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清洁园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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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清洁园区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清洁园区
三门峡湖滨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
三门峡湖滨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
湖滨区位于三门峡市境域中部北端,是三门峡市唯一的市辖区,也是三门峡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总面积18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0万。
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310国道横贯东西,209国道贯穿南北,交通极其便利。
2003年以来,湖滨区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循环理念谋划工业发展,以工促农,以农养工,高起点、高标准在交口乡境内建设湖滨工业园区,即三门峡湖滨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2005年被河南省发改委批准为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目前,湖滨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已入驻各类建设项目达34个,其中工业项目28个,总投资13.35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6.61亿元,利税4.27亿元。
已有16个项目建成投产,完成总投资6亿元。
基本形成了果品加工、板材加工、生物化工企业为主导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成为湖滨区工业经济发展集聚区、三门峡市沿310国道经济隆起带上的一个亮点。
一、确立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框架
湖滨区委、区政府按照“十一五”时期国家及河南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遵循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综合开发利用相结合,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园区建设与城镇体系建设相结合”的方针,以“构建和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为总的循环经济特点,按照“一个中心、三条主线、三个示范”的总体框架,即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这一中心任务;以构建果蔬加工、木业加工和生物化工三条产业链为主线;通过实施产业延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园区循环经济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示范,并逐步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速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把区域的特色农副产品优势,转化为园区精深加工产品优势。
全力构建起以果蔬加工、木业加工、生物化工为主链,以资源综合利用,提升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主要特征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同时,建立完善以集中供热、集中制冷、集中供水、集中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能量和基础性原料的集中供应、梯级利用、循环利用,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使主要产业单位产品/产值的工业用水量、能耗、污染产生量指标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到2010年园区产值达到50亿元,实现利税10亿元。
二、坚持发展原则,实现循环发展
一是立足当地,突出重点。
湖滨区委、区政府紧紧坚持依靠三门峡本地在水果、蔬菜、林木、粮油及其他农副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园区建设,以此为重点,将农产品优势资源转化成深加工制成品的优势,提高资源产出率,并通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园区提供质量更高、更为充足的原料,积极构建企业生产、园区产业、区域发展的大循环,实现区域协调、和谐发展,使园区成为豫西地区极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集聚园区。
二是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农副产品加工是非常造合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之一。
湖滨农副产品园区的建设,就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为基础,按生态工业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构建若干条产业链条,尽量使上游企业产品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并相对集中的配置各类建设项目,实现了园区内资源的综合利用。
三是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能量、物质的集中处置和循环利用。
园区在供水、供热、制冷、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筹考虑园区内各企业特点、使用量、使用标准和污水产生量等指标,实现集中供给和梯级利用。
如供水采用集中供水;供热和制冷也采用集中供应和梯级利用;园区内废污水采用集中收集处理并实现了回收和循环利用。
四是政府主导,市场调控。
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形成了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政府对新上项目进行宏观控制,禁止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会带来严重污染的项目开工建设。
止目前,入驻园区的企业没有一个属污染企业,均属环保型企业。
五是点面结合,分步实施。
园区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把新上项目同园区已形成的产业进行充分结合,突出重点,滚动发展,注重可操作性,讲求实效性,在积极实现近中期目标的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和发展空间。
三、突出产业主链,构建产业副链,实现产业耦合
近年来,园区积极构建板材加工、果业加工、生物化工等多个农副产品深加工支柱产业,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发展农业、果业、林业生产基地,提出了以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为突破口,促进资源聚集型产业向加工制造业转型、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型,积极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构筑产业链,发展产业群,不断壮大特色工业。
目前,园区已初步形成了果业加工、板材加工和生物化工三大产业链条:
一是水果—果汁、果酱—饮料、果类产品产业链条。
依托园区周围地区丰富的苹果和其它水果资源,建设了多个果汁加工企业,依靠当地企业生产的浓缩果汁和果酱产品,建立了饮料生产企业及果酱、果胶加工企业,围绕饮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副产品,建立了饲料生产企业。
