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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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
浙江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
测评操作手册
二〇〇七年五月
目录
操作说明1
材料审核操作手册2
说明3
材料审核记录表4
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27
实地考察操作手册30
说明31
实地考察操作表33
“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40
实地考察结果汇总表46
文明城区测评调查问卷48
问卷样本48
问卷调查结果汇总表……………………………………………………………………………………………………………………………50
申报城区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申报表………………………………………………………………………………………………………………53
操作说明
一、《浙江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察”五种方法采集数据;这些方法在测评中具有互补的功能,以保证对文明城区的综合测评。
二、为了保证测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测评工作应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三、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的具体操作办法分别见相应的说明。
四、材料审核组、实地考察组、问卷调查组在完成各自工作的同时,还应对城区形象进行整体观察,集中讨论被测评城区的整体形象,共同确定其整体形象分数。
五、各小组完成各自的工作后,进行综合整理,得出总分,再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测评结果。
材料审核操作手册
申报城区:
_________________
测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操作手册包括两个操作表:
“材料审核记录表”、“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前表由被测评城区填写,后表由测评人员填写。
二、被测评城区还应提供相关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
提交材料的要求如下:
1、基本指标中的各类数据,申报浙江省文明城区的,应提供测评年度前一年的材料;申报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应提供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材料审核记录表”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提交的文字性材料须经过整理,整理的格式如下:
首先提供结论性说明,然后附上原始依据或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须由出具单位盖章。
4、所有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
Ⅱ-1-1-①,“Ⅱ-1”代表指标序号,“1”代表该指标中第1个测评内容,“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个标准。
三、统计口径
1、考核数据为整个区域范围的数据(指标体系作了明确限定的除外);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如果未纳入当地统计范围,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
四、审核要求
1、形式审核,即测评人员审核被测评城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说明第二条的规定;
2、内容审核,即测评人员根据“材料审核记录表”审核被测评城区是否达到测评体系的相关标准;
3、填写“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填写要求见汇总表的说明)。
材料审核记录表
此表由被测评城区填写
基本指标
测评内容
标准
记录要求
记录
Ⅱ-1-1
理论学习
1)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把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3)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区委中心组学习与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
2)说明近两年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精神文明方面的内容;
3)列举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的相关资料。
Ⅱ-1-2
干部教育
1)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
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的计划、管理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2)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的主要文件名称,并说明其主要内容与落实情况;
3)说明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综合素质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Ⅱ-2-1
国家机关
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
3)群众上访、投诉问题答复处理率达95%以上(含)。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3项均不符合标准为C#。
1)列举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统计在行政复议中要求审查的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与数量;
2)说明近两年区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和办结情况;
3)说明近两年区级有关部门受理的群众上访、投诉情况和问题答复处理情况。
Ⅱ-2-3
党政机关
勤政高效
1)设有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
2)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
3)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区、街道两级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的设置与运行情况(行政服务大厅可以是多个部门集中在一起、按照一定程序统一受理行政事务的大厅,也可以是某个部门设立的统一受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多项行政事务的大厅);
2)列举区政府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3)说明区级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主要程序、近两年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年均接待群众来访情况与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办结情况;提供区政府为民服务热线电话号码,说明处理群众所反映问题的程序、近两年热线电话的年均接线情况与群众所反映问题办结情况。
Ⅱ-2-4
电子政务建设
1)建立城区政务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
2)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
3)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1)、3)为B;仅符合标准1)为C;其余情形为C#。
1)提供区政府网站的网址与网站主页打印件;
2)说明区级主要政府工作部门是否登录区政府网站,或者建立专门的网站,并与政府网站链接;政府网站是否提供网上办事渠道(比如办事表格下载,各类证件申请,等等);
3)说明区政府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
Ⅱ-3-1
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情况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班子无因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轻处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无因严重违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重处分;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无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重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情形均未出现为A;任一情形出现1人次为B;出现2人次为C;出现3人次以上(含3人次)为C#。
列举两年来区四套领导班子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被测评单位不必填写。
Ⅱ-4-3
扫除黄赌毒和防范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1)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
2)年度刑事案件总量与本地上年度相比有明显下降;
3)七类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打击和控制,案件总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低于全省前两年平均比例数,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禁毒宣传工作计划、措施,说明近两年禁毒的主要工作和主要成果;
2)说明年度刑事案件总数与上年度相比的情况,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被测评单位不必填写。
3)说明七类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和控制情况,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被测评单位不必填写。
Ⅱ-4-6
预防控制治安灾害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1)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总量与本地上年度相比有明显下降;
