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二十五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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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二十五期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大理州人民政府
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报
第二十五期
2010年1月27日
编者按:
2010年1月18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在大理龙山国际会议中心共同召开了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会上,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局长常嘉兴、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杜筑华、州人民政府州长何金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李红卫副州长作了工作汇报。
现将四位领导的讲话及汇报材料分四期予以印发,供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学习、领会。
在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常嘉兴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尊敬的筑华厅长、金平州长、红卫副州长及各位领导:
很高兴第二次来到大理,这是2010年第一次出差。
我们来到大理,是因为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大理有着特殊的关系,这次和州人民政府共同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去年整个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对今年的试点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从上次试点工作联席会召开到现在,正好10个月时间,这期间虽然我再没有来过大理,但是实际上一直在关注大理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刚才听了我们一市三县试点工作情况的介绍,特别是红卫副州长对全州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系统、全面的通报,我感觉大理州的共建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应该说各各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
下面,结合这次会议的主题,我简单谈三点意见:
一、对2009年试点工作的基本评价
这次来开会之前,我们局对大理州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应该说是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我们从五个方面对2009年的试点工作进行了基本评价。
第一,协同领导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自试点开展以来,一直对这项工作给与了极大的关注。
去年11月我们在和省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时,刘平副省长再次从政府的角度明确表示了对我们共建试点工作的积极支持,省国土资源厅几位领导同志在去年也都多次到大理来指导试点工作。
成都局去年和州人民政府共同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个承担试点任务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都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从领导层面上应该说我们这个机制是建立起来了,同时我们在去年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上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今天是第三次联席会议,这个联席会议制度对我们局和人民政府之间相互沟通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安排和部署新的工作、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第二,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基本成型。
大理州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第一层是州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从政府和局级的层面来统筹部署;第二层是州国土资源局和成都局负责云南省工作的督察三室共同组建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们整个试点工作的协调联络和组织工作;第三层是我们承担试点任务的各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来负责具体工作的推动。
应该说,整个试点工作在这种有机、整体的组织推动下按照部署和要求在过去的一年稳步推进,特别应该提出的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国土资源局在去年一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去年三月份以后一共编发了22期工作简报,把我们整个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我们试点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都及时地传达到了成都督察局和我们试点的各个单位,起到了很好的沟通和联系作用。
刚才红卫副州长提出的第18期反应大理市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我们已及时通过简报的形式总结、上报给了国家土地总督察。
第三,实践探索稳步推进。
2009年共建试点工作应该说启动和开展了多项非常有益的涉及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探索,刚才一市三县介绍的工作情况我认真听了、也认真看了会议提供的书面材料,应该说各个试点的市县工作各有特色,按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方案的安排,都在自己试点的领域内取得了非常好的工作进展。
我觉得大理市去年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值得我们好好总结,这项工作在今年要马上把它抓一下。
各市县提出的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有代表性的,而且都是非常客观和实事求是的。
有关市县政府提出了下步试点工作的一些工作建议,我觉得都有可取之处,非常有意义。
第四、试点工作有效带动和推动了大理州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去年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非常好,应该说从土地管理角度全面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要求,特别是海东新区的面貌变化很大,滇西中心城市的建设进展顺利;二是耕地保护成效明显。
根据我们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的情况,整个大理州全面落实了国家提出的占补平衡的要求,而且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都超过了云南省给大理州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三是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刚才红卫副州长在介绍中谈到,2009年大理州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在土地督察过程中及对大理州情况的了解中,也没有发现大理州因土地供应问题而影响重大扩大内需项目落地的情况。
总的来说,从国家土地督察局这个角度,对大理州上述取得的成绩和成效,我们感到非常高兴。
虽然我们去年在试点工作中投入的力量不是很多,但是在州人民政府和各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力的配合支持下,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值得认真总结,我们也应该把有关的工作及时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做出报告。
第五、试点工作存在的不足。
刚才红卫副州长在他的情况通报中谈了一些,我都赞同。
从我们角度来说,觉得这几个方面还要在今年的试点中继续做出努力。
一是我们的上层协调工作还不够有力。
这是我们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在工作中的不到位之处。
在去年的联席会上承诺的要大力支持和协调大理苍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工作应该说到现在还没有一些很实质性的举措。
应该说苍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对大理的整个品牌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效应非常好。
作为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我们在协调国土资源部包括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地质环境司这方面有着我们的优势,刘建伟副专员就是从地质环境司转任到我们局的,应该说现任的各位司领导和承担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处领导,建伟专员都非常的熟悉,都是他过去的老同事,所以这项工作可以说我们去年做的不够好,今年要加大这方面的力度。
二是大理州的探索和实践工作的深度应该进一步深化。
比方说我们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工作,特别是我们城乡增减挂钩的工作还可以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摸索。
三是我们对试点工作的总结和提升还稍显薄弱。
应该说各个市县在试点工作中都创造出了一些非常好的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作法,与这些丰富多彩的试点实践相比,我们的总结工作、提炼工作明显不足,特别是就试点新机制的探索和创新还没有形成全州性的制度性成果,这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需要继续努力。
二、对今年土地管理工作面临形势的初步判断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判断,今年整个国家的经济形势是最复杂的一年。
在国家拉动内需、继续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
一是目前的土地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不单是云南省、大理州,从我们督察局负责督察的四个省区市来说,除西藏以外各个地方土地供应指标都是吃紧的。
2010年的土地供需矛盾也很突出。
二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对集约节约用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
今年,在中央投资增量不会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一个比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我们觉得,地方政府对企业投资的争夺可能会越来越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争取投资而降低投资门槛和降低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上的恶性竞争,这对我们土地执法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大理州来说,开发海东土地需求量很大、缺口很大,州人民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应对这种形势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是土地执法监管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不断加大。
在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能满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扩大内需项目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用地有可能出现大量的违法行为。
刚才几个县的领导同志都提出,农村由于农村宅基地指标偏少不能满足用地需要,有可能出现大量的农民建房违法问题,而这种违法问题又是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国土部门最难处理的问题。
需求是刚性的,就是不给指标,农民要生孩子、要成家、要结婚就是要建房。
这个问题,恐怕要从法律制度本身,从用地审批制度本身考虑怎么解决。
对一些用地的需求,单纯堵是堵不住的,包括刚才说的高尔夫球场问题,2004年国家开始禁止高尔夫球场建设,5年下来全国可能又建了100多个。
堵不住!
