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柱类构件的规定+桥梁施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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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类构件的规定+桥梁施工技术规范
墙柱类构件的规定
10.3.1柱中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直径及配筋率·园柱的构造要求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园柱中纵向钢筋宜沿周边均匀布置,根数不宜少于8根,且不应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的规定是希望柱中采用直径较大的钢筋,避免钢筋受压屈曲;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柱截面过小,过分依赖钢筋的抗力承载而造成结构性能不良;园柱中纵向钢筋的规定是为了园柱截面的合理受力。
2纵向构造钢筋钢筋当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h≥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为10~16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纵向构造钢筋的配置是为了避免过大的无筋表面,与箍筋一起构成对柱核心部位混凝土地围箍约束,这是增强和维持柱抗力的重要条件(第10.3.1条和第10.3.2条资讯图)。
3纵向钢筋的最小间距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对水平浇筑的预制柱,其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本规范第10.2.1条关于梁的有关规定取用;纵向钢筋的净间距过小,混凝土浇筑、振捣不便,容易引起蜂窝、孔洞等不密实的缺陷,理由与第2款。
4纵向钢筋的最大间距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为了避免过大的无筋表面,维持对柱核心部位混凝土地围箍约束,理由同第2款。
第10.3.1条和第10.3.2条资讯图
10.3.2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的形式柱及其他受压构件中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园柱中的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锚固长度,且末端应做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柱中箍筋除了承受横向荷载引起的剪力外,还起着围箍约束核心部位混凝土,改善柱的受力性能和增强抗力的作用。
2箍筋间距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这是保证箍筋约束作用所必须的条件。
3箍筋直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这也是保证箍筋约束作用所必须的条件。
4高配筋率柱的配箍构造要求当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箍筋也可焊成封闭环式;当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表面混凝土截面相对较小,轴压比很大。
因此更需要通过加强配箍的约束以维持柱应有的承载力和延性。
5复合箍筋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3根时,或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这个规定保证了柱内受力钢筋能够得到有效的侧向约束,避免受压屈曲而影响其承载力。
6箍筋间距加密柱中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符合于本规范第9.4.5条的规定。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造师、施工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相关资讯之二)这是保证柱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抗力的必要措施。
10.3.3螺旋式·焊接环式间接钢筋构造要求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柱中,如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则间接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80mm及dcor/5(dcor为按间接钢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且不宜小于40mm,间接钢筋的直径应符合于本规范第10.3.2条的规定。
在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中,曾规定当采用连续螺旋式配箍作间接钢筋时,承载力可以提高,但应满足一定的约束要求。
10.3.4I形截面柱构造要求I形截面的柱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根直径不小于8mm的加强筋,每个方向加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此规定是为了使截面不致过于薄弱而影响受力效果;开孔腹板孔洞周边每边设置的加强筋与原规范相同,工程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10.3.5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的刚度和承载力计算规则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
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和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
10.4.1梁上部纵向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内锚固框架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长度,当采用直线锚固形式时,不应小于la,且伸过柱中心线不宜小于5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当截面尺寸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对边并向下弯折,其包含弯弧段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包含弯弧段在内的竖直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5d(图10.4.1),la为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梁柱边界产生过大的裂缝。
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要求与本规范第10.4.2条中间节点处梁下部纵向钢筋的锚固要求相同。
10.4.2框架梁或连续梁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范围(图10.4.2),该钢筋自节点或支座边缘伸向跨中的截断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2.3条的规定。
框架梁或连续梁下部纵向钢筋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处应满足下列锚固要求:
1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中V>0.7ftbh0时的规定;
