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硐煤矿炸药库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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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硐煤矿炸药库事故应急预案
纳雍县焦硐煤矿
爆
炸
物
品
储
存
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二〇一三年八月
纳雍县焦硐煤矿
爆炸物品储存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能力,使其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进行实施应急救援,特编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针对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编制的专项预案,当发生该类事故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煤矿安全规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三)、应急救援的指导思想
体现以人为本,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当爆炸物品事故发生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小程度,确保矿山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爆炸物品储存库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一)、雷管、炸药发生爆炸事故
1、雷管、炸药内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自身发生爆炸。
2、在储存过程中,因库内温度过高或照明设备的失爆等原因,引起炸药发生燃烧爆炸。
3、雷管、炸药在储存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原因引发的燃烧爆炸。
4、雷管、炸药在搬运过程中因碰撞引发的燃烧、外界静电、电火花造成爆炸。
5、雷管在扭结、编号时受到外界压力、拉力影响造成爆炸。
6、因井下火灾、瓦斯事故等原因引发的炸药燃烧爆炸。
7、在使用过程中因电气设备的失爆或杂散电流等原因引起爆炸。
上述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均属于重大范围。
(二)、爆炸材料库发生火灾事故。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雷管、炸药燃烧爆炸。
事故严重程度:
重大。
(三)、爆炸材料库受到雷击发生事故。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雷管、炸药燃烧、爆炸。
事故严重程度:
重大。
(四)、爆炸材料库区发生垮塌、洪灾事故。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雷管、炸药遗失、损坏。
事故严重程度:
重大。
(五)、爆炸材料库发生盗窃事故。
在储存过程中民爆物品均存在被盗、被抢的可能性。
导致的事故类型:
社会公共安全。
事故严重程度:
重大。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处置原则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二)、事故应急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事故报告、抢险及时原则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4、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行动,组织有关单位、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抢险救援设备也必须迅速组织到位。
(五)、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
1、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矿办公室主任、生产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供销科长、治安保卫科长。
2、指挥部职责
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工作进行中要及时掌握事故处理情况,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事故,研究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二)矿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七个专业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生产矿长。
成员:
生产科长、生产科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协调指挥现场救援救治工作。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
成员:
安全科长、技术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辅助矿山救护队队员。
主要职责:
①、按照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措施。
③、现场抢救转送伤员及抢救物资。
④、安全抢险科学救灾,保证救护任务顺利完成。
3、技术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技术科长、技术科及机电科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④、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⑤、负责起草一般小事故调查报告。
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经营副矿长
成员:
供应科长及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设备、材料。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治安保卫科长
成员:
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持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秩序,维护煤矿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支部书记
成员:
矿卫生室、矿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对受伤人员救护。
②、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③、负责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救治。
7、善后处理组
组长:
党总支书记
成员:
工会、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善后处理工作。
(三)部门职责
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物资。
⑦、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⑧、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②、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③、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安全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②、按照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对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③、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④、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随时赶赴现场。
②、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供应科
①、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6、技术科、机电科
①、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工作。
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④、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⑤、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它任务。
7、财务科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8、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9、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1、危险源监控