正常的需求必须要保证,哪怕提高门槛。
对农民违法建房的执法力度的大小可能会和地方的社会稳定、包括农村的社会稳定产生直接的关系。
我们向来不提倡对农民宅基地采取强拆的方式。
对这种需求怎么满足、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一方面政府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对零星的、个别的需求,不具备集中居住的农民建房需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在自己的范围内探讨一下怎么办。
我在武汉当局长的时候,到湖北一个县去调查,他们跟我说这里的农民建房没有违法。
部里的很多领导同志都去看了,也都表示了赞赏,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小小的突破了一下法律的规定,但是确实使农民没有了违法现象。
为什么呢?
他的做法和法律规定有冲突,但是确实解决好了问题。
第一,村民自治的办法。
农民需不需要建房、该不该建房、建多大的房由农民组织专门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管理,但是这个解决不了宅基地占用农用地指标的问题,他们采取了一个自我平衡的办法,凡是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建宅基地的,必须达到占补平衡。
一方面,建房的农民自己拿一点钱,如果自己有条件自己开垦出来,建两百平米你就新开垦两百平米耕地,国土所来验收;另一方面村集体补助一点,当然,坚决不能占基本农田。
实际上这种做法突破了我们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国家计划的线,但是我们认为从宗旨上保证了耕地总面积不减少。
这个村500亩就是500亩耕地。
我想我们的视线可不可以在这种思路的范围内探讨一下解决宅基地用地的问题。
因为虽然现在部里在下达指标的时候都明确规定要单独给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下达专门指标,但是实际上在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下,各个地方人民政府不可能也不舍得拿出很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给农民解决建房问题,这是客观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在不违反我们大的法律法规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探讨,琢磨一点办法。
刚才我看我们哪个县的提出就是对农民建房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解决,我觉得这是一个思路,让农民自己去管,但是要从政策上和原则上把握。
现在全国对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两种情况,一种是不管,中部很多省份我去看了,基本不管,你不给指标,又不让建房,建了又拆不了,干脆全放着。
所以导致很多地方的卫片执法检查,90%以上都是农民建房违法。
我们在呈贡发现的也是这个问题。
昆明呈贡新区2004年下了一个文件,一律不批宅基地。
那么2004年以来建了多少房屋,管不了了。
所以我们觉得从根源来说,政府这个文件本身就有问题。
你不可能不让他建,你说不让建那就自己建,干脆不要你批。
这些问题,在土地执法这个角度一方面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把大的国家法律原则贯彻下去,另一方面恐怕要从疏的角度想一些办法。
修改土地管理法估计再有一两年也不一定能够完成,我们不可能等到法律修改完了再去完善,也不可能逼农民两年不许建房,说建了就拆,那我们国土局就是拆房局?
拆不完。
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从疏的地方想想。
我们既然是试点,我倒建议有关的市县琢磨琢磨这个问题。
我们也要充分理解农民,不可能不让他建。
要不影响大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又能够有效疏导农民建房的需求,这才是把土地管好的好国土局、好人民政府。
单纯的去照搬法律的法条去执行,可能很多事情都办不下来。
这是我们对形势的一个判断,形势还很严峻,供需矛盾还很突出,节约集约的压力大,土地执法和社会稳定关系越来越密切,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在今年还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三、对今年试点工作的具体意见
(一)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性成果。
建议大理州特别是州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就可以开始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去年以来工作进行一个系统的总结,对典型的做法、具有推广性的做法进行提炼,有可能的话形成全州性的制度性文件。
(二)开拓创新,继续深化实践探索范围。
前面我说了宅基地的管理可以认真探索。
另外,各个试点市县都已经做到了形成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的制度,下一步就是怎么把这些制度性的成果落实到今年的考核中去,制度建得好,关键是要落实,关键还是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行政领导的耕地保护责任。
刚才谈到的祥云机场建设问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祥云承担的试点任务是增减挂钩,实际上这个机场3000多亩地的盘活问题只能说是比照城增村减的挂钩政策,还不属于增减挂钩的范畴,它是国有建设用地的一个空间置换问题。
现在空军还没有把这块地的所有权交出来,还没有转移到地方人民政府的手中,但是我想作为祥云县,现在就可以启动就这3000亩地如何置换、如何操作的前期方案。
这个涉及到过去的土地管理政策没有涉及的一个领域,就是国有建设用地的置换问题,国有建设用地的存量一般是在原地盘活,但那3000亩地显然不可能再有什么项目要把它换到城市的规划区去,这个思路应该说符合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但是这些土地,一是怎么复垦?