2梁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的锚固与搭接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此时,可采用直线锚固形式(图10.4.2a),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确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下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带90°弯折的锚固形式(图10.4.2b)。
其中,竖直段应向上弯折,锚固端的水平投影长度及竖直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10.4.1条对端节点处梁上部钢筋带90°弯折锚固定规定;下部纵向钢筋也可伸过节点或支座范围,并在梁中弯矩较小处设置搭接接头(图10.4.2c);
3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下部纵向钢筋应按受压钢筋锚固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内,此时,其直线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7la;下部纵向钢筋也可伸过节点或支座范围,并在梁中弯矩较小处设置搭接接头。
10.4.3框架柱的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层中间节点和中间层端节点,柱纵向钢筋接头应设置在节点区以外。
顶层中间节点的柱纵向钢筋及顶层端节点的内侧柱纵向钢筋可用直线方式插入顶层节点,其自梁底标高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确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且柱纵向钢筋必须伸至柱顶。
当顶层节点处梁截面高度不足时,柱纵向钢筋应伸至柱顶并向节点内水平弯折。
当充分利用柱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柱纵向钢筋锚固段弯折前的竖向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5la,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
当柱顶有现浇板且板厚不小于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柱纵向钢筋也可向外弯折,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
此处,d为纵向钢筋的直径。
10.4.4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端节点及其附近部位搭接。
搭接可采用下列方式:
1搭接接头可沿顶层端节点外侧及梁端顶部位置(图10.4.4a),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其中,伸入梁内的外侧柱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外侧柱纵向钢筋全部截面面积的65%,梁宽范围以外的外侧柱纵向钢筋宜沿节点顶部伸至柱内边,当柱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一层时,至柱内边后宜向下弯折不小于8d后截断;当柱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二层时,可不向下弯折。
当有现浇板且板厚不小于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梁宽范围以外的外侧柱纵向钢筋也可伸入现浇板内,其长度与伸入与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相同。
当外侧柱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1.2%时,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应满足以上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
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外侧并向下弯至梁下边缘高度后截断。
此处,d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
2搭接接头也可沿柱顶外侧布置(图10.4.4b),此时,搭接长度竖直段不应小于1.7la。
当梁上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1.2%时,弯入柱外侧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满足以上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柱外侧纵向钢筋伸至柱顶后宜向节点内水平弯折,弯折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d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
10.4.5框架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S应符合下列规定:
AS≤0.35βcfcbbh0/fy(10.4.5)
式中bb——梁腹板宽度;
h0——梁截面有效高度。
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的弯弧内半径,当钢筋直径d≤25mm时,不宜小于6d;当钢筋直径d>25mm时,不宜小于8d。
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当弯弧内径过小时,由应力集中可能造成弯弧内混凝土局部挤压破碎而引起裂缝,参见本条资讯图。
10.4.6框架节点一般配箍要求在框架节点内设置水平箍筋,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10.3.2条对柱中箍筋的构造规定,但间距不宜大于250mm。
此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箍筋对节点核心区域混凝土的有效约束。
四周约束节点的配箍要求对四边均有梁与之相连的中间节点,节点内可设置沿周边的矩形箍筋。
当节点四周均有梁与之连接时,此中间节点由于受到周边梁端的约束而处于有利的受力状态,柱内纵筋不存在压曲的危险。
节点内可以只配沿周边的矩形箍筋而无须再设置复合箍筋。
这无疑极大地方便了设计与施工。
纵筋搭接区段的配箍要求当顶层端节点内设有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的搭接接头时,节点内水平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9.4.5条的规定。
〖引用条文9.4.5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当受压钢筋直径d>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2个钢筋。
〗顶层端节点的柱外侧纵筋与梁上部纵筋搭接时,节点内应配置足够的水平箍筋,并按受拉搭接的要求配箍。
即直径≥d/4(d为搭接钢筋的较大直径);间距≤5d(d为搭接钢筋的较小直径)且不大于100mm。
10.5.1……
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10.5.2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对剪力墙结构,墙的厚度尚不宜小于楼层高度的1/25;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墙的厚度尚不宜小于楼层高度的1/20。
当采用预制楼板时,墙的厚度尚应考虑预制板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以及墙内竖向钢筋贯通的要求。
10.5.8剪力墙墙肢梁端应配置竖向受力钢筋,并与墙内的竖向分布钢筋共同用于墙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每端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4根直径为12mm的钢筋或2根直径为16mm的钢筋;沿该竖直钢筋方向宜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50mm的拉筋。