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上一级政府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
3)建成区内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4)建成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商贸、节庆、文艺晚会等大型活动未发生亡人事故。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分别统计近两年治安灾害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特大恶性火灾、大型活动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Ⅱ-4-7
预防化解
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维护稳定的工作机制和预防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2)建成区内未发生聚众阻塞铁路、高速公路,冲击国家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
3)建成区内无因政府措施不当或对重大纠纷调处不力引发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4)建成区内无民间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其中,第2)项中任一类事件发生,2)即不达标。
1)列举矛盾纠纷调处、维护稳定的工作机制和预防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2)统计近两年来建成区内聚众阻塞铁路、高速公路,冲击国家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的情况,说明事件的原因、性质及处理情况;
3)统计近两年来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情况,说明事件的原因、性质及处理情况;
4)统计民间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情况,说明事件的原因、性质及处理情况。
Ⅱ-5-1
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
A<1.5,B<2,C≥2
分别统计近两年法院立案的涉老案件比例及其平均数。
以本区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为准。
Ⅱ-5-2
家庭暴力投诉率(起/万户)
A<1.5,B<2,C≥2
分别统计近两年家庭暴力投诉率及其平均数。
以区妇联的统计数据为准。
Ⅱ-5-3
妇女权益
保护网络
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普遍建立妇女权益保护机构;
2)建立“110”妇女(家庭暴力)救助工作网络;
3)建立和完善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和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
4)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违反《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现象。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本区维护妇女权益机构的设立情况;
2)说明本区维护妇女权益救助工作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成效;
3)说明本区维护妇女权益的有关制度及落实情况;
4)说明本区维护妇女权益的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
Ⅱ-5-4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
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普遍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
2)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3)采取多种形式,重点确保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医疗、教育得到有效保障;城区依托地级以上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4)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员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比例低于全省的平均比例。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区、街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专门部门或机构的设立情况;
2)列举近两年区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的主要工作与主要成果;
3)列举主管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区级政府职能部门,说明它们近两年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4)列举本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员数及全部刑事犯罪人员总数,计算两者的比例。
Ⅱ-5-6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起/万户)
A<1.5,B<2,C≥2
分别统计近两年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及其平均数。
以区残联的统计数据为准。
Ⅱ-6-1
法制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有安排、有考核;
2)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对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情况;
2)说明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情况。
Ⅱ-6-2
法律援助
与服务
1)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有基层法律服务热线;
2)街道(乡镇)、社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2)、3)为B;仅符合标准3)为C;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区、街道两级法律服务热线的运行情况(至少应该包括法律服务热线号码及近两年的年均接线率);
2)分别统计截止测评前一年度末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比例;
3)统计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及近两年的经费投入。
Ⅱ-7-1
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
1)优化社区工作者结构,且每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少于5人,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每4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人员;
2)社区工作者的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并为他们办理或接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筹解决社区开展工作必要的工作服务用房,2007年以后(含2007年)新建的社区,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2007年以前建造的社区,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情况及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特征;
2)说明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及为他们办理或接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情况,提供统计部门的劳动工资报表和人口数据;
3)分项说明旧有社区和新建社区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配备及使用情况。
Ⅱ-7-2
社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
1)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程序规范;
2)社区的重大事项,依法提请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公开,采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社区居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统计截止测评前一年度末执行直选制度的居委会数量、参与选举的居民比例;
2)列举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主要内容;
3)说明社区居委会接受居民的监督情况及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满意度。
Ⅱ-8-1
诚信政府建设
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
3)人大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评价较好。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3项标准均不符合为C#。
1说明区级相关部门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2)分别统计近两年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约的道路、交通、大型广场、大型绿地、大型文化设施等主要市政工程项目的履约率。
履约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市政工程项目总数-政府违约的工程项目数)÷市政工程项目总数×100%。
履约率≥95%为符合标准;
3)说明人大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评价。
Ⅱ-8-3
信用体系建设
1)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2)建立了区域性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
3)建立了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3项标准均不符合为C#。