也许现在都已经被农民变成耕地了;二是怎么使用?
那些地就是变成农用地了,是国有农用地,不是集体建设用地。
由农民来耕作这些土地,恐怕还有一个承包的问题。
另外就是新增的3000亩土地怎么使用。
作为县里和州里都要有一个具体的计划,是一次性的放到一个工业园区里,还是按照我们今年建设项目的需求分在各个地方?
还有涉及到的征收工作恐怕要提前作出计划。
原有的3000亩地如果已经复垦或者将要复垦为耕地,那么怎么保护、怎么管理、复垦的资金从何而来,这些都要作出计划。
这项工作我们去年已经在曲靖做了。
曲靖现在调研出一万多亩的原来老三线企业在山里的已经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也想这样置换出来。
曲靖的调研报告应该这个月或者二月份就可以拿出来。
我们准备给部里写一个建议进行这种国有建设用地空间置换的试点。
如果曲靖的试点能够批准的话,我建议大理州的这3000亩地也可以使用这种政策。
但只在这个范围,其他的不能试。
(三)强化执法,维护土地管理新机制建设秩序。
加强土地执法,保证土地利用与管理改革探索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对土地执法监察的支持力度。
二是深化动态巡查机制,提升动态巡查装备、设备,提高动态巡查频率和效能。
三是落实土地协管员制度,加大资金、人员、装备支持力度,强化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预防机制。
四是尽最大努力预防重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大面积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土地征用中出现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大理州作为试点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不能出大问题,不能出现由土地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持良好秩序。
(四)强化服务,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红卫副州长提出4个请求解决的问题。
第一,对大理州建设用地指标的单列和追加。
这个还要请杜厅长支持,我们正式和省国土资源厅商量、协调。
如果试点不给一点特殊政策、特殊的支持,那就不用试了,大家都一样。
关于奖励指标的问题,在试点工作刚开始的时候,甘藏春副总督察跟我说,把试点工作做好,把情况报给我,真做得好的,我们部领导手里的机动指标可以拿出来奖励。
今年我们要请督察三室做一个大理试点完整的督察报告,附上各个县市试点工作的总结,建议给大理一定的指标作奖励。
根据大理州的情况,我想今年能不能从增减挂钩上来解决指标不足的问题。
第二,高尔夫球场问题。
我刚才了解了一下实际上这是一个完善用地手续的问题,现在我们在等待国家七部委关于高尔夫球场的开放性政策。
去年12月,国务院42号文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意见提出“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这句话我觉得云南省已经抓得很准了,既然规范就是可以,可以把门槛定得很高,从大理目前用地的结构来看,我觉得是很有希望的,在2004年国务院禁止高尔夫球场供地之前,国土资源部掌握的一个供地标准就是不能占用集体土地,不能占用耕地,那就是说未利用地是一个主要的方向。
东部、中部大量高尔夫球场都是占用耕地建成的,那种情况也是促成国务院禁止高尔夫球场建设的根本原因。
关于云南的旅游用地,去年我们和省政府做了一个联合调研,报告已经报给国土资源部,我们现在正在等着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签订支持云南旅游发展用地的部省间的合作协议,这个协议应该给云南省在旅游用地,包括高尔夫球场用地上更加特殊的政策。
我想,大理目前的球场用地没有希望,省厅也不敢过,我们也不敢说让省厅过,还是再等一等,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国务院一旦开禁,可以给省厅建议优先给大理州完善手续。
第三,祥云机场的问题,刚刚我已经说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第四,关于大理苍山地质公园的申报问题。
我再重申,首先我们全力支持,我们负责和部里的协调工作,技术性工作还请我们大理州来负责,请李福安局长把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告诉我们。
以上,就是我对共建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今年的试点工作,我有两个建议,一是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不出大问题,这是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有利于我们给与更多的支持。
二是除州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的努力外,还希望继续得到州里有关部门的支持。
应该说整个试点工作涉及到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发改、农业等各个相关部门,所以在这里我也要向各部门对我们试点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最后,春节快到了,我代表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给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拜个早年。
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谢谢!
报: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审核处;省国土资源厅、省厅执法总队;成都督察局常嘉兴局长、刘建伟副专员、陈志刚处长;省国土资源厅和自兴厅长、杜筑华副厅长,何金平州长、李红卫副州长、郭有兵副州长。
发:
大理州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建立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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