侧北部二楼、三楼、四楼外墙裂痕不断增大。
同时,大火已在北侧通过楼板预留孔洞等途径蔓延到地下室和一楼、二楼,如不迅速采取措施,整个市场将形成一至四楼的立体燃烧。
特别是深入三楼、四楼的内攻阵地由于高温,浓烟,仓库自身障碍较多,空气呼吸器使用时间受限等多种因素影响,内攻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三楼、四楼大火又迅速向南蔓延。
面对复杂多变的火场形势,指挥部将三、四楼内攻阵地撤出,并确定“重点保护地下室、一楼、二楼和外汇商品大楼,从外部进攻并逐渐深入消灭三楼、四楼大火”的作战指导思想,掌握了灭火战斗的主动权,于4月7日7时将大火彻底扑灭。
三、火灾教训分析
(一)消防监督执法不力。
该市场地处市中心,属大型公众聚集场所。
该市场1995年3月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此后沈阳消防部门多次进行监督检查,虽发现并指出建筑防火分区超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等问题,但一直没有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素质不高,检查没有发现消防水箱没水,出水管、稳压阀门全部处于关闭状态等火灾隐患。
(二)单位消防责任制不落实。
市场管理部门重效益、轻安全,没有根据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混乱,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的问题十分突出。
同时,市场内8部楼梯有4部被封堵,自动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长期处于瘫痪状态。
商户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不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火灾扑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六熟悉”、实战演练不扎实。
辖区消防力量对该单位内部结构、用途和变化情况不熟悉,灭火预案制定后实战演练缺乏针对性、实战性,对大型商(市)场灭火战术技术对策和措施的研究不够,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二是缺少有效的强攻装备。
在内部强攻近战中,由于内部物资仓库犬牙交错,缺少有效的内攻装备,内外攻阵地无法快速形成统一合力,快速破拆清除内攻障碍,打通进攻通道,实施有效内攻。
另外,由于储存仓库错综复杂,燃烧猛烈,外攻效果差,没有实施A类和高倍数泡沫等内攻措施。
三是内攻作战人员心理素质和战术素养不高,导致战斗效能不佳。
近年来,受衡阳大火的影响,加之部队高喷车等特种车辆的配备,部队在合理科学条件下的内攻近战传统有所削弱。
在这起火灾扑救中,建筑长时间受大火直接烧烤,特别是建筑出现两处裂痕后,参战官兵在强攻近战中都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内攻效果。
辽宁朝阳市百姓楼酒店餐饮有限公司
“5.26”火灾案例剖析
2007年5月26日19时35分,朝阳市百姓楼酒店餐饮有限公司一厨师使用灶台时造成燃油(柴油)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4.7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百姓楼”大酒店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号,为三层单体建筑,二级耐火等级,占地面积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854平方米。
一层为厨房间、收银台、菜品展台、海鲜池和散台,二层、三层为包间区,共有25个包间(其中,二层16个、三层9个)。
2000年该建筑由朝阳市水务局投资兴建后,租赁给百姓楼酒店餐饮有限公司装修成酒店并投入使用,2006年3月局部改造。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该酒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01年至2006年底由朝阳市消防支队监督管理,2007年1月调整为双塔消防大队列管。
2006年2月28日,该酒店由“新兰花”海鲜酒店更名为“百姓楼”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龙山街店,通过朝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同意开业。
2007年4月29日,双塔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其进行了消防监督抽查,提出了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失效等2项限期改正的意见,并复查合格。
三、起火及扑救经过
2007年5月26日19时51分,朝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称百姓楼总店厨房发生火灾。
调度指挥中心根据报警情况,将市区内3个公安消防中队,1个合同制专职消防队的15辆消防车,100余名指战员一次性全部调出,于19时56分先后赶到火场。
辖区中队到场后,立即设置四个水枪阵地,三个救人小组实施灭火救人。
支队指挥员到场后,成立火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灭火战斗。
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做了报告。
20时23分左右,整个火势得到控制。
20时55分大火被彻底扑灭。
四、火灾教训分析
(一)消防监督存在的问题。
消防支队进行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承办人没有到现场实地检查,就发出了合格法律文书。
消防大队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并指出该酒店在疏散楼梯、走道和吊顶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材料,监管不到位。
为此,消防支队支队长、防火处长、大队长及监督员共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力量部署过于分散。
在第一到场人员力量不充足的情况下,只有17名官兵,分别设立了四个水枪阵地,组成了三个搜救小组,面对众多人员被困,力量部署过于分散,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救人与灭火的关系。