剪力墙洞口上、下两边的水平纵向钢筋除应满足连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尚不应少于2根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钢筋截面面积分别不宜小于洞口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总截面面积的一半。
纵向钢筋自洞口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10.5.9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ρsh(ρsh=Ash/bsv,sv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和ρsv(ρsv=Asv/bsh,sh为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应小于0.2%。
结构中重要部位的剪力墙,其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
剪力墙中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部位,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
10.5.10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10.5.11厚度大于16mm的剪力墙应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结构中重要部位的剪力墙,当其厚度不大于160mm时,也宜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
双排分布钢筋网应沿墙的两个侧面布置,且应采用拉筋连系;拉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600mm。
10.5.12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墙端,并向内水平弯折10d后截断,其中d为水平分布钢筋直径。
当剪力墙端部有翼墙或转角墙时,内墙两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和外墙内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翼墙或转角墙外边,并分别向两侧水平弯折后截断,其水平弯折长度不宜小于15d。
在转角墙处,外墙外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应在墙端外角处弯入翼墙,并与翼墙外侧水平分布钢筋搭接。
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5.13条的规定。
带边框的剪力墙。
其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宜分别贯穿柱、梁或锚固在柱、梁内。
10.5.13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
同排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以及上、下相邻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于500mm。
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可在同一高度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
10.5.14剪力墙洞口连梁配箍要求剪力墙洞口连梁应沿全长配置箍筋,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150mm。
洞口连梁纵筋入墙锚固和洞边竖筋锚固要求在顶层洞口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箍筋,箍筋直径宜与该连梁跨内箍筋直径相同。
同时,门窗洞边的竖向钢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顶层连梁高度范围内。
10.5.15焊接钢筋网片当墙中采用焊接钢筋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的有关规定。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徐有邻&周氐编著《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理解与应用》,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新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公路桥涵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桥涵施工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1.0.3条桥涵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以加速实现公路桥涵施工现代化。
第1.0.4条桥涵施工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防止环境污染。
第1.0.5条凡属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表)。
第1.0.6条桥涵工程竣工后,应对临时工程、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第1.0.7条桥涵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2.1.1条施工单位承接桥涵任务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研究和现场核对,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第2.1.2条研究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首先查明是否齐全、清楚,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如发现图纸和资料欠缺、错误、矛盾等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予以补全、更正。
较复杂的中桥、大桥和特大桥,一般可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供建设单位考虑。
第2.1.3条桥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其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工期要求、工程特点、主要工程、材料和机具数量、施工方法、施工力量布置、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计划和临时设施的初步规划等。
第2.1.4条大桥、特大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其内容应比施工方案明确、详尽。
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工程数量、完成工程量计划、机料设备及劳力计划、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施工图纸、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2.1.5条一般中、小桥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2.1.6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的临时设施,应包括生产房屋、生活房屋、施工便桥、工程现场内外交通道路、工地供电和供水设备及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宜在桥梁正式开工前完成。