1)列举近两年开展的全区性诚信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名称;
2)说明企业信用评估机制的具体内容(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由什么部门主管,采取了哪些征信措施等),并提供信用网站的网址;
3)记录是否有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如果有,需说明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主要内容。
Ⅱ-9-1
星级文明
规范市场
1)街道范围内的农贸市场90%达到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80%以上);乡镇范围内的农贸市场70%达到一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60%以上);
2)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有90%以上达到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80%以上)。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第1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分别说明街道和乡镇范围内农贸市场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情况;
2)说明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情况。
Ⅱ-9-4
打击假冒
伪劣商品
1)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投诉处理率达95%以上;
2)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
3)无集中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窝点或市场。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2)、3)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相关区级主管部门,分别说明它们的工作职责,以及这些部门接受该方面监督、投诉的渠道;统计近两年投诉事件办结率的平均数;说明这些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情况;
2)说明近两年来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情况;
3)说明近两年来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窝点或市场情况。
2)、3)栏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被测评单位不必填写。
Ⅱ-9-5
维护企业
合法权益
1)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2)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3项标准均不符合为C#。
1)说明企业经营的环境状况;
2)说明审批、执法部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3)说明政府对公务人员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此栏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被测评单位不必填写。
Ⅱ-11-1
理论宣传与研究
1)建立了讲师团、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并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正常开展活动;
2)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有理论宣传阵地,且管理有力;
3)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并产生实际效果;近两年来有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区级理论宣传阵地、队伍的组织情况和近两年理论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
2)说明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3)列举近两年区级相关部门获得的省级以上社科奖励(课题名称、获奖时间、颁发单位),并统计数量。
Ⅱ-11-2
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
1)坚持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全区集中性教育活动;
2)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教育基地管理规范,有减、免费开放制度,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中小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3)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2)、3)为B,仅符合标准2)为C;其余情形为C#。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为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列举近两年重要纪念日、节庆日举办的教育活动;
2)统计区级以上(含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总数,说明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未成年人服务的主要措施,统计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落实中小学生的减、免费开放制度的百分比;
3)说明近两年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在全区范围内的开展情况。
Ⅱ-11-3
形势政策教育
1)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每月至少一次;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政策教育主题活动;
3)形势政策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形势报告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及两年来形势报告会的主题、提纲和记录;
2)列举全区开展群众性形势政策教育主题活动的方式方法及取得的成效;
3)说明区、街道形势政策教育师资队伍与阵地建设情况。
Ⅱ-11-4
道德教育
1)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
2)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制定有《市民文明守则》;
3)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公民道德建设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的文件名称,说明其主要内容;
2)列举已经制定的适用于全体市民的市民文明守则或其他市民文明规范,说明所采取的主要宣传措施;
3)列举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机制、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Ⅱ-11-5
市民教育
1)有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
2)街道建立市民学校,有效开展活动;
3)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区级相关部门为建立学习型组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提供开展市民终身教育的计划、教材,说明落实师资队伍的具体措施;
2)分别统计截止测评前一年度末市民学校与街道办事处总数之比;
3)列举区级相关部门针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问题制定的有关文件,说明落实情况。
Ⅱ-11-6
学习、宣传先进典型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2)有重大先进典型被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1)说明培育、宣传典型的主要载体与近两年开展的主要活动;
2)列举近两年被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的本区先进典型人物或集体的名字。
Ⅱ-12-1
工作机制
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
2)学校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3)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摘录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说明相关机构的设立、运行情况;
2)说明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进、落实德育教育的主要措施;
3)说明区级相关部门为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
Ⅱ-12-2
营造教育氛围
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符合上述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说明近两年各相关主管部门为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成效。
Ⅱ-13-1
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的普及率
1)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a>95%,b>90%,c≥85%;
2)小学入学率达到100%为a;
3)初中入学率>98.5%为a;
4)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比例a>95%,b>92%,c≥87%;
5)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a>99%,b>98%,c≥95%。
上述5项标准均达到a为A;达到4个a为B;达到3个a为C;其余情形为C#。
分别统计申报前两年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的普及率。
Ⅱ-13-2
学校管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人大、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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