目前园区内的果业企业主要是3家浓缩果汁生产企业、湖滨果汁饮品公司以及新湖滨(饲料)公司。
果汁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为水果,其中约一半为残次果,目前工艺较为先进,约7.5吨水果可产生1吨浓缩果汁,每年消耗水果100余万吨。
冲洗设备用水是生产中主要用水,经过简单的处理后可循环利用,多余废水排入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果渣已经全部用于生产果渣饲料,生产中使用的蒸汽等辅料由自建的锅炉提供。
湖滨果汁饮品公司的主要原料是浓缩果汁、果酱等果汁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中使用的蒸汽由邻近果汁厂提供,用水主要为冲洗设备用水,经简单处理后可全部循环利用。
新湖滨(饲料)公司的主要原料是果汁生产中产生的果渣,经加工后制成饲料,产生的废渣可全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目前4.5吨湿果渣可生产1吨饲料,湖滨区内的果汁生产企业产生的果渣已全部用于饲料生产。
二是原料—板材—装饰材料、板式家俱产业链条。
依托园区周围地区丰富的林业资源,建设了多个板材加工企业,主要原料为丫枝、淘汰更新的果树、秸秆和栓皮,以及菌类生产的废料,生产中高密度板、纤维板、软木地板、板基材等板材,板材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形成了强化木地板、复合地板、贴面板、板式家具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被企业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目前园区内的板材加工企业主要是三门峡河洛中密度纤维板厂、格瑞特软木制品公司以及其它几个较小规模的板材加工企业。
板材加工企业以丫枝料、木材加工剩余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中需要少量蒸汽和其它辅料,基本不用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边角废料,可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主要原料利用可基本达到100%。
格瑞特软木制品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以软木地板为主的软木系列制品,主要原料是栓皮栎的树皮,和生产菌类用的废料,由于栓皮栎到一定时期为可以剥落树皮的树种,不会对林业造成影响。
企业年生产能力为30万平方米软木地板,4公斤栓皮可生产1平方米地板,目前企业年用栓皮1200吨,生产中排放的少量边角料可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产中需要少量蒸汽和其它辅料,基本不用水,主要原料栓皮可全部被利用,整个生产过程不存在固体废弃物排放,主要原料利用可达到100%。
三是农作物、农副产品—酶制剂、纤维素产业链条。
依托园区周围地区的农业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秸秆、麸皮等为原料,生产高新技术产品酶制剂、纤维素,可作为果汁、饲料生产用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为企业本身重新利用。
目前园区内生物化工企业主要有市酶制剂厂、梅奥生物公司、旭日纤维素公司,主要产品是应用于食品、发酵、饲料、皮革、轻工行业的生产用酶制剂,和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造纸等行业的羧甲基纤维素钠。
这类企业的主要原料为玉米、大豆,秸秆、麸皮,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原料废渣可作为原料全部循环利用,少量的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可回收再利用,多余的可用于厂区绿化景观用水。
因而生产过程中基本无“三废”物质排放。
园区内除已形成果蔬、木业、生物化工三条主链外,还积极培育和构建了其它几条副链,如烟叶加工、彩印包装、机械加工等,使这些副链与主链立间建立耦合关系。
1、烟叶综合加工链。
三门峡市是优质烤烟最佳适生区,是长江以北唯一的二价区。
崤山烟叶连续十年在全国质量评比中获奖,有“代云烟”的美誉。
近年烟叶生产面积和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烟叶种植面积近20万亩,收购量达到3400万公斤,中上等烟比例达到了85%以上。
然而,三门峡的烟叶初加工和深加工能力和水平都十分落后,只能为全国的一些著名烟草企业提供优质的原料。
因此,在园区内规划了以烟叶的储藏、精选、废弃物综合利用为主链,在提供优质烟叶的同时,对废次烟叶进行综合利用。
目前,园区已新上了烟叶凉晒和仓储项目,现正在对废次烟叶进行综合利用和提取项目进行考察,计划在2008年下半年上此项目。
2、包装及机械加工业。
围绕三条主链,园区已新上一些配套产业,为主链产业提供支撑。
如彩印包装业,可为园区大量的产品提供包装。
机械加工可为园区内众多产业提供设备加工、安装和维修服务。
四、加快生产基地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生产需要,产品定位和市场需求,积极发展龙头产业原料的专用基地建设,现已开发了20万亩高酸苹果基地建设项目(在建);万亩SOD苹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建);5万亩桃、杏基地建设项目(在建);10万亩优质番茄基地项目(在建);1.5万亩草莓基地建设项目(在建)。
50万亩速生丰产林建设项目(在建);1万亩软木专用林基地建设项目(在建)。
这些项目的开发,实现了生产原料的专用化和可再生利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并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了经济收入。
为加快园区建设,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提高园区的综合竞争力,保障园区企业的生产条件,加大了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园区供电、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侯家沟、杨家沟两处服务区,实现了水、电、路、电话、宽带、排污、供热“七通”,项目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还规划了集中供热、集中制冷、集中供水、集中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园区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能量和基础性原料的集中供应、梯级利用、循环利用。
计划新上“冷热电”三联供工程(9000千瓦垃圾秸秆综合利用“冷热电”三联供项目,计划2009年开工),一方面满足各企业对生产条件的需求,另一方面满足园区内办公和生活需要。
计划新上集中供水工程(日供水1万吨的水厂,2008年下半年开工),保障园区内各企业生产所需充足而稳定的水源。
计划新上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对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办公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处理达标排放水用于园区景观浇灌和绿化工程使用。
五、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拉伸产业链条
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区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依托,加大新上项目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实现产业延伸、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资源产出率。
结合园区实际,根据主要产业链情况,筛选论证一批项目,并加快实施力度。
在果蔬加工产业链方面,以浓缩果蔬汁的生产为主链,并延长产业链,生产各种饮品,并对生产中的主要废弃物实施全面的综合利用,计划新上:
利用残次果、专用果年产10万吨浓缩果汁生产线(未建);利用果渣年产15万吨新型苹果皮渣饲料生产线(在建);利用浓缩果汁年产5万吨功能性饮料生产线(未建);利用浓缩果汁的副产品年产1万吨苹果果糖糖浆(脱色脱酸苹果浓缩汁)生产线(未建);利用浓缩果汁的副产品年产3万吨果酸生产线(未建);利用浓缩果汁的副产品年产20吨苹果多酚生产线(未建);利用浓缩果汁的副产品年产2.5万吨多糖提取生产线(未建)。