第2.1.7条在施工前应充分发扬民主,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认真进行研究和深入细致地讨论,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施工。
第2.1.8条施工中可能涉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2.2.1条桥涵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的桥涵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节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建设单位。
2.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
3.测定墩、台中线和基础桩的位置;
4.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位置;
5.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
6.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的位置和标高;
7.其他施工测量。
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二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则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第2.2.2条桥涵施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稳固可靠,保留至工程结束。
第2.2.3条大桥、特大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测定其坐标,编号绘于桩志总图上,并注明各有关桩志坐标、相互间的距离、角度、高程等,以免弄错和便于寻找。
第2.2.4条桥涵中线位置、桩间距离的检查校核及墩台位置放样,当有良好的丈量条件时,均应直接丈量或用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测量。
丈量距离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倾斜度进行改正计算(改正计算公式见附录2-1)。
第2.2.5条采用三角网法测算桥轴线桩间距离时,三角网的精度,应符合表2.2.5的规定。
第2.2.6条三角网的基线不应少于2条,依据当地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
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连接,并尽量近于垂直,当桥轴线长超过500m时,应尽可能两岸均设基线。
基线一般采用直线形,其长度一般不小于桥轴长度的0.7倍,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5倍。
设计单位布设的基线桩应予以利用;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12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
第2.2.7条桥轴线直接丈量的回数、基线丈量的回数和用测距仪测量的回数、三角网水平角观测的回数,应按表2.2.7规定执行。
桥位三角网精度表2.2.5
等级
桥轴线桩间距离(m)
测角中误差(″)
桥轴线相对中误差
基线相对
中误差
三角形最大
闭合差(″)
二
〉5000
±1.0
1/130000
1/260000
±3.5
三
2001~5000
±1.8
1/70000
1/140000
±7.0
四
1001~2000
±2.5
1/40000
1/80000
±9.0
五
501~1000
±5.0
1/20000
1/40000
±15.0
六
201~500
±10.0
1/10000
1/20000
±30.0
七
≤200
±20.0
1/5000
1/10000
±60.0
注:
①相对中误差即精度计算方法,见附录2-2;
②对精度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其桥轴线和基线精度应按设计要求或另行规定。
第2.2.8条三角网平差一般按角度以条件观测平差为主。
平差计算结束后,应验算下列精度:
一、三角网测角中误差
(2.2.8-1)
式中
──三角网中的测角误差,应不超过表2.2.5的规定;
──角度改正值的平方和;
──全部条件方程数目。
测回数表2.2.7
等级
丈量测回数
测距仪测回数
方向观测法测回数
桥轴线
基线
桥轴线
基线
J1
J2
J6
二
3
4
4
6
12
三
2
3
3
5
9
12
四
1(3)
2(4)
2
4
6
9
12
五
(2)
(3)
2
3
4
6
9
六
(1)
(2)
2
2
2
4
6
七
(1)
(1)
1~2
1~2
2
4
注:
①J1、J2、J6分别为经纬仪型号;
②丈量测回数栏括弧内测回数系指普通钢尺,余指铟钢基线尺;
③丈量一个往返为一个测回;测距仪往返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测回超过2次的,应在不同时间分别观测;测角盘左、盘右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各次的算术平均数值为观测结果。
④测量结果达不到表2.2.5的精度要求时,应检查原因,采取措施。
二、桥轴线边长相对中误差
(2.2.8-2)
式中
──桥轴线相对中误差,应不超过表2.2.5的规定;
──基线相对中误差;
──平差后求得的桥轴线权倒数。
第2.2.9条当有直接丈量条件时,应尽可能以直接丈量法复核、以三角网法求出桥位桩间的距离;当直接丈量的桥位桩间的距离与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均符合精度要求时,采用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进行、墩台施工定位测量;测距仪测出的桥轴线距离与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均符合精度要求时,采用其算术平均值,可用测距仪进行墩、台施工定位测量。
第2.2.10条无水河滩的墩、台和基础桩的纵横向中线位置,可采用钢尺和经纬仪测定并在其方向线上以木桩固定。
第2.2.11条大、中桥的水中墩、台和基础的位置,应以型号为J2或J1的3台经纬仪从3个方向(其中一个方向为桥轴中线或顺桥向基础桩轴线)交会得出(如图2.2.11)。
交会的误差三角形在桥轴中线上的距离C2C3,对墩底放样不宜超过25cm,对墩顶放样不宜超过15mm。
再由C1向桥轴线上作垂线C1C,C点即作为墩、台或基础中心。
交角α及β应事先计算并核对。
如有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时,可将测距置于D点测定墩、台中心位置。
第2.2.12条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参照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
第2.2.13条桥梁翼墙、锥坡和调治构造物,应尽量争取在无水时测量放样。
锥坡和调治构造物的平面多为曲线形,可根据设计的曲线方程以坐标法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2.14条涵洞测量放样时,应注意核对涵洞纵横轴线的地形剖面图是否与设计图相符,应注意涵洞长度、涵底标高的正确性。
对斜交涵洞、曲线上和陡坡上的涵洞,应考虑交角、加宽、超高和纵坡对涵洞具体位置、尺寸的影响,并注意锥坡、翼墙、一字墙和涵洞墙身顶部和上、下游调治构造物的位置、方向、长度、高度、坡度,使之符合技术要求。
第2.2.15条特大、大、中桥施工时设立的临时水准点,应根据设计单位测定的水准点测出,其高程偏差(Δh)不得超过;
(mm)(2.2.15-1)
对单跨≥40m的T型刚构、连续梁、斜张桥等的偏差(Δh)不得超过:
(mm)(2.2.15-2)
在山丘区,当平均每km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高程偏差(
)不得超过:
(mm)(2.2.15-3)
式中L──水准点间距离以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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