(1)、每月由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单位和负责人,下发隐患排查纪要,建立专业档案。
(3)、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跟踪评估,对完成的整改项目实行销号制度。
(4)、建立完善的爆炸物品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有效的危险源监控安全技术手段。
2、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爆炸物品储存库必须按国家标准GB838--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基本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
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容量标准:
炸药储存不超过5000kg,电雷管库储存不得超过20000发。
(1)、爆炸物品储存库与四邻建筑、设施以及库内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2)、爆炸物品储存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修建,如砖混结构。
(3)、库区内消防设施齐全、可靠,建有消防供水管道和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消防储水池,配备沙箱沙包、铁锨、水桶、灭火器、消防用扬水泵、消防水带等消防设备器材用具。
(4)、库区内外必须有防洪排水、防垮塌的措施。
(5)、库区内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雷接地装置。
(6)、库房内必须有防静电的措施,火药、雷管库房的门前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抽取雷管操作台不得使用金属支架和非抗静电材料。
(7)、库区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及防爆照明灯具。
(8)、库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安装可视监控、报警系统,监控设备要有备用电源。
(9)、库区内及库区围墙外5m范围内不得有杂草树木及其它堆积物,保证通视条件和道路畅通。
(10)、在值班室外1.5m与爆炸物品储存库之间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屏障。
3、事故预防安全措施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的爆炸与预防。
①、在贮存、运输民爆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
②、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生火取暖、做饭、任意焚燃废品废物等。
③、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如电气开关、电灯、电线、仪器、仪表等电器设备,由于接触不良或绝缘损坏、漏电、短路等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以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电缆应穿入套管内使用。
(2)、摩擦与撞击引起的爆炸及预防。
由于民爆物品在坚硬的物品间摩擦或撞击,发生局部过热可达到燃点或爆发点以上,摩擦撞击的明火也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为防止摩擦、撞击,避免金属间互相撞击产生火花,要使用软质材料进行隔离,如橡胶、塑料或有色金属。
(3)、民爆物品自燃的预防。
对于存贮时间较长的民爆物品,应按规定检查分析影响贮存性能的有关项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作业区使用民爆物品事,严格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尤其是夏天)或靠近热源,以防止由于局部温度升高,热量积聚,散热不好引起自燃着火。
库房存放的民爆物品,要注意通风、防潮、隔热,防止堆积密度过大,不易散热,检查不便等。
(4)、民爆物品质量问题引起意外爆炸的预防
民爆物品的外观检验由仓管员定期抽样检查,对新入库的民爆物品,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存储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民爆物品,应进行行严格的检验,并由炸药库库管主任或爆破工作责任人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能否继续保管、使用。
杜绝采用过期、变质、劣质及未经批准使用的民爆物品。
发现民爆物品变质,应及时报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不能沿用。
在对民爆物品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检验仪表。
(5)、销毁民爆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预防
销毁民爆物品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民爆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并报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协同参加销毁工作,不得私自进行销毁工作。
销毁不应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进行民爆物品销毁工作。
销毁后应有两名以上销毁人员签名,并建立台帐。
(6)、值班室安装有固定报警电话,重要报警联系电话号码张贴上墙。
(7)、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
4、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建立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①、爆炸物品管理岗位责任制;
②、爆炸物品储存、保管、使用审批制度;
③、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
④、爆炸物品库房防火警卫制度;
⑤、雷管领取使用定人定编号制度;
⑥、爆炸物品退库制度;
⑦、报废爆炸物品销毁处理制度;
⑧、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⑨、使用爆炸物品操作规程;
⑩、使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措施。
(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是经矿政审并经专门培训合格者担任,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
(3)、煤矿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规范使用爆炸物品员工的操作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
(4)、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广大员工家属对爆炸物品危害性的认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
(5)、对各危险源点进行严格的日常监控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火工品,其要求如下:
①、炸药库(含临时发放点)和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火工品的领用、清退、装卸、运输、导通、储存、保管及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
②、凡接触雷管、炸药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带电物品。
加强报废火工品管理,做到无乱扔乱放,做到统一收存,按规定的数量销毁。
③、各级火工品管理领导要经常深入井下和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熟悉掌握现场情况,搞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每次上岗检查后,要在“进出登记管理记录本“上记录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并签名。
④、加强炸药库“四防”安全管理措施(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警铃、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保持与单位调度、保卫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遇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或报警。
⑤、对无“要害证”的人员,坚决不让进入库区。
⑥、按照规定设置双岗,确保炸药库每班都有两人同时上岗。
加强对药库内缆线吊挂、电气设备的检修,杜绝失爆现象。
⑦、炸药库(含临时发放点)内消防设备、装置必须齐备、完好,发现火灾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爆炸物品日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和有记录可查,无遗漏,一但发现火工品有丢失或帐目不清的情况,必须立即查找原因、核实情况,及时报告矿调度及保卫科;一但发生爆炸物品丢失,保卫科、安全科必须迅速展开追查,直到爆炸物品有下落无查错为止。