在生物化工加工链方面,以玉米、大豆、秸秆、麸皮等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能过实施水循环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用国家“863”最新科研成果,生产系列酶制剂,计划新上:
国家“863”项目,年产3500吨饲用植酸酶项目;国家“863”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木聚糖酶项目;国家重点攻关项目,年产1500吨乳糖酶项目;利用麸皮、糠、秸秆、果渣生产纤维素酶、果胶酶及1万吨复合饲料项目。
在木业加工产业链方面,以利用森林“三剩物”、秸秆和食用菌栽培废料为主要原料,生产各类板材,产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将板材继续加工成家具、地板、型材,生产出高附加值产品,提高资源产出率,计划新上:
利用森林“三剩物”林板深加工工程(在建);利用森林“三剩物”年产8万立方米薄型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未建);年产10万立方米秸秆中密度板纤维生产线(未建);利用林板加工中的废料和废旧塑料年产5万吨木塑型材生产线(在建);利用栓皮及食用菌栽培废料年产30万平方米软木地板生产线(在建)。
同时,在其它副链方面也规划了10多个项目。
通过这些项目实施,逐步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特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寓环境建设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之中,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循环型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目标。
六、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需要政府、企业和每个公民进行观念的创新、制度的创新、体制的创新,通过对权利、义务、责任和程序的有效安排,通过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进行引导,通过加强管理、建立法规制度、实行经济激励机制、引进相关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来推动,因此,区委、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一是制定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准入标准体系。
制定了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园区准入和合格评定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
二是制定了优惠政策。
园区的企业在落实国家、河南省以及三门峡市已有的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给予优惠和政策倾斜。
在基础设施方面:
投资者投资与规划相关的项目建设时,可以免交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来水增容费,并减免在区权限范围内的其它各种规费。
在项目审批方面:
项目投资者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文件和资料后,实行"一条龙"服务,十日内办完项目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在土地使用政策:
凡来园区投资的各类生产性企业,以租赁土地作为生产场地的,土地使用实行零收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至3000万元的企业,由企业提供10至30亩土地,免收土地使用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有园区提供30至50亩土地,免收土地使用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有园区提供50至100亩土地,免收土地使用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使企业需要有园区提供土地,免收土地使用费。
租用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30年,延期优先使用。
外商投资新建生产性项目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先付清征(用)地补偿有关费用、耕地开垦费和按规定上缴中央的费用。
外商投资额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免交市、区收取的费用;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市、区收取的费用可在5年内交情;外商投资农林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的生产性项目建设用地,免交市、区收取的费用。
免交或缓交市、区收取的费用,不影响土地使用手续的办理。
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限制以外,凡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企业可进入园区生产经营。
湖滨园区优先发展林板、林果、轻纺工业、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五大类重点产业。
在环境和服务政策方面:
入园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可以边建设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园区内的企业行政事业收费实行“零收费”,凡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可免的收费而又有收费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园区办公室负责投资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
入园企业的项目建议书一律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实行备案制,工商登记暂时不要提交其它前置性许可和审批,待完成工商登记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对外商投资企业除继续执行现有的优惠政策外,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水资源费、绿化费、墙改专项基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费。
园区设置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广告宣传等。
区直有关单位入园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人武部门无偿为企业提供岗前军训;2、劳动就业部门无偿为企业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并无偿为外地投资客商提供职介服务;3、卫生部门免费为投资者和食品加工企业、员工定期体检、防疫;4、教育部门对投资客商子女入托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入学提供优质服务,免收一切费用,并由投资者自主选择学校、班级。
学校根据需要为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投资者的子女配备一名专职辅导教师。
园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未经区优化办批准,不得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经区优化办批准的检查,有园区办公室统一接待、安排。
在财税优惠政策方面:
每年对园区内纳税额前2名的企业,按其实际上缴税收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的1%给予奖励。