二是灭火剂使用单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火灾用水扑救,但在有柴油燃烧的火灾中,应考虑使用泡沫灭火剂,提高灭火效率。
(三)厨房燃油用具的设计、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百姓楼”大酒店使用的柴油炉灶没有国家和行业的制造标准,安全性能无保障。
1.98m3。
的柴油柜安装在一层屋面,没有采取防流散措施;油柜未安装通气管及阻火器;采用铝塑管和胶管连接,火灾时先后被烧断,燃油大量泄出,使初期火灾很快扩大蔓延。
此外,该单位在厨房与楼梯、大厅之间的非燃烧体隔墙上开设了连通门洞,走道、j楼梯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成为这次火灾向一层大厅和二、三层扩大蔓延的主要途径。
(四)报警晚,贻误了灭火和楼内人员自救逃生的最佳时机。
这次火灾发生后,在场人员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也没有通知和组织引导店内消费客人向外疏散,而是在使用灭火器自行扑救失败后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报警延误16分钟左右。
消防队到场时,火灾已进入猛烈燃烧阶段,并已向上迅速蔓延,二、三层已笼罩在烟火之中,导致现场30余人被困,公安消防部队奋力抢救出14人,仍造成11人死亡,14人跳楼致伤,2人烧伤。
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12·25"火灾案例剖析
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因配电室电缆沟内电缆短路弓I起火灾,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2名消防官兵轻伤,烧毁建筑面积5714平方米,直接损失821.9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辽源市中心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始建于1947年6月,占地面积6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
该医院由一区、二区、三区、四区、环廊园林门诊楼和一座综合楼组成。
医院共有职工735人,床位686张。
火灾当日登记入住病人235人,当日值班医务人员79人,另有陪护、探视人员约100人。
该单位有室内消火栓89个,并有深水井、地下储水池等其它消防设施。
各区之间均设有防火卷帘,环廊园林门诊楼与二层“通廊”接合部设有喷淋水幕。
火灾前因供电故障,使建筑消防设施供电中断无法正常启动。
单位北侧东吉大路有地下消火栓1处;南侧为辽源市净水厂,有2个储量为5000立方米的水池;距该单位700米、1400米各有1处消防水鹤。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当地消防部门2001年6月18日对该医院旧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2003年9月23日对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足,2004年3月16日对其存在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足、灭火器材种类不全、新楼疏散通道被占用、新楼水喷林喷头被遮挡、新楼和门诊楼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等问题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经复查合格。
三、起火及扑救经过
12月15日16时10分左右,辽源市中心医院突然停电。
16时30分许,该院值班电工手动启动备用电源后,配电箱发出“砰··砰··”响声,随后发现浓烟和明火,在自行扑救无效的情况下,16时57分,该院副院长李明明拨打了火灾报警电话。
16时57分,辽源市公安消防支队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调派市区龙山、特勤、西安、电厂公安消防中队、辽源矿物局专职消防队,东辽、东丰两县公安消防中队共26辆消防车、123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总队接到报告后,及时调集邻近的长春、四平、通化三市公安消防支队共20台消防车、10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增援。
17时2分,辖区龙山中队到达现场,三区顶层火势已突破屋顶,二区、三区之间的“通廊’’和四区三层、四层火势燃烧猛烈,大部分房间窗口向外喷火,中部房间窗口内已有火光,窗口玻璃爆裂,浓烟滚滚;一区、二区的三层冒出浓烟,东侧综合楼也有大量浓烟,一区北侧出口有大量人员向外逃生;四区西侧三层、四层多个窗口和三区三层与“通廊”的连接处北侧窗口以及三区与四区之间三层“通廊”的顶部平台有数十人呼喊“救命”,有人已从四区三层、四层窗口跳楼,四区二层有人利用床单向下逃生,情况万分危急。
中队指挥员立即组织力量全力救人,同时出水枪保护窗口处浓烟中的被困人员,控制火势,配合救人行动。
17时8分,特勤中队全部力量和支队指挥员到达现场。
此时,整个医院已被浓烟笼罩,一区中部房间起火、二区火势已突破屋顶,猛烈燃烧,贯通各区域的“通廊”及三区、四区的火势已连为一体,并迅速向其他方向蔓延。
支队立即成立了火场指挥部,将现场划分为6个作战区域,并成立3个救人小组,实施救人。
17时25分,三区和附近“通廊’’顶部屋架坍塌。
17时30分,二区和附近“通廊”顶部屋架坍塌,一区三层闷顶火势猛烈。
19时2分,通过询问医务人员得知:
建筑内部可能还有人员被困;三区东侧二层手术间有价值1000多万元的进口手术设备和二区、三区之间一个与“通廊”连通的三层建筑内一层存放有C臂X光机等2000多万的进口精密仪器受到火势威胁;一区东侧一层门诊部内有16台螺旋CT机,1台核磁共振治疗仪和1台普通螺旋CT机(价值约2000多万元),一区二层西侧透析室内大量透析设备,受到火势威胁。
火场指挥部经过详细研究决定:
各救人小组在水枪掩护下,继续深入内部实施救人。
同时,调整力量控制火势蔓延,保护一区东侧综合楼和一层门诊室、一区二层西侧透析室、三区东侧手术室、二区和三区之间建筑内的精密仪器设备。
21时许,火势基本得到控制。
21时,长春支队10辆消防车、60名指战员赶到现场。
火场指挥部命令所有车辆为前方水枪阵地供水,同时组成搜救小组,准备进入现场搜救被困人员。
23时许,大火被彻底扑灭。
四、火灾教训分析
(一)消防监督执法不到位、执法水平低。
2005年10月21日,该分局监督员在对该医院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装修施工中,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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