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校附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docx
- 文档编号:5983508
- 上传时间:2023-01-02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2.50KB
某某学校附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docx
《某某学校附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学校附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某学校附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卫生保健人员参与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参与儿童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保育要求的制订。
儿童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每日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儿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2.5小时/日为宜。
(四)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一日生活时间安排(参考)
年龄
饮食
室外活动时间
(小时)
睡眠
次数
(正餐+点心)
正餐间隔时间
(小时)
日间
次数
日间时间
(小时/次)
夜间
(小时)
1~2岁
3+2
3.5~4
≥2
2
1.5~2.5
10~12
3~6岁
3+1或2
1
2~2.5
8~10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食堂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食堂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
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本园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儿童膳食由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二)膳食安全。
1.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当定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儿童食品均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保证食物新鲜。
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4.不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不提供生冷拌菜。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
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5.食品及加工用具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在食堂或专用清洗消毒间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符合卫生标准。
使用的洗涤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7.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均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不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8.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
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
1.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订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
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
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应达到“DRI”的80%以上。
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
全日热量分配:
早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包括上午10点的加餐),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40%(含下午3点的午后点),晚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建议摄入量(参考)
食物种类
1-2岁
3-6岁
谷类
100~150g
180~260g
蔬菜类
150~200g
200~250g
水果类
150~200g
150~300g
鱼虾类
100g
40~50g
禽畜肉类
30~40g
蛋类
60g
奶类
350ml
200~300g
大豆及豆制品
—
25g
烹调油
20~25g
25~30g
注:
《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2007(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
三、体格锻炼
(一)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
(三)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订,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四)保教人员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五)保教人员要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的体格锻炼进程应较健康儿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需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3岁以上儿童身高、体重每半年测量一次。
所有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口腔、视力检查和听力筛查,检测一次血红蛋白。
(2)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3)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对于持有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
“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
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卫生保健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附件2),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附件2)。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需离岗,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①发热、腹泻等症状;
②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③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④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和物品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
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
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
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
要求每人每日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一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
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
2.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3.儿童餐饮具每餐使用后应当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保洁。
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
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
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4.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
抹布每次使用后消毒。
坐便器每次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消毒。
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
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见附件3)。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园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
(三)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
(四)配合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五)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
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提醒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七)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
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度以上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
八、伤害预防
(一)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卫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二)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普及安全知识。
(五)保教人员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中毒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三)园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1~2个月更换一次。
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一次健康讲座,每半年举办一次家长讲座。
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收集内容。
1.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
2.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包括:
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健康档案应当包括: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4.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5.定期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二)卫生保健工作记录(附件4)。
表1.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健康问题记录表
表2.在园儿童带药服药记录表
表3.儿童出勤登记表
表4.缺勤儿童家长联系登记表
表5.儿童传染病登记表
表6.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表7.班级卫生消毒检查记录表
表8.培训及健康教育记录表
表9.膳食委员会会议记录表
表10.儿童伤害事故登记表
(三)卫生保健统计表(附件5)。
表1.儿童考勤统计分析表
表2.儿童健康检查统计分析表
表3.儿童传染病发病统计表
表4.膳食营养分析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既往病史
1.先天性心脏病2.癫痫3.高热惊厥4.哮喘5.其他
过敏史
儿童家长确认签名
体格检查
体重
kg
评价
身长(高)
cm
评价
皮肤
眼
左
视力
左
耳
左
口腔
牙齿数
右
右
右
龋齿数
头颅
胸廓
脊柱四肢
咽部
心肺
肝脾
外生殖器
其他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其他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月日(检查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1.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
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过敏史:
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
家长签字:
儿童相关既往史和过敏史需经家长确认后,由家长签字。
2.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
填写检查时实测的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
皮肤:
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异常填写相应体征;
眼:
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发现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
3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耳:
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口腔:
填写牙数,按牙式填写龋齿位置;
咽部:
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头颅、胸廓、脊柱四肢:
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
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肝脾:
填写触诊情况,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按厘米填写肋下肝脾大小;
外生殖器:
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填写疝气、尿道下裂、阴睾等阳性体征;
其他:
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入园体检表背面。
其他:
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入园体检表背面。
4.检查结果:
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5.医生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注明“可以入园”、“暂缓入园”。
6.医生签名:
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
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附件2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编号
照
片
单位
岗位
民族
既往史
1.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2.结核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5.精神病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身份证号
体格检查
血压
心肺
肝脾
皮肤
五官
其他
化验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滴虫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其他
胸片检查
其他检查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月日(检查单位盖章)
备注:
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
填表说明:
1.基本情况
编号:
根据工作需要排序编号;
单位:
填写目前所在单位的全称;
岗位:
按所在实际岗位填写,如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人员、保健人员等;
身份证号:
如实填写受检者身份证号;
照片:
受检者本人近期照片贴于右上角。
2.既往病史:
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受检者确认签字:
既往史经确认后,由本人签字。
3.体格检查
血压:
填写检查时实测的数值,单位为mmHg;
皮肤:
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异常填写相应体征;
五官:
未见异常填写(-),发现异常填写相应体征;
心肺:
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肝脾:
填写触诊情况,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按厘米填写肋下肝脾大小;
其他:
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4.辅助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填写实际检测数值;
滴虫、淋球菌、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按照实际检查结果填写“(-)”或“(+)”;
梅毒螺旋体:
填写实际检测数值;
胸片检查:
上岗前必须检查,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时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填写“(-)”或“(+)”;
其他:
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将所有辅助检查报告及复查报告单贴附于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背面。
5.检查结果:
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6.医生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符合上岗条件者,填写“合格”及日期;发现问题者及时离岗治疗,复查后符合上岗条件填写“合格”及日期;
7.医生签名:
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8.检查单位:
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附件3
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消毒对象
物理消毒方法
化学消毒方法
备注
空气
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保障安全性的条件下,应采取持续开窗通风的方式。
采用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照射消毒每日2次,每次持续照射时间60分钟。
1.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
2.应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
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
3.禁止紫外线杀菌灯照射人体体表。
4.采用反向式紫外线杀菌灯在室内有人环境持续照射消毒时,应使用无臭氧式紫外线杀菌灯。
餐具、炊具
水杯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水沸后开始计算时间
餐具消毒柜、消毒碗柜消毒。
按产品说明使用。
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
2.保洁柜无消毒作用。
不得用保洁柜代替消毒柜进行消毒。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250mg/L、浸泡消毒5分钟。
1.对食具必须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浸泡消毒。
2.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水果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00mg/L、浸泡消毒10分钟。
1.将水果先清洗、后消毒。
2.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毛巾类织物
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置阳光直接照射下曝晒干燥。
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
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250~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抹布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煮沸消毒时,抹布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抹布应疏松放置。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抹布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可直接控干或晾干存放;或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餐桌、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消毒10~30分钟。
1.可采用表面擦拭、冲洗消毒方式。
2.餐桌消毒后要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擦净。
3.家具等物体表面消毒后可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去除。
玩具、图书
每两周至少通风晾晒一次。
适用于不能湿式擦拭、清洗的物品。
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
曝晒时间不低于6小时。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表面擦拭、浸泡消毒10~30分钟。
根据污染情况,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便盆、坐便器与皮肤接触部位、盛装吐泻物的容器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700mg/L、浸泡或擦拭消毒30分钟。
1、必须先清洗后消毒。
2、浸泡消毒时将便盆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3、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体温计
使用75%~80%乙醇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乙醇溶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某某 学校 附属 幼儿园 卫生保健 工作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