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3000万美元,或达到1500万美元且超过原注册资金50%的;其新增投资产生的纳税所得报经省国税局批准,从新增投资投产年度起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在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税收优惠到期后,还可以连续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用于企业扩大规模。
外商投资企业以合作方式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中外合作者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的,经企业申请,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可以以加速折旧的方式提前收回投资。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属市、区两级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新增投资在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减免70%;新增投资3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的,减免50%。
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有关贷款贴息等政策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样政策。
具体奖励办法:
对为园区引资成功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引荐人),按项目完全投产时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同一个项目,适用各项奖励条款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
1、引进外商投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的1%奖励;2、引进无偿投资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或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的5%奖励。
引进项目资金形成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固定资产,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奖励或相当价值的轿车或别墅;3、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高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奖励标准商定。
4、引进项目投产后前五年企业上缴区财政实得税收(扣除各种返回部分)的5—10%,奖励给项目引资者,区财政立户实施,年度结算。
5、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或引进国家鼓励的高科技产业及形成我区新的支柱产业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的1.2%计奖。
凡在园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300万美元以上的区外人士,报请市政府授予“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
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同时由区政府聘请为经济顾问。
各项奖励政策每年考核兑现一次。
由园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区发改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提出意见,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计提支付。
所有引资、融资金额,由财政部门核实;外资由外经贸部门认定;外方设备由省商检部门认定;国内设备由国家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技术转让价值由科技局组织专家认定;金融系统规模以上引资由使用单位认定;超计划争取的项目资金,由区发改委和财政局认定;建筑营业税由区地税局认定。
七、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园区健康发展
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园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循环经济及园区的各项工作。
同时,建立了以政府为中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在日常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发改委负责制定和编制规划实施的年度发展计划。
在规划的基础上负责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及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循环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本地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负责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根据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计,指导企业的技术改造。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清洁生产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
城建部门负责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和运行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的土地规划和管理。
农林部门负责对生态农业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科技部门负责提供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的技术储备和技术信息,组织重大项目科技攻关,为政府与科研部门的合作提供平台,促进研究机构与决策合作的制度化。
统计部门负责促进有关监测和统计数据方面的整合,增加一些新的监测和统计的内容,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科学依据。
宣传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教材编写和教师培训。
八、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门峡湖滨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严格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原则进行了规划。
在列为省循环经济试点区后,又进一步聘请有关专家结合湖滨区实际情况编制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若再上项目资金缺乏,融资渠道困难,制约我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包括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出台具体标准以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构建融资平台等,对试点单位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争取我区的循环经济和全省循环经济一道快速发展,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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