防止爆炸物品流失到社会,造成严重后果。
(7)、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内部的治安防范,防止爆炸物品事故和案件发生。
(二)事故预警行动
1、爆炸物品储存库工作人员发现炸药库内有炸药、雷管出现燃烧现象时,根据燃烧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扑救或隔离,如果通过扑救或隔离可以控制事故的蔓延必须采取进行处理,否则必须立即撤离,并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矿调度室报告。
2、爆炸物品储存库工作人员发现库区建筑物库房遭到雷击、洪灾、垮塌等险情时,应视其情况采取必要抢险救灾措施,以防止事故灾害及险情的扩大,当其灾情严重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矿调度室报告。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报告与通知程序
1、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不能自行处理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向调度室、党政办公室、安监部门报告,由调度室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简要经过。
(二)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事故处置指挥部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由公司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③事故发生的地点;
④事故类型;
⑤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⑥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⑦事故现场抢救的有关情况;
⑧上级要求汇报的其它信息。
七、应急处置
(一)事故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应急程序
1、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下达抢险救灾指挥部关于抢险救灾的指导方案,各工作组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同时,在1小时之内,总指挥要将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公司,县(区)政府,公安、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积极响应市、县(区)级政府预案和公安、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2、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三)处置措施
1、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公安、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2、统一指挥
(1)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现场各工作组根据总指挥下达的抢险救灾指导方案开展救援行动,高效配合合理使用应急资源。
(3)总指挥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扩大蔓延的各项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5)指挥部要为现场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3、处置措施
(1)爆炸材料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同时将通向灾区的电源切断,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由矿报告救护大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报告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调度值班员根据矿长指示,根据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名单表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3)最先到达事故地点的领导要担负起现场总指挥的职责,首先通知人员撤离危险区,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事故抢救工作。
(4)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首先抢救灾区伤害人员,再实施事故抢救其它工作。
(5)应急施救注意事项:
①进入事故现场,应首先切断通往事故现场的电源;
②事故现场还存在有高温明火点时,首先要采取灭火降温措施,控制高温消灭火源点;
③施救者在实施求助伤员之前,首先要在判断遇险者可能遇到的伤害因素和伤害程度的基础上,实施求助手段;
④如属于中毒、电击、垮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有可能产生二次事故伤害的险情时,应把握“尽可能接近”遇险者的尺度进行施救,不能盲目接近,应采取绳、套、杆钩小步接近;有可能发生再次垮塌的场所部位要首先考虑抢救退路或采取临时防垮塌措施。
(6)将遇险人员转移出事发现场脱离伤害危险后,应就近选择安全可靠场地及时开展现场急救处理工作。
①心跳停止后的前4分钟是求助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放弃前期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但对中毒者的施救慎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②包扎止血;
③休克处理:
解开衣领、腰带,不垫枕头平卧、抬高下肢、保暖、吸氧、饮水或糖盐水;
④伤口包扎;
⑤骨折固定;
⑥转送医院;
(7)垮塌险情应急。
这类险情主要发生在雨季由于瀑雨、洪灾、泥石流的原因。
爆炸物品库附近山体危岩可能垮塌,造成库房工作人员受伤、掩埋死亡,爆炸物品受到安全威胁等。
施救者应视其现场危岩垮塌、泥石流情况及遇险人员所处位置,确定其是否直接施救,若不能直接救助遇险人员时,必须立即现场研究其施救方案。
应首先考虑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危岩再次垮塌,防止伤害遇险人,防止伤害施救人员。
(四)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1、炸药库发生雷管炸药爆炸后,幸存者人员,要根据炸药库内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选择撤离路线。
2、救灾指挥部要及时通知组织炸药库四邻人员撤离疏散、安置到安全地带。
3、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五)善后处置
1、事故救援结束后,尽快消除不良影响,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事故救援结束后,各级救援队伍认真核对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灾费用,整理抢险救灾记录、资料,写出救灾报告。
3、煤矿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在以后的生产活动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恢复
当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时,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结束,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清理、损失评估和事故调查工作。
九、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培训人员范围
该预案经编制、审查、批准建立以后,矿长要安排组织凡涉及预案应急救援行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定期的脱产培训。
2、培训内容
消防培训、紧急应变处理培训、伤员急救培训。
技术部门要针对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起草培训教程、教案,提供给安全、生产等部门。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与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各应急救援专业人员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如何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③、应急救援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群众的培训
①、具有那些危险隐患;
②、各种信号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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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炸药 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