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含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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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含表格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规范
(ISO45001-201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现场环境等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的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6860-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164.1-2010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
GB26860-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1123—2009国家能源部《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DL5027-9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防护设施
是指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误入间隔,以及外因引发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2安全标志
是用以表达特殊安全信息的符号,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安全标志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3.3安全警示线
是指用于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
4职责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本着“区域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运行人员主要负责生产区域内的警示标志、检修人员主要负责所辖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各部门按照厂部划分的管理区域,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落实责任,细化管理。
4.1厂领导职责
4.1.1分管厂长负责监督《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
4.2安生部职责
4.2.1负责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比对,提出控制建议,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提出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负责职业危害场所的治理计划、协调治理资金。
4.2.2对厂内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日常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2.3负责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明细的备案工作。
4.2.4参加工程施工、技术改造项目、新建设备系统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验收,并提出意见。
4.2.5安生部(物资)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3综合部职责
4.3.1负责所管辖车辆及车库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保养。
4.3.2负责对所管理的安全标志制定明细,明确设置地点。
4.3.3管理范围:
包括厂部办公楼、厂内建筑物(生产厂房除外)、道路、200MW厂区院内所有区域。
4.3.4负责采购、设置并维护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3.5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的明细。
4.4人资部职责
4.4.1负责检查职业危害作业因素,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提供设置依据。
4.5工程部职责
4.5.1负责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4.6各生产部门职责
4.6.1检修部门负责对所辖设备本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各类检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负责电缆隧道内部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电缆隧道平面布置图的管理。
4.6.2检修部门负责所辖各操作员站、计算机房、实验室等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4.6.3运行部门负责所巡视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安全警示线和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和维护。
4.6.4各部门负责对所辖安全工具箱柜、库房、班组值班室及车库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
4.6.5具有独立办公区域的部门(运行部燃脱、热电分厂、南郊分厂、营销部、鄂温克热力分公司等)负责对所在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
4.6.6各部门负责对所辖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制定采购计划、建立明细、现场检查、安装及日常维护。
5流程与风险分析
5.1管理流程图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流程图见附录B。
5.2控制点
5.2.1标志分类:
安全标志按照不同的用途可以分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四类。
5.2.2标志设置:
安全标志应安装在需要传递信息的、十分醒目的位置。
设置标志的数量、地点应当合理。
5.2.3职业有害因素警示:
按规定在现场设置职业有害因素警示标志牌。
5.2.4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5.2.5检查与整改:
定期检查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和设施及时整改。
5.3风险分析
5.3.1由于安全标志分类不清,可能导致提示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
5.3.2由于现场安全标志设置的地点不正确,数量不足,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对现场危险点了解不充分,造成人身伤害。
5.3.3由于没有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的规定设置职业有害因素警示标志,可能导致现场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危害了解不清,造成职工发生职业病。
5.3.4由于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合理,不能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受到伤害。
5.3.5由于未检查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或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可能导致作业场所存在隐患,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标志分类
6.1.1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6.1.2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6.1.3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
6.1.4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6.2标志设置
6.2.1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制作、安装使用要符合DL/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及国家、行业、上级标准要求,做到规范、坚固、耐用、醒目、美观。
6.2.2各种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阻燃塑料板等。
用于室内的可选用粘贴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可选用荧光材料制作。
在有触电危险、酸、碱腐蚀场所使用的标志牌应选用绝缘、耐酸、耐碱材料制作。
6.2.3各种标志牌的悬挂应符合标准规定,安装在需要传递信息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数量、地点应当合理,固定牢固,大小适中,标志牌的大小、规格标准符合DL/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的统一要求。
6.2.4安全标识牌主要包括各建筑物标示牌、各层平台承重标示牌、各设备标示、管道介质流向、主设备参数标识牌、现场布置安全措施所用安全标志牌、有毒有害场所的职业危害告知卡等。
6.2.5警示线包括配电盘柜周围和转动设备周围的安全警示线、楼梯及临边的防踏空线、楼梯管道防碰头线、管道防绊跤线等安全警示线;消防器材周围的防阻塞线等。
6.3职业有害因素警示
6.3.1经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存在粉尘、噪音、放射性物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腐蚀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设置警示标志、《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卡》、警示线、警示信号。
6.3.2《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卡》要包含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6.3.3海拉尔热电厂下列生产区域应设置如下职业危害警示标志
6.3.3.1输煤、制粉、锅炉、除灰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粉尘提示标志,如:
装设“必须戴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
6.3.3.2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腐蚀”警告标志牌,宜装设“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标志牌。
6.3.3.3磨煤机、碎煤机、送风机、给水泵、汽轮机等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噪声提示标志,如:
装设“必须戴护耳器”指令标志牌。
6.3.3.4高温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烫伤”警告标志牌。
6.3.3.5贮存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化学品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及简明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6.3.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得醒目位置应装设“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将作业场所接触到的有毒物品的危害性告知作业人员,并提醒作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6.4安全防护设施
6.4.1各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的规定设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4.2生产场所的沟道、孔井、盖板、楼梯、平台、栏杆等防护设施,以及安全警示线的配置应符合DL/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的规定。
6.4.3各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DL520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配备足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6.4.4设备检修及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责任部门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和补充。
6.4.5设备本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转动防护遮拦或防护网、孔洞盖板、配电室防小动物挡板、爬梯遮拦门、爬梯护圈、栏杆、挡脚板、操作平台等。
6.4.5.1厂房内沟道、孔洞、电缆隧道入口的盖板,具有防滑功能,并标有禁止阻塞线;电缆隧道的盖板应能从下部随时打开。
6.4.5.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均应铺设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有限位的盖板。
6.4.5.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固定式防护栏杆。
6.4.5.4厂房门口、库房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禁止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面上,以免妨碍通行。
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6.4.5.5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6.4.5.6开关室、电子间、电缆夹层等出入口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
6.4.6检修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包括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栏等。
6.5管理要求
6.5.1各责任部门应对所辖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的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6.5.2各责任部门应根据DL/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的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所需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制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明细》(见附录A),明确设置部位和维护责任人。
6.5.3不足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由部门提出申请和采购计划、经部门主任审核后上报安生部物资,按照《物资管理标准》进行采购。
6.5.4各责任部门应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应消除,保证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符合标准。
6.5.5设备、系统的大、小修工作前、后,责任部门应组织对设备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不足应应恢复或补充,并将其列入验收项目中。
6.5.6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作为工程施工、技术改造项目、新建设备系统不可分割的部分,应在设计中予以充分考虑,在合同中向施工承包方明确提出,由施工承包方进行制作、安装,并将其列入验收项目。
对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工程、设备、系统不予验收,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施工承包方承担。
6.6检查与整改
6.6.1安生部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监督考核。
6.6.2各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
7检查与考核
7.1安生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海拉尔热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体要求》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职业病危害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物资管理标准》
《设备划分管理标准》
9报告和记录
附录A: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明细
附录B: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流程图
附录A:
部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明细
()部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明细
序号
所属区域或系统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名称
安装布置位置
责任班组
责任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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